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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正传1·刺客学徒_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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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谢地,他没把这句话讲完。他用沾染了墨渍的手指搔搔胡子,若有所思地说:“冬天就快结束,我也要继续上路了。你知道我夏天做什么吗,小子?我在六大公国到处漫游,采集制作墨水用的药草、浆果和植物根,准备我需要的各类纸张的原料。这种生活挺好的,夏天自由自在地四处走,整个冬天就待在城堡里做客。文书这一行挺不错的。”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不知道他到底要讲什么。

“每隔几年我会收一个学徒。有些学徒成功出师,到其他比较小的城堡去当文书;有些学徒则没耐心、不够仔细,或者记不清楚各种墨水。我认为你很适合。你想不想当文书?”

这问题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默然地盯着他看。重点不只是当文书这件事,而是费德伦居然愿意让我当他的学徒、跟着他到处走、学习他那一行的诀窍。自从我跟老国王立下约定,已经过了好几年,我除了有些晚上会跟切德见面,或有些下午可以偷溜去找莫莉和凯瑞之外,从来没想过有谁会想跟我作伴,更不用说有谁会认为我是当学徒的好材料了。费德伦的提议让我说不出话来。他一定是感觉到了我的困惑,于是露出他那既年轻又沧桑的和善微笑。

“嗯,考虑一下吧,小子。文书是个好职业,而且你还有什么其他的前途?咱们私下说,我认为到公鹿堡外面去一阵子或许会对你有好处。”

“到公鹿堡外面去?”我惊异地复述。仿佛有人拉开了一层帘幕,我以前从来没想过这一点。突然间,从公鹿堡通向远方的一条条道路在我脑海中闪闪发亮,我曾经被迫研读的那些无聊地图变成了可以前往的地方。这念头让我呆住了。

“是的,”费德伦轻声说,“离开公鹿堡。随着你一天天长大,骏骑的影子会变得越来越淡,没有办法永远遮蔽你、庇荫你。在他的保护力完全消失之前,你最好能找到自我,拥有你自己的人生和志趣。但你不用马上答复我。考虑一下,或许可以跟博瑞屈商量商量。”

然后他把我的作业还给我,让我回座位去。我想着他说的话,但我商量的对象不是博瑞屈。在另一天刚开始的凌晨时分,切德和我脑袋凑在一起蹲在地上,我把偷溜打翻的一只红瓦罐的碎片捡起来,切德则忙着抢救散落四处的黑色细小种子。偷溜攀在一幅垂坠的织锦挂毯上,吱吱叫着表示歉意,但我可以感觉到它其实觉得这情景很有趣。

“这些种子可是大老远从卡利巴弄来的,你这瘦不拉叽的小毛怪!”切德责骂它。

“卡利巴,”我说,然后又挤出一句,“穿过我们跟沙缘的边界,再走一天就到了。”

“没错,孩子。”切德咕哝着表示称赞。

“你有没有去过那里?”

“我?哦,没有。我刚才的意思是说,这些种子是从那么远的地方来的,我得派人到冷杉梢去买。那里有一座大市场,吸引了六大公国和许多邻国的商人去做生意。”

“哦,冷杉梢。你有没有去过那里?”

切德想了想。“年轻的时候去过一两次吧!我现在印象最深的是那里很吵还很热,内陆地方都是那样——太干太热了,我巴不得赶快回公鹿堡。”

“你去过的地方有没有哪里是你喜欢的,比公鹿堡还喜欢?”

切德慢慢直起身子,苍白的双手满满地捧着细小的黑色种子:“你何必东拉西扯的,想问什么就直接问吧!”

于是我把费德伦的提议告诉他,也告诉他我突然醒悟到地图不只是线条和色彩而已,更是不同的地方以及各种可能性,我可以离开这里成为另一个人,当文书,或者——

“不。”切德轻声但突兀地说,“不管你去哪里,你依然是骏骑的私生子。费德伦比我原先以为的要聪明,但他还是不明白,不明白整体的情况。他看得出来,你在这宫廷里必定永远都是个私生子,永远都像是个贱民,但他不了解的是,在这里你受到黠谋国王的赏赐,可以上课学东西,近在国王的眼前,且不会对他造成威胁。你在这里当然是处在骏骑的影子底下,这点当然能保护你,但如果你离开这里,你不但不会因此变得不需要这种保护,而且会成为一个危险人物,对黠谋国王造成威胁,对他的继承人的威胁更大。你不会享有四处游历、单纯自由的文书生活,某天早上人们可能会发现你被割断喉咙死在客栈的床上,或者身上中箭死在路上。”

我浑身一阵冷颤,“可是为什么?”我轻声问。

切德叹了口气,把手中的种子放进一个盘子里,轻轻掸了掸手,把黏在他手指上的种子拨下来:“因为你是皇室的私生子,你逃不出血统的影响和控制。我说了,你现在对黠谋不造成威胁,是因为你太年轻,而且你就在他眼前,他可以随时盯着你。但他在思考未来的事,你也应该这么做。现在局势相当不稳定,外岛人的劫掠行动越来越大胆,沿岸地区的人民开始发牢骚了,说我们需要派更多船在沿岸巡逻,还有人说我们自己也要有战船,他们来抢我们,我们就要抢回去。但那些内陆大公国一点也不想出钱建造任何一种船,尤其不肯建造战船,因为这可能会让我们跟外岛人全面开战。他们抱怨国王不关心他们的农耕需要,一心只想着沿海地区。山区的人对于要通过他们隘口的人也越来越吝啬,交易的费用每月递增,所以商人也开始互相抱怨。南边的沙缘和更往南的地方在闹旱灾,日子难过,每个人都在怨天骂地,仿佛连旱灾也该怪在国王和惟真头上。要喝酒聊天,惟真是个很不错的对象,但他不像骏骑那样既懂得带兵打仗又有外交手腕,与其只为了跟其他大公国保持联系而在冬季恶劣的气候中长途旅行,他宁愿去打打冬天的公鹿,或者坐在炉火旁听吟游歌者唱歌。如果情况再不改善,人们迟早会说:‘嗯,生个私生子也没什么大不了,骏骑应该掌权管事的,他一定可以很快就改善这一切。就算他有点太固执、太循规蹈矩,但至少该做的事情他都做到了,没让外国人把我们全踩在脚底下。’”

“所以骏骑还是可能继位成为国王?”这问题让我全身起了一阵奇异的震颤,我立刻开始想象他胜利回到公鹿堡,我们终于见面,然后……然后怎么样?

切德似乎在细读我的脸,“不,小子,非常不可能。就算人民想要他回来,我想他也不太可能违反他对自己定下的惩罚,或者违反国王的意愿。人们会不满,会埋怨他不回来,而不满和埋怨可能会引发暴动、冲突,哦,还会有相当不好的氛围弥漫开来,在这种氛围之下不适合让私生子到处乱跑。处置你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杀了你,另一种是把你变成国王的工具。”

“国王的工具……我懂了。”一股压迫感笼罩住我,我之前一时间看见的那高挂在黄土路上的蓝天,还有骑着煤灰走在路上的我,都瞬间消失了。现在我想到的是关在狗舍里的猎犬,或者是站在国王手腕上的猎鹰,头上罩着布套、脚上绑着带子,被放出去的时候只是为了履行国王的意志。

“情况不一定那么糟。”切德静静地说,“大部分的监狱都是我们自己造的。而人也能自己建造自己的自由。”

“我永远也去不了任何地方了,是不是?”虽然旅行是新近才出现在我脑袋里的概念,但我却突然觉得它重要万分。

“我想不是。”切德到处翻寻,想找个东西来盖住那个装满了种子的盘子,最后终于找到一个比较小的盘子扣上去了事,“你会有机会在私底下去很多地方,在考量家族的利益后确定需要你去的时候。但这点跟任意哪一个王子都没有太大的不同。你以为骏骑可以选择要到哪里进行外交工作吗?你以为惟真喜欢被派去视察遭到外岛人劫掠的城镇吗?他还得听人民抱怨说,要是他们有更坚固的防御工事或者更多的驻防军队,这一切就都不会发生了。真正的王子并没有多少自由可以决定他要去哪里、要把时间花在什么事情上。骏骑现在大概比以前任何时候都要有更多的自由和时间。”

“只不过他不能回公鹿堡?”我灵光乍现冒出的这句话让我冻结在原地,双手还捧着瓦罐的碎片。

“对,只不过他不能回公鹿堡。如果前任王储有事没事就跑出来,会使民心动荡,这样可不成。他最好还是静悄悄地远去。”

我把碎片扔进壁炉,“至少他还能去别的地方,”我咕哝着,“我连进城都不行……”

“这对你有那么重要吗?到公鹿堡城那么一座脏兮兮、油腻腻的小港口去?”

“那里有其他人……”我迟疑了一下。就连切德也不知道我城里的那些朋友。然后我一口气说下去,“他们叫我‘新来的’,他们看到我的时候不会总想着‘私生子’。”我从来没把这一点用语言文字叙述出来,但说出来之后,城里吸引我的原因突然变得非常清晰。

“啊!”切德说着叹了口气,肩膀动了动,但没说话。过了一会儿,他开始告诉我,只要让人同时吃下大黄和菠菜就可以使他生病,如果分量够多,那人甚至会死,而且从头到尾餐桌上都不必出现任何毒药。我问他,那要怎么让同桌吃饭的其他人不会也跟着生病,然后我们的讨论就越扯越远。直到后来我才发现,他说的那些关于骏骑的话几乎像是预言一样。

两天后,我相当惊讶地听费德伦说要求我替他办一两天的事。更让我惊讶的是,他给了我一张单子,上面列出各种他要我到城里去买的东西,给了我足够买东西的钱,然后还额外给了我两个铜板。我屏息以待,随时等着博瑞屈或其他哪个师傅会不准我出门,但他们只叫我快去办事。我手挽着篮子走出堡垒大门,突如其来的自由让我感到晕头转向。我回想自己上一次得以从博瑞屈身旁溜开是几个月前的事,并震惊地发现这已经有至少一年的时间了。我立刻决定要重新加强我对城内的熟悉度。出门前没人告诉我该什么时候回去,我确信自己可以偷拿出一两个小时的时间,而且不会有人知道。

费德伦那张清单上的东西千奇百怪,足以让我跑遍全城。我想不通一个文书要干燥的“人鱼发”或者一大堆“森林坚果”干什么,我猜想也许他是要用这些东西来做彩色墨水吧!我在一般的店里没找到这些东西,于是往下走到港边的集市,在那里你只要有块毯子可以铺在地上、有东西可以卖,就能自称商人。人鱼发这种海藻我很快就买到了,人家还告诉我说这是海鲜浓汤常用的材料。而坚果我则花了比较久的时间才找到,因为这是产在内陆而非海边的东西,这里卖内陆东西的商人本来就比较少。

但最后我还是找到了,那个摊子还放了一篮篮豪猪刺做的笔、刻花木珠和坚果核,还有用捣碎的树皮制成的织品。守摊子的是个老女人,她的头发没有变成白色或灰色,而是变成了银色。她的鼻子直挺挺的、线条刚硬,眼睛像是放在颧骨上方的架子里。这种种族的相貌特征让我感到陌生但又有种奇怪的熟悉,突然间我知道她是从山区来的,感觉背脊上滚过一阵寒意。

“基沛。”我买好东西时,隔壁摊子的女人说。我瞥了她一眼,以为她是在跟刚刚收了我钱的老女人说话,但她却瞪着我看。“基沛。”她相当坚持地又说了一遍,我纳闷这个词在她的语言里是什么意思,听来似乎是在要求什么事或什么东西,但老女人只是冷冷地看着街上,于是我向这个比较年轻的女人耸耸肩,表示歉意,一边把坚果装进篮子一边转过身去。我才刚走出十几步,就听见她又尖叫了一声“基沛!”我转过头去,看见两个女人扭打成一团。老女人紧紧抓住年轻女人双手的手腕,后者奋力又打又踢想挣脱开来,她周遭的其他商人都警觉地站起身,把东西收起来以免遭到波及。我本想走回去看热闹,但另一张更熟悉的脸出现在我眼前。

“小花脸!”我大喊。

她转过身正对着我,刹那间我以为自己认错人了。我上次看到她是在一年前,一个人怎么可能变得这么多?她深色的头发以前都梳在耳后编成利落的辫子,现在却披散过肩,而且她身上穿的不是皮背心和宽松长裤,而是女用衬衫配裙子。这身成人的服装让我一时讲不出话来,本想转过身去假装我叫的是别人,但她那双黑眼睛挑衅地看着我,冷冷地问:“小花脸?”

我坚守立场:“你不是莫莉·小花脸吗?”

她抬起一只手拨开脸颊上的几绺发丝;“我是莫莉·制烛商。”我看见她眼中浮现出认出我的神色,但她的声音却冷冰冰地又加了一句:“我不确定我认识你。先生尊姓大名?”

在一片困惑中,我不假思索地采取行动,进入她的脑海里探寻。我发现她很紧张,更惊讶的是发现她感到畏惧,我用思绪和声音试着平抚她:“我是新来的。”我毫不犹豫地说。

她吃惊地睁大眼睛,然后大笑起来,把这当成一个玩笑。她在我俩之间竖立起的障碍像肥皂泡一样破了,突然间我又像以前那样熟悉她。我们之间有种温暖的情谊,总是让我想起大鼻子。越来越多人聚集围观那两个扭打的女人,但我们转身离开,沿着鹅卵石街道往上走。我称赞她的裙子,她平静地告诉我说她已经穿了好几个月的裙子,觉得裙子比长裤好穿。这条裙子是她母亲留下的,别人告诉她说现在已经找不到这么好的羊毛料了,染的红色也不像它这么鲜艳。她称赞我的衣服,我这才突然想到,或许我在她眼中也像她在我眼中一样变了很多。这时我身上穿着我最好的一件衬衫,长裤几天前才刚洗过,脚上的皮靴也跟士兵的一样好,虽然博瑞屈老是抗议,说我的脚长得太快,没多久又穿不下了。她问我进城做什么,我告诉她我来替堡里的写字师傅跑腿买东西,还告诉她说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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