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到波斯东面边界的奥克苏斯河(即阿姆河,中国古称礽水、乌浒水),和波斯人一起对敌鷏哒人。567年,突厥汗王伊斯泰米(Istemi)获得了鷏哒人的一部分土地作为他应得的一份战利品。第二年,拜占庭皇帝查士丁二世不仅接见了伊斯泰米派去的特使,而且派遣自己的特使跋山涉水去大草原的中心觐见伊斯泰米,足见他的举足轻重。不幸,突厥帝国内部因争权夺利起了内讧,这是骑马民族无法祛除的积弊,也是造成他们杂乱无章的政体解体的主要原因。在这段内讧时期,突厥人东部的大片领土被中国的唐朝夺走;到659年,唐朝的势力范围已经延伸到奥克苏斯河。同时,突厥人在西面又遇强敌;新的敌人自西向东挺进大草原,所向披靡,力图与中国人争夺中亚的控制权。在随后的世纪中,争夺大草原中心地带的斗争爆发为751年在现代的吉尔吉斯斯坦的怛罗斯之战(又称塔拉斯河战役);也就是在那个世纪期间,突厥帝国被推翻。这个新的敌人是阿拉伯人。
阿拉伯人和马穆鲁克
阿拉伯人不是马背上的民族,不过他们很快将成为骑马民族在文明世界中的主要雇主。哪怕只是为了这个原因,他们也值得军事历史学家仔细研究,但研究阿拉伯人的理由比这多得多。首先,突厥人与他们遭遇之时,他们刚刚完成了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征服战。那场战争使阿拉伯半岛深处沙漠中一个默默无闻的部落一跃成为中东大部以及整个北非和西班牙的霸主。他们动摇了拜占庭帝国的根基,摧毁了波斯,建立了自己的帝国。他们以如此迅疾的速度夺取了如此广袤的土地,只有亚历山大大帝这位历史上第一位远程征服者可以与之相比。另外,阿拉伯人征服异族的模式新颖,所向归心。虽然后来他们内部反目,但最初的帝国是一个团结的整体,并且很快就投身于和平的事业。阿拉伯统治者是伟大的建设者、生活的美化者,也是文学和科学的赞助者。阿拉伯人与后来被他们招募入伍的骑马民族不同,致力于摆脱战争生涯、拥抱文明、培养精密优雅的思想和行为方式,成就斐然,令人惊叹。
除此之外,他们作为征战的民族之所以出类拔萃,是因为他们不仅改造了自己,而且改造了战争本身。在他们之前也曾发生过军事革命,战车和战马是最突出的例子。亚述人建立了军事官僚的原则,罗马人在这个基础上将其进一步完善。以后我们会看到,希腊人发展了对阵战的技术,让步兵杀个你死我活。阿拉伯人则给战争注入了一股全新的力量——思想的力量。的确,意识形态过去在战争中也起过作用。公元前4世纪,雅典的伊索克拉底呼吁希腊人对波斯发动“圣战”,他的呼吁就暗含了保卫自由的思想。383年,在狄奥多西皇帝和哥特人的斗争中,罗马的提米斯久斯争论说,罗马的力量“不在护心甲和盾牌,也不在人海,而在理性”。犹太人的国王打仗是因为他与唯一的全能上帝立了约,而君士坦丁则借助十字架的形象在米尔维安大桥战役中打败了对手。然而,这些思想都不够有力或作用有限。虽然希腊人因自己的自由而自豪,蔑视薛西斯和大流士的子民,因为他们没有自由,但是,他们对波斯的仇恨归根结底是民族间的仇恨。当罗马军队已经高度野蛮化,大部分士兵是从来不知理性为何物的蛮族人的时候,诉诸理性显得苍白无力。当君士坦丁高呼以十字架的名义作战的时候,他连基督徒都还不是。以色列的国王在小型的地方战争中可能从《旧约》中汲取了力量,但相信《新约》的基督徒却为战争在道义上是否站得住脚这个问题而苦苦思索了好几个世纪。其实,关于打仗的人同时也可以是虔诚的教徒这个问题,基督徒从未达成过一致意见;做烈士的理想一直和战争必须师出有名的理念一样强烈,至今依然如此。阿拉伯人在征服世界的年代里没有这方面的约束。他们新生的宗教——伊斯兰教——崇尚冲突,教徒必须服从教义,并且有权对异教徒作战。伊斯兰教激励了阿拉伯人的征服战;伊斯兰的思想使阿拉伯人成为尚武的民族;伊斯兰教的创始人穆罕默德以身作则,教导阿拉伯人成为战士。
穆罕默德自己就是战士,在625年麦地那对麦加的战斗中负过伤。他不仅亲自参战,还提倡战争。632年他最后一次去麦加时规定说,尽管穆斯林皆为兄弟,不应彼此交战,但他们要向所有其他人开战,直到他们说“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斯林认为,《古兰经》是穆罕默德的弟子记下来的他的语录,里面对这个要求做了详尽的说明。穆罕默德比耶稣规定得更细,坚持说只要接受了真主的教诲,就成为一个共同体“乌玛”(ummah)的成员,彼此负有责任;所以,只是避免兄弟相互残杀是不够的:穆斯林有义务把自己收入的一部分用于慈善,帮助不那么幸运的穆斯林;他们也有责任维护彼此的良知。然而,在“乌玛”之外,义务就反了过来:“信道的人们啊!你们要讨伐邻近你们的不信道者。”这不是强行要人皈依。愿意服从《古兰经》权威的非穆斯林完全有权得到保护,严格按理论来说,“乌玛”以外的和平的人民不应受到攻击。然而,实际上“乌玛”正与意指伊斯兰教控制地区的“敬神之家”相吻合,而在“乌玛”以外的地方必然就是伊斯兰教尚未控制的地区“战争之家”。从632年先知穆罕默德去世开始,伊斯兰就和“战争之家”起了冲突。
和“战争之家”的冲突很快变成了“圣战”。穆斯林军在“圣战”中百战百胜,那不是简单地因为有先知的教导做指引,尽管穆斯林战士异常骁勇。至少有两个其他原因可以解释他们早期的所向披靡。首先,在伊斯兰教中,虔诚和富裕并不冲突。基督把贫穷奉为神圣的理想,给他的追随者造成了无尽的道德困惑。相比之下,穆罕默德做过商人,深切地了解如果财富应用得当是多么有益;他期望伊斯兰社会能积累财富,把财富作为集体和个人行善的手段。他自己曾抢劫过麦加非穆斯林富商的车队,把抢来的财物用来推动自己的事业。圣战战士攻打拜占庭和波斯这些富庶的王国,就是学习他这个榜样。
第二,伊斯兰消除了在那之前战争所依据的两条原则——领土和亲族关系。伊斯兰不能有领土性,因为它的使命是让整个世界都归顺真主。伊斯兰一词的意思是服从,具有同一词根的“穆斯林”则意味着服从的人。只有当全部“战争之家”都被纳入“敬神之家”以后,伊斯兰的使命才算完成。到那个时候,所有人都成了穆斯林,也就都成了兄弟。实际上,第一批阿拉伯穆斯林仍然深陷于沙漠世界强大的宗族关系网中,对穆斯林皆兄弟的原则心存抗拒,所以,不属于他们部落的皈依者先要做一段时间的扈从(mawali)。但是,伊斯兰教最终消除了种族和语言间的界限,这是它的辉煌成就之一,是任何其他帝国或宗教都从未做到的,而伊斯兰兼有帝国和宗教的特点。
在穆罕默德生命的最后几年,阿拉伯人在扩张伊斯兰边界的努力中还大大得益于另一个因素:他们要进攻的王国已经雄风不再。拜占庭为抵御北部边界上的阿瓦尔人已经耗尽力气;更使它大伤元气的是,它自7世纪初就一直纠缠在和波斯的一系列大战中的最后一次战争中(603—628年),这场战争使两个帝国都筋疲力尽。波斯曾是历史上的强国,但它夹在大草原和中东的沃土之间的地理位置一直是它的软肋。在马背上的民族兴起之前,波斯常常利用西边邻国的衰落或崩溃来扩张自己的帝国版图。1000年前,它遇到了亚历山大大帝这个手段和决心都无与伦比的对手,结果波斯的王朝被推翻,帝国的土地被亚历山大的将军瓜分。得到了波斯中心地区的塞琉古成功地维持了希腊的权力,却没能实现波斯社会的希腊化。他的帝国最终落到了源自中亚的另一个伊朗民族——帕提亚人——手中。虽然帕提亚人是骑马民族,是靠骑兵打败了塞琉古的步兵的,但是他们很快被文明同化了,建立了一个伟大的帝国。从公元前1世纪到公元3世纪初,他们是罗马东面的劲敌。波斯在和罗马的战争中经常获胜:在363年的战争中,罗马皇帝“背教者尤里安”在美索不达米亚阵亡,这个噩耗给罗马的打击几乎和15年后哥特人在阿德里安堡的胜利带来的打击一样巨大。但接连的战事耗竭了波斯的财富、人力和耐力,自那以后,波斯帝国应对大草原边界上游牧民族的骚扰日益力不从心。
因此,当633年一支阿拉伯军队入侵北部美索不达米亚时,波斯军队的力量已是大不如前;拜占庭也是一样。阿拉伯人兵行险着,对波斯和拜占庭同时发起进攻,虽然被迫在两条战线之间调动军队,但仍能维持战力;637年,在现代巴格达附近的卡迪西亚(Qadisiyah),阿拉伯人赢得了胜利,伊斯兰终于征服了波斯;这场胜利对阿拉伯世界意义十分重大,到了20世纪80年代,萨达姆·侯赛因在和伊朗的消耗战中还经常提到它。与此同时,其他的阿拉伯军队连续征服了叙利亚(636年)和埃及(642年),并沿地中海海岸西进,直指拜占庭帝国在北非的省份。674年,第五代哈里发或穆罕默德的“继承人”穆阿维叶(Mu’awiya)决定直接攻打君士坦丁堡。虽然阿拉伯人在677年放弃了攻城,但717年又卷土重来。那时,他们已经占领了整个北非(705年),进入了西班牙(711年),到达了比利牛斯山脉,并在不久后越过比利牛斯山脉入侵了法兰克。在东面,他们征服了阿富汗,对印度的西北部进行袭扰,吞并了安纳托利亚(现代的土耳其)的一部分。在北面,他们把最北的边界推到了高加索山脉,越过奥克苏斯河进入河中地区;751年,他们在塔拉斯河同中国人进行了决战,争夺通往长城的丝绸之路上的重镇布卡拉和撒马尔罕。
阿拉伯人的胜利尤其令人震惊之处在于他们的军队并非精兵强将。虽然他们有几世纪在沙漠争斗的经历,但是他们并没有真正打过仗;他们倒真的是“原始作战者”,习惯的行为模式是突袭(ghazwa)。他们的用兵之道也不特别高明,装备和作战技能更不占优势。阿拉伯马那时已经是威风凛凛的神骏,受尽宠爱,人经常用手给它们喂食;在外形上,阿拉伯马和大草原上的长毛小马简直不像是同一个物种,但它们数量很少。倒是有很多骆驼,单峰驼(产于阿拉伯半岛)和双峰驼(产于巴克特里亚)都在公元前第一个千年即已驯化,但尽管骆驼的耐力惊人,速度却比较慢,而且难以驾驭。在战略上,阿拉伯军队靠骆驼穿越了文明世界的军队认为是无法穿越的地区,如神兵天降般出现在战场上;在战术上,骆驼在近距离作战中却用途有限。因此,阿拉伯人的办法是长途行军时骑骆驼,到了短兵相接的时候才改骑备用的马匹——卡迪西亚可能只有600匹马。634年7月,阿拉伯名将哈立德(Khalid)就是用这个办法自美索不达米亚挥师巴勒斯坦,和他的战友阿慕尔(Amr)并肩作战,给了拜占庭军队以沉重的打击,赢得了艾季纳代因(Aina-dain)这一重大战役的胜利。在战场上,阿拉伯军队选择可以藏身的自然地形做阵地,士兵下马后在自然掩体后面用复合弓作战;他们还通常选择便于逃入沙漠的地形。
他们作战方式的这两个特点——依靠掩护和随时准备逃跑——是典型的“原始”特点;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在希腊反抗土耳其的独立战争期间,这种行为使支持希腊独立的外国志愿者怒不可遏。这就引起了一个问题:如果阿拉伯人是“原始作战者”,那么为什么他们在与拜占庭和波斯军队的作战中如此成功?拜占庭和波斯的军队有组织有纪律,在任何军事分类中都应算作“正规”军。我们知道,这两个帝国经过彼此间旷日持久的战争,精力都几乎消耗殆尽。尽管如此,一般来说,原始的军队从长远来看必定输给正规军;骚扰是防御战的有效手段,但战争归根结底要靠进攻才能打赢,阿拉伯人在攻城略地的时代绝对是取进攻态势的。对此问题的答案只能在于伊斯兰本身。伊斯兰教高度强调为信仰而战,它激励战士们在战场上奋不顾身。如果作战者坚信自己必胜,屡败屡战、愈挫愈勇,那么“原始”的战术就能成功。多少年之后的毛泽东也持这样的理念。他的战术首先就是“原始”的,只要战士们坚信最后的胜利属于他们,暂时的失利后撤他并不放在心上。毛泽东的战略的另一个支柱是赢得老百姓的民心。阿拉伯军队入侵的土地上居住着归化的阿拉伯人(musta’riba),他们虽然放弃了沙漠生活,但与道地的阿拉伯人有着强烈的文化认同感,在以伊斯兰的名义宣扬的兄弟关系理念的感召下积极支持阿拉伯军队,这对入侵的阿拉伯军队是一大帮助。
然而,我们从马穆鲁克兴起的故事中看到,穆斯林不打穆斯林的禁令很早就被打破了,这最终导致后来的哈里发失去了军事上的权威,不再能控制打着哈里发的名义掌握实际统治权的武士,这也许是不可避免的;而那些实际掌握统治权的武士大多数是从大草原招募来的骑马民族的成员。前面已经解释过,“哈里发”这个称号的意思是先知穆罕默德的“继承者”,它意味着哈里发在世俗世界和宗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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