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笔酬金数目很大。因此我一直没放弃搜寻,直到最后我终于相信这个窃贼的确比我机灵。我认为我已经搜遍了那座宅邸里能藏匿那封信件的每个角落。”
“但是,有没有这可能,”我委婉地启发道,“尽管那封信也许在那位大臣手里,正如毫无疑问的那样,可他说不定会把信藏在别处,而没有藏在他自己家里?”
“这几乎不可能,”迪潘说,“照眼下宫中的特殊情况来看,尤其是从已知有D卷入的那些阴谋来看,那封信应该藏在他身边,以便他伸手可及、随时可取,因为这点与占有那封信几乎同样重要。”
“它的随时可取?”我问。
“也就是说,随时可销毁。”迪潘说。
“完全正确,”我说,“由此可见那封信显然是在他家里。至于那位大臣随身带信,我们可以认为这毫无可能。”
“完全不可能,”警察局长说。“他已经连遭两次抢劫,仿佛是遇上了拦路强盗,他在我亲自监视下被严格地搜过身。”
“你本该省掉这份麻烦,”迪潘说。“我相信D不完全是个白痴,既然如此,他一定会理所当然地料到这些拦路抢劫。”
“不完全是个白痴,”G说,“可他是个诗人,而我认为诗人和白痴也就只差那么一步。”
“言之有理,”迪潘若有所思地从他的海泡石烟斗深深吸了口烟,然后说,“尽管我自己也愚不可及地写了些打油诗。”
“你详细谈谈搜查的经过吧。”我说。
“当然,事实上我们搜得很慢,而且我们搜遍了每一个地方。对这种事我有长期的经验。我对那幢房子是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搜,每个房间都花了七个晚上。我们首先是检查房间里的家具。我们打开了每一个可能存在的抽屉,我相信你们也知道,对一名训练有素的警探,像秘密抽屉之类的把戏不可能有秘密可言。谁若是在这种搜查中竟允许一个‘秘密’抽屉从他眼皮下滑过,那他准是个笨蛋,这种事非常简单。每一个橱柜都有一定的体积,都占一定的空间。再说我们有高精度的量尺。一根线的五十分之一的差异都逃不过我们的眼睛。搜完橱柜我们又检查椅子。椅垫都被探针一一戳过,就是你们看见我用过的那种精巧的长针。我们还卸下桌面。”
“干吗要卸下桌面?”
“有时候,桌面或是其他家具类似的板面会被想藏东西的人卸开;然后把柱脚凿空,把东西放进空洞,再把板面重新装上。床柱的柱脚和柱顶也可按此同样的方式加以利用。”
“可难道不能凭声音查出空洞?”我问。
“要是放入东西后,周围再填足够的棉花,那就听不出来了。再说,我们这次搜查绝不能弄出任何声响。”
“但你们总不能卸下——总不能把所有可能按你所说的方式藏匿东西的家具都统统拆开。一封信可以被缩卷成一个细细的纸卷,形状大小和一根粗一点的编织针差不多,这样它便可以,譬如说可以被嵌进椅子的横档。你们没把所有的椅子都拆散吧?”
“当然没有,可我们干得更好。借助于一个高倍放大镜,我们检查了那幢房子里每一把椅子的横档,实际上是检查了各种家具的全部接榫。若是有任何新近动过的痕迹,我们都会马上检查出来。譬如说,一粒钻孔留下的尘末,看起来会像一个苹果那样明显。粘合处的任何细微差异,接榫处的任何异常缝隙,都保证会被我们查出。”
“我相信你们注意到了镜子的镜面和底板之间,刺过了卧床和床上的被褥,也没有放过窗帘和地毯。”
“那是当然。我们用这种方式彻底检查完所有的家具之后,我们又检查了那幢房子本身。我们把房子的整个表面划成区片,编上号码,从而不漏查任何一个部分,然后我们细查了整个宅邸的每一平方英寸,包括毗连的两幢附属房屋,我们和先前一样借助了放大镜。”
“毗连的两幢房屋!”我失声道,“你们准费了不少力。”
“是费力不少,可那笔酬金也高得惊人。”
“你们查过了房屋周围的地面吗?”
“所有的地面都铺了砖。这没给我们造成什么麻烦。我们检查了砖缝间的青苔,发现全都没被动过。”
“你们当然查过D的文件,而且查过他书房里那些书?”
“的确如此,我们打开了每一个文件包和文件夹。我们不仅打开了每一本书,而且每一本都逐页翻过,而不是像我们有些警官那样,只把书抖抖就算了事。我们还非常准确地测量了每本书封面的厚度,并用放大镜进行过最挑剔的查看。要是有哪本书的装帧新近动过,那它绝对不可能逃过我们的眼睛。有五六本刚被重新装订过的书,我们都用探针小心翼翼地纵向刺过。”
“你们查过地毯下面的地板吗?”
“那还用说。我们掀开了每一块地毯,所有地板都用放大镜看过。”
“那么墙纸呢?”
“查过。”
“你们查过地窖吗?”
“也查过。”
“那么,”我说,“你肯定是失算了,那封信并不像你所认为的那样藏在那座住宅里。”
“恐怕这点上你是对的,”警察局长说,“而现在,迪潘,你说我该怎么办?”
“再把那幢住宅彻底搜一遍。”
“这绝无必要,”G回答,“我确信那封信不在那座宅邸,就像我确信自己还在呼吸一样。”
“那我就没有更好的主意了。”迪潘说,“当然,你一定知道那封信准确的特征?”
“哦,是的!”警察局长说着掏出一本备忘录,开始大声念出那封失窃信件的内面,尤其表面的详细特征。他念完那番描述不久就神情沮丧地告辞了,我以前从未见过这位快活的绅士如此垂头丧气。
大约一个月之后他再次来访,发现我俩几乎和上次一样待在屋里。他拿了一只烟斗,在一把椅子上坐下,开始和我们闲聊了起来。最后我说:
“对啦,G,那封被窃之信怎么样了?我想你最终已经承认,同那位大臣勾心斗角你绝不是对手?”
“见他的鬼!我得说,是的,可我仍然按迪潘的建议重新搜查了那幢宅邸,但不出我所料,全是白费力气。”
“提供的那笔酬金是多少,你说过吗?”迪潘问。
“唔,一笔大数,一笔非常慷慨的酬金,我不想说出具体数目,但有一点我可以说,无论是谁能给我弄到那封信,我不惜开给他一张5万法郎的私人支票。实际上,这事正变得一天比一天要紧;最近那笔酬金已翻成了两倍。可即使是翻成三倍,我能做的都已经做了。”
“噢,是吗?”迪潘一边吸他的海泡石烟斗,一边拖长声音说道,“其实……其实我真认为,G,就此事而论,你还没竭尽全力。你可以……我认为,再稍稍努把力,嗯?”
“怎么努力?朝哪个方面?”
“噢……噗……你可以……噗……就此事向人讨教嘛,嗯?……噗,噗,噗。你记得人们讲的阿伯内西[1]那个故事吗?”
“不。该死的阿伯内西!”
“当然!你尽可以说他该死。可从前有个阔绰的守财奴竟想揩他的油,挖空心思想骗这位阿伯内西白白为他开一张处方。为此在一次私人交往中,他趁聊家常之机巧妙地向这位医生述说了自己的病情,装作是在讲一名假设患者的症状。”
“‘我们可以假定,’那个守财奴说,‘他的症状就是这样;那么,大夫,你说他该讨什么药?’”
“讨什么药!”阿伯内西回道,“那当然应该向医生讨教。”
“可是,”警察局长略为不安地说,“我是非常乐意向人讨教,而且真心愿意为此付钱。任何人能够帮我办这事,我会实实在在地给他5万法郎。”
“要是那样的话,”迪潘说着拉开一个抽屉,取出一本支票簿,“你最好照你刚才说的那个数填张支票给我。等你在支票上签好名,我就把那封信给你。”
我大吃一惊,而那位警察局长则完全像是遭了雷击。他好几分钟没吭一声,而且一动不动,只是大张着嘴不敢相信地盯着我的朋友,那对眼珠仿佛都快从眼窝里迸出来了。过了一会儿他似乎多少恢复了神志,抓起一支笔,接着又踌躇了片刻,狐疑地看了我朋友几眼,最后终于填了一张5万法郎的支票,签上名后隔着桌子把它递给了迪潘。迪潘仔细地看过支票并将其夹入了自己的钱包,然后他用钥匙打开书桌的分格抽屉,从里面取出一封信交给警察局长。这位官员大喜过望地一把抓过信,用颤抖的手把它展开。匆匆地看了一眼信的内容,然后急急忙忙、跌跌撞撞奔向门边,终于不顾礼节地冲出了我们的房间和那幢房子,自从迪潘要他填支票时起,他就没说过一个字。
他走之后,我的朋友开始解释此事。
“巴黎的警察自有他们的能干之处。”他说,“他们坚忍不拔,足智多谋,聪明老练,而且完全精通他们那行似乎应该具备的知识。所以当G向我们讲述他搜查D那些房屋所用的方法时,我完全确信他已经进行了一次符合要求的调查,就他所做的努力而论。”
“就他的所做的努力而论?”我问。
“对,”迪潘道,“他们不仅采用了他们最好的方法,而且其实施过程也无可挑剔。要是那封信藏在他们的搜寻范围之内,这些家伙毫无疑问会把它找出。”
对他所言我只是付之一笑,可他却显得相当认真。
“所以,”他继续道,“那些方法本身是好的,实施过程也无可指责,其不足之处就在于那些方法不适用于此案此人。一套良策妙法在这位局长手中就像一张普罗克儒斯忒斯[2]的床,他总是把他的计划斩头削足地硬塞进去。可对手中正在处理的事情,他总是不断重复着要么操之过急要么浅尝辄止的错误;连许多小学生都比他会推理。我曾认识一个8岁左右的孩子,他玩‘猜单猜双’的游戏几乎是百猜百中,赢得人人叹服。这种游戏很简单,是用弹子来玩。游戏的一方手中捏弹子若干,要求另一方猜出弹子是单数还是双数。猜的人若是猜对便赢得一颗弹子,若是猜错便输掉一颗。我说的那个孩子把全校所有的弹子都赢了过去。当然他有他猜测的原理,而这个原理仅在于观察和估量对手的机灵程度。比方说他的对手是个十足的傻瓜,这傻瓜伸出握紧的手掌问:‘是单是双?’我们这位小学生猜‘单’并且输了;可他第二次就赢了,因为他当时寻思,‘这傻瓜第一次已出了双数,而他那点机灵只够他在第二次出单数,所以我要猜单’,结果他猜单而且赢了。但若是遇上个比前一位傻瓜稍聪明一点的笨蛋,他就会这样来推究:‘这家伙看到我第一次猜的是单,他这第二次的第一冲动也会像刚才那个傻瓜一样,打算来一个由双到单的简单变化,但他的第二念头会告诉他这变化太简单,因而他最后会决定照旧出双。所以我要猜双’,于是他猜双而且赢了。那么,这名被他的伙伴们称为‘幸运儿’的小学生的这种推理模式,归根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只是推理者将其智力等同于他对手的智力所产生的一种自居心理。”我说。
“正是,”迪潘道,“当我问那孩子他凭什么方法产生出保证他成功的那种精确的自居心理之时,我得到了如下回答:‘我要想知道任何一个人有多聪明,有多傻,有多好,有多坏,或是他当时脑子里在想些什么,我就让我的脸上尽可能惟妙惟肖地露出与他脸上相同的表情,然后我就等着,看脑子里出现什么念头似乎与那种表情相配,或是心里产生出什么感情好像与那种表情相称。’这位小学生的回答便是拉罗什富科[3]、拉布吕耶尔[4]、马基雅弗利[5]和康帕内拉[6]所具有的全部假深奥之基础。”
“如果我对你所言理解正确的话,”我说,“这种推理者将自身智力等同于对手智力的自居心理,依赖于对对手智力估量的准确性。”
“就其实用性而言,这种准确性是关键,”迪潘回答,“而警察局长和他手下那帮人如此屡屡失误,首先是因为缺乏这种自居心理,其次是因为对对手的智力估计不当,更正确地说是由于压根儿没去估计。他们只考虑自己的神机妙算,在搜寻任何藏匿之物的时候,他们想到的只是他们自己会采用的藏匿模式。他们在这一点上是对的,那就是他们的神机妙算忠实地体现了大多数人的锦囊妙计,可要是遇上罪犯的计谋与他们的心路相异,那罪犯当然会挫败他们。若那计谋高他们一着,这种挫败更不可避免。即便那计谋逊他们一筹,这种挫败也屡见不鲜。他们进行调查的原则始终一成不变,即使被某种紧急情况催迫(被某笔高额赏金驱使),他们充其量也只会把他们习惯的那套老办法铺得更开,拉得更长,而不会去触及他们的原则。比如在这次D案中,他们的所作所为有哪一点改变了其行动原则呢?钻孔、刺眼、测量、用放大镜观察、把房屋表面划分成编上号的一个个平方英寸,这一切,除了说是那个或那套搜寻原则在运用时的变本加厉之外,还能说是什么呢?而这种原则难道不是建立在那位局长在其长期的公务中所习惯的对人类心智的一整套看法?你难道没有看出,他理所当然地认为,任何人要藏一封信,即便不是不折不扣地藏在椅脚上钻出的空洞里,至少也是藏在那个念头所启示的另外某一个洞穴或角落?你难道没有看出,这种秘密的藏物之处只适合一般情况,而且只被智力平平的人采用,因为在所有的藏匿物品案中,物品的这种藏法(以这种秘密的藏法)总是最先被假定并被推测出的;因而所藏物品之发现并不依赖搜寻者的敏锐,仅仅依赖他们的细心、耐心和决定;而每逢案情重大,或者说因为巨额赏金使案情在警方眼中显得重大,还从不知道有过失去这种细心、耐心和决心的时候。你现在肯定已明白了我要说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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