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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谷鸟的呼唤_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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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谷鸟的呼唤

内容简介

雪夜,一个麻烦缠身的女模从伦敦上流社区的一处阳台坠落。她被认为是自杀。但她的哥哥怀疑另有隐情,于是请私人侦探科莫兰 斯特莱克调查。 斯特莱克是个身心曾遭重创的退伍军人,生活一团混乱。这个案子化解了他的财务危机,但他也付出了巨大代价:他深入女模复杂的世界,黑暗的真相一一浮 出水面,而他离致命危险也越来越近 这是部引人入胜而优雅的推理小说,弥漫着浓郁的英伦气息:梅菲尔区高尚静谧的街景,东区的后街酒吧,喧嚷的苏荷区。《布谷鸟的呼唤》是部杰作,侦探科莫兰 斯特莱克的首秀,由J.K.罗琳化名罗伯特加尔布雷思书写。

序言

悲哀的是,声名使不幸人尽皆知。

——卢修斯·阿克奇乌斯[1],《忒勒福斯》

街上,嗡嗡声不绝于耳,好像有无数苍蝇在飞。警察把守着路障,路障后面聚集着大量狗仔队:长枪短炮准备就绪,呼出的气息犹如升腾的蒸汽。雪花不断飘落在帽子和肩上,戴着手套的指头不停地擦拭镜头。不时响起一阵断断续续的喀嚓声,那是狗仔队为打发等待时的无聊,在拍摄路中间的白色帆布帐篷、帐篷背后那栋红砖公寓大楼的入口和顶楼阳台,死者就是从顶楼阳台掉下来的。

挤成一堆的狗仔队后面,停着好几辆白色面包车,车顶架着巨大的碟形天线。面包车周围站着许多记者,叽里咕噜讲个不停——有些是外语。记者中间,头戴耳机的音效师不时走来走去。录影间歇,那些记者不停地跺脚,并捧着热气腾腾的咖啡暖手——咖啡装在纸杯里,是从几条街之外那家拥挤的咖啡馆买来的。为打发时间,那些头戴羊绒帽的摄影师开始拍摄狗仔队的背影、出事的阳台、遮掩尸体的帐篷,然后调整角度,拍摄整个现场——现场位于梅菲尔区的一条街上,街道两旁分布着成排乌黑发亮的大门,门前都有带柱子的白色大理石门廊,大门两侧分布着修剪整齐的灌木;大雪纷飞的凌晨,原本静谧的街道突然变得一片混乱。十八号楼的大门口拉起了警戒线。从街上能瞥见楼内门厅里的警察、身穿白衣的法医。

各家电视台得知这条消息已经几个小时了。街道两头聚集了越来越多的围观者,逼得警方增派了警力,维护现场。有些围观者是特意过来的,有些则是上班途中路过。许多人离开之前,高举手机,对着现场一阵狂拍。有个小伙子不清楚到底哪个才是出事的阳台,干脆把所有阳台轮着拍了一遍,连中间那个阳台也拍了,尽管那个阳台上摆着三盆修剪整齐、枝叶茂盛的球形灌木,几乎连插脚的地方都没有。

一群女孩对着摄像机镜头,把鲜花交给警察。由于尚未决定该放在什么地方,警察把那些花放到警车的后部。整个过程中,警察显得局促不安,因为知道摄像机会拍下他们的一举一动。

二十四小时新闻电视台派来的记者,根据所知的为数不多的几条信息,源源不断地发布各种评论和推测。

“……今天凌晨两点左右,从她的顶层豪华公寓掉落。大楼保安报了警……”

“……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任何打算移动尸体的迹象。这使有些人猜测……”

“……没有说她坠楼时是否单身一人……”

“……几队人已经进楼,将展开彻底搜查。”

帐篷里亮起冰冷的灯光。两个男人蹲在尸体旁,准备把尸体装进运尸袋——终于要移动尸体了。雪地里留下些许血迹,是从死者头部流出的。脸摔得变了形,而且肿得非常厉害:一只眼睛变成一条缝,另一只眼睛上下眼皮肿得老高,只看得到一小块黯淡的眼白。灯光下,死者亮晶晶的上衣闪闪发亮,看着非常瘆人,好像她恢复了呼吸,或正在绷紧肌肉,准备站起来。纷飞的雪花簌簌地飘落在死者头顶的帆布帐篷上。

“救护车他妈的还没来啊?”

探长罗伊·卡佛挺着啤酒肚,脸呈腌牛肉的颜色,衬衫腋窝处总是有一圈汗渍。他是个急性子,几小时前就已经不耐烦了。这会儿,卡佛的火气越来越大——他在这里的时间几乎跟尸体躺在街上的时间一样长了;他的双脚冻得没了知觉,脑袋又饿得发晕。

“救护车还有两分钟就到。”探员埃里克·沃德尔拿手机贴着耳朵,走进帐篷,心不在焉地回答上司,“我去给救护车安排停车的地方。”沃德尔年轻英俊,有一头浓密的波浪形棕发。此刻,他的头发上结了一层冰霜。

卡佛嘟哝一声,火气更大了,因为他发现,沃德尔看到有摄像机在场显得非常亢奋。两人基本上都待在帐篷里,很少出去。卡佛觉得,一有机会出去,沃德尔就磨磨蹭蹭,不想进来。

“尸体一运走,他们就会离开了。”沃德尔仍望着外面的摄像机,说道。

“要是我们仍然把这里搞得像他妈的凶杀现场一样,他们是不会走的。”卡佛气冲冲地反驳。

沃德尔没有答话,但卡佛还是发作了。

“可怜的婆娘跳楼了。没有一个人看到。你所谓的那个目击者吸可卡因吸成了疯——”

“救护车来了。”说着,沃德尔不顾卡佛的反感,再次溜出帐篷,然后站到所有摄像机的面前,等待救护车到来。

这条爆炸性新闻把其他诸如政治、战争、灾难等方面的新闻全都挤到一边,而关于这条新闻的所有报道均附有死者生前的照片——照片里的姑娘面容俊俏,体态婀娜。短短几个小时里,为数不多的几条已知信息就像病毒扩散一样,迅速传遍世界的各个角落。公众对下面的话题议论纷纷:死者有个明星男友;独自一个人回家;有人听到尖叫声;跳楼自杀……

她男友忙不迭地躲进戒毒所,但警方的态度仍然捉摸不透。她死的头天夜里跟她在一块的人遭到记者的纠缠。报纸和电视铺天盖地地报道相关新闻。有个女人发誓,就在死者坠楼前,她听到死者跟人争吵了片刻。结果,那女人借此红了一把——她的照片上了报纸和电视,跟那个漂亮姑娘的照片摆在一起,只是尺寸相对小些。

但接着,令世人大失所望的是那个目击者被证实是在说谎,也躲进了戒毒所,但那个著名的头号嫌疑人却再次露面了。这两个人好像晴雨匣里的男女人偶似的:一个出来,另一个就得进去,永远不可能同时待在外面。

所以,最终的结论仍是自杀。在一片惊愕中沉寂了一段时间之后,关于死者的故事再度掀起一阵小小的波澜。众多评论家撰文称,她凭借狂野与美貌获得超级巨星的光环,但因精神错乱、情绪不稳,无法承受这样的光环;她出入的圈子淫乱、奢靡,导致她不断堕落;堕落使本来就脆弱的她彻底崩溃。那些评论家利用她的故事,幸灾乐祸地进行僵硬的道德说教。鉴于许多评论家把她比作伊卡洛斯[2],《私家侦探》为此特意增开了一个专栏。

最后,世人对此终于失去兴趣,就连记者也无话可说了,但太多的话已经被说过了。

[1] 阿克奇乌斯(公元前170年-前86年),古罗马诗人和学者。

[2] 希腊神话中的人物,使用蜡和羽毛所造的双翼逃离克里特岛时,因飞得太高,双翼上的蜡遭太阳融化,结果跌落水中丧生。

第一部

在厄运面前,

最不幸的是曾经幸福的人。

——波伊提乌,《哲学的慰藉》

一觉醒来,罗宾·埃勒克特深信自己会一辈子记着这一天。虽然在二十五年的人生中也算见过世面,但在此之前,她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

半夜十二点多,在皮卡迪利广场中央爱神厄洛斯的雕像前,处了很久的男友马修向她求婚了。征得同意后,欣喜若狂的马修坦白道,他本打算在他们刚吃了晚餐的那家泰国餐馆求婚的,可没想到旁边坐了一对夫妻。那对夫妻闷声不响,一直在偷听他们谈话。所以,他提议去黑魆魆的街上逛逛,但罗宾表示反对,理由是他们俩明天都得早起。最后,马修灵光一闪,带着一头雾水的罗宾向厄洛斯雕像走去。雕像的台阶上,三个流浪汉缩着身子,挤在一块,轮流喝着一瓶像是工业酒精的东西。马修本是慎重的人,那天却一反常态,在寒风中单膝下跪,当着三个流浪汉的面,向她求婚了。

罗宾觉得,这是史上最完美的求婚。马修甚至准备了戒指,装在衣服口袋里。这是枚镶着两颗钻石的蓝宝石戒指,此刻就戴在她手上,大小正合适。进城的路上,她把戴戒指的手搁在腿上,一直盯着那枚戒指。现在,她和马修有故事可说了——一个有趣的家庭故事,可以讲给孩子们听。在这个故事里,马修的计划出了岔子(她很高兴马修做了计划),但最后灵机一动,完成了求婚。她爱台阶上的流浪汉、空中的月亮,和单膝下跪、紧张不安的马修;她爱厄洛斯雕像、破旧的皮卡迪利广场和他们返回克拉珀姆的家所坐的黑色出租车。她已在伦敦住了一个月,但尚未喜欢上伦敦。不过现在,她几乎爱上了伦敦的一切。地铁里,她周围挤满了脸色苍白、动不动就破口大骂的上班族。就连他们似乎也染上了戒指的光彩。她用拇指摩挲着戒指的白金底部,出了托特纳姆法院路地铁站,走进三月寒冷的阳光中。想到可以在午餐时间去买几本新婚杂志看看,她不由感到一阵兴奋。

罗宾边看右手上的一张纸,边避开正在施工的路段,在牛津街择路而行。一路上,她吸引了无数男人的目光。不管按照什么标准,罗宾都算得上美女:个子高挑,身材曼妙;快步疾走时,略带金黄的红色长发犹如波浪上下起伏;因为寒冷,白皙的脸庞冻得红通通的,更显妩媚。她将开始为期一周的文秘工作,今天是第一天。自从来伦敦和马修同居后,她一直四处打零工。不过,这种日子马上就要结束了,因为用她的话说,几个“正儿八经”的面试机会正在等着她。

打零工最烦人的是老得找那些工作地点。来伦敦之前,她在约克郡的一个小镇生活。和那个小镇相比,伦敦显得又大又复杂,令人找不到北。马修告诉她,别到哪儿都捧着城市街道图,让人以为是外地来的游客,好欺负。所以,她经常借助粗糙的手绘地图找路。这些手绘地图是临时工中介公司的一个人给她画的。不过,她并不认为这能让自己看着更像土生土长的伦敦人。

道路施工处围的金属路障和蓝色隔离墙遮住了纸上所画的半数标志物,使罗宾认路的难度大大增加。她沿着一栋高耸的办公楼,穿过破损的路面,朝丹麦街的大致方向前进。根据纸上标注,此楼名为“中央大厦”。往上看去,整栋楼好像一块巨大的华夫饼,表面密密麻麻地布满一模一样的格子窗。

罗宾穿过名为丹麦胡同的小巷,来到一条小街上。小街两旁尽是布置得花花绿绿的商铺,橱窗里摆满各种音乐器材:吉他、电子琴以及各种跟音乐有关的小玩意儿。这条街的路面也有个大洞,用红白相间的路障围着。看到罗宾经过,身穿反光服的工人们吹起挑逗的口哨,罗宾假装没听见。接着,她几乎是在无意间发现了此行的目的地。

罗宾看了看表。她一如往常地考虑到可能迷路而多留了些时间,所以早到了一刻钟。她要找的办公楼就位于十二号咖啡酒吧的左边,黑色的大门看着毫不起眼。三楼对应的门铃旁,用胶带粘着张破烂的格子纸,纸上写着办公室主人的名字。换作平时,手上没戴闪闪发亮的新戒指,她可能会对眼前的景象心生鄙夷。但今天,脏兮兮的破纸和斑驳的大门就像昨夜的那三个流浪汉,让她觉得充满诗情画意。罗宾又看了看表。蓝宝石戒指闪闪发亮,看得她心脏怦怦直跳——真想一辈子盯着这颗蓝宝石啊!在一阵巨大的幸福中,她决定提前上楼,向雇主表现自己的工作热情,尽管这工作毫无价值。

罗宾伸手正要按门铃,黑色的大门突然从里面打开了。一个女人冲出来。刹那间,两人四目相对,并都做好了相撞的准备。这个幸福的早上,罗宾的感觉异常敏锐。只是匆匆一瞥,那张白皙的脸就给她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她们成功地避开对方,几乎是擦身而过。那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女人急匆匆地冲上街,拐了个弯,消失在视野中后,罗宾觉得自己能清晰地回忆出那人的模样。她之所以对那张脸印象深刻,不仅是因为那人容貌出众,更是因为那人表情极为奇怪:怒气冲冲却又一脸快感。

罗宾抢在大门关上之前进了黑乎乎的楼梯井。楼梯井中间有台小得像鸟笼的老古董电梯,围绕电梯盘旋而上的,是同样古老的金属楼梯。罗宾打起精神,小心翼翼地拾级而上,以免高跟鞋跟卡进金属台阶的缝隙里。二楼楼梯口有扇门,门上挂着镶有边框、贴有保护膜的广告画,广告画上面写着“克劳迪制图工作室”几个字。罗宾经过那扇门,继续向三楼前进。一直走到三楼的玻璃门前,她才终于发现雇主是做什么工作的,因为在中介公司,谁也没跟她提过雇主的情况。眼前的玻璃门上刻着大门外门铃旁那张纸上的那个名字:C·B·斯特莱克,而名字下方刻着“私家侦探”四个字。

罗宾一动不动地站着,微张着嘴,感到无比惊讶。认识她的人谁也不会理解她此刻的心情。罗宾打小就有一个梦想,但从未告诉过任何人,哪怕是马修。没想到,今天居然梦想成真了。这简直就是上帝的恩赐(她认为这也跟那天的幸运、马修以及那枚戒指有关,尽管仔细想想的话,这几者之间根本没有任何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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