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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正传1·刺客学徒_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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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和的,像是在光线黯淡的房间里看到一张华丽而古老的挂毯一样。我记得幼犬的扭动让我醒了过来,看见一盏提灯被人举在我的上方,散发着黄色的光。两个男人俯身看着我,博瑞屈站在他们身后,虽然有些僵硬,但因为他的存在让我并不感到害怕。

“你把他吵醒啦!”其中一人警告说。他是惟真王子,也就是我第一天晚上在那间温暖明亮的房间中见到的那个男人。

“那又怎么样?我们一走他就会继续睡了。该死的,他连眼睛都像他父亲。我敢说不管在哪里看到他,都认得出他的血缘。但是你和博瑞屈的脑袋怎么连跳蚤都不如?不管他是不是私生子,小孩都不应该跟牲畜养在一起啊!你们真的没别的地方可以安置他了吗?”

说话的这个人下巴和眼睛和惟真的长得很像,但除此之外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他比惟真年轻得多,脸颊上没有胡子,带着香味、梳得平顺的头发比较细,而且是棕色的。夜晚凛冽的寒意冻得他双颊和前额泛红,但这种红是新添上去的,不是像惟真脸上那种饱经风霜的红通通的颜色。此外,惟真的服装跟他的手下一样,都是编织紧密、色彩含蓄的实用羊毛料,只有前襟用金银线绣成的纹饰比较明亮,但跟他一起来的那个年轻男子身上则是闪闪发亮的腥红和淡黄色,垂坠的斗蓬也比一般包裹身体所需的足足宽了一倍。斗蓬下的紧身背心是华丽的奶油色,上面缀满了蕾丝,颈间的丝巾用一个雄鹿飞跃形状的金别针扣住,鹿眼上镶着一颗光芒闪烁的绿色宝石。他说起话来措辞严谨,跟惟真的简单字句比较起来就像是繁复的金链跟简单链结的对比。

“帝尊,这一点我根本没想过。我哪知道什么养小孩的事?我把他交给博瑞屈,他是骏骑的手下,他就是这么照顾他……”

“我不是有意要对皇室血脉不敬的,大人。”博瑞屈是真的很困惑,“我是骏骑的手下,我依照我认为最好的方式来照顾这小孩。我可以替他在守卫室里弄个地铺,但他年纪似乎太小了,不适合跟那些侍卫待在一起,因为他们整天整夜进进出出,又打架又喝酒的,吵吵闹闹。”从他的语调听来,他显然不喜欢跟那些人待在一起。“他在这里睡觉比较安静,而且这只小狗也很喜欢他,还有我的母老虎可以整夜看着他,任何想伤害他的人都会被它咬的。两位大人,我自己也不太知道要怎么带小孩,当时在我看来——”

“没关系,博瑞屈,没关系的。”惟真静静地开口打断他,“该动脑筋考虑这些事的人应该是我,不是你。之前是我把这件事情交给了你,我不会现在又打算找你麻烦。艾达在上,他这样已经比这村子里很多小孩都过得好多了,目前暂时把他安置在这里,没关系。”

“等他回到公鹿堡之后就必须有所改变了。”帝尊听起来不怎么高兴。

“那么父亲是希望我们带他一起回公鹿堡?”问话的是惟真。

“我们的父亲是这么希望的,但我母亲不这么希望。”

“哦。”惟真的语气显示出他没有兴趣继续讨论这点,但帝尊皱着眉头继续说下去,“我母后对这件事一点也不高兴,她花了很多时间向父王建议,但是都徒劳无功。母亲和我都赞成把这小孩……撇到一边去,我们认为这样比较明智。王位继承的顺序已经够混乱了,不需要再额外添什么乱子。”

“我看不出现在有什么混乱的,帝尊。”惟真平静地说,“先是骏骑,接下来是我,然后是你,再然后是我们的表弟威仪。这个私生子要轮也只轮得到第五。”

“我很清楚你排在我前面,你不需要一有机会就把这件事拿出来耀武扬威。”帝尊冷冷地说,低头怒视着我,“我认为最好还是不要把他放在身边。万一耐辛到最后还是没有给骏骑生下合法的继承人怎么办?万一他决定要承认这个……小孩怎么办?如此一来可能会造成贵族之间的分裂。我们何必找这个麻烦?母亲和我都是这么认为的。但我们都知道,我们的父王不是个行事仓促的人,平民百姓都说,看黠谋做什么事就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他禁止我们私下决定怎么解决这件事情。‘帝尊,’”他用父王那种口气说,“‘不要做你无法撤回的事,除非你已经先考虑过,一旦做了这件事之后,就有哪些事情是再也不能做的了。’然后他哈哈大笑。”帝尊短促地苦笑了一声,“我真是受够了他的幽默感。”

“哦。”惟真简短地回答。我躺着不动,心想,不知道他是正在努力要想通国王的那句话,还只是制止自己回应弟弟的这番抱怨。

“你当然能看出他这么做的原因。”帝尊告诉他。

“原因是?”

“他还是偏心骏骑。”帝尊的口气充满厌恶,“尽管这一切都是骏骑搞出来的,尽管骏骑结了个如此愚蠢的婚、娶了个这样怪异的妻子,尽管是他搞出的这个烂摊子。但是现在父王却认为这件事能够改变民心,让人民对骏骑产生好感,也能证明骏骑是个真正的男人,是生得出孩子的。或者说证明骏骑也是普通人,跟其他人一样都会犯错。”帝尊的语气泄漏出他对这几点都很不同意。

“这会让人民更喜欢骏骑,更支持他当未来的国王吗?因为他在娶妻之前跟某个野女人生了个孩子?”从惟真的语气听来,这种逻辑令他相当困惑。

我从帝尊的声音里听出了一些酸味。“国王似乎就是这么想的。他难道不在乎这件事会让皇室蒙羞吗?但我猜骏骑不会希望让他的私生子派上这种用场,尤其当这件事跟亲爱的耐辛有关系的时候。但是国王已经下令了,要你们回公鹿堡的时候把这个私生子一起带回去。”帝尊低头看着我,一副大为不满的样子。

尽管惟真脸上略过困扰的神色,但他仍点点头。而博瑞屈的脸上则笼罩了一层阴影,那是提灯的黄色灯光无法赶走的。

“我的主人对这件事难道一点发言的余地都没有吗?”博瑞屈大胆地表示异议,“我觉得主人为了不伤耐辛夫人的心,可以拨一笔钱给这小孩的母亲和家人,把这小孩撇到一边去,他应该可以这样周到谨慎地——”

帝尊王子轻蔑地哼了一声,打断他的话。“他早在上那个女人之前就应该周到谨慎了。耐辛夫人又不是全天下第一个必须面对她丈夫私生子的女人。因为惟真的处理不当,这里每个人都知道他的存在,现在再把他藏起来也没用了。而且,博瑞屈,我们不能光顾着不伤耐辛夫人感情,这毕竟事关皇室的私生子。把这样一个小孩留在这种地方,就像是在国王的脖子上挂了一副武器晃来晃去,这一点连养狗的人都看得出来吧!就算你看不出来,你主人也看得出来。”

帝尊的声音里多了一些冰冷严厉的意味,之前我从没看过博瑞屈对任何东西显露出畏缩,但现在却看到帝尊的这番话让他一阵瑟缩。这使我感到害怕,我把毯子拉起来盖住头,往稻草堆深处钻。我身旁的母老虎从喉咙深处发出轻微的嗥叫声,我猜帝尊因此后退了几步,但我不能确定。不久后他们就离开了,就算他们还多说了什么,我也完全想不起来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想大概过了两三个星期,我发现自己坐在博瑞屈的身后,双手紧抓着他的皮带,并试着用我短短的腿夹住胯下的马身。我们正离开那个寒冷的村镇,朝南边较温暖的地区前进。那段旅程长得似乎永无止境。现在回想起来,骏骑一定曾在某个时候来看过他这个私生子,并在关于我的这件事情上对他自己做出了某种判决。但我不记得有跟我父亲见过面,我脑海中对他唯一的印象,是来自挂在公鹿堡墙上的一幅他的画像。过了很多年之后,我了解到,当时他的外交政策发挥了非常好的效用,他签订的条约以及因此达成的和平一直延续到我十几岁的时候,他也同时赢得了齐兀达人的尊敬,甚至喜爱。

事实上,我是他那一年唯一的失败,而且是重大的失败。他赶在我和博瑞屈之前回到公鹿堡,宣布放弃王位继承权,等我们抵达的时候,他和耐辛夫人已经离开了宫廷,还以细柳林爵士与爵士夫人的身份迁出公鹿堡。我去过细柳林,发现这地名其实跟实景毫无关联。那是一处温暖的河谷,中央广袤的平原有一条和缓的河流穿过,两旁是起伏和缓的山丘,适合种植葡萄和谷物、生养胖嘟嘟的小孩。这是个柔和的居处,远离边界,远离宫廷政治,远离任何骏骑到那时为止都当作生活重心的事物。对于一个本来会成为国王的男人而言,这等于是将他流放到远方,是一种温和又不失身份的放逐,就像是用天鹅绒按住了一名战士,让一个具有鲜见才华的外交家从此沉默。

就这样,我来到了公鹿堡,作为一个我从未见过的男人的独生子,同时也是私生子。惟真王子成了王储,帝尊王子在王位继承的顺序上前进了一步。就算我这辈子除了出生和被发现之外什么都没做,也已经在整片国土上留下了深远的痕迹。我无父无母地在宫廷中成长,宫中所有的人都视我为某种会触发些什么的催化剂。而我也确实变成了这样的催化剂。

?Fitz用在名字的字首,有“……之子”的意思(如现在颇为普遍的Fitzgerald这个姓,本意就是“Gerald之子”),尤指国王,王子的私生子,所以博瑞屈随口用这个词来称呼他;又由于此词用来称呼人是带贬义的(跟直接叫他bastard差不了多少,只不过fitz同时还指出了父亲方面的皇室血统),因此本书音译为“蜚滋”,借取“蜚”短流长由此而“滋”生之意。?????????

2 他们叫我“新来的”

有许多关于征服者的传奇故事,譬如他是第一个将公鹿堡收为己有并建立第一大公国的外岛人,另外他开启了一脉相传的皇室血统。其中一个故事还说,他所参与的那趟出海劫掠之旅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离开他出生的气候寒冷、环境恶劣的岛屿,去攻击并劫掠其他地方。据说当他看到公鹿堡那些用木材建造起来的防御工事时,他宣称:“如果这里有火、有食物,我就再也不会离开了。”那里确实有火有食物,而他也再没有离开。然而家族里的传言则说他不善于航海,其他外岛人习以为常的大风大浪总让他晕船,而咸鱼做的口粮也让他感到难受。据说他和他的船员在海上迷失了好多天,要是他没有成功攻占公鹿堡,他手下的水手们一定会把他淹死。然而,在大厅里那幅旧织锦挂毯上的他,看起来肌肉结实、坚毅而健壮,带着一抹凶狠的微笑站在船首,由划手们摇着桨将他送向古老的公鹿堡。那时的公鹿堡还搭建着圆木和打磨得很差的石块。

公鹿堡位于一处非常适合下锚停泊的海湾,还有一条可供航行的河流在此入海,而且此处的地形还十分有利于防守。这就是公鹿堡兴起与发展的背景和缘由。某个名字已经散失在历史迷雾中的小领主看出这里具有控制河上贸易的潜力,在此建造了第一座要塞。显然,建立这座要塞是为了保卫河流和海湾,并抵挡那些每年夏天都会来沿着河流大肆劫掠的外岛强盗。但他没有料到,强盗还能借助他们的叛变渗透进堡垒内,把塔楼和城墙变成他们的根据之地,并逐步溯流而上,占领统治了整条河,然后用修整和打磨过的石块将原本的木材要塞改建成塔楼城墙,将公鹿堡变成第一大公国的心脏地带,最后更是变成了涵盖六大公国的王国首都。

统治六大公国的瞻远家族就是那些外岛人的后裔。尽管已经过去好几代人,但他们仍旧与外岛人保持联系,常常航行到外岛去求亲,为他们的亲属带回黑头发黑眼睛、身材丰腴的新娘。因此皇室和贵族成员身上仍然流淌着浓厚的外岛人血液,生下的孩子有着黑色头发和深色眼睛,肌肉发达、矮壮结实。伴随着这些特征而来的还有对“精技”的嗜好,以及这系血脉所具有的其他一切危险和弱点。而我也遗传到了这些东西。

但我对公鹿堡的第一印象跟历史和遗传都没有关系。当时它对我而言只是旅程的终点,一路上充满了各色各样的声音和人群,还有马车、狗、建筑物和蜿蜒的街道,最后通往峭壁上一座庞大的石头堡垒,它仿佛俯视着在它庇荫之下的城市。博瑞屈的马累了,这城市的鹅卵石路常常又黏又滑,马蹄踩上去总是会打滑。我紧紧抓着博瑞屈的皮带,又痛又累,连抱怨的力气都没有了。我抬过一次头,盯着我们头顶上方那些灰色的高塔和壁垒城墙,虽然有我所不熟悉的温暖海风吹拂而过,但它们看起来依然凛冽而严峻。我前额抵着他的背,那一大片广袤的水域带有盐和碘的气味,让我感到反胃恶心。我就是这样来到公鹿堡的。

博瑞屈的房间在马厩上方,离鹰笼不远。他把我和猎犬还有骏骑的猎鹰一起带去那里。他先照料猎鹰,因为旅途的劳顿猎鹰变得形容憔悴。而猎犬们回到家则非常兴奋,浑身上下都充满无限精力,让疲惫不堪的我觉得很烦躁。大鼻子朝我吠了六七声,我好不容易才让那个笨脑袋明白我累了,没心情跟它玩。大鼻子的反应是很典型的幼犬会作出的反应,就是去找以前同一窝的同伴玩,并且马上就跟其中一只似乎有点认真地打起架来,然后被博瑞屈大喝一声制止了。他虽然是骏骑的下人,但当他身在公鹿堡的时候,他就是猎犬、猎鹰和马匹的主人。

打点好他的动物之后,博瑞屈在马厩里走了一圈,检视他不在时别人做了什么、没做什么。清扫马厩、梳理马匹的马僮和马夫还有养鹰人像魔法般纷纷出现,来为自己因为分内工作没有做好辩护。我跟在博瑞屈后面到处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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