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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伦敦落魄记_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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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会招来盘问。我们刚在收容所排成一排接受搜查,所长就叫了我的名字。他年约四十,严肃生硬,有副军人派头,看上去不像别人说的那样专横,但说起话来像老兵一样粗哑。他严厉问道:

“你们谁叫布兰克?”(我忘了我写的是什么名字了)

“是我,先生。”

“这么说你是个记者?”

“是的,先生。”我说道,声音有些颤抖。他再多问几个问题我就要穿帮了,那可能意味着要坐牢。但所长只是从上至下打量了我一番,说道:

“这么说,你是个有教养的人?”

“我想是的。”

他又看了我很久。“那你可真他妈不走运,先生。”他说,“真他妈不走运。”打那以后,他便对我另眼相待,偏爱中甚至带有一丝尊敬。他没有搜我的身,在浴室里竟还给了我一条干净的毛巾独自使用,那真是闻所未闻的奢侈。在一个老兵的耳里,“有教养的人”一词竟会如此奏效。

七点钟不到,我们就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面包,喝光了茶,回房里呆着。我们一人一个小单间,里面有床架和草荐,按理说能睡个好觉。但没有一个收容所是完美的,下宾菲尔德最大的缺点就是寒冷。暖气管道供热不足,我们领到的两条毯子是用薄薄的棉花制成的,没什么用处。这时还只是秋天,却已冷得刺骨。晚上漫长的十二个小时里大家都在翻来覆去,睡着几分钟,继而又打着哆嗦醒来。我们不能抽烟,因为偷带进来的烟都藏在衣服里面,要到第二天早上才能拿到。整条走廊到处能听见呻吟声,偶尔有人开口大骂一声。我想没有人能睡着超过一两个小时。

早上吃完饭,医生检查过后,所长就把我们领进餐厅,锁上大门。房间里石灰刷墙,石头铺地,摆满了饭桌和长凳,感觉非常沉闷,还有股牢房的气味。装了栅栏的窗户太高,没法向外看,除了一只钟和一张印有济贫院规章的纸外,便没有别的装饰可看了。我们胳臂挨着胳臂坐在长凳上,才早上八点,却已经无聊透顶。没什么可做,也没什么可说的,甚至连动弹的地方也没有。唯一的安慰是能抽烟,抽烟被默许,只要别被当场抓住就行。有个名叫斯考蒂的小个子流浪汉没烟可抽了,他胡子拉碴,带有格拉斯哥[1]和伦敦的混合口音,昨天搜身的时候,他的烟盒从靴子里掉出来被没收了。我给了他够卷一根烟的烟丝,我们偷偷吸着,一听见所长来了,就像学校里的男生一样,赶忙把烟塞进口袋里。

大多数流浪汉一连十几个小时都会呆在这个极不舒服、毫无生气的房间里。天知道他们怎么会受得了,我比其他人要走运一些。十点钟时,所长找了些人去打杂,他挑了我去济贫院厨房帮忙,这是最令人羡慕的工作。这和那条干净的毛巾一样,都是“有教养的人”一词的神奇功效。

厨房里没什么活可干,我就偷偷溜到存放土豆的棚里,几个济贫院的贫民躲在那里不去做周日早上的礼拜。里面有几个包装箱,坐在上面很舒服,有几份过期的《家庭先驱》可以看看,甚至还有一本从济贫院图书馆拿来的《拉斐尔》。贫民们饶有兴致地聊着在济贫院的生活。他们告诉我,他们最讨厌济贫院的一点,就是得穿制服,那是代表慈善的标志;如果能穿自己的衣服,甚至是戴自己的帽子,围自己的围巾,他们就不介意当穷光蛋。我在济贫院的餐桌上吃了午饭,那顿饭是自从我在X酒店开始干活以来最丰盛的一顿,足足可以喂饱一条蟒蛇。贫民们说他们已经习惯于在周日饱餐一顿,然后在一周的其他几天里饿肚子。吃完饭后,厨师让我洗碗,还让我把吃剩下的食物倒掉。浪费的程度很是惊人,按照当时的情况来说,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吃了一半的大块大块的肉,一桶桶碎面包和蔬菜,都一起被当作垃圾倒掉,和茶叶渣一起腐烂。我装了满满五大桶还能吃的食物。我这么做的时候,五十个流浪汉正坐在收容所里,吃着他们的面包和奶酪,勉强能吃个半饱,也许因为是周日,还能额外加两个凉了的煮土豆。据贫民们说,宁愿把饭菜倒掉也不给流浪汉们吃是故意的。

下午三点,我回到了收容所。流浪汉们已经从早上八点坐到现在,连动一下胳膊的地方也没有,现在都快无聊得发疯了。烟也快抽完了,因为流浪汉的烟都是捡来的烟头,只要离开人行道几个小时,就会无烟可抽。大多数人已经无聊到不想讲话,只是挤坐在长凳上,茫然地瞪着眼睛,要是打一个大哈欠,满是胡茬的脸就会撕成两半。房间里弥漫着无聊和倦怠。

帕迪的背脊因为抵着硬椅背而疼痛起来,又要哭哭啼啼地诉苦了。为了打发时间,我去和一个稍微体面一点的流浪汉聊天,他是个年轻的木匠,穿着衬衣,打着领带。据他所说,他是因为缺少一套工具而不得不流浪。他与其他流浪汉稍微保持一定距离,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普通人,而非流浪汉。他还爱好文学,口袋里揣着本《昆丁·达沃德》[2]。他告诉我说,除非他饿得不行,否则绝不进收容所半步,他宁愿在树篱下过夜或是去睡草垛。在南海岸,他白天乞讨,晚上就睡在海边的更衣室里,一连几周都是如此。

我们聊起流浪生活。他谴责这一济贫制度,说它白天把流浪汉关在收容所长达十四个小时,剩下的十小时随他们游荡,还要躲避警察。他说以自己为例,因为缺少一套几英镑的工具而过了六个月的济贫生活。真是荒唐,他说。

然后我跟他讲了济贫院厨房里浪费食物的情况,谈了我的想法,他一听,说话的口吻立即变了。我发现我唤醒了沉睡在每个英国工人内心的等级观念。虽然他和其他人一样挨着饿,但他马上就明白了为什么那些食物该倒掉,而不是给流浪汉享用。他很严肃地告诫我:

“他们必须这么做。”他说,“如果他们把这些地方弄得太舒适,全国的渣滓都会跑来。正是因为伙食不好,才能把他们挡在门外。这里的流浪汉都是懒骨头,不肯去干活,这是他们最大的问题。你不能鼓励他们好吃懒做,他们就是渣滓。”

我和他争论了一番,想证明他是错的,但他听不进去。他一再说:

“你可千万别同情这儿的流浪汉,他们就是渣滓。你可别用你我这种人的标准来判断他们。他们是渣滓,渣滓而已。”

看他把自己与“这儿的流浪汉”微妙地区别开来很有意思。他已经流浪了半年,但他似乎在暗示,在上帝眼中,自己不是个流浪汉。我想应该有不少流浪汉感谢上帝没让自己沦落为流浪汉。他们就跟某些远足者一样,称其他远足者玩的是小伎俩。

三个小时总算熬过去了。六点时晚饭来了,我们却发现根本难以下咽;早上的面包已经够难啃的了(周六晚上切好的),到这时已经硬得像船上吃的饼干。幸好上面抹了一层油,我们就把油刮下来吃,总比什么都没有强。六点一刻,我们被勒令上床睡觉。这时有新的流浪汉来了,为了不混淆不同天进来的流浪汉(怕有传染病),新来的住单间,我们睡宿舍。我们的宿舍跟谷仓很像,三十张床紧挨在一起,还放了只桶,算是当作夜壶。宿舍里的气味极其难闻,年纪大一点的整夜咳个没完,还要起夜。但那么多人在一个房间倒也暖和,我们多少睡了一会儿。

第二天早上十点,遣散的时间到了,我们做完最后一次体检,领了一大块面包和奶酪作为午饭。威廉和弗雷德仗着有一先令,把面包钉在了收容所的栏杆上,说是一种抗议。他们觉得这是肯特郡第二间难熬到没法呆下去的收容所,简直就是个天大的笑话。就流浪汉而言,他们是开朗的那种。有个低能(每群流浪汉中都有个低能)说他实在累得走不动了,抓着栏杆不肯走,最后所长不得不给他一脚,把他踹走了。我和帕迪往北去伦敦。其他多数人去艾德山,据说那儿的收容所是英国最差的[3]。

那天又是个秋高气爽的日子,路上静悄悄的,偶尔有几辆车开过去。闻够了收容所里混杂着汗水、肥皂水和污水的恶臭后,空气像野蔷薇般芬芳。路上好像只有我们两个流浪汉,然后我听见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有人在喊。是小个子斯考蒂,那个格拉斯哥流浪汉,他正喘着粗气追赶我们。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锈迹斑斑的盒子,满脸堆笑,像是来还人情的样子。

“伙计,这是给你的,”他诚恳地说,“我欠你几个烟头。昨天你请我抽烟,今天早上出来的时候,所长把烟盒还给我了。知恩图报嘛。给你。”

他把四根受潮变形、腐烂变味的烟头塞到我的手里。

注 释

[1]格拉斯哥:苏格兰第一大城市和第一大商港,英国第三大城市。(译注)

[2]《昆丁·达沃德》:英国小说家司各特(1771-1832)的长篇小说,描写了路易十一和他的宫廷。(译注)

[3]后来我去过那里,没那么糟糕。

第三十六章

我想就流浪汉问题谈谈我的一些想法。想想流浪汉,还真是一种奇怪的产物,很值得思考思考。成千上万的这类人,竟会像很多永世漂泊的犹太人一样,游荡在英国各处,真是个奇怪的现象。不过,虽然这一现象明显需要关注,但除非能排除一些偏见,否则思考无从谈起。这种偏见根深蒂固,认为每个流浪汉本质上都是无赖。我们从小受的教育就是流浪汉都是无赖,因此在我们的心目中,形成了一种想象的或是典型的流浪汉形象——令人生厌、相当危险的一类人,宁可去死也不愿去干活和洗澡,除了乞讨、喝酒、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什么都不想干。这种流浪汉恶魔和杂志故事中邪恶的中国佬一样,都不足为信,但却难以摆脱这一形象。光“流浪汉”这个词本身就框住了这一形象,错误的观念又掩盖了有关流浪的真正问题。

看一个有关流浪的基本问题吧:到底为何会有流浪汉?这问题很有意思,但很少有人知道是什么让流浪汉选择了流浪。而且,基于对流浪汉怪物的信念,什么稀奇古怪的理由都出现了。例如有种说法是,流浪汉流浪是为了逃避干活,乞讨起来更方便,可以找机会犯罪,甚至——这种理由最不可能——因为他们喜欢流浪。我甚至在一本有关犯罪学的书上看到说,流浪是种返祖现象,是人类向游牧时代的回归。然而同时,流浪最显而易见的原因就摆在面前。流浪当然不是回归游牧时代——还不如说旅行推销员是种返祖现象。流浪汉流浪,并不是因为他喜欢,而是同汽车必须靠左行驶的原理一样,因为正好有法律迫使他这么做。一个穷困潦倒的人,如果得不到教区的帮助,只能求助于临时收容所,但每个收容所只能留他一晚,他自然就得不停换地方。他之所以四处流浪,是因为根据现行法律,他不这么做就会饿死。但人们从小就听惯了流浪汉怪物的故事,所以他们宁可相信在流浪的背后,或多或少有点邪恶的动机。

事实上,有关流浪汉怪物的传言很少经得起推敲。比如,流浪汉很危险是一个普遍存在的观点,事实却恰恰相反。危险的流浪汉极为少数,因为他们如果危险的话,就会被相应对待。一个临时收容所通常一晚能接纳一百个流浪汉,负责管他们的最多只有三个人。三个手无寸铁的人是不可能制得住一百个恶棍的。的确,如果你看见流浪汉是怎样任由济贫院事务官凌辱,就会发现他们是你能想象到的最听话、最没骨气的一类人。再举个例子,有个说法是,流浪汉全是酒鬼——这个观点一看便知道有多么荒唐。无疑,很多流浪汉一逮着机会就会喝酒,但事实上他们没有这样的机会。现在,一品脱啤酒在英国卖七便士,这玩意儿淡得跟水似的。想要喝醉,至少得花半克朗,但能随意掏出半克朗来的人通常不是流浪汉。认为流浪汉都是厚颜无耻的社会寄生虫(“一心要做乞丐”)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但准确性只有百分之几。人们会在杰克·伦敦[1]的书中读到美国流浪汉的特性,他们故意为之、愤世嫉俗,但这种寄生性并不符合英国人的性格。英国人是个道德感很强的民族,贫穷会给他们带来很强的负罪感。你很难想象普通的英国人会故意沦为寄生虫,这种民族特性并不一定因为失业而改变。的确,如果在人们的印象中,流浪汉仅仅是个失业的英国人,迫于法律的压力而到处流浪,那么流浪汉怪物的说法就会消失殆尽。当然,我不是说大多数流浪汉都有高尚的人格,我只是说他们是普通人,如果说他们真的比别人坏,那这也是他们所过的生活造成的,而非因为他们比别人坏,所以他们选择过那种生活。

可见,对流浪汉常有的“真他妈活该”的态度,跟用在残疾人和病人身上一样不公平。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人们就会设身处地地理解流浪汉的生活。那种生活极其无聊,极度没有生趣。我描述过临时收容所里的情形——那是流浪汉的日常生活——但还有三大不幸值得强调。第一是饥饿,这几乎是流浪汉的普遍命运。收容所大概本就没想给他们发足够的东西吃,想多吃一点就必须要乞讨——也就是说,通过犯法获得。结果,几乎每个流浪汉都被害得营养不良;想要证据的话,只需看看在任何一间收容所外排队的人即可。流浪汉生活的第二大不幸——乍一看没有第一大不幸那么严重,但的确排在第二位——即他完全无法和女性接触。这一点需要详述。

首先,流浪汉接触不到女性,因为他们这个生活层次里很少有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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