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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13:群龙的狂舞_第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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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向尸体的眼神,仿佛是第一次看见它。“他嘛……他喝了这里的水。我不得不割了他喉咙,以阻止他继续尖叫。这里的水会让人闹肚子,不能喝,我们只喝麦酒。”守卫搓了搓脸,他的眼睛红肿发炎。“以前我们会把尸体拖进地窖,地窖和地下河相通。现在大家都懒得费事,在哪儿倒下的就搁哪儿。”

“还是地窖比较好。把他们留给水,留给淹神。”

对方哈哈大笑,“地窖里什么神也没有,大人,只有老鼠和水蛇。白晃晃的蛇有人腿那么粗,有时甚至会爬上台阶,趁你睡觉时咬你。”

臭佬清楚地记得恐怖堡下黑牢里的老鼠,记得老鼠在他牙齿间蠕动,记得舌尖热血的滋味。如果我失败,拉姆斯老爷就会把我送回黑牢,还要剥掉我另一根手指的皮。“剩下多少守卫?”

“不太多,”铁民回答,“具体数目我也不清楚。总之损失惨重。我想醉鬼塔里还有人,而森林之子塔已经空了。几天前,达衮·考德刚进去检查过,他说里面只有两个人活下来,而且都靠吃尸体为生。如果您相信的话,他把两个人都宰了。”

卡林湾守不住了,臭佬意识到,只是没人帮他们解脱。他揉揉嘴,掩住缺失的牙齿,然后道:“我得跟指挥官谈谈。”

“跟肯宁谈?”守卫有些迷惘。“他什么也谈不了啦,他快死了,甚至已经死了。我好些天没见着他……上一次还是……”

“他在哪?带我去见他。”

“那谁来守门呢?”

“就他吧,”臭佬踢了死尸一脚。

这个举动让对方又笑了,“是啊,有何不可?那么随我来。”他从墙上的台子里拔下一根火炬,用力挥了几下,直到火焰熊熊燃烧、放出光亮。“走这边。”守卫带他穿过一道门,上了螺旋梯。他们上楼时,火炬的光在黑石墙上影影绰绰地闪耀。

阶梯尽头的黑暗房间烟雾缭绕,闷热至极。窄窗上挂了张破兽皮以隔绝外面的潮气,一大块泥炭在火盆里闷燃。房间里的气味很糟糕,混合了霉菌臭、尿臭和屎臭,烟雾中混着疾病的味道。地板上铺了肮脏的灯芯草,角落里的一大堆稻草就是床铺。

拉弗·肯宁蜷缩在小山一样高的毛皮下打摆子。他的装备堆在旁边——长剑、斧头、全身锁甲、钢铁战盔。他的盾牌上刻有风暴之神的乌云手掌,神的指尖朝汹涌的大海射出霹雳闪电。然而这纹饰已经褪色剥落,下面的木头正在腐烂。

拉弗本人也在腐烂。毛皮底下他什么也没穿,却烧得厉害,苍白浮肿的皮肤上布满流脓的脓疮和疥癣。他的脑袋左右不齐,有一边脸颊高高肿起。他的脖子充血膨胀,变得比他的脸还大。同肿起的脸颊一侧的胳膊粗得像根原木,上面爬满白色蛆虫。看样子,很多天没人帮他洗澡或是修面了。他的一只眼睛流出脓汁来,胡须里全是干掉的呕吐物。“他怎么搞成这副模样?”臭佬问。

“他在城垛上吃了沼泽魔鬼一箭。只是擦伤,然而……那帮魔鬼在箭上涂毒,把自己的屎和更糟糕的东西抹在上面。我们用沸酒为他清洗伤口,但不顶事。”

我没法跟他谈判。“杀了他。”臭佬吩咐守卫,“他已经不行了,全身都是淤血和蛆虫。”

对方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可是司令大人任命他为指挥官哪。”

“没用的马就得杀。”

“马?我哪来的马?”

我有马。回忆忽然涌来。笑星就像活人那样惨叫,它鬓毛着火,后腿人立,痛得死去活来,伸出蹄子朝四面乱踢。不,不,那不是我的马,臭佬从来没有马。“我替你动手。”臭佬拾起拉弗·肯宁靠放在盾牌上的长剑——他还有足够的手指来握剑——挥动剑刃切开那躺在稻草堆上的生灵的肿胀咽喉,浓浓的黑血和黄色脓汁从皮肤下面喷涌而出。肯宁剧烈抽搐了一下,便僵硬不动,一股难以形容的恶臭弥散开去。臭佬快步冲到阶梯口,这头的空气固然阴冷潮湿,但比屋里已是清新多了。那个铁民也跌跌撞撞地跟上他,脸色刷白,拼命忍住干呕。臭佬抓住他的胳膊,“副指挥是谁?其他人呢?”

“在城头或是大厅里,不睡觉的就喝酒。您愿意的话,我带您去找。”

“带路吧,”拉姆斯只给了他一天时间。

大厅由黑石砌成,天花板很高,尽管宽敞通风,却依旧烟雾缭绕。石墙上点缀着巨大的白苔斑块,被经年累月的炉火熏黑的壁炉中,如今只有一块泥炭在低沉燃烧。一张有几世纪历史的雕花大石桌占据了大厅的主要空间。我曾坐在那里,他还记得,罗柏居首,他右手是大琼恩,左手是卢斯·波顿。葛洛佛家的人挨着赫曼·陶哈,卡史塔克和他的儿子们在对面。

现在有二十来个铁民在桌边饮酒,其中只有少数几个用淡漠呆滞的目光目送他进门,大部分人对他毫无兴趣。他不认得这些人。其中有些人的斗篷用银色鳕鱼形状的搭扣扣住——考德家族在铁群岛地位不高,人们认为他们家的男人都是窃贼和懦夫,女人是会跟父兄上床的淫妇。铁舰队回师时,叔叔留下这帮人,对此他一点也不奇怪。这也让我的任务简单多了。“拉弗·肯宁已死,”他宣布,“现在谁是头儿?”

众酒徒茫然地看着他。有人甚至笑出声来。另一个人吐了口唾沫。最后有个考德接口道:“你又是何方神圣?”

“我乃巴隆大王之子。”臭佬,我是臭佬,臭名昭著,毫无节操。“我奉霍伍德伯爵和恐怖堡的继承人拉姆斯·波顿之命而来。他在临冬城俘虏了我,如今他和他父亲又率兵从南北两面包围了卡林湾。然而拉姆斯大人慈悲为怀,决定给你们一次机会,只要你们在太阳落山前献出城池。”他把交给他的信抽出来,扔到酒鬼们饮酒的桌子上。

有人拿起信,在手上转,又摸了摸信上的粉色封蜡。片刻后,这人道:“一张羊皮纸有啥用?我们要奶酪,还有肉。”

“咱们要武器,”那人旁边的灰胡子老人接口。老人的左臂已被截掉,留下一截断桩。“剑和斧子。啊,还要弓,一百张崭新的弓。并给咱们补充人手。”

“铁种不投降,”第三个人说。

“这话对我父亲说去。谁都知道,劳勃攻破派克城后巴隆大王屈膝求饶了——否则他只有死路一条。你们也一样。”他朝那张羊皮纸比划。“打开封蜡,仔细拜读。这是一份正式文件,由拉姆斯大人亲笔手书。你们只需放下武器,随我出城,大人自会喂饱你们,并送你们平安前往磐石海岸,到那里找船回家。不答应只有死。”

“你是在威胁?”有个考德站起身。这是个大块头,凸眼珠,宽嘴巴,肤色像死人一样惨白。他这副尊容让人觉得他父亲是跟鱼交配才生下他,但他配着长剑。“达衮·考德不向任何人投降。”

不,求你了,听听我的话吧。想到任务失败、两手空空夹着尾巴回去见拉姆斯老爷的后果,他几乎要当场尿裤子。臭佬臭佬,屁滚尿流。“这就是你们的回答?”他觉得自己的声音过于虚弱,“考德可以代表你们全体吗?”

放他进门的守卫不太确定,“维克塔利昂命令我们坚守此地,这是司令的命令,我亲耳听见的。他吩咐肯宁‘守住卡林湾,直到我回来’。”

“是啊,”独臂老人接口,“他是这样说的。他回去参加选王会,但他发誓一定会头戴浮木王冠、率领一千名勇士王者回来。”

“我叔叔不会回来了。”臭佬告诉大家,“选王会选中的是他哥哥攸伦,而鸦眼的目标跟他不同。再说,你们以为我叔叔看重你们吗?说穿了,在他眼里你们一文不值,所以才被留下来当替死鬼。他就像在沙滩上甩靴子上的泥似的把你们甩掉了。”

这番话正中靶心。他可以从他们的目光中,从他们互相观望、或是皱眉低头瞅着酒杯的神情里看出来。他们都担心自己被抛弃,现在我把他们的恐惧说了出来。说到底,他们又不是著名头领的亲属,也没有铁群岛显赫家族的血统,只不过是奴工和盐妾的后代而已。

“投降,就能自由离开?”独臂老人问,“这张纸上是这样写的?”他轻轻摸了摸羊皮纸,上面的封蜡仍旧完好无损。

“你读了就知道,我所言丝毫不差。”他回答,虽然心知肚明这帮人没一个识字。“对守规矩的俘虏,拉姆斯大人都待之以礼。”是啊,一点没错,老爷本可割了我舌头,或是把我从脚跟直剥到大腿,但他只不过要了我的手指、脚趾跟另外一点东西……“弃剑投降,就能活命。”

“妖言惑众!”达衮·考德拔出长剑,“你是个出了名的变色龙,我们凭什么相信你?”

他喝醉了,臭佬意识到,是酒精在说话。“信不信随你,我只是来帮拉姆斯大人送信。现在我该回去了,晚上还要享用野猪烧萝卜大餐,并用烈性红酒冲下肚。愿意跟我走的,可以共享盛宴;留下的人最多只能苟活一天。恐怖堡公爵将统领骑士们沿堤道北进,他儿子会带着他留下的精锐亲兵从北方支援。战斗一旦打响,决无宽恕余地。战死的算是幸运儿,若是被擒,多半会被丢给沼泽魔鬼们料理。”

“够了,”达衮·考德吼道,“你以为空口大话能吓住铁民?滚吧,滚回你主子那里,否则我要把你开膛破肚,将肠子扯出来,让你亲口吃下去!”

他还待再说,眼睛却陡然睁大——“哧”的一声闷响,一把飞斧钉在了他额头中央。考德松开剑,像钩子上的鱼那样挣扎了几下,便脸朝下倒在桌上。

扔斧子的是独臂老人。他手握另一把飞斧站起身。“谁还想死?”他质问其他酒徒,“活得不耐烦的就开口,老子满足他。”达衮·考德的脑袋里流出几道红色细流,沿石桌缝隙蔓延开来。“老子要活命,不想干坐在这鬼地方烂掉。”

有人喝了一大口麦酒,又有人用杯子里的酒冲开流向他座位旁的鲜血。没人说话。当独臂老人把飞斧插回腰带上时,席恩明白自己赢了。他几乎又是个人了,因为他办成了拉姆斯老爷交代的差事。

他亲手扯下海怪旗。失去的手指有些碍事,幸亏拉姆斯老爷为他留下更多的手指。铁民们准备了大半个下午方才出城投降。他们的人数比他想象中要多——城门塔中有四十七人,醉鬼塔里有十八人。这些人中,有两个已奄奄一息,不可能活命,还有五人虚弱得无力步行,但尚有五十八人能作战。虽然他们的状况窘迫不堪,可若是拉姆斯老爷强攻的话,恐怕会损失三倍于此的士兵。老爷派我来真是神机妙算。臭佬一边想,一边爬回矮马背上,准备带领这支破破烂烂的队伍,穿过沼泽地返回北方人的营地。“把武器留下,”他告诉俘虏们,“剑、弓,还有匕首都不能带。携带武器的人会被当场格杀的。”

一行人返回花了臭佬独自前来的三倍时间,因为铁民们制做了四顶粗糙的担架来担走不动的人,第五人由其子背负。为照顾同伴,铁民们走得很慢,一路莫不胆战心惊,唯恐沼泽魔鬼射出致命的毒箭。死了也好,一了百了。臭佬只希望射他的是个好箭手,让他干净利落地死去。像个男人一样死,不要受拉弗·肯宁那样的折磨。

独臂老人一瘸一拐地跛行在队伍前列,他自称是阿大克·汉博利,在大威克岛有一位岩妻和三名盐妾。“启航时,我那四个女人有三个肚子大了,”他吹嘘道,“而咱们汉博利家向来以生双胞胎著称。我回去的头一件事就是数数自己添了多少儿子。或许我会用您的名字来为哪个小子命名咧,少爷。”

是吗?就叫他臭佬吧,他心想,要是哪天他不听话,你可以切掉他的脚趾,让他去吃老鼠。他扭头啐了一口,心里觉得说不定拉弗·肯宁的结局还比较美好。

当拉姆斯老爷的大营在前方出现时,板岩灰的天空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有个哨兵沉默地注视着他们走过,空中弥漫着营火被雨水浇灭后散发的潮湿烟气。有个贵族少爷带一队骑兵包抄了铁民们的退路,那贵族的盾牌上有马头纹章。莱斯威尔家的,臭佬意识到,罗杰或瑞卡德。他分不清这两人。“就这些吗?”贵族少爷骑在栗色战马上问。

“其他人都死了,大人。”

“我还以为他们人很多呢。我们曾三次攻打卡林湾,三次都被他们打退。”

因为我们是铁种,他油然生出一股强烈的自豪,半晌间似乎又成了王子,巴隆大王之子,派克岛的传人。不过,光是产生这念头都太危险。他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臭佬,我是臭佬,臭名缠绕,处处讨饶。

来到营门口,猎狗们的吠叫预示着拉姆斯老爷亲自迎降。他带着妓魇和六七个亲信,包括剥皮人、酸埃林、舞蹈师达蒙,大小瓦德等。狗们簇拥在周围,朝陌生人咧牙咆哮。杂种的娘们儿们。臭佬心想,但他知道千万、千万、千万不可在拉姆斯老爷身边说出这个形容。

臭佬滚鞍下马,单膝跪下。“大人,卡林湾属于您了。这些就是守军残部。”

“没几个嘛。这般顽强的对手,真想多多收容。”拉姆斯的淡色眼珠闪了闪,“你们一定饿坏了。达蒙、埃林,去照顾他们。取葡萄酒、麦酒以及所有能吃的东西。剥皮人,送伤员去见学士。”

“是,大人。”

有几个铁民低声道谢后,才拖着脚步去营地中间的营火旁休息。有个考德家的人甚至想亲吻拉姆斯老爷的戒指,但猎狗们在他靠近前就把他赶走了,艾丽森更是撕下他半片耳朵。即便鲜血如注流下颈项,那人还是如捣蒜般点头哈腰,满口赞扬大人的慈悲心肠。

等铁民全部离开,拉姆斯·波顿转向臭佬,露出笑容。他拍了拍臭佬的后脑勺,又把臭佬的脸拉近亲吻,耳语道:“我的老朋友臭佬,你们真把你当王子了么?铁民哪铁民,真是帮不长眼的呆瓜,连诸神都在发笑。”

“他们只想回家,老爷。”

“那你想要什么,我亲爱的臭佬?”拉姆斯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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