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统一完整的,你可以把这些短篇视为一个长篇的若干碎片,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世界。这种写法很常见,尤其在很多知名作家的第一个长篇里,奈保尔的《米格尔大街》,哈金的《小镇奇人异事》,还有烂俗的《芒果街上的小屋》。当一个年轻的新手面临他的第一个长篇时,这种本质上仍为短篇的写法可以让他度过这个凶险的难关。
“我突然发现,这些色块的颜色不一样哎?”
“不,它们是一样的,只是明暗阴影不同,让它们看起来不一样。”
“噢,那这么说起来,蒙德里安还是挺牛逼的。”
“他的确是。”
说这话时我们正贴完了邮票一起坐在电脑前看蒙德里安的代表作,我佯装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来有意引导这番对话产生。因为我需要这个情节出现在小说里,并且我需要它原原本本就是这么发生的,所以我必须在生活中真实地创造这个对话。这个情节出现的意义是,它表示我们的男女主人公是有一定品位的,他们的生活不是无聊庸俗的,而且他们会相互学习。仍然无法避免这是一个伍迪·艾伦的故事。
我还在努力。
为了让故事朝着大部分普通读者爱看的方向发展,我不得不试着让我和W之间的关系,我们约会的内容,日常的对话,看起来更加符合经典爱情电影桥段。
我们再也没有打过万智牌——读者对这种复杂游戏以及有关它的冗余说明文字不会有一毛钱兴趣。
我们没有再在夜里像以前那样散步聊天至天亮——我们聊天的内容太容易让人睡着,读者期待的永远是床戏。
我们也没有再去景山——没有再去北京的任何一个景点——没有去过北京的读者不会对这些地标有联想,我需要引发全国读者的共鸣。
但我的努力也并没有把事情推到正确的轨道上。
我提议去溜冰——健康的那种,但刚提出就被W否决了。因为他无法忍受别人穿过的冰鞋。
我也试图让我们吃饭之余做点儿别的事,但W认为对待一顿美餐最正确的方式就是吃饱了就回家躺着,仔细体悟食物在胃里的滋味。
我建议去露营,在星空下让这个故事朝着读者喜欢的方向发展——这回是北京的天气拒绝了我。
那些小说,和不断新增加的篇章,看起来不仅没有脱离伍迪·艾伦的趣味,还更加的菲利普·罗斯了,我怀疑继续下去我的女主人公就会变成一个女版的赫索格。
好吧,就算是这样,最不济我也希望它是一个阿摩司·奥兹啊。
5
事情真正的转折点是那一晚我们在他家看电影,《戏梦巴黎》。实际上我们是在干别的事——我们又在贴邮票了,所以需要一部电影当背景。
我一度非常喜欢这部电影,而且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将之作为一个小说主角的趣味,都能成立。它是那种如果女性喜欢,就显得冒险气十足,男性喜欢,就显得天真理想的标签。
这时再看,我却突然发现这电影远远没有我以为的那么迷人了。准确地说,是我已经经历过了电影里的那种生活(也可能是正在经历),我发现生活中这样的人,其实并不可爱。这种生活,也没什么可骄傲的。
“你说,他们不就是一群Z吗?”
我们心照不宣地笑起来。
Z是我们都认识的一个人,具体是谁不重要,他代表了那一类用电影、文学和艺术填充自己的生活,并不从事任何一项(因为从事它们都是艰难的),在面对真正的困境时和一般人没什么区别,却因为有这些趣味而认为自己和别人不一样的人。
如果不犬儒地说,我承认,Z和一般人确实有一些不一样。
可他们的生活和精神状态也实在没什么好观赏的。
就是在这时,W头一次提到了那块沉香。我还沉浸在对Z的批判中,W盯着桌上点燃的线香,观察着烟的形状。有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这样各自发呆。
“我这辈子买过最贵的东西,是一块将近一亿元的沉香木。送给我父亲的。”
我想了半天没想出怎么接这话。
如果是平时,他抱怨自己随手乱放东西,导致很多东西总是找不到,我就可以说,“这主要是因为你家太大,你看我家,我想忘了东西在哪儿都不行,一目了然”。
我是不是应该放弃写小说这个想法,转而以这些材料去写一部情景喜剧?美国左派风格,《飞出个未来》《南方公园》《辛普森一家》。除了政治,他们什么都没有。除了政治,我们什么都可以谈。
总之这句话很快就被我当作天方夜谭——就像接受他说的其他事一样接受了,你也可以认为,是从脑中直接穿过去了。如果我必须应付他每一条有关自己富裕程度的信息,相信我,我坚持不到现在就会找A一起把他谋杀了。
电影演到了那个美国小伙子头一次和法国兄妹俩,以及他们的父母一起吃饭的情节,当他开始摆弄那枚打火机,并指出它和生活中如此多线条地吻合是多么惊人时,我突然意识到了两个问题。
一是,我还是像以前那样喜欢这个情节。
二是,我突然注意到W的桌面上,出现了一套新的万智牌卡片。
我没记错的话,我在贴在那个隐秘blog的某一篇小说里——或者说长篇小说连载的某一部分里,写到了这套牌。这套牌很普通,没什么收藏价值。正因为如此,W的牌库里本没有这套牌。
在小说里,我试图让男女主人公以万智牌为联结他们情感和理智层面的一个桥梁,冲淡故事的世俗感。而这套牌现在会出现在这里……
我有不好的预感。
我假装没看见那套牌,我们平静地看完了电影。随后的几天,我更新了blog,贴出了一些新的片段,它们有目的地展现了一些新的生活碎片。譬如,一个魔方。这是《米其林三星交友指南》给我的灵感,它提到人无癖不可交时,举的例子就是一个写作者或许有玩魔方的习惯,它没有具体论述还原一个魔方为写作者(通常来说他们常常焦虑)带来的心理学抚慰路径,但我想一个魔方或许的确是一个好的塑造人物的细节。它本身听上去就有一种间离效果。就像是镜子。
几日之后,我发现W的桌上果然又多了一个魔方。
这说明,W看过我写的那些以他、我、我们共同存在的这个世界为蓝本的小说。
“你还爱玩这个?”
“不,是看了你小说的缘故。”
我没想到他如此自然地把这件事说了出来,内心震动,但没有表现出来。我尽量像他那样平静,让这件事看起来好像再自然不过。
“哦?原来你看到啦。”
“是啊。”
“你觉得写得怎么样?”
“还可以吧。”
这个对话就结束了。我自然也没问他是怎么看到的,好像问了就落了下乘。我也没有解释为什么要以真实素材为内容,在外人看来恐怕所有小说家都是这么干的。
而且他看上去并没有生气。
如此说来是我多虑了,也许不是每个人都对自己成为某个身边人笔下的小说原型这件事感到受冒犯的。也许我该试着去问问A,大方地给他看这些内容,征求他的感想。Z就算了。
但我总觉得这事儿不对劲。我的确没有把任何一个人写成坏人,添油加醋,春秋笔法,欲盖弥彰,都没有。但被当事人这么时时刻刻审视着,你总有种——至少是尴尬的感觉。
我还是继续在那个blog上贴一些小说,只是内容有意地经过了筛选。我开始绕开我和W,写我们这个世界里的其他常量了,我试图让虚构中的当事人自然地离开他的视线。
说到这儿,我由衷地觉得所有的创作者的身边人,都应该有自觉避开创作者作品的意识。这是一种礼貌,也是一种避免受伤的办法。他们应当默认有自己既然成为了作者的身边人,就总有一天成为他笔下对象的觉悟。这话听起来有些不客气,可有些事就是没法更客气了。
而那些我真正想写的,我和W这条主线的内容,我只是把它们写了出来,就放在硬盘里,哪里也不再发布了。这样总不会再被看见了。
除非W攻入我的电脑。
当我发现他突然开始模仿我说话的语气和用词时,我差点跳了起来!
“你为啥要学我说话?”
“我没有学你呀!”
“这一句就是在学我,你平时说话从来不打感叹号。”
“谁说的!”
我收到这条短信后没有再说话。
这不可能。我打开电脑上的文件,就在前一晚,我刚刚对情侣之间不自觉的模仿在小说里进行了一番指认、嘲讽和评点。
这瞬间我有冲动给W发条短信:“你能不能别再看我写的东西了?”
我没这么做。
如果写在硬盘里也能够被看见的话,我只有一个办法了。我开始在大脑里继续虚构这个故事,只在大脑里。
“你最近没有再写小说了?”
这之后每次见到W我总觉得他憋着这句话。他当然没有问。可我隐隐觉得——我应该早就觉察到了,我们之间暗暗形成了某种张力。我们在和对方较劲。
拉拉杂杂说到这里,我开始觉得这个故事沦为了法国新小说或是美国后现代派,一个科塔萨尔或是卡尔维诺式的故事。
也许事情还有的救。
6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再写一个字。与此同时我开始读海明威。我从来没有看过海明威。我一直以为他是那类我摸不透脉络的小说家,和我从来也记不住的塞林格、乔伊斯或是菲茨杰拉尔德一样,只是他比较硬汉。
直到不久前我和几个写作的朋友一起吃了顿饭。席间一位学习哲学的小说家朋友谈到海明威的小说大体分为两类,第一是海明威在世界各地旅行时,以虚构的笔法将这些异国见闻记录下来的小说。第二类是他以一位小男孩为主体所写的一系列有关这名男孩的生活的小说(也可以说是他自己的成长经历的投影)。
总之,我发现海明威和我是一类人。当然我没有拿自己和他比肩的意思,只是你在焦头烂额怀疑世界的时候,突然发现原来有这么一位前辈也在拿自己的真实生活做小说素材,总是能为自己的无能稍感宽宥。我觉得自己的确是挺无能的,并且我曾无比痛恨那类从自身经验出发的小说家。“这不职业。”我会用自己从编剧行业习得的那套所谓的职业规范,去批判无能的、孱弱的、可怜的小说家。然后我变成了我痛恨的那类人。
也许我是在和自己较劲。
而存在于我脑海里的那个有关爱情的故事,还一直在继续,并且丝毫未见有停下来的意思。我惊恐地发现,当你把生活杜撰进小说中去时,你根本就不知道应该在哪里停下来——它会随着你的真实生活发展而不断生长下去,然后成为你生活的一个倒影。
就像现在这样。你看,一开始我只是打算写一个几千字的短篇爱情通俗小说,现在却变成了混杂着各种复杂命题的自言自语。
无论如何,我需要一个结局。
我不知道那个沉香是怎么突然跑进我脑子里的。
“你能不能再跟我说说那块沉香?”
“你怎么突然对这个有兴趣了?”
“我在写一个小说,里头提到了,我想了解一些这方面的资料。”
“噢,其实我不懂,完全是满足我爸的喜好。”
过了一会儿,W给我发了一些网络链接:“你看这些会比较有帮助。”
我们没再谈起那块沉香,但我有一种直觉,这个故事的结局和那块沉香有莫大的关系。
我也暂停了在脑海中继续撰写这个故事的行动,这故事不能没完没了,就像我和W的关系,我必须看见结局,才能开始倒退回去让情节往结局的方向发展。也就是说我必须要看到那块沉香。
这事儿只能恳求W。
“为什么?”
“因为我很想见识一下,一块一亿的沉香!”
在我说得这么诚恳了以后,他终于同意了。
时间是一周后,因为他恰好要出差一周,地点是他家,难道你打算把它搬过来?我只是在心里这么问。
我有种预感,这个故事很快就要结束了。不不不,不仅是我说的正在写的那个以我和W的生活为蓝本的在我脑海里构建的故事。还有现在这个,你们正在看的这个故事。
也许你会觉得这两者没什么区别。它们看上去的确很像,非常像,几乎就是一个故事。只是在你们所看见的这个故事里,嵌套了更多的叙事者。如果你不明白,那么我建议你去读一读略萨写的《中国套盒》,或是艾柯写的《悠游小说林》。如果你是文学系的学生,那就最好不过了,但凡上过文学理论的课,应该都能明白这个小把戏是什么。
我是不是还没有描述过W住的地方是什么样的?W住的地方后头是一块山丘,有一晚——当时我们还是朋友,我们散步回来时,他提出要带我去后山看一看。我们沿着小径一路上了山,那后面被处理成了一个枯山水似的庭院,穿过庭院,可以一路往上到达山丘的顶端,那里有一圈木制的小径,沿边可以坐下。我们坐下来抽了一根烟,W说有时候他会来这里冥想,度过整个夜晚。当时我想,这家伙可真够古怪的,这里的蚊子那么多。
这一周我们几乎没怎么联系。这一周,北京的气温下降得非常快,我又开始每天希望过一种严谨的生活。一周后,W回到北京。我们好像重新变回了还在散步时的朋友状态,拘谨,客气,亲密的话透着表演。
“就是今天。”
我们都记着这件事。我怀揣着一种波澜不惊的心情来到他家,他没什么变化,胡子长得惊人地快,眼睛奇大,笑起来的时候像周星驰,但更多的时候像冯德伦——一位我从来也没记住过长相的男演员。
“所以,它在哪儿?”
“跟我来。”
我没换鞋,因为W穿上鞋子,带我出了门。我们下楼,绕过大楼,向后山走去。
“啊哈,你是把它埋在地下了吗?”
W只是微微一笑,没有回答。
我们像之前那次一样,沿着小径上去,穿过庭院,一路往上,然后到达了山丘顶端。
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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