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共同捍卫人类的尊严。只要我们战魂不灭,人类就一定能取得这次战争的胜利!”
在热烈的掌声之中,我坐回到轮椅上被缓缓推下了台。
傍晚,阿雪推着我来到顶楼的花园中,这里有个圆形穹顶,可以模拟蓝天和落日。我们在一片苜蓿园中看着夕阳西下,这让我想起曾经在夸父农场上和丁琳欣赏落日的情景,不由得叹了口气。
她一边为我按摩肩膀,一边问道:“怎么,有心事?”
“真美。”
“假的罢了,真实的日落比这可美多了。”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我感叹道,“越美的东西,便越容易失去吧。”
她咯咯一笑:“真不知道你脑子里想的都是什么,这么小的年纪……胡思乱想。”
“你不觉得吗?你心中难道就没有当时不珍惜,如今却没法再回去的美好回忆?”
她的双手停了下来,眼睛望着落日愣怔了片刻。“自然有的。”
“日升日落都是片刻的美,白天有差不多1000分钟,日升日落加起来也才10分钟,可一天当中,人们最爱的、最怀念的,却只有这抓不住的区区片刻。”
“人还不都是这样?”她吸了吸鼻子,岔开话题,“你又感慨什么?”
“我只是想到了自己短暂的一生。”
她笑了。“大英雄,你总发愁什么,你才……22岁吧?”
“利莫里亚没有一个士兵能活到23岁,不是吗?”
她不再说话。
“你有没有爱过什么人,或者被什么人爱过?”这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关键问题,不问,我很安全,问了,便走向禁区。
她没有回答,只是将眼睛望向即将消失的夕阳。
“怎么不说话?”过了半分钟,我追问道。
“我只是……不知道如何回答。”我感受到了她的情绪。
“你帮我保密了正心丸的事,我自然也不会把你的秘密说出去,你也有过爱人吧?”
我很在乎,这不是装出来的,是真的在乎!
她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我故作轻松地调笑道:“这么神秘,不会是我认识的人吧……”
她扶着我肩膀的手微微颤抖。
我适可而止。“你喜欢他吗?”
“我不知道。”
“不为所动?”
“不知道。”
我抱怨道:“自己的感情你会不知道?如果你也喜欢,不妨直说啊!”
“他死了。”
“哦……真是遗憾。”
“没什么可遗憾的。”她的手离开了我的肩膀。
“那你……会想起他吗?”
“有时候,会,”她停了停,“毕竟,也有两年的感情……”
我点了点头,足够了!就当那个男人是夸父农场上的程成吧。这样,至少我心里会舒服些。我不想总是带着仇恨和敌意生活,她,无论是叫雪华,还是叫阿雪,也不过是一个工具罢了,为了完成任务,不得不与我的命运强行羁绊。
我已经不在乎她是否是因戏生情,但看她如今的状态,至少她会想起那个人,那个也许是我的人。
足够了。
一切都是假的,至少,还有一份真情留在了她的心中。
我的身体已经接近康复,三五日之后就可以离开医院了。自从上次一别,哥四脚已经五天没有来找过我了。壁人的危机到底恶化到了何种地步?老爱、孔丘他们是否安好?这些问题时刻牵绊着我。
自从回到利莫里亚,我的睡眠便一直很浅。虽然过了记忆检测的关,我还是拿不准国防部会不会趁我睡熟时除掉我,毕竟我是利莫里亚几万士兵中最接近真相的那个。
他们既然没动手,那就说明我还有利用价值。
大概是想在AI打过来的时候,把我一捆,送去求和罢了。
喀啦!房顶一响,哥四脚终于来了。
我迫不及待地站在床上,熟练地替哥四脚拆掉了通风道的挡板。脚步缓缓靠近,我轻轻呼唤哥四脚的名字,但是他并未回应。
当我意识到出了问题时,通风道里寒光一闪,一把匕首自上而下朝我刺了过来。我迅速倒在床上,那匕首紧跟着扎向了我的腹部。
一个女壁人从天而降,手中握着匕首,连连向我刺来。
“你什么人?”
“你连我也忘了吗……”
听声音我忽然想起来,她是第一次让我知道壁人存在的那个偷袭者——季三木。
她几次都未刺到,便借机喘息着站在原地蓄力。
“哥四脚呢?”
她冷笑一声:“这条走狗吗?被我杀了。”
“你……”我咬着牙道,“他是你的同类!”
“壁人都快饿死了,还分什么同类异类,能吃为什么不吃!”她黄色的眼睛一翻,“不止这个倒霉蛋,你的那些同伙,早晚也得被我们吃个精光!”
“浑蛋!”
“骂也没用!为了活着,换作是你也会这么干!”
“我绝对不会吃我的同类!”
女壁人咬着牙笑道:“没有吗?没少吃吧!你们的一日三餐,难道你以为,里面的肉真的是猪肉、牛肉和羊肉?”她不等我反应,挥刀再次攻来,“受死吧,你这虚假的偶像!”
我接住她的手臂,两只手掌环住她的手腕,稍微一用力她便动弹不得。这就是壁人的力量,灵活有余却又气力不足。
我迅速将匕首从她手中拔出,反手横在她的脖颈下:“你为什么非要置我于死地!”
“你自己不知道吗?垃圾!”
“把嘴放干净!”
“你若不死,壁人就无法团结!”
我不解道:“你到底在说什么……什么无法团结?”
“程复!我知道你的名字,你就是他们崇拜的救世主,我呸!在我看来,用迷信统治壁人的,就是你这种骗子、垃圾!”
“我没有制造迷信,更没想统治他们!”
“别狡辩了!如今壁人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但依然有一小拨人,杀不死,不投降,依然坚持对你的迷信,等着你去救他们!”她恶狠狠地道,“我便取了你的人头,让他们死了这条心!”
“你纵然用我的头解决了内乱,可你们躲得过利莫里亚的大灾难吗?”
“少蛊惑人心了,利莫里亚最大的灾难就是你!没有你,壁人之间就不会发生战争,如今已经死了50个兄弟,如果不杀死你这败类,壁人的战争不会停止……”她嘴里流出了血,“败类!阴险……的……骗子……”
她身子软了下去。
季三木向我倒了过来。这时候,我才发现,她肩膀不知何时扎上了一支袖箭。
门缝微开,一双眼睛正看着我们。
阿雪笑吟吟地走了进来,一边走,一边戴上白色手套。
“遇上麻烦了吧?”
杀死季三木的自然是她了,可她现在显然明知故问。
“谢谢,”我装作胳膊受伤,喘息着坐回床上,“这是什么怪物……”
“你是第一次见吗?”她开始在柜子里翻找,反而对那倒在地上的尸体不是那么在乎,“拉里贝找你去197团的时候,你不已经见过了?”
“你说什么……”
“别害怕,你一定吓着了,”她拿出了一管蓝色溶剂,在灯下弹了弹,“你现在是康复最关键的阶段,一定要好好休息,否则会影响恢复。”她接了半杯温水,将那蓝色溶剂倒入水中。她将那杯变蓝的水递了过来。“快喝吧,这药对你身体有好处。”
她此时虽然笑着,可在我看来却让人浑身发毛。
她太不对劲了!
我摇了摇头。“我现在还不想喝……而且,你从未半夜给我喝过什么药,这……”话未说完,她便握住了我的手腕,手腕仿佛被蚊子叮了一下。
“你在干什么?”
我甩开她的胳膊,果然,在我手腕处已经多了一个红点。
“你需要休息……”
她话音未落,我耳孔里仿佛被灌了水,脑子里嗡嗡直响,她的声音离我越来越远。她嘴角抽了一下,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向我,然后摇了摇头。
“你不应该冒充程复……”
我感觉身体越来越麻木,说不出一句话。
“对不住了,虽然你是他的朋友,可我必须这么做,这是命令。”她右手握住了我的下巴,将我的嘴掰开。我想要挣脱,可我除了还有些神志,已经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权。
她左手端起那杯蓝色药水。“见到他,请带去我的问候……”
她捏着我的脸颊,我用尽了最后的力气,喊出了她的名字:“雪……雪华……”
阿雪愣住了,仿佛听见了魔鬼的名字一般,随着一阵颤抖,蓝色药水却洒在了我身上。她眼睛陡然失去了神采,身体也朝我倒来,我被她的身体压在了床上。
血腥的味道。
我耳朵里像是被堵上了棉花,可我依然能感觉到,地板上有清脆的高跟鞋的声音。
一把装着消音器的手枪出现在我的耳畔,握着枪的手指洁白细长,那只手拽开了阿雪的尸身。一个女人进入我的眼帘,模模糊糊地,但我认出了她是程雪,是她刚刚把一发子弹射入了阿雪的后脑勺。
“能走吗?”她面无表情地问道。
我想回答不能,可是我现在连眼皮都眨不动。
她摇了摇头,拉起我的左手胳膊将我架在身上硬拖出门去。我无力地喘息着,双腿绵软地被拖拉着向着一处光亮而去。
我没能走进那光亮之中,便昏迷了过去。
2
“凡人最大的荣耀,就是与神为伍。”
很难分清,是这句话将我唤醒,还是我醒来的时候恰好听见了这句话。说话的人仿佛就在我耳边,又像是住进了我的脑子里,这句话像一记强有力的拳头,重重地捶在我的胸口。
我猛地睁眼,大口喘着粗气,仿佛刚才有人在我睡着时扼住了我的脖子。柔和的光照进眼睛,我正躺在一张木制的躺椅里,上身盖着一件深咖啡色的男士毛绒大衣,领口遮住我的脖颈,领口的绒毛还散发着香烟的焦油味。而下身我还是穿着医院的条纹服,脚上套着一双布拖鞋。
这里看上去应该是一间客厅,我所坐的躺椅位于客厅落地窗的一侧,窗户被深红色的窗帘遮住,窗帘下有十几盆绿色的植物盆景。客厅内的布置非常普通,甚至还有些陈旧。木制的茶几、香案、茶具静静地被几张布艺沙发围着,沙发后面是两排巨大的书柜。书柜的一侧,有个书桌面大小的鱼缸镶进了墙里,几条红金鱼在水里悬着,时不时地晃动一下尾巴。
客厅的一面墙壁上爬满了一种圆形叶子的藤条,转角桌上的几根枝杈上还开出了粉色的花,两只蝴蝶围着花朵翩翩起舞。
程雪的家?
我记得她从雪华的手中把我救了下来,然后搀扶着我离开了医院。之后的记忆便彻底归零。但是刚才唤醒我的声音,是一个有些苍老却又中气十足的男声。
忽然,叮叮当当的声音从我斜对面的一个房间中传出,房间的红色木门开着一道缝,门缝里的光比客厅强了许多,在地板上留下一道白色光轨。哗啦一声,伴随着骨碌碌的声响,像是石头砸在地上摔碎了一般。
我来到那扇门前,轻轻推开木门,白光洒在我的脸上,像是日光,却又看不见太阳。等我的眼睛逐渐适应光亮,才看清这是一间比客厅大了10倍不止的宽阔房间,篮球场一般大小,不过这里的墙壁下,都堆放着零零散散的白色石像,多是残缺不全,或者是雕刻到半途便放弃的未完成的作品。
三面墙壁与地上的大理石是同样的颜色,第四面白墙上却遮着一块酒红色的幕布,看上去和客厅窗户的感觉差不多。
一个男人背对着我,在那块红色幕布下,专注地雕刻着一块两米多高的白色石块。
我猜不出他的年纪,但是从他那一头银色短发来推测,至少也有70岁了。他不到一米七的中等精瘦身材,上身穿着灰色格子的衬衫,宽而肥大的蓝白色牛仔裤下,是一双朴素的灰色橡胶底布鞋,此刻正踩在一个40厘米高的淡黄色木凳上。
他的两条袖子挽到了肘部,胳膊以上落满了石屑。我逐渐走近他,他却浑然未觉,心无旁骛地将注意力放在雕刻石头上。
“喂!”我试探性地打了个招呼,“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
显然他听见了我的问话,停下了手中的活计,可是没过多久他又挥舞着锤子开始了自己的凿石工作。
“您好……”
他再次停止,这次他终于缓缓地转过了头。我这才发现他戴着银色方框眼镜,脸形瘦长,额头细纹满布,头发像是退潮时分的浪花,已经撤到了脑瓜顶。
他撇着干瘪的嘴唇,略微低头看着3米之外的我。他虽然脸上纹路少些,但却长着参差的老年斑,或许他已经80岁以上了。
“你在跟我说话?”他有些不耐烦地道。
没错,这就是刚刚把我唤醒的声音。
我转头看了看这空荡荡的大厅。“这里应该只有我们两人吧。”
“你是谁家孩子,你爹妈没教你,跟人打招呼问路,要用‘您’吗?谁的名字是‘喂’?”
原来他竟然在因为一个失礼的招呼而斤斤计较。
“呃……”我重新整理了一下情绪和语言,“请问老先生,这是什么地方?”
他这才从凳子上走下来,将锤子和凿子放在凳面上,用旁边一张方桌上的毛巾擦了擦白色的大理石碎屑。
“这里,千神殿。”
我喃喃地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是在利莫里亚上?”
“自然是,你以为你睡了一觉,能去哪里?”他嘴里一边说着,一边又转过头去打量着刚才雕刻的石头,手上比画着,像是在构思着下一步该如何去刻。不过,我实在看不出他在刻什么。
“程雪呢?是她把我送来这里的吧?”
“她自己长着腿,我又怎么知道她去了哪里。”
“那请问老先生……我应该如何称呼您?”
他再次转过头,眼神里透露着莫名其妙。“你都称呼我为老先生了,还问什么称呼?”
“我是问,您贵姓?怎么会在利莫里亚……”我不过是好奇他的身份罢了,在利莫里亚我从没见过年纪这么大的人。
“噢,你是好奇我的名字?我在这里究竟做什么工作?”他右手朝石头一甩,“没看见吗?我在雕刻。”
“您总不会只是个雕刻石头的吧?”
“随你怎么想,不过我现在就是个雕刻石头的。”他退后两步,打量了一下我,又看了看石头,双手又比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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