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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史_第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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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统一了帝国的两半,东征西讨驱逐外敌,恢复了帝国内部的秩序和边界的防御。尽管如此,我们前面看到,也是狄奥多西铸成大错,使军队失去了罗马的性质:他把大批蛮族“同盟”纳入麾下,但那些蛮族人不是像过去的附属部队那样,由帝国的军官组建指挥,而是在他们自己首领的领导下作为盟友加入罗马军队的。此举一出即覆水难收。5世纪上半叶,条顿族的士兵源源不断地进入帝国西部。虽然那里的帝国统治结构名义尚存,像君士坦提乌斯(Constantius)和埃裘斯这样的地方将领手下仍然有足够的兵力,可以把有些部落限制在所征服的具体地区之内,有时甚至以夷制夷,唆使蛮族人互相残杀,但帝国对边界的控制却被迫完全放弃,内部控制也虚弱无力、时有时无。君士坦提乌斯和埃裘斯指挥的“罗马”大军是由条顿人组成的,使用的是条顿人的武器,完全没有军团正常的操练,甚至采用了日耳曼人作战时的喊杀声“barius”。

有些蛮族人在加入罗马帝国之前受过匈奴人的蹂躏,当阿提拉带领匈奴大军盛气而来的时候,他们对埃裘斯伸出了援手;451年的沙隆一役中,他们占了埃裘斯手下部队的一大部分。沙隆战役的胜利固然使得高卢,甚至罗马城,免于遭到匈奴这个马背上的民族的毁坏,但意大利和帝国首都又受到了来自另一个方向的威胁。越过高卢和西班牙,在北非建立了王国的汪达尔人的国王盖塞里克从海上出击,占领了科西嘉岛和萨丁岛,并以它们为跳板于455年攻陷并洗劫了罗马;东罗马帝国皇帝利奥一世发动反攻,却以失败告终。汪达尔人以西西里岛和非洲为基地,控制了整个地中海水域,专门从事海盗活动。后来的1000年间,撒拉森人和巴巴里人继承了他们的衣钵。高卢和意大利的权力落到了3个日耳曼酋长手中,李基梅(Ricimer)、奥雷斯特斯(Orestes)和奥多埃塞(Odoacer)扶植了一连串的傀儡皇帝,其中的马约里安(Marjorian,457—461年在位)一度在南高卢重振了帝国的权威,但马上被推下了皇帝的宝座。476年,奥多埃塞消灭了听命于傀儡皇帝罗慕路斯(Romulus)的名义上的罗马军队,也是意大利最大的一支军队,在和李基梅争夺权力的斗争中胜出,废黜了罗慕路斯后自己登上权位,但没有称帝,而是自封为国王。只留了个空架子的元老院回到了东罗马帝国在君士坦丁堡的皇廷,西部的罗马军队在那以前早已消亡。

罗马灭亡后的欧洲:没有军队的大陆

罗马军队在东部依然存在;它在离君士坦丁堡距离不等的各个地方护卫着拜占庭,远至高加索或尼罗河,近如君士坦丁堡巨大的城墙脚下;直到1453年,奥斯曼的“征服者”穆罕默德围困君士坦丁堡,把罗马军队的最后残余消灭殆尽。但是,从东罗马帝国自立之始,它的军队就和罗马军团完全不同。在伟大的查士丁尼皇帝(527—565年在位)的两位爱将,收复了意大利和北非(其间摧毁了汪达尔的力量)的贝利萨留和纳西斯指挥下的军队与埃裘斯和马尔乔里安的部队非常相似。贝利萨留在特里卡麦伦一役(453年)中打败了汪达尔的盖利摩,纳西斯的塔吉内大捷(455年)使拉韦纳和罗马重回帝国的怀抱。在这两场会战中,他们两位将军麾下的士兵大多不是罗马人;非洲的会战有匈奴人参加,意大利的会战有一队波斯弓箭手参加。拜占庭帝国的边界最后基本上确定为以多瑙河和高加索山为界,海上边界包含塞浦路斯、克里特岛和意大利的“靴尖”(埃及、叙利亚和北非在641—685年间已落入阿拉伯人之手);一旦边界确定后,就对帝国军队的组织基础进行了改变。结构仍然基本沿用奥古斯都的模式:帝国下分为省,称为行政区(themes),区内的将领及其部队直接听命于皇帝。军队的组织遵循的是4世纪君士坦丁改革的模式,不是重装的步兵军团模式;军队分为小型独立的步兵和骑兵团队,一俟需要即可集结起来支援前线。2世纪时有13个行政区,7个在小亚细亚,3个在巴尔干,还有3个在地中海和爱琴海;到10世纪,行政区增加到了30个,但军队人数仍保持在约15万,一半步兵,一半骑兵,大概和奥古斯都皇帝时的军团人数相当。拜占庭的军队有高效的官僚和税收制度的支持,有富裕的农民阶层提供军需给养,因此得以把罗马帝国硕果仅存的这一部分有效地维持到1071年突厥人开始来犯,虽然它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并皈依了基督教。

西边没有重新兴兵来维护罗马文明的劫后残余。入侵者对罗马的文明钦崇备至,破坏起来却又毫不手软。事实上也不可能重建军队,因为作为养兵基础的定期公平的税收已经荡然无存;实际上到帝国晚期时,税收已经变得非常不公平。蛮族的国王也试图推行税赋制度,但收上来的税不足以养活士兵,让他们受纪律的约束;无论如何,征服者对纪律都非常不以为然,他们还保留了条顿人的思想,认为带武器的武士可以为所欲为,彼此之间一律平等。哥特人、伦巴底人和勃艮第人原来是农耕民族,是被大草原的骑马民族赶过莱茵河的,他们期望得到土地后能继续务农为生。在意大利,他们驻扎的土地的1/3分给他们个人,这个办法借鉴了旧帝国的制度,但对土地的主人来说简直是明抢,因为旧制度只是规定地主把1/3的土地供驻扎的士兵使用而已。在勃艮第和南部法兰西,分给战士个人的土地更是占原地主所有土地的2/3。于是,这些不受欢迎的士兵在四散各处的农庄安顿下来,耕地种田,轻易地抛弃了使他们攻无不克的军人素质,却又不向政府定期缴纳劳动剩余,使政府有财力建立起维持和平的文明军队。“蛮族王国结合了罗马帝国特有的恶政”——主要是没收小农的土地来扩大富人庄园的腐败行为——“和野蛮的行为……在旧有的压榨之上又加上了野蛮部落的成员以及效仿他们行为的(幸存下来的)罗马人无法无天的暴行。”

回首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到,在人类学习建立文明生活的过程中,罗马的主要贡献就是它创立了纪律严明的职业军队这一制度。当然,罗马开始在意大利攻城略地,后来又把战火烧向迦太基的时候,根本没有这么崇高的意念;罗马的军队从公民民兵转变为远征军是战场的需要所致,不是有意识的决定。它采纳招募常备军的制度,给帝国各地的公民和非公民提供“人尽其才的职业生涯”,不过是形势所迫;奥古斯都进行的改革也仅仅是把现存的状况合理化而已。然而,似乎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操纵下,罗马军队的演变恰好推动了罗马文明本身的进步。古罗马与古希腊不同,它文明的基础不是哲理性的思想和艺术创造力,而是法律和实际的成就。强制推行它的法律,不懈地扩大它非凡的物质基础设施,这些并不需要很多脑力思考,只需要充沛的精力和道德纪律。这些品质正是军队所长,而且在建造公共工程的劳动中,军队经常是骨干。因此,当边界上的军事危机加上内部经济和行政方面的缺失削弱了军队的力量时,帝国的力量便随之减弱,军队的崩溃也意味着西罗马帝国本身的崩溃。

在西罗马帝国之后建立起的那些王国懵然不知它们摧毁了的制度是多么宝贵,也没有意识到要重建那个制度是多么困难。不过,道德权威在罗马后的欧洲并未失去依托;它转移到了基督教会身上。由于496年法兰克人的皈依,基督教会最后以其罗马的形式,而非聂斯脱利派的形式确定了下来,而在基督教会中,罗马帝国即使不是在实质上,起码在概念上得到了延续。然而,没有剑,主教就无法推行基督教的教义;虽然保护他们的王公手中有剑,但那些王公用剑来彼此争斗,而不是建立并维持由基督教主宰的和平。从6世纪晚期到7世纪,西欧天下大乱,继罗马帝国之后建立起来的各王国的王室之间争斗不止。到8世纪初,第一批卡洛林人在莱茵河两岸法兰克人的土地上称雄后,乱象才有所缓解。卡洛林人走到前台是内部斗争的结果,但也可以视为对新出现的威胁的反应;新的威胁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穆斯林从西班牙挺进法兰西南部,还有东部边界上弗里斯兰人、萨克森人和巴伐利亚人那些异教徒的骚扰。732年,法兰克人宫相查理·马特在普瓦捷大败穆斯林军,把他们彻底赶到了比利牛斯山的另一边;他的孙子查理曼大帝南征北战,巩固了远至日耳曼的易北河和多瑙河上游的边界,把伦巴底人的意大利王国,包括罗马在内,并入了一个新的帝国。800年圣诞日那天,教皇利奥三世为查理曼加冕,正式宣告帝国的成立。

查理曼的合法性来自教皇承认他为罗马皇帝的继承人,尽管他的血统遗传纯属虚构;他的权力则来自军队,他的军队和哪怕是最后衰败时期的罗马军队都毫无相似之处。早期的法兰克国王像其他的蛮族统治者一样,留有由精选的武士组成的核心队伍,招之即来、来之能战——等于亚历山大的近卫骑兵。在征战时代,这支队伍的供养不是问题,他们在兵荒马乱之年靠随机应变解决军需。但一旦王国有了边界,无论边界是多么模糊不定,就需要维持边界内的稳定。这时,国王的武士就需要更加稳定的给养来源,不能再靠抢劫或临时性的征收。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对日耳曼人战斗队(拉丁文是comitatus,后来的王国使用的法律词汇基本都来自拉丁文)的成员适用过去罗马租地(precarium)的做法,也就是让他们租借地主的土地,种田谋生。在罗马帝国的鼎盛时期,租地用交租金的办法;5世纪和6世纪动乱频仍,货币不再流通,租金遂变为提供各种服务的形式。统治者手下的人有义务忠实于他,同时接受他的保护(patrocinium);把这种关系变为向统治者提供军事服务以换取保护,不过保护的形式是准许租地,这个转变过程并不复杂,尽管实际进展比较缓慢。这种关系两相适宜:扈从(vassal,来自凯尔特语,原意为依附者)得到了谋生手段,“统治者得到了可靠的军事服务;双方之间的纽带由表示效忠的仪式来确定,这种仪式经基督教会干预成为宗教性仪式,称为誓词,或‘宣誓效忠’(fealty)”。

在卡洛林王朝统治下的欧洲,自9世纪中期开始,我们所知的封建主义[这个词源自保护人赐予扈从的封地(feudum)]就成为国王组建军队和武士阶层掌握土地的普遍基础;另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定是,只要继续为国王服务,封地就可以世袭。通常认为,这些规定正式确定于877年,当时西法兰克国王、查理曼大帝的孙子“秃头查理”在基尔塞法典(the Capitulation of Kiersey)中敕令封地可从父传子;此前他已经颁布敕令,规定每一个自由人,指拥有土地或携带武器的人,都必须找一个保护人或主公;每一个有马或应该有马的人,至少每年一次要骑马来参加选择军队战士的大会。“每人都必须有一个主公,每个受封者都必须骑马从军,头衔、封地和从军的义务成为世袭的特权,至此,封建主义即大功告成。”

尽管卡洛林的封建主义强调拥有马匹,但不能将它等同于游牧民族的军事制度。西欧的耕地养活不了太多的马匹,应召作战的封建军队也与马背上民族的骑兵大相径庭。它们之间的分别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条顿部落特有的军事文化,这种文化鼓励用锋利的武器面对面厮杀,条顿民族在罗马军队尚未丧失其军团训练的传统时和罗马军队作战的经验进一步加强了这个文化传统。西方的武士骑上了马后,这个文化传统保持了下来,并因骑士有铠甲保护和能够在马鞍上使用武器而进一步加强。马鞍本身发展为牢固的座位,部分的原因是8世纪初发明了马镫,须连接在马鞍上。

马镫可能起源于印度,5世纪时被中国人采用,后又传到大草原民族,从他们那里迅速传到欧洲。关于马镫的重要性争论激烈,一方说它使骑手在马背上能够坐稳,这才能舞矛弄剑;持怀疑态度的一方则反驳说,没有马镫的游牧者照样在马背上行动自如。既然任何一方的意见目前都没有足够的证据,所以若是没有拿定主意,最好不要涉足这场辩论。不过我们确切地知道,西方从8世纪开始就有骑马的武士跨坐在马鞍之上,脚牢牢蹬在马镫里,因此可以使用以前只有步兵才能用的武器,披挂以前只有步兵才能穿的铠甲。不错,过去波斯人和他们之后的拜占庭人都曾在战场上使用过披甲骑兵队,甚至给马也披甲,但是我们不知道他们到底穿什么样的铠甲,使用什么样的武器,如何作战,因此把他们定为重装骑兵战的发源者不太保险。相比之下,可以毫不怀疑地肯定,9世纪西欧的封建骑兵已经穿上了铁制锁子甲,一手持盾,一手持矛或剑,纵马奔驰间仍可以腾出手来作战。

这些发明非常及时,因为在9世纪期间,西方遭到了新的一波袭击,罗马帝国后继王国的那些行动缓慢、缺乏训练、大多不骑马的战士根本无法撄其锋锐。新的袭击有3个来源:伊斯兰地区、大草原和信仰多神教的野蛮人居住的斯堪的纳维亚沿岸。来自伊斯兰地区的是在地中海专事海盗抢劫的一个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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