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使用武器的方法,教他们如何瞄准目标投掷标枪,如何整齐划一地挥矛舞盾。然而,无论是打仗还是平时,罗马军团队形的发展和演变都和手握上了刺刀的火枪的军队没有任何相似之处。罗马人没有练习过齐步走,直到18世纪,政府修建了宽阔平整的阅兵场后,士兵才有可能齐步前进;全凭膂力的作战也无法严格规范,罗马军团似乎鼓励战士自己随便选择掷投枪的目标。
火药时代的操练目的则完全不同。操练最早的起因无疑是火枪手担心在使用武器时自己人会不当心彼此误伤——弓箭手(这是未曾探讨过的一群人)肯定也同此心。弓箭手犯错只会射中身旁的一个人,可彼此挨得紧紧的火枪手却有可能引发一连串误击,特别是在火枪发明初期,火药就散落在点着明火的缓燃引信旁边,因此在给火枪装火药、瞄准、直到最后放枪这一系列动作中,所有人都必须动作一致。自17世纪早期起,开始大量印发火枪手的操练手册,它相当于后来工厂工人的安全须知手册,把火枪手从拿起枪到扣动扳机的一系列动作分解为众多精确的动作——1607年奥兰治的莫里斯(即拿骚的莫里斯——译者注)发布的训练手册规定了47个动作。
尽管如此,17世纪的火枪手仍然是自主的个人。也许他不能做主何时放枪,但他能决定瞄准对方的哪一个人。到18世纪,他逐渐失去了这个自由。三十年战争结束后,各国都成立了皇家军队,比如,创建最早的奥地利、普鲁士和英国的军队各自诞生于1696年、1656年和1662年;皇家军队中的火枪手接受的训练是不瞄准某一个人,而是瞄准整个敌阵。训练士兵的教官手中拿着一杆半截矛,看到端着火枪的前排士兵谁的枪口和别人的不齐就把它敲齐,没想到已经过时了的半截矛派上了这个用场;这样做的目的是在下达了开火的命令后,至少在理论上所有的子弹都以同样的高度射出,同时对敌方前沿做出全线打击。
士兵自主性的丧失还有许多其他的表现。从17世纪末开始,士兵一律穿制服,和家中的佣人一样。制服的用意的确和男仆穿的号衣同出一辙。它标志着穿它的人是为主人服务的,因此是一个权利和自由受到限制的人。16世纪战士的服装五花八门,经常是抢来的战利品;事实上,文艺复兴时期流行把外衣割开一个口子,露出穿在里面的丝绸和天鹅绒,这样做正是为了显示战士可以随心所欲地把好衣服抢去自己穿,谁也管不了。军官对战士放任自流。“一种论点是应该让战士自由选择穿什么衣服……据说那样他们打起仗来会更勇猛、更快乐。”18世纪则不指望战士打仗时快乐,只要求他们尽责从命;为保证纪律,军官对士兵的态度极为严厉,换了16世纪和17世纪的自由人长矛手或雇佣兵是绝对不能忍受的。那些长矛手和雇佣兵可以接受用绞刑或毁容这些专制的手段来惩罚哗变或谋杀的行为,但他们不会接受君主制国家管理国王的军事奴仆所用的某些手段,如军规规定的鞭打或随意殴打。
的确,只有和意大利战争以及三十年战争中无法无天的雇佣兵截然不同的人才能接受后来的这种新制度。法国17世纪内战中的一大部分士兵是“土匪、游民、窃贼、杀人犯、违背上帝的人、欠债不还的人”,他们当兵是因为他们不肯安分过平民的日子,所以只能参军。当然,并非所有军人都是这样的社会渣滓。西班牙人,特别是瑞典人,通过从村子或农庄里招募正派的人来组建常备军[瑞典人采用的是小农庄分配名额的招兵制度(Indelingsverket)],但当雇佣兵的通常都是那些“渣滓”。王朝制度的君主国家还有一个兵源,那就是贫穷的大家庭里排行较后的男孩子;他们没有什么像样的就业机会,一有征兵,就会踊跃参加,在法国尤其如此;普鲁士和俄罗斯的农民自17世纪起基本上全是农奴,对他们实行的是强行拉夫。尽管当权者不肯承认,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这是一种军事奴隶制,与奥斯曼帝国的新军有许多相似之处;奥斯曼的新军是强行征召入伍的,纪律十分严苛,几乎完全没有公民权利。他们作战时排成密集的队列,作战方式非常刻板,几乎是机械地重复训练时学会的动作,这正是士兵个性丧失的反映。
皇家军队的军官比起他们真正的或想象出来的骑士祖先来,也交出了大部分个人自由。自17世纪早期开始,“贵族家庭中年轻成员的放纵不羁”促使威尼斯建立起几座军事学院来培养他们的纪律观念,给他们教授专门知识;这些年轻人很快就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军官阶级”,尽管没有正式得名。拿骚的莫里斯、约翰和威廉进行的改革加速了这个进程。他们悉心研究古典军事著作,有意识地努力恢复罗马军团的精神和组织结构,结果造就出了一批专业军事教官,像工事工程师一样在国际市场上待价而沽;另一个结果是成立了军事院校,用于训练血气方刚的年轻贵族学习列队操演、击剑术和高超的马术,在此过程中使他们受到教育,甚至把他们变成文明人。
拿骚的约翰于1617年在锡根(Siegen)办起了军事学校,但只维持到1623年即关门大吉。普遍认为那是欧洲第一所真正的军事学校,“它的重点在于培养有技术能力的陆军军官”。约翰·黑尔(John Hale)教授又发现了从1570年到1629年间在法国和德意志创立的5所军事学校,它们并未延续至今,因为今天一些身世较为久远的军校,如法国的圣西尔军校、英国的桑赫斯特皇家军事学院、布雷达的荷兰皇家军事学院、奥地利的特雷西娅军事指挥学院和意大利的摩德纳军事学院,都是到了18世纪或19世纪初才创立起来的。但那些最早的军事学校的创立标志着一个思想的诞生,或者应该说重生。这个思想来自于罗马人,那就是要做一个好的指挥官,不仅需要有军事才能,而且需要具有公民的品德。这是一个重要的发展。与它同时出现,意义相对较小的另一个潮流是设立炮兵学校和工兵学校,来训练出身于新兴中产阶级的青年。第一个此类学校是路易十四于1668年在梅斯(Metz)创立的。掌握数学对将来的炮兵和工兵显然至关重要,于是出现了完全另一类的发明:强迫学生死记硬背,把古典文献作为考试内容,学得不好可能会被教师用教鞭抽打。这一切意味着做武士只需会放鹰、打猎和格斗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操练、纪律、战斗中使用机械、科学的火炮射击学,这些使18世纪战争的特点迥然有异于16世纪和17世纪战争那种杂乱无章、东尝西试的风格。到1700年,战斗中使用的武器定了型,后来的150年间一直未变。步兵的火枪虽然对100码以外的敌人几乎无法造成任何伤害,但众枪齐放,能够在眼前的地方造成极具威胁的死亡区。要想打乱操练有素、坚强稳固的步兵列阵,唯一有效的手段就是日益灵活机动、发射迅速的野战炮;然而,如果骑兵把握时机及时冲锋,就会威胁到对方火炮部署的安全,此时骑兵已越来越安心于这项辅助性的活动,敌人的步兵被炮火打乱阵脚,四散奔逃的时候,就是骑兵大显身手紧紧追击的机会。
在18世纪的战争中,火枪、大炮和骑兵这3个要素互相制约,在阵地战中造成了一种奇怪的均势,结果如拉塞尔·魏格利(Russell Weigley)教授所指出的,从17世纪末最后的荷兰战争到法国大革命这一段时期内,西欧君主制国家彼此主要为继承权而打的一系列战争一直难分胜负。每一次战斗中,身穿制服的火枪手都先是组成密集的编队,放出排枪,接着被敌人的大炮打得阵脚不稳,但当对方的骑兵冲来时又把他们顶回去,偶尔也会被骑兵冲散;一天的战斗结束时,双方鸣金收兵,实力都没有太大损失,第二天仍然有力再战。布莱尼姆会战(Blenheim,1704年)、丰特努瓦会战(Fontenoy,1745年)和洛伊滕会战(Leuthen,1757年)这几场在王朝战争如火如荼的时期的“大战”之所以出名,是因为战斗中老实听话的士兵伤亡得太多,而不是因为战斗产生了长久的结果。18世纪的战争都是耗尽了财力和人力,再也打不下去了才结束的,战场上的交锋不起决定性的作用。
整个18世纪期间,欧洲军队为了能在战场上分出胜负,越来越多地招募传统尚武民族的人,希望穿制服的正规军发动进攻时,能借助使用非正规作战方法的异族部队而使攻势更加凌厉。欧洲各国从匈牙利招募马扎尔轻骑兵,从中欧的森林和山地招募神枪手,从奥斯曼的巴尔干地区招募流落在当地的基督徒(统称为“阿尔巴尼亚人”);莫扎特的歌剧《女人心》的故事表现了这些具有异国风情的外来人对欧洲文明的诱惑力。实际上,外族士兵的人数很少,不足以影响战局;而且,虽然军队招募外族人的做法一直延续到19世纪,法国、奥地利和英国军队中个性最张扬的年轻军官都非常向往有机会指挥北非的佐阿夫兵、波斯尼亚的穆斯林兵、蒂罗尔步兵、旁遮普的锡克兵或尼泊尔的廓尔喀兵,但是这些排在正规军侧翼的外族士兵客观上起不了多大的作用,主要为造成视觉上的效果——佐阿夫兵穿的“土耳其式”服装是19世纪对男装最重要的影响之一。这些异国的非正规军在海外的“小型战争”中最为有用,英国军队中的日耳曼轻步兵在同北美革命军的步枪手的战斗中丝毫不逊于对手,而英国的正规军却在大森林深处被配备了欧洲人武器的美洲土著人,即印第安人,打得丢盔卸甲。
但具有矛盾意味的是,按照欧洲的标准训练出来的军队在和主要由传统的战士组成的军队作战时才能最好地发挥优势。奥斯曼帝国对欧洲的进攻到17世纪末无法再进行下去,主要是因为哈布斯堡帝国建起了一支与奥斯曼苏丹的新军势均力敌的正规军队。新军(janissarie,也译禁卫军)一词来自土耳其语“新军”,是类似马穆鲁克的军事奴隶,但与马穆鲁克不同的是,新军是在巴尔干地区强征而来的基督徒家庭的孩子,受训成为步兵。。和西方军队相比,新军起初可能真的是“新军”,但到17世纪末,欧洲的正规军在纪律和不屈不挠的战斗精神方面都赶上了新军,而且欧洲军队的操练方法更胜一筹。1683年新军围攻维也纳,使全欧洲为之心惊胆战;25年后,他们却被赶出了南部匈牙利和北部塞尔维亚,他们的主人被迫签订卡洛维兹条约(1699年);奥斯曼帝国自此开始了向君士坦丁堡的大撤退,直到1912—1913年巴尔干战争的爆发。
在欧洲以外伊斯兰控制的土地上,特别是印度莫卧儿帝国的辖地,没有一支当地的军队比得上新军那样的劲旅。自16世纪初起,印度来了大批土耳其雇佣兵,包括炮兵和围城工兵;土耳其人在贝尔格莱德建造的至今犹存的宏伟碉堡证明,他们的能力和欧洲人不分轩轾。从17世纪开始,雇佣兵的队伍里又多了英国、荷兰、法国和瑞士的火炮专家。到18世纪,莫卧儿人开始想要军事教官,来的大多是法国人。但莫卧儿人扎根于大草原传统的民族特质与教官教授的东西格格不入。莫卧儿王朝的创始人巴布尔(1483—1530年)相信:“如果事先精心部署,骑兵部队不必需要‘核心的’步兵也能打胜仗。”1615年到1619年间任英国驻莫卧儿宫廷大使的托马斯·罗(Thomas Roe)爵士因此而认为,莫卧儿的军队“软弱无力,或可袭扰捣乱,却无法震慑敌人。”他对他在君士坦丁堡的同事们说:“这里没有军人,尽管众多人自认为有军人的素质。”莫卧儿王朝的失败正是因为“素质”压倒了“数量”。英国人在18世纪中期开始招募并训练印度人,不受大草原传统态度影响的印度人经过高标准的步兵操练,很快成为一支少而精的军队。在为大英帝国征服印度奠定了基础的普拉西战役(1757年)中,克莱武率领的1 100名欧洲士兵和2100名印度兵虽然陷入了50000莫卧儿步兵和骑兵的重重包围,但凭借过硬的火枪技术轻而易举地冲散了包围,打得敌人落荒而逃。操练和罗马军团式的组织在普拉西取得了拿骚的两个堂兄弟(拿骚的约翰和威廉)150年前梦寐以求的效果,但那不过是因为对手属于另一种作战传统,对欧洲人的战法毫无准备,无力招架。
政治革命与军事变革
操练及其基本的行为守则在印度大获全胜,哪怕敌军和欧洲人一样,也使用火枪和火炮。普拉西战役以及十几场类似的战役不断被用来作为论据,说明战争中道德因素远比物质因素重要;据拿破仑估计,重要性的比例是三比一,也许更高。在交战双方技术上旗鼓相当的其他海外战争中,尤其在英国对北美殖民者和西班牙对其海外殖民者的战争中,在决胜因素的排行上压倒了操练的是完全另一类道德因素:欧洲殖民者打仗为的是争取自我赋税的权利,也就是自决权,因此他们坚信正义在自己一方。北美殖民者对英国的战争启发激励了南美殖民者对西班牙的反抗,是第一场名副其实的政治战争。它与宗教分歧或合法权利被篡夺这些传统的战争动机没有关系,而是为了争取使抽象的原则得到承认,不仅要获得独立,还要赢得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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