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余烬看来已经反潮沉淀。我把四处打量的眼神收回来,抬头看着我的向导,我脸上惊惶的神色似乎让他感到意外。他转过身去,自己也打量起这间房,思考了一下,然后我感觉到他生出一种又尴尬又不高兴的情绪。
“这里很乱,大概不只是很乱而已。不过,嗯,我想也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了。而且应该不只这么长一段时间。呃,很快就会整顿好的。不过得先来做个介绍,我想你只穿睡衣站在这里也确实会有点凉。到这儿来,小子。”
我跟着他走到房间里舒适的那端。他坐在一张铺有毛毯的光秃秃的木椅上,我光着的双脚感激地埋进一张羊毛地毯里。我站在他面前等着,那双绿色的眼睛在我身上巡梭,沉默持续了几分钟,他开口说话。
“首先,让我来把你介绍给你自己。你的血统在你全身上下都表现得再明显不过了。黠谋之所以选择承认这一点,是因为不管他再怎么否认,也不能说服任何人相信你身上没有皇室血统。”他顿了一下,似乎有什么事让他觉得很有意思。“可惜盖伦不肯教你精技。不过多年以前这是有限制的,因为担心它会变成太普遍的工具。我敢打赌要是老盖伦愿意试着教教你,一定会发现你学得来,但是我们没时间去考虑那种不会发生的事。”他若有所思地叹了口气,沉默一会儿,突然又开口继续说下去,“博瑞屈已经教会你工作和服从,这两样他都很擅长。不要对自己有错误的认知,你并不特别强壮、敏捷或聪明,但你足够顽强,可以扳倒任何比你更强壮、敏捷或聪明的人,而这点对你自己比对别人更危险。但这不是对现在的你来说最重要的事。”
“你现在是国王的人了。你必须开始了解,现在立刻就开始了解,这是对你而言最重要的一件事。他供你吃、给你穿、让你受教育,而目前他要求的回报只是要你对他忠心。日后他会要求你为他效力。你是国王的人、你对他完全忠心,这就是我要求的条件,因为如果你不效忠国王,那把我的技艺教给你就太危险了。”他顿了顿,我们彼此对视了好一阵子。“你同意吗?”他问,这不只是个单纯的问题,更是订立一项契约。
“同意。”我说。他还在等我开口,于是我又说,“我保证。”
“很好。”他衷心地说,“好了,现在来讲其他的事。你以前有没有见过我?”
“没有。”一时之间我突然醒悟到这点实在很奇怪,因为虽然堡里常有陌生人出入,但这个男人显然已经在堡里住了很久,而几乎所有住在这里的人我都叫得出名字,或者至少认得出长相。
“你知道我是谁吗,小子?知道你为什么在这里吗?”
我摇头,很快地对这两个问题提供一个否定的答案。
“嗯,别人也都不知道,所以你要注意继续保密。你要清楚地记住——你不可以跟任何人提到我们在这里干什么,也不可以提你学到的任何事。懂吗?”
我的点头一定是让他满意了,因为坐在椅子上的他似乎变得比较放松。他瘦骨嶙峋的双手抓着自己羊毛长袍下的膝盖:“很好,很好。好,你可以叫我切德。我应该叫你什么呢?”他顿了顿等我回答,但我没吭声,于是他自己回答说,“小子。这不是你我的真名,但是在我们相处的时间里这样就够了。所以呢,我是切德,是黠谋替你找来的又一个老师。他花了一点时间才想起我在这里,然后又花了些时间才壮起胆子要我教你。我呢,也考虑了更长的时间才同意教你。不过这些问题都已经解决了。至于我要教你什么……”
他起身走向火炉旁,侧头盯着它,然后弯身拿起一根拨火棒,搅动余烬掀起新燃的火焰:“基本上,就是谋杀、杀人、外交策略性质的刺杀的精妙艺术。或者是把人弄瞎、弄聋,或者是让人四肢软弱无力、或麻痹、或咳嗽咳得虚弱、或阳痿、或提早老化痴呆、或发疯、或……不过这不重要。这些都是我的本行,而且也会变成你的本行,如果你同意的话。但是你从一开始就要知道,我是要教你杀人,为你的国王杀人。不是用浩得教你的那种花哨方式杀,不是在有人看得到你、替你喝采的战场上杀。不是。我是要教你阴狠、隐密、有礼的杀人方式。你喜不喜欢这种方式不是我能管得了的,但我会确保你学会怎么做。我也会确保另一件事,这是我给黠谋国王订下的规定,就是让你知道你学的是什么,不像我,在你这个岁数的时候完全不知道自己学的是什么。所以,我是要教你成为刺客。这样可以吗,小子?”
我再度点头,感觉不太有把握,但是不知道还能怎么做。
他看着我:“你会说话,不是吗?你除了是私生子,不会也是个哑巴吧?”
我咽了口口水:“不是的,大人。我会说话。”
“嗯,那就跟我说话,不要光点头。告诉我你对我的身份、还有我刚刚做出的提议有什么意见。”
他邀我开口说话,但我仍然哑口无言地站在那里。我盯着那张满是痘疤的脸、那双手上薄如纸张的皮肤,感觉到他闪着微光的绿色眼睛注视着我。我的舌头在嘴里动了动,却只找得到沉默。他的态度让人愿意开口,但他的相貌还是比我想象过的任何东西都更吓人。
“小子。”他说,那声调温和得吓了我一跳,让我猛然抬起头迎视他的目光,“就算你恨我、就算你唾弃这堂课,我也可以教会你。就算你觉得无聊、就算你懒惰或者愚笨,我也可以教会你。但是如果你怕我,不敢跟我说话,我就没办法教你,至少不能用我希望的方式教会你。而且如果你决定不想学这样东西,我也没办法教你。但你必须开口告诉我。你已经学会紧紧守住自己的想法,几乎连你自己都害怕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但是,你现在该试着对我说出你的想法。你不会因此被处罚的。”
“我不太喜欢……”我突兀地冒出一句,“杀人这件事。”
“啊——”他顿了顿,“说起来,当年我也不喜欢。其实我现在还是不喜欢。”他突然深深叹了口气,“每一次这样的时刻来临,你都必须做决定。第一次会是最困难的。但是我现在告诉你,你要等到很多年以后才需要做决定,而同时,你有很多需要学的东西。”他迟疑了一下,“是这样的,小子。学习永远都不会错。就算学习怎么杀人也不能算错,也不能算对。这只是一种可以学习的东西,一种我可以教你的东西,如此而已。你可以认为你现在暂时先学会怎么做,等以后再决定要不要去做吗?”
居然问一个小男孩这种问题。那个时候,我内心有某种被激怒似的情绪,对这个说法嗤之以鼻,但是我年纪那么小,根本想不出怎么反驳和拒绝。而且我还感到好奇。
“我可以学。”
“很好。”他微笑,但他脸上有一股倦意,看起来并不怎么开心。“这样就够了,够了。”他环顾房内,“我们干脆今天晚上就开始好了,从打扫做起。那里有一支扫把。哦,对了,先把你的睡衣换掉……啊,这里有一件破旧的袍子,你暂时先穿这个吧!我们总不能让洗衣服的人奇怪为什么你的睡衣上有樟脑和缓痛草的味道,是吧?好,你扫扫地,我来把东西收拾整齐。”
接下来几个小时就这么过去了。我把石板地扫过、拖过,在他的指挥下清理大桌子上的各式器具。我把晾在架子上的药草翻个面,把一堆钵碗擦干净、收好,把某种黏黏的不新鲜的肉切成一块块,喂给他关在角落笼子里的三只蜥蜴吃,它们囫囵吞枣地把肉整块吞下去。他跟我并肩工作,似乎很感激有人作伴,跟我信口闲聊,仿佛我们两个都是老人,或者都是小男孩。
“还没学写字?也没学算数。要命!那老家伙在想什么啊?嗯,我会让这情形赶快改善的。小子,你的额头长得像你父亲,皱眉的样子也很像他,有没有人告诉过你?啊,‘偷溜’,原来你在这里,你这个小坏蛋!这段时间你又干了哪些坏事啦?”
一只棕色的黄鼠狼从一幅织锦挂毯后出现,切德介绍我们彼此认识,让我从桌上的一只碗里拿鹌鹑蛋喂它,后来他看见偷溜亦步亦趋地跟着我想求我继续喂它时还大笑起来。他把我在桌底下发现的一只黄铜手环给了我,提醒我说戴着它可能会把我的手腕染绿,并告诫我如果有人问我它的来路,就说是在马厩后面发现的。
后来我们停下来,吃蜂蜜蛋糕、喝热乎乎的加了香辛料的葡萄酒。我们一起坐在壁炉前的地毯上,就着一张矮桌吃喝,我看着火光在他满是疤痕的脸上舞动,不知道自己先前为什么会觉得这张脸很吓人。他注意到我在看他,脸扭曲着形成一个微笑,“看起来很眼熟,是不是,小子?我是说我的脸。”
我并不觉得眼熟,我瞪着看的只是他苍白皮肤上那些丑怪的疤而已。我疑惑地盯着他,想搞清楚他的意思。
“别操心这个了,孩子,它会在我们所有人身上都留下痕迹,你迟早也会有一份的。但是现在呢,嗯……”他站起身伸个懒腰,长袍底下露出瘦巴巴的苍白小腿,“现在已经不早了。或者应该说是很早,看你想的是前一天的结束还是后一天的开始。你该回去睡觉了。好,你会记得这一切都是一个非常黑暗的秘密,对不对?不只是关于我和这间房间,而是整件事,包括半夜起床、上课学杀人,等等。”
“我会记得。”我告诉他,然后又加了一句,“我保证”,因为我感觉这样说对他是有意义的。
他轻笑,然后点点头,神色几乎是悲哀的。我换回睡衣,他送我走下楼梯,举着灯站在我床边看我爬上床,然后替我盖好毛毯,打从我离开博瑞屈的房间以来就从来没人对我这么做过。我想他还没离开我床边时我就已经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布兰特被派来叫我起床,因为我睡得太晚了。我昏沉沉地醒来,头很痛,但等他一离开,我就马上跳下床跑到房间的角落。我推推石壁,冰冷的石块抵着我的手,灰泥和石材的裂缝间也完全没有任何迹象显示出那道我确信一定在这里的密门。我丝毫不认为切德只是一场梦,而且就算我真的这么想,手腕上还有那只简单的黄铜手环可以证明他不是梦。
我匆匆更衣,到厨房拿了一大块面包加奶酪边走边吃,走到马厩还没吃完。博瑞屈对我的迟到很生气,把我的骑马技术和马厩差事都挑剔得一无是处,我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他是怎么骂我的。“不要以为你在城堡里有间房间、衣服上有个纹饰,就可以变成四体不勤的混混,可以躺在床上打呼睡到太阳晒屁股,然后起床梳梳头发就好。我绝对不许你变成这样。就算你是私生子,你也是骏骑的私生子,我要让你成为一个会让他骄傲的男人。”
我顿了顿,手里还握着给马梳毛的刷子:“你说的是帝尊,对不对?”
我这突如其来的问题让他吓了一跳:“什么?”
“你说的那种整个早上赖床、除了对头发和衣服小题大作之外什么都不做的混混,就是帝尊这样的是不是?”
博瑞屈的嘴张开又闭上,被风吹得通红的脸颊变得更红了。“不管是你还是我,”他咕哝着说,“都没资格批评任何一位王子。我说的只是一般情况,大男人不该把整个早上都睡掉,小男孩更不该。”
“王子也绝不应该。”我说完之后自己也有些吃惊,不知道这念头是哪里来的。
“王子也绝不应该。”博瑞屈声调凝重地同意。他正在隔墙的厩房里忙着处理一匹阉马发炎的腿,那马突然缩了一下,我听见博瑞屈闷哼着努力抓稳它,“你父亲从来不会因为前一天晚上喝酒,第二天就睡到中午以后才起来。当然啦!我从没见过像他那么会喝酒的人,但这也是自律的问题。而且他从来不需要人等着准备去叫他,他会自己起床,也要求他手下每个人都学他的榜样。虽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他这种作风,但他的士兵很尊敬他,因为这种领导者自己会先做到他对底下人的要求。在他年轻时,还没跟耐辛夫人结婚前,有次他在某座比较小的城堡吃晚餐,他们安排我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这对我是一大荣耀,我也因此听到一些他跟堡主女儿的对话。这堡主女儿的座位被安排在王储旁边当然是别有用意的。她问他觉得她身上戴的翡翠怎么样,他把她那些珠宝称赞了一番。‘我先前还在想不知你喜不喜欢珠宝呢,王子阁下,因为你今天晚上没有穿戴任何珠宝。’她一副打情骂俏的样子说。他相当严肃地回答她,他的珠宝跟她的一样闪亮,而且比她的大得多。‘哦,那你把那些珠宝收在哪里呢,我真想看看。’嗯,他回答说,并且表示晚些时候、等天再黑一点时,他很乐意带她参观一番。我看见她脸红了,她以为会有个私下约会之类的。那晚他确实邀请她跟他一起上城垛,但也带了一大半的晚餐宾客去,然后他指着那些沿海瞭望台在黑暗中发出的清晰闪亮的灯光,告诉她说他认为这些是他最美最珍贵的宝石,他是用她父亲交的税金来保持它们如此闪闪发亮。接下来他又指着堡主自己堡垒的防御工事、指着那些守夜卫兵点起的灯光,对宾客说,当他们看见这位公爵时,就应该把这些闪亮的灯光看做戴在他额头上的珠宝。这对公爵和公爵夫人是相当大的赞美,在场的其他贵族也都听进去了。那年夏天外岛人的劫掠行动很少成功。这就是骏骑统领的方式,以身作则,并且用得体动听的话令人心服。任何真正的王子都应该这样。”
“我不是真的王子,我只是私生子。”这个我常听到但鲜少说的词从我嘴里冒出,感觉很古怪。
博瑞屈轻轻叹了口气:“你要当一个配得上自己血统的人,小子,不要去理会别人怎么想你。”
“我总是要做这些困难的事,有时候我觉得烦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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