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相比金钱犹如粪土,这是一个古老而颠扑不破的谚语。我觉得“挨打”生意对我娇弱的身体要求太苛刻,最后还发现我完全被揍变了形,以至于我已不能准确地知道如何处理业务,以至于朋友们在大街上碰见我竟全然认不出我就是彼得·普洛费特,这下我想最好的办法就是改行另谋生路。于是我把注意力转向“溅泥浆”行业,而且一干就是好几个年头。
这一行业最糟的一点就是许多人对此都趋之若鹜,因而竞争异常激烈。每一个发现自己的头脑不足以保证自己在流动广告界、“眼中钉”行业或是在“挨打”的营生中获取成功的笨家伙都想当然地以为他能成为“溅泥浆”业的一把好手。可最令人难以接受的就是那种认为溅泥浆无须动脑筋的错误观念,尤其是那种认为溅泥浆就用不着条理的荒唐见解。我所做的只是小本经营,可我讲究条理的老习惯使我经营得非常顺利。我首先是十分慎重地选定了一个街口,而除了那个街口我绝不把扫帚伸到城里的其他任何地方。我还小心翼翼地使自己手边拥有了一个漂亮的小泥坑,那泥坑我随时都能就位。单凭这两点我就在顾客中建立起了良好的信誉,而我告诉你们,这已经使我的生意成功了一半。接下来是人人抛给我一个铜子儿,然后穿着干干净净的裤子通过我的街口。由于我这一行的经营特点被人们充分理解,所以我从未遇到过欺诈的企图。如果我被人哄骗,我将不堪承受。我做生意历来童叟无欺,所以也没人装疯卖傻赖我的账。当然我没法阻止银行的欺诈行为,它们的暂停营业给我的生意带来灾难性的不便。可这些银行不是个人,而是法人;众所周知,法人既没有让你踢一脚的身体,也没有供你诅咒的灵魂。
就在我财源滚滚之时,我受到一种不幸的诱惑,把生意扩展为“狗溅泥浆”业。这一行虽说与老本行大致类似,但无论如何也不那么受人尊重。固然我的经营场所非常理想,位于市中心的黄金口岸,而且我备有第一流的靴油和鞋刷。我那条名叫庞培的小狗也长得肥头大耳,而且极其精明,不易受骗。它从事这一行当已有很长时间,请允许我说它是精于此道。我们日常的经营程序是,庞培自己先滚上一身稀泥,然后蹲在商店门口,直到发现一位穿着双锃亮皮靴的花花公子朝它走近。这时它开始向那人迎过去,用它的身子在那双威灵顿长靴上磨蹭一两下。于是那位花花公子破口大骂,然后就四下张望找一名擦靴匠。我就在那儿,在他的眼前,带着第一流的靴油和鞋刷。那只是一种一分钟买卖,转眼之间6美分就到手。这种生意我们稳稳当当做了一段时间,实际上我并非贪婪之辈,可庞培却是条喂不饱的狗。我答应给它三成红利,但它坚持要对半分成。这我不能接受,于是我俩吵了一架,然后分道扬镳。
接下来我做了一阵在街头演奏手摇风琴的营生,而且可以说我干得相当不赖。那是一种一看就会的买卖,不需要任何特殊的技艺。你可以让你的手摇风琴只发出一种风鸣声,而要做到这一点你只须把那玩意儿拆开,用榔头狠狠地敲上三下或者四下。这样一来那玩意儿的音质顿时改善,其经营效果会远远超出你的想象。然后你就只须背着那玩意儿沿街行走,直到你看见路面上铺着鞣料废渣,看见门环上缠着鹿皮。这下你可以停下来摇响你的风琴,装出你是想使它不再发声,可实际上尽量让它吱嘎到世界末日。不一会儿就会有一扇窗户打开,有人会抛给你6美分,并附上一句“让那玩意儿住声,赶快滚开”之类的话。我知道有些同行一直是拿到那笔钱就能承受“滚开”,但对我来说,我觉得投入的成本太高,不允许我在低于10美分的情况下就轻易“滚开”。
干那一行我做成过不少买卖,可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不甚满意,于是我最终放弃了那一行当。其实我当时处于没有真正爱上那一行的不利位置,而且美国的街道太泥泞,具有民主作风的居民太霸道,再说到处都是那些爱恶作剧的该死的孩子。
我停业赋闲了几个月,但最后终于怀着极大的兴趣成功地在“假邮政”事业中占有了一席之地。开办这种邮政责任轻松,而且并非完全无利可图。譬如,我一大早就得准备好我的假信邮包。在每封信里面我都得信手涂鸦几笔(就我能想得出的足以令人莫名其妙的话题),然后签上汤姆·多布森,或博比·汤普金斯,或诸如此类的名字。把信一封封折好封好,再盖上各种假邮戳,诸如新奥尔良、孟加拉、植物学湾或任何远在天边的地方,最后我便立即踏上当天的邮路,显出一副匆匆忙忙的样子。我通常专挑大房子投递假信并接收包裹。那些人付投递费从不含糊,尤其是付双倍邮资更不犹豫,人就是这样的白痴。在他们来得及打开信之前,我早就轻而易举地转过了一个拐角。干那一行的不足之处就是我走路太多,而且走得太快,投递区域的变换也太频繁。此外就是我感到良心自责。我不忍心听见无辜者被人辱骂,全城对汤姆·多布森和博比·汤普金斯的那种咒骂听起来真叫人不寒而栗。我怀着厌恶的心情洗手不再做那门生意。
我做的第八种也是最后一种生意一直是“养猫”。我发现这是一种非常令人惬意又有钱可赚的生意,而且真的一点儿也不麻烦。尽人皆知,这个国家已经是猫害成灾,以至于前不久有一份万人签名的除猫请愿书被送到国会,正赶上国会休会前那令人难忘的最后一轮会议。在当今时代国会的信息异常灵通,已通过了许多明智而有益的法案,而《禁猫法》的通过更是锦上添花。在众议院最初通过的这项法案中,政府提供一笔资金收购猫头(每个4美分),但参议院成功地修正了该项法案的主要条款,结果用“猫尾”代替了“猫头”字样。这一修订显而易见是那么精当,以致众议院一致同意。
总统刚一签署那项法案,我就倾其全部资本购进雄猫和雌猫。开始我只能喂它们老鼠(价格便宜),可人们执行起那项神圣的法令来是那么地雷厉风行,以至于我终于认为慷慨才是上策,于是我让那些猫纵情享受牡蛎和海龟。按照法定价格,它们的尾巴现在为我带来可观的收入;因为我发现借助马卡沙生发油,我一年可以收割三次。我还高兴地发现那些猫很快就适应了新变化,现在它们都宁愿让它们的尾巴被剪掉。所以我认为自己是一个成功的生意人,我正期待着在哈得孙河畔廉价买一幢别墅。
被窃之信
智者所恨莫过于机灵过头。
——塞内加
18××年秋,一个凉风阵阵的傍晚天刚黑之际,在巴黎圣热尔曼区迪诺街33号四楼我朋友那间小小的后书房,或者说藏书室里,我和朋友C.奥古斯特·迪潘一道,正在享受着双重的愉悦,一边沉思冥想,一边吸着海泡石烟斗。至少有一个小时,我们保持着一种完全的沉默。当时在任何偶然瞩目者的眼中,我俩说不定都显得是全神贯注地沉浸在污染了一屋空气的缭绕烟圈之中。可就我自己而论,我当时是正在琢磨黄昏初临之时我俩所谈论的某些话题;我指的是莫格街事件,以及玛丽·罗热谋杀案之不可思议。所以,当我们的房门被推开并走进我们的老熟人、巴黎警察局长G先生之时,我认为那真是一种巧合。
我们对他表示了由衷的欢迎,因为此君虽说讨厌,但也颇有风趣,而且我们有好几年没看见过他了。我俩一直是坐在黑暗之中,此时迪潘起身想去点灯,可一听G的来意便又重新坐下,G说他登门拜访是要就某件已引起大量麻烦的公事向我们请教,更确切地说是想征求我朋友的意见。
“如果是件需要动脑筋的事,”迪潘忍住没点燃灯芯,并说,“那我们最好还是在暗中来琢磨。”
“这又是你的一个怪念头。”那位警察局长说,他习惯把凡是他理解不了的事情都称之为“怪”,而且就那样生活在一大堆“怪事”当中。
“非常正确。”迪潘一边说一边递给客人一只烟斗,并推给他一把舒适的椅子。
“这次是什么难题?”我问,“我希望别又是什么谋杀案?”
“哦,不,不是那种事。其实这件事非常简单,我相信我们自己也能处理得够好,不过我认为迪潘会喜欢听听这事的详情,因为这事是那么古怪。”
“既简单又古怪。”迪潘说。
“嘿,是的,可又不尽然。实际上我们都感到非常棘手,因为事情是那么简单,而我们却束手无策。”
“也许正是这事情的非常简单使你们不知所措。”我的朋友说。
“你胡说八道些什么!”警察局长一边应答一边开怀大笑。
“也许这个秘密有点儿太公开。”迪潘说。
“哦,天哪!谁听说过这种高见?”
“有点儿太不证自明。”
“嘿嘿嘿!呵呵呵!哈哈哈!”我们的客人乐不可支,纵声大笑,“哎哟,迪潘,你早晚得把我笑死!”
“你要说的到底是什么事?”我问。
“嘿,我就告诉你们,”局长答道,随之沉思着慢慢吐出长长的一口烟,并在他那把椅子上坐了下来,“我三言两语就可以告诉你们,但在我开始之前,请允许我提醒你们,这是一件需要绝对保密的事,要是让人知道我向谁透露了此事,我眼下这个位置很可能就保不住了。”
“讲吧。”我说。
“要么别讲。”迪潘道。
“这个,好吧,这消息是一名地位很高的要人亲口告诉我的,王宫里一份绝顶重要的文件被人窃走。窃件人是谁已经知道,这一点确凿无疑;他是在有人目睹的情况下窃走文件的。另外还知道,那份文件还在他手里。”
“这何以得知?”迪潘问。
“这显然是根据文件的性质推断而得知,”警察局长回答,“根据文件一旦被窃贼转手便会立即引起的某些后果尚未出现这一事实,也就是说,根据他正按照其最终必然会利用那份文件的计划在对其加以利用这一事实。”
“请稍稍讲明白一点。”我说。
“好吧,我可以斗胆说到这个程度,那份文件会使窃件人在某一方面获得某种权力,而这种权力之大不可估量。”那位警察局长爱用外交辞令。
“我还是不大明白。”迪潘说。
“不大明白?好吧,倘若把那份文件泄露给一位我们不便称名道姓的第三者,那有位显要人物的名誉就将受到怀疑,而这一事实使文件之持有者现在能摆布那位名誉和安宁都如此岌岌可危的显要人物。”
“但这种摆布,”我插话道,“大概得依赖于窃件人确知失窃者知道他就是窃贼。可谁敢……”
“这个窃贼,”G说,“就是D大臣,他什么事都敢做,不管那是不是一个男子汉该做的事。他这次偷窃手段之巧妙不亚于其大胆。我们所说的那份文件,坦率地说,是一封信,一封那位失去它的要人独自在王宫时收到的信。她正在读信,突然被另一位要人的出现所打断,而这个高贵的人物正是她最不想令其见到那封信的人。慌乱中她未能将信塞进抽屉,只好把已拆开的信放在了桌面上。不过朝上的一面是姓名地址,因此信的内容并没有暴露,从而没引起那位高贵人物的注意。在这个节骨眼上,D大臣走了进来。他目光锐利的眼睛一下子就看到了桌上的信件,认出了写地址姓名的笔迹,觉察到了收信人的惶遽,并揣摩出了她的秘密。在按他通常的方式匆匆办完几件公事之后,他取出一封与桌上信件有几分相似的信,并将其拆开假装读了一阵,然后把它放在桌上那封信旁边。接着他又就公务谈了大约有十五分钟。最后告辞之时,他从桌上取走了那封不属于他的信。那信的合法所有人眼睁睁看他把信拿走,可当着那位就站在她身边的第三者,她当然没敢声张此事。那位大臣溜了,把他自己的那封信(一封无关紧要的信)留在了桌上。”
“那么,”迪潘对我说,“这下正好有了你刚才所要求的那种实现摆布的先决条件,即窃信人确知失信人知道他就是窃贼。”
“是的,”警察局长答道,“而凭这种摆布所获取的权力,几个月来一直被用于政治上的意图,已经到了一种非常危险的地步。失信的那位要人一天比一天更清楚地认识到收回那封信的必要性。但是这事当然不能公开进行,最后被逼得走投无路,她就把这事托付给我来处理。”
“除了你,”迪潘在一大团缭绕翻卷的烟雾中说,“我看再也找不到,甚至再也想不到更精明能干的办事人了。”
“你是在奉承我,”警察局长答道,“但说不定有人一直持有这种看法。”
“显而易见,”我说,“正如你所言,那封信依然在那位大臣手里,因为正是这种占有,而不是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用,使他获得那份权力。信一旦另作他用,那份权力也就失去。”
“的确如此,”G说道,“我着手此事也正是基于这种确信。我首先考虑的就是要彻底搜查那位大臣的宅邸;而在这点上,我主要的为难之处就在于搜查必须在不为主人所知的情况下进行。我事先就已经警觉到,要是落下把柄,让他怀疑到我们的意图,那将会招来危险的后果。”
“可是,”我说,“你在这方面是真正的专家。巴黎警方以前也经常进行这类调查。”
“那倒也是,因此我没有丧失信心。那位大臣的习惯也给了我可乘之机。他常常整夜不在家。他的仆人并不太多。他们睡觉的地方离主人的房间有一段距离,而且他们大多是那不勒斯人,很容易被灌醉。正如你们所知,我有能打开巴黎任何房间或任何橱柜的钥匙。三个月来,没有一天晚上我不是大部分时间都在亲自参加对D家宅邸的搜查。这件事关系到我的名誉,而且,实不相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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