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我独居已经有—让我想一想,对,肯定有五年多六年了。差不多—真的。”我有点气馁,后退一步挣脱了他的怀抱。
“我们去吃个早饭午饭什么的,去喝一杯,我们得喝一杯。”
我们走出公园,在圣詹姆士街岔口找到一家小餐馆。我们敏锐的感官知觉又恢复了,每一口食物品尝起来都美味得不可思议,至于我们究竟吃了什么,其实无关紧要。就着一点黄油撕一角面包吃,也会感觉像是大餐。话说回来,我们也喝了不少葡萄酒,双手围握住酒杯,仿佛它们温暖了我们目光所至之处。我们总是看着对方,难以挪开视线。
第二章
我们度过了烟雨蒙蒙的一整个下午,我们走啊走,丝毫没有停下脚步的打算,直到我看到面前有一对情侣,年轻的一男一女。男孩背靠着树干,将姑娘揽在怀中;姑娘那富于地中海风情的黑发凌乱地披在后背,遮住了他的双臂。他们正在拥吻。
突然之间,我泪流满面。我这人一年到头也就只会因为惊喜或者不快哭一下,但是算算近来这些日子,我都哭过多少回了?
“上帝啊,乖乖。”我情不自禁地发出了感慨,只顾呆呆地看着这对年轻人,全然忘记了周围的一切。“这些年来我有多傻啊,我真是个傻瓜。”回过神来的时候,我感到他当下就理解了我,但对于他的表情却无法予以回应,因为我当时想着的是弗莱迪。弗莱迪,理查德,要是我现在能把他们彻底区分开就好了。理查德搂住我的肩膀,我们和那对情侣擦身而过,朝一家商店的橱窗走去,能看得到橱窗上映出了我们自己的影子。橱窗玻璃上的光线昏暗又富于变幻,使我轻而易举就看到了自己,是个娇美的姑娘,一头拳曲的金发,两眼笑意盈盈;还看见我身边的他,是那年轻人的模样。
我不知道他看到了什么,也不知道他想看到什么。
我们整个下午都在晃悠,停下两次喝了咖啡,就已过了黄昏时分。
他打起了退堂鼓,说:“六点钟,我得离开你了。”那时候我并不感到意外。
他又说:“告诉我—下次有合适的机会的话,我能上你那儿去吗?你不能到我那里。”
我答道:“今天早上,我外甥女凯特,也就是我姐姐乔姬娜的二女儿—她还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上我家了。打算和我一块儿住。”
“你没有孩子。”他指出来了。
“没有。”然后我硬着头皮说,“倒不是因为我—我们决定不要,而是……”
“我不想知道……”他很快又补充说,“我想,我们终究免不了要像一头扎进脏游泳池似的,进入彼此的生活,但是让我们尽量把这样的状况往后拖拖吧。”
“我的生活,”我说道,“这个泳池总体说来一向井井有条,定期加氯气,也经常换水。”
“那正是我所害怕的。”他说,干哑的声音透着痛苦,结果轮到我百般不想知道内情了。
分别之前,我们沿着贝斯沃特路行走,一幢修葺中的大楼跃入眼帘,边上的脚手架有四层楼高,在最上面那层脚手架的平台上,搭了一间猩红色的小屋,供工人们喝茶或者休息之用,小屋门口坐着一个工人,面前搁了一只桶,里头肯定是一把火,因为他叉了根香肠凑在上面,两腿叉开坐着,等着属于他的美味慢慢烤好。这一情形有种既古怪又让人发笑的成分,我们相互搀扶着笑个不停,因为小红屋高悬在那儿,香肠插在叉子上,全都显得那么荒谬不经。
浓烈的欢乐之情又回到我们身上,他卸掉背上的负担,和我一样无忧无虑地站在那儿只管开怀大笑。随后我们道别,约好再见面,但不是明天就见。毕竟,我终究得上上班,虽说作为资深的女领导,我已经受到了特别的优待。
总之,我去了杂志社,去看看是不是有我的信件。菲丽丝已经走了,但吉尔还在。
“我知道了。”她说。我以为她指的是理查德,因为连我自己都能感觉到体内升腾而起的活力,但是不对,她说的自然是凯特。
她也看出来了,我是硬要说服自己她指的是凯特。她问:“她从早到晚都一个人待着吗?”
“大概是吧。”
“哎哟!”
“你的意思是她不能一个人待着?”
“她总和我们一起,一大家子的,她可没受过多少一个人待着的训练。”
凯特以及她的各种麻烦问题,似乎都离我遥远得很。我没有想起她,只顾着理出自己的信件,查看明天的工作日程。
吉尔在事务堆积的案头又埋头专心做了好一会儿事情,然后才说:“关于怎么处置她,你应该有所打算,她正等着呢。完全可以说她装,要是你有那样的打算的话。”见我不接话,吉尔嚷道:“简,你在可怜她,对不对?”
我说:“或许是吧—如果那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问题是,这样一来,是不是会超出你的心理预期,让你陷得更深呢?”
因为我一心在想着理查德,想他是不是到家了,“家”是什么样子,他和凯瑟琳之间出了什么问题,所以我含糊其词地说:“我想,说到底,问题也就是和她好好谈谈。”
没有回应。我抬起头一看,吉尔微笑着,似乎是在暗自窃笑,但其实又希望我注意到。“我突然觉得吧,简姨妈,从许多方面来说,你一直生活在温室当中。”
“你的意思是凯特会叫我招架不住?”
“好吧,可别说我没提醒过你。”
我走的时候,她还在工作,而且乐在其中。看得出她身上洋溢的快乐:既能干,又能干得漂亮。
说到快乐,回顾过去我刚工作时的岁月—那时我还不到二十岁—最强烈的体会,从快乐这个角度而言,就是证明自己多么能干那一刻的感觉。常年以来一贯的主题是:我,工作,办事情,干得漂亮。我生活的主题一向如此。至于可怜的弗莱迪呢?他无非只是陪衬。
回到家,我心里想着弗莱迪,虽然我总是尽量不要去想。如果他是我生活的背景,那我是他生活的背景吗?很有可能。他死去的时候,总结起一生或者说勾勒出一生—照我猜想,人往往都会这么做吧,他会对自己说“我的快乐源自工作”吗?因为他不可能说:“快乐源自简娜,她对我意味着欢乐、幸福和成就。”
我开门进入起居室,看见凯特还睡在沙发上,我早上离家的时候她就在那儿。我端给她的碟子仍然在她旁边,风卷残云扫得一干二净,一点儿面包渣都不剩。这幅景象让我想起吉尔那一席话。为了使自己镇定下来,我拉上窗帘,开灯,给自己倒了杯喝的,把回家惯常要做的琐事都走了一遍程序。考究雅致的房间当中,远近高低巧妙地安装了照明灯,摆设了花瓶,淡黄色的扶手椅上放着糖果条纹的靠垫—在这一切之中,仿佛是好戏开场,布幕升起,只见台上一个可怜巴巴的流浪儿,她肮脏笨重的大码鞋在灰色亚麻沙发上留下了印子,而包裹还躺在之前她随手丢下的门边。
“凯特,醒醒。”
她醒了,伸伸懒腰,打打哈欠,但我到现在依然不知道她当时是不是其实一直都醒着,听着我的一举一动。
“好了,现在,”我说,“我们得谈谈。你先跟我说说你有什么打算。”
那双娃娃似的蓝眼睛,忽闪忽闪的多么可怜!湿答答、粉嫩嫩的嘴巴微微张开,小孩子似的短粗手指头拉扯着衣服。
“凯特,你不会到《莉莉丝》工作。”
听到这话她气得跳了起来,发出几声绝望的叹息,最后用一种好像遭到了背叛的夸张眼神瞪着我。我当时不知道,现在也不清楚,“这出戏码”有多少是预先准备好的,因为她必然早就知道,她不能到《莉莉丝》工作,更何况我都这么说了。我之所以对自己这个判断有把握,依据的倒不是她做作的表演,而是她整个人没精打采泄了气。
我在想,假如她和吉尔一样聪明伶俐又上得了台面,一样“稳重大方”,我会介绍她进《莉莉丝》吗,管他什么裙带关系不裙带关系?其实也不会,不过可能会叫别的哪家杂志社收下她,我自然有很广的人脉资源。
我意识到我预想的那通演说完全使不出来。
“凯特,你没有通过高级考试,也没打算通过。你什么都做不好—就我现在所了解的,连叫你买点东西都成问题。首先,看看你的形象。你要确立一下走什么路线,我会陪你去买衣服。不过不管什么风格,都不省心。生活就是麻烦不断!朋克也有一身麻烦—所以,如果朋克风格就是你想要的,那你得早上起早一点,或者每星期花费几个钟头好好打理。这些问题你都仔细考虑考虑。想好你要学什么,以便……”
要是对着吉尔讲这番话,肯定能起作用,即便她会取笑我,说我危言耸听,跟校长训话似的。结果,这一通长篇大论畏首畏尾,消失在无言之中,我脱口而出的是:“你觉得泡个澡会有用吗?肚子饿不饿?”
我替这孩子放泡澡的热水,把我最好的睡衣借给她,她穿上以后看起来像个盼着快快长大的九岁小孩,我还为她煎了鸡蛋,烤了几片吐司。自始至终,我得如实报告—反感至极—对这可怜小孩产生的温柔之情,不断朝我袭来。干吗要温柔?我对她无能为力。我铺好吉尔以前睡的那张床,打发她上那儿去睡觉。
随后我打电话给吉尔,她年轻的男友马克接的电话。他的声音提醒了我,吉尔已经属于过去,这声音划清了界限和范围。不过我必须和吉尔谈谈:
“是我,你那讨人厌又懂世故,但在温室里待惯了的姨妈。不—听着,我有个问题,很具体。行吗?很好。我发现,在你妹妹凯特面前,任何合情合理的话或者建议,一到嘴边全都说不出来。显然,这是因为她有点扶不起或者是碰不得、说不得,差不多就是这样的状况。对吧?”
“简,她一直都那样。”
“好吧,没长大的孩子。不过,我在那儿呆坐了半天才意识到,我也实在没法对乔姬姐姐,也就是你妈妈,来那么说起凯特。”
“啊,”吉尔说,马上就把握住了关键,“当然不行,你做不到,是吧?”
“我想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不行。”
“家里可不太平。”
“不用说也知道,你那两个弟弟就叫大家够受的,正当青春期的男孩子啊,因为他们就该如此—是不是这样?”
“哦,情况也不见得比别人家里糟……不,其实是凯特,就凯特她自己。你看,我父母各个方面都很成功,那是他们的本事。他们随便一伸手,都能点石成金。但凯特就是不成器,发不了光。”
“你妈妈知道这孩子这么一团糟吗?”
“我想爸爸是知道的,但妈妈恐怕面对不了。因为这没道理啊,你懂的。”
“是,我看得出来。很好,吉尔。谢谢你。”
“乐意效劳。不过我要是你呢,就把她打发回家去。她会爬到你头上的,简。”
“不会的,只要我不退让。”
一个星期过去了。进入五月,太阳一直照耀在缀满粉色、白色花朵的树上,照耀在郁金香上,照耀在我和理查德一起走过的无边无际的绿草地上。我休了一个星期假—我向来有不少假攒着还没休。我没有对他说,“可我明天要上班哎”,而是说,“好,在哪儿见”。我们在摄政公园和格林公园都约会过,还有海德公园和汉普斯特荒原。一见面,两人之间那种毫无顾虑的欢乐之情就油然而生。我们急切地向对方走去,看看默契是不是还在,看看我们靠近的时候,是否能感受到快乐源源不断,与我们相随相伴,度过那些长长久久却劲头不减的时光。我从没走过那么多路!理查德嘲笑我,因为一路走过灌木丛和石楠荒原,走过溪谷和小山,我穿的总是精致时髦的鞋子。“你为什么不穿徒步鞋呢?”“这就是我的徒步鞋。”我说着抬起一只脚单独站立,伸出另外一只脚给他看,那雅致的鞋看起来穿在起居室里扭捏作态是再适合不过了。不过我跟得上他,上上下下都迈得开步伐。“你真是不可思议。”他说着大笑起来,眼里心底全都是我。我知道他喜欢我漂亮的衣服,尽管不如当初我一门心思打理的时候那么光鲜,但是他注意到了,说:“这上衣很不错。”他两手抚着我的手臂,能感受到衣服质地精良考究,衣服底下暖玉温香。
我翻看旧照片,有了新发现!我的照片很少,弗莱迪的也一样。有不少集体照,《莉莉丝》杂志的,还有我穿着各式各样最考究的衣服在巴黎或者什么地方参加时装秀的照片。但个人的照片呢?我想到:我在时尚圈工作了三十多年,这么多年来我都非常在意自己的造型,连哪个扣子比边上其他纽扣少两根线都能察觉到;我注重自己进入室内环境时给人的印象,重视同事对我的印象,会根据别人的声调或者眼神变化来估摸他们对我穿着打扮的看法。我可怜的丈夫曾经开玩笑说,跟我的衣着相比,他屈居第二。然而我不单很少拍照,甚至在看到一张大概是自己二十三四岁的照片时,还颇为吃惊。那姑娘着实漂亮得出奇。我居然曾经那么青春鲜润,充满朝气。
这可爱的姑娘站在花朵绽放的灌木丛边,对着镜头哂笑,尽管我记不清究竟是在哪里拍的照了。她穿了一条迷人的小碎花裙子(我倒记得这裙子!)。不过,把自己青春年少(货真价实)的照片摆放到书架或者桌子上的时候,我完全没有说什么“我以前多美啊”之类的话,我知道跟我同龄的,以及上了年纪的女人会那么做。
发现这幅小照之后,我郁闷了好一会儿。我并没有挖空心思,想方设法说些诸如“当初我如何,现在我又如何”的话来让自己心理平衡。我隐隐约约以为,其实自己没怎么变。
我站在镜子前,手里拿着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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