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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邻居日记:简·萨默斯日记I_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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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见我干什么?”

“她觉得既然你是‘好邻居’,她想告诉你另外还有一个人需要照顾。”

“哦,我不是。”我说。

“那就再见啦,亲爱的。天这么冷,我们可不能耽搁你。”于是她们一起蹒跚地沿着人行道往前走,臂挽着臂,慢吞吞地走。

第二天乔伊丝回来了,在她的桌前坐下,做了许多开始工作的动作,也的确工作了,但她根本就不在那儿。如今她根本就不和我们在一起了。她的样子糟透了,衣着难看,甚至有些灰尘,头发根部花白,黑色的毛衣边缘也有些发灰。

看着她这样儿,我立即预约了美发师。决定花一个晚上来自我保养。

就是那个晚上。我真正地泡了一个澡,好几个小时。我剪了手指甲、脚指甲,纹了眉毛,保养了耳朵、肚脐,处理了脚上的硬皮。

这么多年来,让我能够仪表整洁完美,大家看到就会想“她是怎么做到的?”,全靠我每周日的晚间时光。我从不让任何事情干扰这个安排。弗雷迪以前会拿这事开玩笑,但是我说,随便你开玩笑,我不在乎,我一定得这么做。多年以来,每周日晚上,晚饭过后,我都挑好下一周每一天要穿的衣服,确保这些衣服上没有一点皱痕、折痕,弄好扣子和褶边,擦干净鞋子,倒空、擦亮手袋,给帽子掸灰,任何有一点点脏的东西都挑出来以便送去干洗店和洗衣房。每周日晚,数小时。上班时,在那一双双专业、有见识的眼睛打量下,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一根头发没修饰到位。修整仪容。是啊,如果我不坚持的话,我的风格就该进字纸篓,就像乔伊丝现在一样。原本的上流吉卜赛,变得衣冠不整,还算得上不落俗套;若是我的风格疏于打理,那剩下的就只是一个邋遢婆娘了。

所以现在我要敦促自己做好这件事:扣子、鞋子、领子,熨烫,熨烫,再熨烫,哪怕是衬裙上也不能有一段松散的蕾丝边。

三个多月后

是好好泡澡还是记日记,一向需要做出选择。我需要一样东西能让自己紧抓不放。

乔伊丝回来工作了,不过她是一个游魂,行尸走肉。费莉西蒂宣布自己怀孕了。丈夫杰克要求乔伊丝“大方”些,乔伊丝说她希望他能做个决断。他说,你报复心太重,她说,我要是想要你那真是疯了。两个可怜的孩子都发了疯,在惩罚乔伊丝——她说。

倒不是她不像以往那样完成工作,只是她的心不在工作中。至于我过去那么依赖的良好融洽的气氛,默契合作就像一个人——没了,一去不复返了。我们——菲丽丝和我——支持她,时时刻刻,小心,谨慎,策略。哦,我们编辑室上下,全该得满分,我看着这一切,很着迷,想知道这怎么做到的。这个女人,一手打造了这本杂志,的确是她一手打造的,是她给的推动力,如今她却在逐渐淡出。我在电视上看到一部片子,一群大象用鼻子支撑着濒死的伙伴。它给了我联想。因为乔伊丝是在淡出。事情不能一直这样下去,这一点大家心照不宣。同样“不宣”的,是我将是新的主编。与此同时,乔伊丝说她会带孩子们留在伦敦,她会离婚。前所未有地,那两个孩子开始打电话来办公室,问东问西。荒唐,比方说,果酱在哪里,你把我的毛衣放哪儿了?乔伊丝耐心,苦恼。为他们。很好,但是一个人能同情多少人是有限额的。我正在弄明白自己的限额:很小。我就只能应付莫迪·福勒。

天气一直潮湿、寒冷、阴沉。几乎每晚下班后我都去莫迪那儿。让她“迁居”我已经连想都不再想了。我只提了一次,她一连三天把我当敌人看,当“他们”的一员看。我有房子住,她说,咳,咳,咳,因为顶风冒雨去屋后上冰冷的厕所,因为站在没有暖气的厨房里擦洗东西。但是我为什么要说这个?生活奢华的九十多岁老太太照样咳嗽,身体虚弱。

现在这已经成了例行公事。我下班后,七八点钟的样子到她那儿,捎去前一晚她说需要的东西。多半她会漏掉几样,我就再出门去那家印度商店。他,那个大个子印度人,这样的天气让他很受罪,他一脸苍白,准确地说是浅灰——他总是问问她的情况,摇摇脑袋,让我带点小东西给她:一点甜点或是一点饼干。我把这些给莫迪的时候,她样子好凶,火大得很:她很骄傲,但是她也很感动。

我去买东西的时候,她就煮茶。她六点就吃过晚餐了,吃蛋糕、果酱和饼干。她说她懒得好好烧饭。她不要我花时间给她烧饭,因为“这会占用我们的时间”。她说这个的时候,我意识到她很看重我们坐在一起聊天的时间:不知为什么,我以前一直没有发现这一点,因为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心有戒备且感到歉疚,好像让那些糟糕的事情发生的人是我。我们坐在那儿,坐在那浑浊难闻的空气里——不过我基本总能忽略它,注意不到屋里的气味,就像我拒绝注意到那些脏兮兮的茶杯一样。而她……给我解闷。我以前没意识到其实是这样的,直到有一天她对我说:“你为我做了这么多,我能为你做的只有讲讲我那些小故事,你喜欢这样,不是吗?是的,我知道你喜欢。”我当然喜欢。我告诉她我都干些什么,不需做太多解释。我若是参加了为某个重要人物摆的接风宴,或是去了鸡尾酒会,或者诸如此类的场合,讲给她听时她都能如临其境。她经历过奢华讲究的场合,而且还有她父亲呢:“有的时候,听你讲着,我会想起来他以前回家来,告诉我们他刚去了罗马诺大酒店或是皇家咖啡屋或是音乐厅,还会告诉我们那帮大人物们都吃什么喝什么。”不过我不喜欢让她想起父亲,因为她垂着头坐在那儿,低垂着眼睛,痛苦地揪裙子。我喜欢她生气勃勃、蓝汪汪的眼睛闪闪发亮,满是笑意的时候;我喜欢看她那样子,因为那时我会忘掉那个满脸皱纹的丑老太婆,很容易就看到她的本质,朝气。

这些晚上,她穿一件矢车菊蓝的棉布衫,上面有白色的点点:这是一条围裙,用她年轻时的一条裙子改的。我说我非常喜欢它,于是她拆了袖子,扯下后背:一条围裙。那些我扔进垃圾桶里的黑色厚衣服她又捡了回来。我发现它们用报纸卷着,放在前厅。发臭。不过她没穿它们。厅里有一张她的照片,年轻的时候,还没结婚,小小的瓜子脸,双眼露出好斗的神情,一头有光泽的头发,照片上是灰色的。她收藏着一缕自己白头之前的头发,鲜艳的亮黄色。

我们分坐在黑火炉两边,炉上摆着一个茶壶,火舌舔着壶底,有时蹿到边上来,壶上还套着个脏兮兮的灰色保暖套,原本是……我干吗讲到脏就没完没了?我们的茶杯放在自己椅子扶手上,两人之间还有把椅子,上面摆一碟饼干。那只猫要么蹲在附近清洁皮毛,要么在长沙发上打盹。温馨,啊,没错。外面,冷雨;楼上,爱尔兰人一家在吵架,地板上没有地毯,孩子们的脚步声乒乒乓乓,那冰箱隆隆作响,惊天动地。

她和我谈起她生命中所有的快乐时光。她说她现在很开心,因为我(而这么一小点事就能改变一个人的生活,这让我难以接受,让我很生气),因此她喜欢回忆美好的时光。

幸福之事

“我的德国小伙儿,要不是当时犯傻我就该嫁的那个,我们以前经常一起过周末。我们花一便士,乘公共汽车坐到我们现在坐着的这个地方,或者再往前一站。绿地,小溪,大树。我们坐在小桥的边上看流水,或者找一片没有乌鸦骚扰的绿地,坐下来吃东西。我们吃什么?我会从大肉块上切几片冷肉下来,那会儿妈妈还在世,所以我可以想要多少就切多少,然后把肉用两片面包一夹。不过我最喜欢的是他带来的食物,因为他父母是面包师傅。你知道吗?那会儿的面包师傅十之七八是德国人。嗯,他的父母勉强能读书写字,但是他真真是脑瓜聪明,是个学者。后来他很有出息,越发显得我蠢,要是嫁了他,我就有自己的房子和花园了。但是我没嫁给他,没有。我不知道为什么。当然了,我父亲不会喜欢外国人,但是我最终嫁的那个他也不喜欢,我们做的选择他都不会赞同,所以那又有什么不同呢?不,我不愿再想这事,我年轻的时候花了够多的时间思考了。等我弄明白男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哦,真蠢。你瞧,我那会儿不懂。汉斯人真好,是个真正的绅士,待我像女王一样。他会轻轻地、温柔地把我从阶梯上抱下来,我们在地上铺一小块白布,摆上从面包房里拿来的漂亮白面包卷和蛋糕。我那会儿会说,不,我得吃我带的,你吃你带的。最后,我带的总是都喂了鸟。

“我回想那些日子,那些星期天。现在谁会相信呢?我们现在所处的这条街,会有潺潺流水,鸟语花香……小溪到哪里去了?你在想。我知道,我现在读得懂你的表情了。唉,的确是该纳闷,那些水都到哪里去了。它在这条街半数房子的地基之下,就在那里。他们造这些房子,铲掉绿地的时候,我常常独自过来,看着那些建筑工人。自己一个人来。那时我的德国小伙儿已经走了,因为我不肯嫁给他。工人们做什么都是敷衍了事,他们现在还是这样;有些东西是永远不会变的。他们本应好好把水引到沟渠管道里,但是他们懒得做。有的时候,如今也这样,我走在街上,还会在一栋房前驻足,心里想,没错,如果你们的地下室返潮的话,那是因为以前那些溪流里的水。有一栋房子,七十七号,它不断换房主,没有一个房主能待下去,因为它盖在两条溪流交汇的地方,工人把地基砖头直接打在泥里,任水自流。在再往下去一点的地方,他们倒是开了一条真正的水渠引水,和现在这条主街平行,但是那些支流,那些我们以前经常坐在溪畔,把脚伸入其中的小水流,只能自寻出路。那些周日结束后,薄暮降临的时候,哦,那一切多么美好,他会说,我能搂着你的腰吗?我则会说,不行,我不喜欢——真是蠢。然后他会说,那至少挽着我的胳膊吧。于是我们就互相挽着,穿过绿地去坐公交车,在夜幕中回到家里。因为父亲的缘故,他从来没进过屋。他会吻我的手,然后会说,莫迪,你是一朵花,一朵小花。”

幸福之事

莫迪在一家女帽店做学徒工,断断续续在他们那儿干了好些年。学徒工生涯十分艰苦。她和姑妈住,姑妈没什么钱,能供她早饭晚餐,但此外就无能为力了,于是莫迪要么不吃中餐,要么上班时大半的路得走着去。那作坊在马里波恩大街附近。她常盘算是车费还是鞋子更花钱。她说她可以向一个表亲讨人家不穿的旧鞋,那人从来不用把鞋子穿到磨破才扔;或者去一家集市找二手皮靴。但是去上班的话,她得衣冠楚楚,这是她最大的麻烦。姑妈没钱给莫迪买衣服。

她的老板娘给过她一条裙子、一件衬衫。“是这样的,她器重我。我们得打扮体面,因为主顾们会到作坊里来。哦,不要觉得她这么做是出于好心,她才没好心呢。她只是不想丢了我这个好帮工。好几年以后我才有钱给自己买了一件不错的棕色布衣,还有鞋子。买了新衣裳的那天,哦,我永远不会忘了那天。为了那件衣服,我省吃俭用攒了很久。买来的第一个周日我就把它穿上了,这样就能给劳里看了。这是谁给你的?他说,他就是这种人。他拽着我的胳膊,扯得我生疼。是谁,告诉我?反正不是你,我说,把自己的胳膊猛收回来,这一下袖子下面裂开了。口子不大,但衣服毁了。是的,人嘛,本性难移,做什么都改不了。你懂我的意思吗?但是那个时候我自己还不明白这一点。很快我就知道,无论他做什么,都是一样的:我省吃俭用攒钱买的一件新衣服,上身的第一天他就把它撕坏了。不过不要紧,我把它补好了,看不出痕迹。我走进工作间,孔雀似的到处炫耀,姑娘们都拍着手,唱起《一点心爱小物,对你大有好处》。

“这事发生在我升职前不久,很快我又买了另一件衣服,蓝色的薄软绸,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第一次用自己的钱买的那件衣服,再也没有哪件衣服更让我欢喜的了。

“哦,我们在作坊里多快活。学徒和帽工,加起来一共十五人。我们围坐在一张长桌边,背后的架子上摆着一盒盒花边、装饰,而面前的支架上摆着我们正在做的有檐帽和无檐帽。我们经常唱歌,嬉笑胡闹。有的时候我乐得有点过头,她就会进来说,是谁在吵吵嚷嚷的?是莫迪!规矩是,工作时要保持安静。但是我必须唱歌,我太开心了,而没一会儿我们就都唱起歌来,你知道,她不想失去我。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是怎么知道自己对她很重要的?如果我讲过,那我还要再讲一遍,因为我喜欢回想这事。你看,他以前常去巴黎,在店里看新一季的帽子,有的时候还能进巴黎帽店的作坊看,因为他认识能让他进去瞥一眼的人。他知道如何记得对我们有用的有檐或者无檐帽的样式。他以前把这些全记在脑子里,然后溜出去,飞快画下来。他其实不会画画,但是能把关键的东西画出来,帽子的形状是怎样的,缎带是怎样扎的。然后他会回来说,你如此如此做,看到了,是这个形状,那个颜色的,用天鹅绒或者缎子,你尽量吧。嗨,我就好像能看到那草草几笔画后面的实物,从那开始做起,把帽子做出来,然后问他,诺罗夫斯基先生,这是不是有点样子呢?他就把帽子拿起来,盯着看,然后说,呀,还行嘛,莫迪。那话让我挺高兴。但是后来我发现,他会走进工作室,站在我背后看我工作,只看我,不看别人,我刚做好一顶帽子他就伸手一把抄走,知道吗,他太贪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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