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扣,颜色随着壁炉里摇曳的火光变幻,一会儿呈黄铜色,一会儿是金色,一会儿又变成红色。“小子。”我说。我不知道当时的我是不是只是在重复他和守卫对我的称呼,还是我真的除此以外就没有其他名字了。一时之间,那男人显得很意外,脸上掠过一抹似乎是怜悯的神色,但那神色很快就消逝了,只剩下为难或者是有点不高兴的表情。他回头瞥了一眼仍在桌上等着他的地图。
“唔,”他打破沉默说,“至少得在阿骏回来之前先照看着他。杰森,你安排一下,让这小孩今天晚上有东西吃、有地方睡,我明天再想想该拿他怎么办。咱们总不能让皇室私生子在乡下地方到处乱跑吧!”
“是的,大人。”杰森的回话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对,只是领受命令。他一只手重重地按在我肩上,让我转身朝门口走去。我的步伐有点犹疑,因为这房间明亮、温暖又舒适,我冰冷的双脚已经开始发痒。我知道要是可以再待久一点,我整个人就会完全暖和起来。但我无法抗拒守卫的手,只能任由他把我带出温暖的房间,回到那一条条阴冷黑暗的走廊上。
从温暖明亮的房里出来,走廊显得更暗了,而且好像怎么也走不到尽头,守卫大步走过一条又一条走廊,我努力想要跟上他的步伐。也许是我发出了哀鸣声,也或许是他对我不够快的脚步感到不耐烦,总之他突然一转身抓住我,轻轻松松地就把我放在他肩膀上坐着,仿佛我毫无重量。“你这湿答答的小狗崽子。”他的话语里没有怨气,继续扛着我穿过走廊、转过转角、上楼又下楼,最后终于来到一间亮着黄色灯光的大厨房里。
那里有另外六七个守卫坐在长凳上,正就着一张满是磨损痕迹的大桌子吃喝,桌后的炉火足足比之前那书房里的大了一倍。厨房里有食物和啤酒的气味,男人的汗味,潮湿的羊毛衣物的气味,还有木柴的烟和油脂滴入火焰中的味道。墙边排满大大小小的木桶,梁椽上挂着一块块带着骨头的深色熏肉,大桌上满是食物和杯盘。一大块插在烤肉叉上的肉已经从火上移开,油脂正一滴滴地落在石头炉台上。这丰盛的香味让我的胃突然缩成一团。杰森稳稳地把我放在桌子最靠近炉火的一角上,轻摇了一下一个男人的手肘,那人的脸正埋在杯子里。
“呐,博瑞屈,这小狗崽现在是你的了。”他转身走开,我很感兴趣地看着他从一条深色面包上掰下跟他拳头一样大的一块,再抽出腰带上的刀切下一轮奶酪的一角。他把面包和奶酪都塞进我手里,然后走到炉火旁,开始在那一大块带着骨头的肉上割下一块,分量足够一个成年男人吃。我一点没有浪费时间,马上把面包和奶酪塞进嘴里。我身旁那个叫做博瑞屈的男人放下杯子,回头怒视着杰森。
“这是什么?”他说这话的口气很像温暖房间里的那个男人。他也有乱糟糟的黑色头发和胡子,但他的脸是狭长的、有棱有角的,肤色像是一个长期待在户外的人。他的眼睛偏棕色而不是黑色,手指很长,双手看来很灵活,身上还有马匹、狗、血和羽毛的味道。
“他就交给你管了,博瑞屈。惟真王子说的。”
“为什么?”
“你是骏骑的人,不是吗?你负责照顾他的马和他的猎犬、猎鹰。”
“所以?”
“所以,他的小私生子也归你管,至少管到骏骑回来,并让他决定拿这小孩怎么办为止。”杰森把那厚厚一片还在滴油的肉朝我递过来,我看看自己一手拿的面包,又看看另一只手拿的奶酪,两个我都不想放下,但我也好想吃那块热腾腾的肉。他看出我左右为难,耸了耸肩,把肉随手放在我近旁的桌上。我尽可能地把面包都塞进嘴里,还转了转身子,好盯着肉看。“骏骑的私生子?”
杰森耸耸肩,正忙着替自己张罗面包、奶酪和肉。“那个把他带来的老农夫是这么说的。”他把肉和奶酪放在一片厚厚的面包上,张开嘴咬了一大口,然后边嚼边说,“他说骏骑该高兴他总算有个小孩了,现在他应该自己养他、照顾他。”
一阵不寻常的静默忽然充斥整个厨房,这些正吃到一半的男人突然停下来,手里还拿着面包、杯子或者是木盘,眼睛都看向那个叫博瑞屈的人。他把杯子小心地放在离桌边不太近的地方,用平静而安稳的声音,字句清晰地说:“如果我的主人没有子嗣,那也是艾达的旨意,而不是因为他缺乏男子气概。耐辛夫人的身体向来娇弱,而且——”
“是这样的,没错。”杰森很快表示同意,“现在证据就坐在这里,证明他的男子气概一点问题也没有,我只是这个意思而已。”他用袖子匆匆地抹了抹嘴巴,“长得跟骏骑王子再像不过了,就连他弟弟刚才也是这么说的。耐辛夫人没办法让他的种子开花结果,也不是王子的错嘛……”
博瑞屈突然站了起来,杰森连忙退后一两步,然后才明白博瑞屈的目标是我,不是他。博瑞屈抓住我的肩膀,把我的身体转过去面对火光。他一手稳稳托住我的下巴,抬起我的脸面向他,我吓了一跳,手里的面包和奶酪都掉了,但他不管这个,仍自顾自地就着火光研究我的脸,仿佛我是一张地图。他与我四目相接,那双眼睛里有某种狂野的神色,仿佛在我脸上看到了什么让他受伤的东西。我想缩起身体避开那眼神,但他的手紧抓住我让我无法退却,因此我努力表现出一副叛逆的样子来回瞪他,看见他那不高兴的脸上突然出现了类似犹豫、惊异的神情。最后他闭上眼睛,似乎是要抗拒某种痛苦。“这对夫人的意志和耐心会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博瑞屈轻声说。
他放开我的下巴,动作僵硬地弯下身,捡起我掉在地上的面包和奶酪,拍拍上面的灰尘递还给我。我盯着他的右腿看,那条腿从小腿到膝盖都包着厚厚的绷带,以至于他弯身的时候都没有办法弯腿。他重新坐下,拿起桌上的酒壶斟满杯子,又喝了口酒,从杯缘上方打量着我。
“这小孩是骏骑跟谁生的?”坐在桌子另一头的一个男人不知轻重地问道。
博瑞屈放下杯子,眼神转向那人。一时之间他没有开口,我感觉到沉默又开始在上空盘旋。“我想这小孩的母亲是谁是骏骑王子的事,轮不到其他人在厨房里闲谈。”博瑞屈温和地说。
“是,没错!”那守卫连忙表示同意,杰森也点点头,像只求偶的鸟一样。那时我虽然年纪还小,却也感到讶异,好奇这人是什么来头,他虽然一条腿绑着绷带,但只要一个眼神或一个字,就能让一屋子粗鲁的男人都安静下来。
“这小子没有名字,”杰森自告奋勇地打破沉默,“就叫‘小子’。”
这句话似乎让每个人都讲不出话来,甚至博瑞屈也一样。我在持续的沉默中吃光了面包、奶酪和肉,还小小地喝了一两口博瑞屈递给我的啤酒。其他人三三两两地离开厨房,他还坐在那里一边喝酒一边看着我。“嗯,”最后他终于说,“要是我对你父亲的认识没错,他会好好面对现实、做该做的事,但至于他认为该做的事是什么,就只有艾达知道了。八成是最让人难受的事。”他又沉默地看了我一会儿。“吃饱了吗?”最后他问。
我点了点头,他僵硬地站起身,把我从桌上抱下地。“来吧,蜚滋。”他说着走出厨房,沿着另一条走廊走去。他那条硬梆梆的腿让他走起路来甚是难看,或许跟他喝多了啤酒也有点关系,总之我要跟上他毫无困难。最后,我们来到一扇十分厚重的门前,一名守卫点了点头让我们通过。那守卫看我的眼神像是要把我吞下去似的。
屋外刮着凛冽的寒风。随着夜色降临,白天融化变软的冰雪又开始重新冻结。路面在我脚下喀啦作响,风似乎钻进了我全身衣服的每一条缝隙。之前在厨房时,炉火烤热了我的双脚和裤子,但是并没有把它们完全烘干,因此,这时的寒意紧紧抓住了我的双腿。我记得在我跟着那个腿上包着绷带的男人穿过寒冷而黑暗的庭院时,屋外一片黑暗,还记得我突然觉得很累,一股可怕得简直让人想哭的睡意拉扯着我。高墙耸立在我们的四周,墙头不时有守卫在晃动,只有在他们的黑影偶尔挡住夜空中的星星时才看得见他们。但博瑞屈身上的某种特质让我不敢哀声叫苦或者跟他求饶,只能顽强地跟在他身后行走。我们走到一栋建筑物前,他拉开一扇沉重的门。
门里传出一股暖意,还有动物的气味和微弱的黄色光线,一个睡眼惺忪的马僮眨着眼睛从稻草堆中坐起来,像只羽毛乱糟糟的雏鸟。博瑞屈简短地说了些什么,马僮又重新睡下,闭上眼睛在稻草堆里蜷缩成一小团。我们走过他身旁,博瑞屈把我们身后的门关上,拿起门边只有微弱光线的煤油提灯,带我继续往前走。
于是我进入了一个不同的世界。这是一个夜晚的世界,有牲畜在厩房里移动、呼吸,还有猎犬会把头从交叠的前腿上抬起来打量我。它们明亮而柔和的眼睛在煤油提灯的光线里看来时而黄色、时而绿色。我们经过马厩,引起厩房里的马匹一阵小小骚动。“猎鹰就是最里面的那一头。”当我们经过一间又一间厩房,博瑞屈说。我听了进去,把这当作是他认为我应该知道的事。
“这里。”他终于说,“这里就行了,至少现在暂时这样。我要是知道还可以拿你怎么办就有鬼了。要不是怕耐辛夫人伤心,我会觉得你是老天跟主人开的一个还不错的玩笑。喂,大鼻子,过去一点,给这个小孩在稻草堆里腾点位置。对啦,你就过去靠着母老虎,它会收容你,谁要是想来烦你,它会狠狠凶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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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我面对着一间宽敞的厩房,里面还有三只猎犬。它们已经醒过来趴起身,一边听着博瑞屈的声音一边在稻草堆上摇着粗尾巴。我不太有把握地走到它们之间,最后靠着一只老母狗躺了下来。它口鼻周围的毛都发白了,还有只不完整的耳朵。比较年长的那只公狗用警惕的眼神看着我,另一只半大不小的幼犬“大鼻子”则对我大表欢迎,又是舔我的耳朵、又是轻啃我的鼻子,还在我身上抓来抓去的。我伸出一只手臂环抱住它让它安静下来,依照博瑞屈的建议,窝在它们之间睡下。然后博瑞屈往我身上盖过来一条充满马毛气味的厚毯子。隔壁厩房里一匹很大的灰马突然动了起来,一蹄重重地踹在木板墙上,然后把头伸过来,看看这里半夜三更怎么会这么热闹。博瑞屈心不在焉地摸摸它,加以安抚。
“这里是边区基地里的艰苦地区,每个人都得将就着住,等你到公鹿堡就会舒服多了。不过今天晚上你就暂时待在这里,这里既暖和又安全。”他又站了一会儿,低头看着我们,“马匹、猎犬和猎鹰。骏骑,我替你照顾这些牲畜已经好多年了,而且照顾得很好;但是你这个私生子,哎,我可一点都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
我知道他不是在跟我说话。我把头伸在毯子外,看着他拿起挂在钩子上的提灯信步离开,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地嘀咕着。如今我仍然清楚记得那个晚上,记得温暖的猎犬、扎人的稻草,甚至记得那终于在紧靠着我的幼犬身旁睡着的一觉。我飘进它的脑海,分享了它模糊的梦境:梦境中有无尽的追逐,但我始终没有看到它追赶的猎物,此外,还有不知是谁的鲜明而强烈的气味牵引我往前奔跑,穿过荨麻、荆棘和碎石堆。
在那场猎犬的梦之后,我的记忆准确度开始动摇,开始变成就像服过药之后那种色彩鲜艳且轮廓尖锐的梦境。第一天晚上过后,接下来的那段日子让我的脑海里就再没有十分清晰的印象了。
我记得冬季将尽时那些潮湿的日子里,我学会了怎么从马厩走到厨房,还能随时进出厨房。有时候会有个厨师在那里面,把肉挂在炉台的钩子上,有时使劲揉面团,有时从酒桶里偷喝一杯;而更多的时候,厨房里是没有厨师在的,我就自行取食所有放在桌上没收起来的食物,并且慷慨地跟那只很快就跟我形影不离的幼犬分享。男人们进进出出、吃吃喝喝,用好奇的眼神打量着我,而我也逐渐把他们的目光视为寻常。这些人似乎都长得一个模样,他们身强体壮、动作流畅,穿着粗糙的羊毛斗蓬和紧身裤,前襟的纹饰是一头飞跃的公鹿。我在场时他们有些人会觉得不自在,而我也渐渐习惯了只要我一离开厨房,身后就会传来几个人嘀嘀咕咕的声音。
博瑞屈是那段日子里一个总是会出现的人,他照顾我就像照顾骏骑的那些牲畜一样,给我吃饭、喝水、梳洗,让我运动,这里说的运动通常是他做其他工作时我跟在他旁边跑来跑去。然而这些记忆都很模糊,诸如洗澡、换衣服等细节大致都已在脑海中褪色,因为这些事情在六岁的孩子看来既平静又正常。不过我记得那只幼犬“大鼻子”,它一身光滑的红毛,短短的有点刺人,夜里我们一起盖那条有马毛气味的厚毯子睡觉时,它的毛常常会穿过我的衣服扎到我。它眼睛的绿色如铜矿石一般,鼻子的颜色像煮熟的肝脏,嘴巴内壁和舌头则是掺杂了黑色斑点的粉红色。我们不是在厨房里吃东西,就是在庭院里或者厩房的稻草堆里打滚。我不知道我在那里待了多久,总之这就是我在那里的世界。我想时间应该不长,因为我不记得天气有变化。我对那段时间的记忆全都是刮着狂风的湿冷日子,还有每到白昼就融化一些、但一到晚上又结冻的冰雪。
关于那段时间我还记得另一件事,但是记忆的轮廓并不尖锐,反而是温暖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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