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如今似乎觉得,全世界都被套在一个金戒指里。她进屋吃饭,结婚戒指数不胜数。她去教堂,结婚戒指触目皆是。她驾车出行,结婚戒指在所见的每一只手上暗暗发光,金的、黄铜仿金的、粗的、细的、普通的、光滑的……珠宝店里满目皆是戒指,它们不像奥兰多收藏的那些戒指一样雕花带钻,而只是一个个简单的圆环,上面没镶任何宝石。与此同时,她开始注意到城里人的一种新风尚。过去,人们经常会见到小伙子和姑娘躲在山楂树丛里卿卿我我。奥兰多曾多次路过时,甩马鞭吓他们一跳,然后大笑着走开。现在,一切都变了。情侣们如胶似漆地黏在一起,跌跌撞撞地走在马路中央。女人的右手一律挽着男人的左手。两人十指紧扣,往往直到马鼻子撞到跟前,他们才会慢慢地、笨拙地移向路旁,但即便如此,也还是黏在一起。
奥兰多只能假定她对人类有了新发现。他们不知怎地被一对对地粘了起来,至于是谁这样做,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就一无所知了。似乎并不是大自然,因为她观察了鸽子、兔子和猎麋犬,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至少自伊丽莎白时代以来,它一直如此。兽类中并未发生这种黏在一起的现象。那会不会是维多利亚女王,或墨尔本勋爵[54]?是不是他们首先发现了伟大的婚姻?可是,据说女王喜欢狗,她想道,而墨尔本勋爵喜欢女人。这很奇怪——很不雅观,事实上,这种身体上的亲密无间,有某种与她对体面和卫生的观念甚不相符的东西。然而伴随着这些思考的,是她手指的持续刺痛和颤栗。它们让她几乎无法理清思绪。各种念头纷至沓来,像女仆的白日梦般脉脉含情,秋波频送。这些念头让她脸红。除了去买一个那种难看的戒指,然后像别人一样戴上之外,似乎别无他法。她真的去买了一个。她躲在窗帘的暗处,偷偷地把它戴在手指上,心中满是羞辱。但刺痛感依然没有消失,反而灼烧得更剧烈,更难耐了。那天晚上,彻夜未眠。第二天早上,她提笔写作的时候,不是脑子一片空白,任羽毛笔在纸上滴下一滩又一摊泪水般的污渍,就是比这更糟,笔尖飞动,不由自主地写下一行行有关夭折和腐朽的华丽词句。奥兰多的例子或许能证明,我们不仅仅是用手,而是用全身来写作:控制她手中羽毛笔的神经,和她身体里的每一根纤维绕在一起,钻心裂肺。虽然她的麻烦似乎仅仅在左手,但她却觉得自己的整个身体都在被毒药侵蚀着,最终只得被迫铤而走险,以求解救之道,那就是彻底屈服于时代精神,为自己找一位丈夫。
显然,这样做有悖她的天性。当年,大公的马车辘辘远去的时候,她脱口喊出的是“生活和爱人!”而不是“生活和丈夫!”正是为了追寻这一目标,她才进了城,来到了前面一章所描绘的那个世界。然而,时代精神是不可违拗的,它痛击每一个试图违背它的人,放过每一个顺从它的人。奥兰多的天性倾向于伊丽莎白时代、复辟时代和十八世纪的精神,因此几乎觉察不到一个又一个时代的变换。但是,十九世纪的精神气质与她简直格格不入。她被这个时代击败了,尝到了前所未有的失败滋味。或许人的精神自有其归属,有的人为这一时代而生,有的人为那一时代而生。然而,奥兰多既然已经是一个三十一二岁的成年女人,性格就已大体定型,容不得强扭了。
她哀愁地站在起居室(以前的书房,巴瑟罗缪把它布置得基督教味浓重)的窗前。她已经妥协地穿上了裙撑,被它的重量坠得直不起腰来。她从没穿过这么笨重、单调且碍手碍脚的衣服。她再也不能和爱犬一起阔步走过花园,再也不能轻快地跑上高地,扑倒在那大橡树下了。裙裾总是沾上湿漉漉的树叶和稻草。饰有羽毛的帽子被微风一吹就有掉落的危险。薄缎鞋特别容易浸湿,并沾上厚厚的泥巴。她的肌肉也不像原来那么灵活柔韧了。她慢慢变得神经质,总是担心墙板后会不会藏着强盗,而且生平头一次害怕走廊里有鬼魂出没。所有这些,都一步步迫使她同意那个来自维多利亚女王,或是其他什么人的新发现,即无论男女,人人都要有一个命中注定的终生伴侣,两人相互倚靠,彼此支撑,至死不渝。她觉得,如果有人可以依靠,可以让她坐下来,躺下去,永远,永远,永远不需要起来,也不失为一种慰藉。时代精神就这样改变着她。她过去那么骄傲,现在却一点点滑下去,陷进了一片陌生的感情泥沼。那肆无忌惮、令人困惑的刺痛和震颤感忽而变成了美妙的旋律,直到听上去似乎是天使在用洁白的手指弹奏竖琴,使她全身都沉浸在无与伦比的和谐之中。
但谁会是她的依靠呢?她向萧瑟的秋风问道。虽然已经到了十月份,但天气依旧潮湿不减。不会是大公,因为他已经娶了一位贵族小姐,在罗马尼亚猎兔好多年了;不会是M先生,因为他皈依了天主教;也不会是C侯爵,因为他正在博坦尼湾[55]缝麻袋;更不会是O勋爵,因为他早已葬身鱼腹。总之,她的所有老相好都以某种方式离她而去了,而德鲁伊巷的奈尔和基蒂们,虽然颇得她的欢心,但都不是依靠的好对象。
“可堪托付的人啊,你在哪里?”奥兰多跪坐在窗台上,双手交握,凝望流云,一副楚楚可怜的柔弱女子的模样。就像她的笔端不由自主地流泻出那些词句一样,此刻她说出的话和手做的动作都并非出自她的本心,而是时代精神作祟。不过,无论怎样,反正没有人来回答这个问题。乌鸦在秋日的紫色云彩中上下翻飞。雨终于停了,天上现出绚丽的虹彩。她心中一动,决定戴上缀有羽毛的帽子,穿上系带缎鞋,晚饭前出去散散步。
“一切都成双成对,除了我,”她一边想,一边闷闷不乐地穿过庭院。乌鸦,甚至在庭院里的她的爱犬卡努特和皮平,当天黄昏似乎都有个伴儿——尽管只是露水情缘。“而我,这一切的女主人,却是无依无傍,孑然一身。”经过前厅时,她瞥了几眼墙上那数不清的彩绘玻璃窗。
此前,她从未被这类想法烦扰过,但现在,它们却压得她直不起腰来。她没有一把推开大门,而是用戴了手套的手轻叩,让守门人来给她开门。必须得依靠个什么人才行,她想,哪怕只是一个守门人;她几乎想要留下来帮他在热炭上烤肉排,但又不好意思开口。于是,她孤身一人漫步到庭园。一开始,她有点犹豫,害怕被偷猎者或猎场看守,甚至是杂役看了笑话,奇怪这位贵妇怎么会独自一人四处行走。
每走一步,她都要提心吊胆地四处张望一会儿,唯恐有男人躲在荆豆丛后,或有野牛低着头伸着角向她冲来。然而,除了在空中翻飞的乌鸦,她什么也没看见。一根铁青色的羽毛从鸦群中落下,掉在了石楠花丛中。奥兰多喜爱野禽的翎毛,她还是个男孩的时候就常常收集。她拾起那根羽毛,插到帽子上。此时,一阵清风拂过,让她为之一振,多少恢复了些精神。乌鸦在她头顶盘旋飞舞,又飘落下来了一些羽毛,一根接着一根,在微微发紫的空气中熠熠生辉。她追逐着它们,越过沼泽,爬上小山,长长的斗篷拖在身后。她已经很多年没走过这么多路了。她从草地上拾起了六根翎毛,把它们夹在手指间,贴在嘴唇上,感受它们丝滑的质感。就在这时,一泓闪烁着神秘银光的池水出现在了她的眼前,恰似贝德维尔爵士[56]投下亚瑟王宝剑的那个湖。与此同时,她看见,一根羽毛飘飘摇摇,正好落入了那池水中央。一股奇异的狂喜攫住了她。那一刻,她仿佛陷入了一个迷梦,以为自己追随着这些鸟儿来到了世界的尽头。她正想扑倒在草地上,畅饮忘川之水,没想到却被鸦群沙哑的笑声给惊醒了。她加快脚步,小跑了起来,不料被石楠坚硬的树根绊倒了。她脚踝扭伤了,爬不起来,只得躺在原地,然而,她满怀惬意。香杨梅和绣线菊芳香扑鼻。“我找到自己的伴侣了,”她喃喃自语,“就是沼泽,就是荒野。我是大自然的新娘。”她轻声地说,喜不自胜,裹着斗篷躺在池边,转身拥抱冰冷的野草。“我要一直躺在这里。(一片羽毛落在她的眉间。)我找到了一桂冠,碧绿胜于海湾,我的前额将永远清凉。这些野禽的翎毛——猫头鹰的,夜莺的……我要做荒蛮狂野的梦,手指再无需结婚戒指,”她边说边把戒指从手指上摘下来,“草根将环绕它们。啊!”她长长地舒了口气,惬意地枕在柔软的野草间,“我曾多年寻觅幸福,没有结果;寻觅声名,却与之擦肩而过;寻觅爱情,却不知爱情为何物;对生活孜孜以求——但,也许死了才最好。我曾遇到过那么多男男女女,但却从未真正了解过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如果能安息此处,只与天地为伴,岂不更妙——就像很多年前吉卜赛人告诉我的那样,那是在土耳其。”她望向天空,只见云彩变幻,金光闪闪,转瞬之间,其中出现了一条小路,上面有一行骆驼,正在穿过乱石嶙峋、红尘飞舞的戈壁。驼群过后,群山耸立,陡峭巍峨。她想象自己听到了山羊脖子上的铃铛声,看见了漫山遍野的鸢尾和龙胆草。天空不停地变幻着。她的视线慢慢下移,直至看到被雨水浸润过而显得格外黑的泥土,看到沿着海岸蜿蜒起伏的那一大片南方丘陵。陆地的尽头便是大海,不时有船只来往经过。她仿佛听见了海上传来的军舰炮声;一开始,她想,“是无敌舰队,”但转念一想,又觉得,“不,是纳尔逊[57],”后来,她才想起那些战争早就结束了,来往的不过是些忙碌的商船,而弯弯曲曲的河面上漂浮着的是扬帆的游船。她还看见,黑色的原野上散布着牛羊,农舍星星点点地亮起了灯光;牧群中也有灯光在飘移,那是牧人们在巡夜。不久,灯火归于静寂,繁星升起,布满夜空。她脸上盖着湿润的羽毛,耳朵贴着大地。就在半梦半醒之际,她突然听到大地深处有锤子敲击铁砧的声音,抑或是心跳的声音?咚……咚……咚……那地心传来的敲击或心跳声有节奏地响着,最后渐渐变成了马蹄声。一、二、三、四,她数着数着,期间,还听见那马被绊了一下。随后,马蹄声越来越近,她可以听见小树枝被折断的咔嚓声和马蹄陷入沼泽的吧唧声。那马差点踩到了她。她坐了起来。清晨朦胧的天光依稀映衬出一个高大的黑影——马背上是一个男人,被惊动了的凤头麦鸡在他四周扑扇着翅膀,飞上飞下。他吓了一跳,勒住马。
“夫人,”那男人惊叫一声,跳下马来,“你受伤了!”
“我死了,先生!”她答道。
几分钟后,他们订了婚。
翌日清晨,他们一起坐下来吃早餐的时候,他告诉了她自己的名字。他叫马默多克·邦斯洛普·谢尔默丁,是位绅士。
“我就知道!”她说,因为他身上有种浪漫、侠义、激情、忧郁而又坚定的气质,与这个狂放、仿佛深色翎毛般的名字很相配——这名字让她联想到乌鸦闪着铁青色光泽的翅膀、沙哑的笑声、翎毛蛇一般扭动着落入银色池塘时的姿态以及其他千万种意象,一时间难以尽数。
“我叫奥兰多。”她说。他也早就猜到了。因为,他解释道,如果你看到一艘洒满阳光的船,风帆张满,从南太平洋昂然驶来,穿过地中海,你就会马上脱口而出:“那是奥兰多。”
事实上,尽管只相识了这么短的时间,但他们却像所有恋人一样,在不到两秒钟里,就彻底了解了彼此,接下来只需补充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比如双方姓甚名谁,家住哪里,是一贫如洗还是富可敌国,等等。他告诉她说,他在赫布里斯群岛有座城堡,但早已破败,宴会厅成了塘鹅饱餐的地方。他曾经是军人和水手,也去过东方游历,眼下正在去福尔茅斯的路上,要与他的双桅帆船会合。但眼下风停了,只有再次刮起西南风的时候,他才能再次出海。奥兰多急忙看看窗外风向标上的镀金豹。谢天谢地,豹尾一动不动地指向正东。“哦,谢尔,不要离开我!”她喊道,“我疯狂地爱上了你!”话音未落,两人心中就同时涌起了一阵可怕的疑虑。
“你是女人,谢尔!”她惊叫。
“你是男人,奥兰多!”他也叫了起来。
接下来是一场开天辟地以来从未有过的激烈责难和辩白。这一切结束后,他们再次坐下来,她问他,这西南风是怎么回事?他究竟要去往何方?
“合恩角[58]。”他简短地说,脸红了。(因为男人也像女人一样脸红,只是脸红的原因大不相同罢了。)她只有凭借不断的追问,再加上追问,才猜出了事情的真相:他的一生都是在最为孤注一掷、惊心动魄的冒险中度过的,即顶风绕合恩角航行。船桅折断,船帆被撕成碎片(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迫使他承认这些)。有几次,船沉没了,他是唯一的幸存者,被困在一个小筏子上靠吃饼干活命。
“现在,男人们恐怕只有这点事可做了。”他一边羞怯地说,一边勺了一大勺草莓酱吃。她眼前出现了这么一幅景象:桅杆折断了,星空在头顶上着了魔似地旋转,而眼前这个男孩(他真的只是个男孩而已)一边吸吮他最爱的薄荷糖,一边大喊大叫,命令船员们切断这个,扔掉那个。想着想着,她的眼里不禁噙满了泪水。她知道,这是甜蜜之类,比她之前流过的所有泪水都珍贵。“我是个女人,”她想道,“我终于是个真正的女人了。”她从心底里感谢邦斯洛普带给她这少有的,出乎意料的愉悦。要不是左脚还有伤,她会坐到他的膝盖上去的。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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