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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正传1·刺客学徒_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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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我确信我一点都不需要的衣服,但是今天早上不用骑马也确实让我松了一口气。

我从厨房出发一路上询问路人,终于在和我的卧房仅隔着几扇门的一间房里找到了急惊风师傅。我胆怯地停在门口往里面探头探脑,看见三扇长长的窗户让房间内充满了阳光和咸咸的微风,墙的一侧放着一篮篮线团和染色羊毛,另一侧墙边的高架子上摆满了彩虹般色彩缤纷的布匹。两名年轻女子隔着织布机交谈,远处的角落有一个不比我大几岁的男孩,正随着纺轮不疾不徐的节奏摇晃。毫无疑问,背对着我、身形宽阔的那个女人就是急惊风师傅。

两个年轻女子注意到我,谈话中断。急惊风师傅转过身来看她们盯着什么瞧,片刻之间我已经落入她的手里。她没有浪费时间自我介绍或问我叫什么,也没有解释她要干什么。我发现自己站在圆凳上,被人忙着翻来转去、量这里量那里,他们不管我会不会觉得窘迫,甚至好像根本没把我当人看。她对着年轻女子把我身上的衣服批评得一文不值,非常平静地说我让她想起骏骑小时候的样子,说我的身材和肤色等都跟他在我这个年纪的时候很像。然后她拿起各式布匹在我身上比,要求她们发表意见。

“那一块。”其中一个织布的年轻女子说,“那种蓝很配他的深色皮肤,穿在他父亲身上也很合适。还好耐辛永远不用见到这个男孩,他活脱脱就是骏骑的翻版。她要是看到他,自尊心一定会完全扫地的。”

我披挂着各式各样的羊毛料站在那里,第一次听到公鹿堡里除了我之外每个人都一清二楚的事。织布女子详细讨论着当初我的存在是如何传到公鹿堡,早在我父亲能亲自告诉耐辛之前,耐辛就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并因此痛苦不堪。虽然骏骑从来没有因为耐辛无法怀孕而说过她半句坏话,但所有人都能猜想到身为王储的他却没有子嗣来继承自己的头衔是多么难受的事。耐辛把我的存在视为对她的极致责难,流产过许多次的她健康状况本就不佳,这下子更是身体和精神都彻底崩溃了。骏骑放弃王位除了是要端正视听,也是为了病弱的妻子着想,把她带回她出身的气候温暖的和缓地区去。听说他们在那里的生活富足而舒适,耐辛的健康也慢慢有了起色,而比以前沉静许多的骏骑正在慢慢学习管理他那些遍布着葡萄园的山谷。可惜耐辛把骏骑一时有失检点的行为也怪在博瑞屈头上,还说她无法忍受再看到他,可怜的老博瑞屈伤了腿又被骏骑抛下,早已不如过去意气风发了。以前的他可是会让堡里每个女人经过时都放慢脚步的,如果你吸引了他的目光,几乎每个到了可以穿裙子年纪的女性都会对你又羡慕又嫉妒。现在呢?大家都叫他老博瑞屈,可他明明还处在壮年,他受的对待太不公平了,有哪个仆人对主子做的事能插上嘴的?不过,她们想,到头来这一切的结果倒还是不错的,再说惟真当王储不是比骏骑好得多吗?骏骑太正直高贵了,让所有人在他面前都自惭形秽;他修身律己不肯有半点松懈,虽然他充满宽大为怀的骑士精神,不会鄙夷讥笑其他自律不严的人,但人们总觉得他完美的举止像是在沉默地责备其他人。啊,不过后来冒出了这个私生子,嗯,这可证明他并不是这么多年来假装的那种完人。至于惟真嘛,他可是男人中的男人,一个让人们可以把他当成国王来看的国王。他四处骑马奔驰,跟手下并肩作战,就算偶尔会喝醉酒或者行事有欠慎重,唔,至少他敢作敢当,就像他的名字一样诚实。这样的男人,人们能够了解他,也愿意服从他。

这一切我全都沉默而贪婪地听了进去,任她们拿起一样又一样的布料往我身上比,边争论边选择该用哪块。这下子我更明白为什么堡里的小孩都不跟我玩了。就算这些女人觉得我听到她们的对话可能会产生某些想法或情绪,她们也没表现出任何迹象。我记得急惊风师傅唯一对我说的话是叫我洗脖子时要仔细一点。之后急惊风师傅就把我赶出房外,仿佛我是只烦人的鸡,而我也终于能到厨房去吃点东西了。

那天下午我继续去上浩得的课,一直练习到我手都举不起来,手中的木杖简直像是神秘地增加了足足一倍的重量。然后是吃饭、睡觉,第二天早上起床继续去上博瑞屈的课。学习占据了我所有的时间,就算有一丁点闲暇时间,我也都得做跟上课有关的差事,不是替博瑞屈照料牲畜,就是替浩得打扫武器室。不久后的某天下午,我发现有人在我床上放了整整三套衣物,连长袜都包括在内。其中两套相当普通,似乎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小孩大部分都穿着那种熟悉的棕色,第三套则是用蓝色的薄布料做成,胸口还用银线绣了一只公鹿的头。博瑞屈和其他士兵身上的标志是一只飞跃的公鹿,公鹿头我只在帝尊和惟真穿的衣服上见过,因此我诧异地看着它,同时也纳闷那道斜斜划过整个鹿头图案的红色缝线。

“这表示你是私生子。”我问博瑞屈这件事时,他老实而不客气地告诉我,“你身上流着受到承认的皇室血液,但依旧是私生子。就这样。这只是一种能迅速显示出你是皇室血脉、却又不是合法继承人的方式。如果你不喜欢,也可以改变它,我相信国王一定会答应让你拥有自己的名字和纹饰。”

“名字?”

“当然,这是很单纯的要求。私生子在贵族家庭里很少见,尤其在国王自己家更少见,但并不是从来没有过。”他以教我妥善保养马鞍为由,让我跟他在马具间里走来走去,检视所有旧的和没用过的马具。维护及挽救旧马具是博瑞屈古怪的癖好之一,“你给自己想个名字、设计个纹饰,然后向国王——”

“什么名字?”

“咦,你想取什么名字就取什么名字啊!这一套马具看来是毁了,有人没把它擦干就收起来,上面都长霉了。不过我们看看能不能稍微挽救它一下。”

“那样感觉不真实。”

“什么?”他把一堆臭烘烘的皮革递给我,我接下。

“如果我自己给自己取名字,感觉就不像是我真正的名字了。”

“唔,不然你打算怎么样?”

我吸了口气。“国王应该为我命名,或者你。”我硬着头皮继续说,“或者我父亲。你不认为应该这样吗?”

博瑞屈皱起眉头:“你的想法真是奇怪。这件事你先自己想一想吧,你会想到合适的名字的。”

“蜚滋。”我语带讽刺地说,看见博瑞屈紧紧闭着牙关。

“我们把这些皮革修理一下吧!”他静静地建议。

我们把皮革拿到他的作业台上,开始动手擦拭。“私生子也不是那么少见,”我提出我的想法,“而且城里的私生子都有父母取的名字。”

“在城里私生子是没那么少见。”过了一会儿博瑞屈表示同意,“士兵和水手会到处嫖妓,一般人都是这样。但是皇室不一样,任何有半点自尊心的人都不会这样。要是在你更小的时候,我夜里跑出去嫖妓,或者把女人带回房里来,当时你会怎么看我?现在你又会怎么看女人?怎么看男人?谈恋爱没关系,蜚滋,也没人不许年轻人亲个嘴什么的,但是我见过缤城那里的情形,商人把漂亮女孩或结实小伙子带到市场里,好像他们是鸡或者马铃薯。那些人生的孩子或许有名字,但是除了名字之外几乎什么都没有;就算结婚,他们也不会停止原来的……习惯。如果我有一天找到了合适的女人,我要让她知道我不会再去找别人,也要知道我的孩子都确实是我的。”博瑞屈几乎慷慨激昂起来。

我沮丧地看着他:“那我父亲是怎么回事?”

他突然看起来很疲倦:“我不知道,小子。我不知道。那时候他还年轻,才二十岁左右,而且离家很远,正努力要扛起沉重的担子。这些都不是理由,也不是借口,不过你和我也就只能知道这么多了。”

就这样。

我的生活按部就班地进行,晚上有时候跟博瑞屈一起待在马厩里,偶尔有吟游歌者或者木偶戏班子来的时候,也会去大厅看看表演,更少有的时候,比如某天晚上我可以溜到城里去,但第二天就得为睡眠不足付出代价。下午我总是在跟这个老师或那个教练上课。我逐渐明白这些是夏季课程,到了冬天我就要开始上跟动笔写字有关的课程。在我到那个冬季为止短短的人生里,我从来没这么忙过,但尽管我的每一天都被塞得满满的,我仍旧发现大部分时间里自己依然是孤单一人。

寂寞。

每个夜里,寂寞都会找上我,任我徒劳地在那张大床上试着找到一个温暖的小角落。以前我睡在博瑞屈马厩上的房间里,那些夜晚是模糊而朦胧的,白天操劳了一天的牲畜在楼下睡觉、挪动、踢腿,那种暖和又疲倦的满足充满了我的梦境。马和狗都会做梦,你只要看过猎犬随着梦中的追逐而呜叫、抽动就会清楚这一点。它们的梦像是烘烤优质面包时逐渐散发出的那种甜美气味。但如今我孤身一人被房间里的石壁围绕,终于有时间做那些能吞噬你、使你痛苦的人类的梦。我身旁没有温暖的母兽可以倚靠,没有兄弟姐妹或亲戚睡在附近的厩房中,我只能无眠地躺在那里想着我的父亲和母亲,不知他们两人为什么都能这么轻易把我从他们的人生中抹去。我听见别人当着我的面随意交谈,以自己的理解对那些话的内容做出可怕的诠释。我想着,等到我长大、等到老黠谋国王死去之后,我的处境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有时候我也会想,不知莫莉·小花脸和凯瑞是否想念我,还是他们把我的突然消失和突然出现都视为理所当然。但大部分时候还是寂寞最使我痛苦,因为在这整座大城堡中,没有一个人让我感觉是我的朋友,能与我为友的只有动物,但博瑞屈已经禁止我跟它们亲近了。

一天晚上,我疲倦地上了床,饱受来自自己的各种恐惧的折磨,最后才勉强睡去。有光线照在我脸上时我忽然惊醒,但我在醒过来的同时就知道有哪里不对劲。我不仅睡得不够久,而且这光线是黄色的、摇曳的,不像平日里照进我窗户的阳光那样白亮。我不情愿地动了动,睁开眼睛。

他站在我床尾,手持油灯。油灯在公鹿堡很少用,但吸引我目光的不只是奶油色的灯光,那男人本身就很奇怪。他身上穿的长袍是没染过但有洗过的羊毛色,不过洗的次数似乎不多,也不是最近洗的;他不甚整洁的头发和胡子也差不多是同样的颜色,给人同样的印象。虽然他头发的颜色是灰扑扑的,但我还是看不出他年纪有多大。他脸上有些痘痘痊愈之后留下的疤痕,但我从没见过像他这样的大麻子,满脸都是小小的痘疤,那愤怒的粉红色和红色像是小型的烫伤,就算在油灯的黄色灯光下看来还是无比鲜明。他的双手好像只有骨头和肌腱,被薄纸般的白色皮肤包覆着。他正看着我,但在油灯光线下那双眼睛透着的依然是我见过最锐利的绿色,让我想到正在狩猎的猫,那时的猫眼也是像这样混合了欢快和凶猛。我把被子往上直拉到下巴。

“你醒了,”他说,“很好,起来跟我走。”

他突然转身从我床边走开,但没走到门口,而是走到我房间里的一个角落,介于壁炉炉台和墙壁之间。我没动,他回头瞥了我一眼,把灯举高。“快点,小子。”他不耐烦地说,同时用手杖敲了床柱一下。

我下床,光脚踩在冰冷地板上时瑟缩了一下。我伸手想拿衣服和鞋子,但他不肯等我。他回头瞥视了一下看看我为什么没有跟上,那锐利的眼神吓得我丢下衣服发起抖来。

于是我穿着睡衣无言地跟在他身后,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自我说服,仅仅是因为他要我跟他走。我随他穿过一扇从不存在的门,走上一道盘旋向上的狭窄阶梯,只有他高举在头上的油灯给我们照明。他的影子落在他身后,落在我身上,因此我是走在游移的黑暗之中,每踏一步都要伸出脚试试。台阶由饱经磨损的冰冷岩石制成,十分光滑、平坦。阶梯一路往上、往上、再往上,我觉得我们爬的高度已经超过了堡内任何塔楼的高度。一阵凛冽的微风吹过台阶,吹进我的睡衣,但让我打颤畏缩的不只是寒意而已。我们不停往上走,最后他终于推开一扇门,门虽然沉重但开启得无声又顺畅,我们进入了一间房间。

房里有好几盏油灯用细链子挂在视线所不能及的天花板上,发出温暖的光线。房间很大,是我卧房的三倍有余,其中一端在呼唤着我,因为那里摆了一张巨大显眼的木制床架,铺着厚厚的羽毛床垫和靠枕,地板上交叠着一张张地毯,有猩红、有艳绿、有深蓝也有浅蓝。还有一张桌子,木材是野蜂蜜的颜色,桌上放了一篮熟得恰到好处的水果,我可以闻到那些水果的香味。房里到处随意散放着羊皮纸的书籍和卷轴,仿佛它们是不足挂齿的常见物品。三面墙上都挂满了织锦壁毯,描绘着高低起伏的开阔乡野,远处还有森林覆盖的山麓。我举步朝那里走过去。

“往这边。”我的向导冷酷地说着,带我走向房间的另一端。

这里的情景就大不相同了。一张大石板桌占据了显要位置,桌面满是污渍和灼痕,桌上有各式各样的工具、容器和用品,有天平、有研钵与木棒,还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东西。大部分都覆盖着薄薄的一层灰,仿佛几个月,甚至几年前,这里的事情正进行到一半就突然被抛下了。桌子那头有一层架子,凌乱地堆放着许多卷轴,其中有些镶滚着蓝边或金边。房里的气味既呛鼻的但也是芬芳的,另一层架子上有一捆捆正在晾干的药草。我听见一声窸窣,瞥见远处角落有动静,但男人没给我仔细研究的时间。应该烘暖房间这一头的壁炉张着冰冷的黑色大嘴,炉内陈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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