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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皮行者_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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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契把车停在比斯提家那盏已经不亮了的电灯下,下了车,等着后面那些人跟上来。他觉得很傻。比斯提的车依旧不在,小屋里依旧黑着灯,一切都与他们离开时一样。比斯提还留在附近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传来一阵开关车门的动静,那些人到了。

契讲了讲大概的情况,在黑暗中指出霍根屋的位置,枪声就是从那里发出来的。一行人走上斜坡,手里都拿着武器。州警带了一把短筒防暴枪,治安官带来的警官带了把步枪。两小时之前发生在这里的事对契来说已恍若隔世,仿佛是他的幻觉。

霍根屋旁边没人,屋里也没人。

“这里有些东西。”那位州警说。他是位老警察,一头红发,满脸晒斑,这都是阳光留下的永久纪念。他站在那里,对着一个金属圆筒皱起眉头,那个圆筒反射出手电筒的光。“看上去像是点三八口径的,”他说,“谁来处理这个证据?”

“就让它留在那里等肯尼迪来吧,”契说,“这里应该还有一枚。”

他认为那枚空弹壳肯定不是出自一把30-30枪,它要短一些,是手枪的子弹。鉴于发射时的情况,很可能是一把自动手枪——不是左轮手枪。如果是比斯提开的枪,那他似乎快有一个武器库了。

“找到啦!”州警说。手电筒的光聚集在地面上,离发现第一枚弹壳的地方约有一大步的距离。“同一口径的。”

契没有费心去看那枚弹壳。他正考虑如何提醒大家走路时小心一些,不要破坏了有用的踪迹。在像现在这种风干物燥的天气里,除了浪费时间以外,他想不出追踪还有什么意义。除非还能找到拖拽的痕迹,无论什么东西被拖到这里都应当很容易找到。

果然找到了!

“喂!”戈尔曼叫道,“这儿有具尸体。”

尸体半隐于一丛手杖木中,头朝向山下,脚朝着山上。两腿仍然横向分开着,看起来不管是谁把他拖到这里,应该是拉着腿拖,然后一扔了事。

死者是罗斯福·比斯提。在契和戈尔曼两人的手电筒灯光合照之下,他黄色的面孔显得更黄了——不过他的表情倒没有因为死亡而改变太多。比斯提看上去仍旧冷酷而顽固,仿佛挨枪子正是他所期待的一样——绝望生活的圆满结局。一路拖拽使得他的衬衫一直卷到了肩膀,胸脯和腹部都裸露在外。蜡黄的皮肤上赫然开着两个小洞,都在瘦骨嶙峋的胸部,靠下的那个旁边的血迹更多一些。多么小的洞眼呀,契想着。真是奇怪,生命之风就从这么一个细小的洞眼里飘散了。

戈尔曼正望着他,脸上好像挂着一个大问号。

“这是比斯提,”契说,“可能是那个朝利普霍恩长官开枪的家伙杀死了他。我估计,我们——就是长官和我——开车往这里来时,他正往山上拖尸体呢。”

“他是在朝长官开枪之后才溜走的。”戈尔曼说。

“而且逃了个无影无踪。”契补了一句。

四支手电筒的光照亮了尸体。只有来自圣胡安县的警官仍然在光圈之外的黑暗里徒劳无功地搜寻着。

罗斯福·比斯提家院子的空地上又停了两辆车。契听到了开关车门的动静和肯尼迪的声音,肯尼迪和拉尔戈队长正沿着斜坡走上来。

契的手电筒照在枪眼上方,就在比斯提的左乳上——那里有个淡红色的狭长印记,约有半寸,是个正在愈合的伤口。一般说来,在这个部位有伤口似乎有些怪。它让契想到比斯提的钱夹,想到他曾在里面看到的那枚骨珠,想到那个钱夹会不会在比斯提被倒提着脚拖上斜坡的过程中掉出他的后裤袋,如果找到那个钱夹,那枚骨珠会不会还在里面。

他在比斯提尸体旁边蹲下来,近距离地仔细观察,揣摩着这个快痊愈的小伤疤是在怎样一种情况下造成的。有可能是这样,某个巫师对比斯提说有人对他下了咒,有个剥皮行者将致命的骨粒吹进了他的身体。接着,就仪式性地在他的皮肤上切开了一个小口子,吮吸伤口,说这样能将骨粒吸出比斯提的身体。之后比斯提把这枚骨粒放进了钱夹,付了酬金,然后出发去找那个巫师,要杀死他,把那可怕的疾病还给那个人,从而拯救自己。

契将手电筒的光柱往上移了移,重新照在比斯提玻璃似的眼睛上。

比斯提怎么知道施法的巫师是恩德斯尼呢?柏德沃特的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个温和而无害的家伙。至于这两个人之前是否相互认识,契不知道,但他没看出有这种迹象。

在契身后,州警正向拉尔戈高喊着报告他们发现了一具尸体。风又刮起来,卷起沙粒抽打着契的脸。他闭上眼睛躲避风沙的袭扰,当他重新睁开眼睛时,看到一片枯萎的风滚草叶被风吹得紧贴在比斯提的耳朵上。

为什么比斯提如此肯定害他的那个巫师是恩德斯尼?然后就要去杀了恩德斯尼。他们两个人是怎么以这种致命的方式遇到一起的?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现在比斯提也死了,谁还能回答这些问题呢?

无论是其中的哪个问题。

拉尔戈到了现场,还有肯尼迪。契感觉到他们正站在自己身后,俯视着那具尸体。

“找到死因了,”州警说,“他胸部中了两枪。”

就在手电筒光圈的边上,契仍看得到比斯提乳头上那个正在痊愈的伤口。两颗子弹最终要了罗斯福·比斯提的命,但枪眼上方的这个小伤口,才是比斯提致死的真正原因。

第十五章

印第安卫生署在盖洛普设的医院是这个庞大联邦机构引以为荣的一大骄傲——现代化、富有吸引力、地点好、设备齐全。它建造时正赶上预算充裕,医院需要的东西应有尽有。而现在,进入了预算紧缩期,它的日子也不好过了。不过在这个特定的早晨,护士短缺,供应品预算超支之类的财务麻烦,既没有影响到乔·利普霍恩的早午餐——这是一个病人在住院期待的唯一期待,也没有影响他从窗户望出去的景观,看起来还不错。卫生署将医院建在南面的高坡之上,能居高临下地俯瞰盖洛普。越过脚趾顶起的床单,利普霍恩可以看到四十号州际公路上一眼望不到边的车流。更远一些的高处,是红色的峭壁——远远望去,好似遮上了一层蓝色轻雾,显得不是那么红。峭壁之上,就是纳瓦霍地区灰绿色的高原了。就在那里,大保留地和棋盘区交会了。对乔·利普霍恩来说,他看到的不仅是五十多英里外图格拉山脉附近的草原,而是自己童年时的风景。他眼里看着这景色,心里却想着别的事。

他刚刚清醒过来一两分钟,是被护士放午餐时叮叮当当的盘子声弄醒的。他从吗啡导致的昏沉中醒来,就马上惊惶地想,艾玛怎么样了?接着很快记起安格妮丝在家,她来家里已经有些日子了,住在客房,扮演着妹妹的角色。安格妮丝让利普霍恩觉得紧张,她自己倒是怡然自得。她照顾着艾玛,安排各种事情,使他不用再为此担忧,比以前轻松了不少。

现在,突然惊醒带来的恍惚已经过去,他已经搞清楚自己置身何处,也想起为什么会在这里。他迅速观察了一下陌生的环境,低头看了一下右臂上沉甸甸、凉丝丝、还没干透的石膏,试着动了动大拇指,又动了动其他手指、动了动手掌,看看每个动作会引起多大的疼痛。

之后,他又想到了艾玛,明天就是预约好去医院检查的日子了。他要赶快恢复好带她去,这个应该没问题。真正的问题是,一旦确诊该怎么办,尽管其实早已知道结果,但还是害怕承认那个结果。他将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开自己的生活,不再认识他,接着不再认识自己。在阿耳茨海默症协会寄给他的材料中,他们是这样描述的:“观察患者的思想活动中,除了黑暗,一无所有。”他记得那些话,还记得一位患者丈夫的报告:“每天我都要告诉她我们已经结婚三十年了,我们有四个孩子……每晚我上床时她都会问:“你是谁?”利普霍恩已经看到了最初的症状。就在上个星期,他走进厨房时,正在削胡萝卜皮的艾玛抬起头来,表情先是惊愕,接着是害怕,然后是迷惑。她抓住安格妮丝的胳膊,小声地问这人是谁。他必须学会适应这种情况,就像学会适应一把匕首穿过心脏。

他用完好的左手摸索召唤护士的按铃,找到了,按下去,同时看了看手表。窗外,阳光耀眼。远远的东方,云朵正在图索德兹尔和图格拉山脉上空聚积,会下雨吗?他将双腿移到床边,想坐起来,却一下子跌到了地上。他感到一阵头昏眼花,脑袋嗡嗡作响,不知道这里的人给他吃了些什么药,搞得他虚脱了似的。

“哎呀,”一个声音在他身后响起,“没想到你不在床上。”

是迪里·斯特伯,他穿着FBI的夏季制服——深蓝色的套装,白衬衫配领带。

“也没离开床。”利普霍恩说,指了一下壁橱门,“到那儿找找,看能不能找到我的衣服。”说完又挣扎着爬回到床上。

斯特伯左手提着一个纸袋,把纸袋扔在利普霍恩脚边,走到壁橱旁边。“我觉得你会想看看这些东西,”他说,“有人告诉你出了什么事吗?”

利普霍恩忽然感到一阵头晕,他做了个深呼吸。他的午餐还放在那儿,有碗冒着热气的汤,一小份沙拉,还有个菜,看起来挺好吃的。

但现在利普霍恩什么都不想吃,他觉得很难受。“我知道出了什么事,”他说,“有人朝我开了一枪。”

“我的意思是在那之后。”斯特伯说。他把利普霍恩的制服堆在床脚,靴子摆在地板上。

“那之后的事我就一无所知了。”利普霍恩说。

“嗯,简单地说,就是开枪的那个家伙扔下比斯提的尸体,逃之夭夭了。”

“比斯提的尸体?”利普霍恩伸手去拿那个纸袋,大脑消化着这个消息。

“死了,”斯特伯说,“中了两枪。可能是手枪,像是点三八口径的。”

利普霍恩从纸袋中抽出两页纸,是案情报告。他读完报告,看了一眼签名,是肯尼迪。他将报告还给斯特伯。

“你怎么看?”斯特伯说。

利普霍恩摇摇头。

“我看是越来越有意思了。”斯特伯说。根据长时间与FBI共事的经验,利普霍恩对斯特伯这句话的理解是,那些有权有势高高在上的人终于意识到死的人太多,已经不好遮掩过去了。他脱掉医院的病服,拿起自己的贴身内衣,考虑怎么才能在右臂不动的情况下穿上衣服。

“我们当初应该把那个印第安人多关一段时间。”斯特伯说,笑了一声,“这么显而易见的事还用说吗,”笑声越来越大,“我保证他的医生也会这么建议的。”

“你认为那样就能让他改变主意吗?马上告诉我们他为什么要杀恩德斯尼?”利普霍恩问道,沉思了一会儿,如果那时候能将比斯提带回来,他可以用一种非常古老的计谋让他说话。纳瓦霍传统文化允许说谎,前提是它不会对别人造成伤害,而且最多只能说三次。第四次再说,就是真正的欺骗了。不能直接逼问比斯提,那样他只会继续拒绝,拒绝一切和恩德斯尼、骨珠、巫术有关的话题。但也许可以旁敲侧击一下。

“我觉得不一定。”利普霍恩总结道。这件案子真是稀奇古怪,承认犯罪的人说是他枪杀了某人,但其实那人是被刀子捅死的。FBI如果不想愚弄纳税人,就会好好处理这几件棘手的案子。斯特伯是个好人,但他为FBI服务了二十年,不可能没学会FBI奉行的规则。

“也许不能,”斯特伯说,“我尊重你们印第安人的做法,但不管怎么说……”他耸耸肩,没说完这句话。“看来事情要变复杂了。现在我们不再是几个人单打独斗了,参与的人员会翻番,可能还不止。你能想象那会是怎样一种情形。”

“对。”利普霍恩说。谋杀案增加使关注度相应增加,大众的关注有时能推动破案,有时只会捣乱。自己手上的谋杀案又恰好是扑朔迷离的那种,关注和压力就会从天而降。对纳瓦霍部落警察来说,公众的关注可能没什么影响,因为他们从未得到过关注。但对FBI来说,报纸的评价会带来连锁反应,因此一定要确保那些评论是正面的。

斯特伯找了个地方坐下来。他看着利普霍恩,后者正用左手笨拙地穿着裤子。斯特伯长着一张圆圆的娃娃脸,这让他很难扮出愁眉苦脸的样子。他努力愁容满面地说:“麻烦在于,我看不出可以从哪里着手,没有突破口。”

利普霍恩第一次体会到用左手系制服裤子的纽扣是多么的困难。这时他想起吉姆·契提出的问题。(“我在柏德沃特贸易站听到了一些闲话,他们说在恩德斯尼的尸体里发现了一块骨头。”)是法医发现的吗?

“恩德斯尼老人的尸检是在法明顿进行的,”利普霍恩说,“我想应该有人和负责的法医谈论此事,查出他们在伤口中发现的所有东西。”

斯特伯将报告放回文件袋,把文件袋放在腿上,抽出烟斗,看了看门旁贴的“禁止吸烟”的标志。标志旁边,小孤儿安妮正从一张宣传画上盯着他,宣传画上写着“小孤儿安妮的父母吸烟”。宣传画旁是一幅墓碑成排的图片,标题是“万宝路之家”。斯特伯嗅了嗅烟斗,又把它放回夹克口袋。

“为什么?”他问道。

“我听到传言,说在死者伤口里发现了骨头碎片。”利普霍恩说,眼睛紧紧盯着斯特伯。这个理由能解释调查的原因吗?从斯特伯的表情上看,似乎还不够。

“吉姆·契在他住的拖车屋里发现了一枚小骨珠,是那个想杀死他的凶手用猎枪打穿拖车壁时随着铅砂弹一同射进来的。”利普霍恩说,“罗斯福·比斯提的钱夹里也有一枚小骨珠。”

利普霍恩说完,斯特伯好一会儿才弄明白他的意思,很不高兴地拉下了脸,换上一副不寻常的悲哀和沮丧兼有的表情。

“骨头,”他说,“听起来像是剥皮行者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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