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牧民族是否像东非的牧民那样从牲畜身上放血,但似乎有这个可能;他们肯定分批轮流宰杀每年出生的幼畜和年老的成畜,再加上受伤的、畸形的或生病的牲畜。这样的宰杀要求在杀死动物时尽量少破坏尸体及其宝贵的血液和内脏,也要尽量不引起畜群的骚动。干净利落地一击致命,这是牧民的一个主要技能。他们从屠宰的经验中获得的解剖知识无疑也帮助提高了这一技能;畜群中大部分雄性都需要去势,这是学习切割的又一个机会;接生羊羔和照顾畜群所需的粗略的兽医手术技巧也都有助于提高切割技能。
牧民在与文明世界安分守己的农民作战时如此冷血、如此善战,究其原因,他们管理畜群的经验和屠宰的技能起了同等重要的作用。因此,牧民和农民的战斗也许和雅诺马马人及马陵人的试探和拖延的战术无甚不同,也许还加上了程式性的内容。即使存在专业的武士阶层,这一猜测仍然站得住脚;由于没有铠甲和真正致命的武器,所以尼罗河王国在战斗中仍然沿袭了“原始”的习惯,苏美尔人的装备也并不比古埃及人的高明多少。在这样的技术条件下,打起仗来必然战线松散、纪律涣散,战场上战士容易扎堆,像畜群一样。然而,管理畜群是游牧民族的拿手。他们知道何时把一大群牲畜分成易于控制的不同小组,如何绕到侧翼来阻挡牲畜的后退,如何把四散的牲畜拢成一群,如何孤立头畜,如何胁迫大群的牲畜听从指挥,如何杀死选定的几头牲畜却不惊扰畜群,使之继续处于控制之下。
历史上后来描述的所有放牧民族的作战方法都显示了同一种模式。诚然,欧洲和中国作家笔下的匈奴人、突厥人和蒙古人从驾驭战车进步到了骑马作战,他们的战术因此更加有效,但他们作战方法的要素并未改变。作家们写道,这些人并不组建战线,或执意进攻。他们的办法是以松散的半月形队形接近敌人,从侧翼包抄机动力不强的敌人。一旦遇到强烈的抵抗,他们就撤后,意在诱使敌人冲锋追击,打乱编队。只有当在战斗中稳占上风的时候,他们才与敌人开展近身搏斗;搏斗中他们使用锋利的带刃武器砍杀,经常会砍掉敌人的首级或四肢;他们对敌人的武器轻蔑不顾,只穿戴最起码的护身甲。为占到优势,他们使用复合弓这个强大得令人恐惧的武器从远距离发射一阵阵箭雨,使敌人肝胆俱丧。公元4世纪的阿米亚诺斯·马尔塞来努斯(Ammianus Marcellinus)写道:“战斗中,他们狂叫着成群扑向敌人。遇到反抗后,他们散开,但又以同样的速度卷土重来,任何挡路的东西都被踏碎踢翻……他们从极为遥远的距离外放箭的技能无与伦比,箭头是削尖的骨头,和铁一样尖利致命。”
直至今日,学者们仍就复合弓出现的时间争论不休。如果对一块苏美尔的石碑解释正确的话,也许早在公元前第三个千年时,人就开始使用复合弓了;到公元前第二个千年,复合弓的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因为现存于卢浮宫的公元前1400年的一个金碗上明明白白地刻有它特有的洋葱形或“反曲”形状——那是我们所熟悉的“丘比特的弓”的形状,在华托和布歇笔下,法国的廷臣被丘比特的箭射中后个个神魂颠倒。复合弓不可能一下子出现,它的结构十分复杂,和战车一样,一定经过了几十年,甚至几世纪的多次改进,才最后定型。它在公元前第二个千年达到完善后,直到19世纪被更好的武器取代之前从未有过变化(最后使用它做战争武器的是满洲旗兵)。它包括一段细木条,或由几层木头压成的木条,外侧(“弓背”)用胶粘上一段有弹性的动物筋,内侧(“弓腹”)粘上成条的可压缩的动物角,通常是野牛角。胶用熬化的牛筋和牛皮做成,加上少量用鱼骨和鱼皮熬制的浆汁,涂上后可能需要“一年多的时间才能干透,涂抹时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和湿度……制胶和上胶需要很高的技巧,经常成为一种神秘的、半宗教的仪式”。
制作复合弓首先要准备好5块普通的或叠压的木条——一块中央把手、两块延伸柄、两块弓端。把它们粘在一起形成木头“骨架”,然后用蒸汽熏压成弧状,以后安弓弦就安在翘起的两端。下面要把蒸汽蒸过的成条的角粘在“弓腹”上。接下来把弓弯成圆形,把翘起的两端对起来捆牢,在“弓背”粘上动物的筋。然后就让它慢慢地“醒”,只有当它的一切部件都牢牢地成为一体后,才解开捆住它的绳子,给它上弓弦。给放松了捆绑的复合弓安弓弦需要很大的力气和技巧;弓的“拉力”通常以“磅”计算,一张复合弓的拉力可以达到150磅,而用一根小树做的简单弓或“单体弓”的拉力就弱得多了。
长弓的拉力和复合弓不相上下。到中世纪末,西欧的制弓匠学会了使用把树木的心材和边材合在一起的材料来制弓;它的原理也是利用弹力和压缩力的互相作用,箭手拉开弓时积蓄了压缩力,手指一松即释放了所积蓄的能量,使箭飞射出去。然而,长弓的缺点也正在于它太大了,只能由步兵的弓箭手使用。复合弓比较短小,安好弦后只有从人的头顶到腰部那么长,因此最适合在战车上或在马上使用。复合弓的箭比长弓的箭轻,最理想的重量是一盎司,但仍能达到300码的射程(记录表明,依惯性飞行时飞得更远),准确度也很高,100码开外就能穿透铠甲。箭轻反而更好,牧民武士可以携带大量的箭——箭囊里能装50枝箭,通过向敌人发射箭雨使其无还手之力,因此而赢得战争。
战车弓箭手或马上弓箭手的简单装备3000多年来一成不变。最核心的是弓、箭和放箭时保护拇指皮肤的扳指儿;重要的配件有箭囊和弓盒,用来保护弓箭不受温度和湿度变化的影响(温度和湿度都会降低弓箭的射程和准头)。这种装备在对复合弓箭手的最早描绘中可以看到,今天在伊斯坦布尔的托普卡比宫展览的18世纪奥斯曼苏丹王王室宝器大部分都是复合弓装备。马背上的人的世界中还有许多其他东西也一成不变,包括帐篷、地毡、炊事用具、服装和游牧民族的简单家具。游牧的牧民把东西装在箱子里,把两个箱子用绳子连起来,一边一个驮在牲口背上,他们使用的锅和烧水壶是圆底的,便于摞在网篮里;突厥人用作战鼓的铜鼓其实就是在游牧民族用的大锅口上绷上皮子做成的。
除了装备和对动物习性的熟悉,随时可以拔营出发也是战车武士善于侵略性作战的原因。一切战争都需要运动,但对习惯定居的人来说,哪怕是短距离的运动也困难重重。他们的装备笨重难移;他们缺少可随时征用的运输手段,尤其是拉车的牲畜,因为田里的活计也需要牲畜;人和牲口的口粮都散碎而不易运输。习惯定居的人受不了露宿,但又没有帐篷;天气不好时,他们要躲避雨雪,没有防水的衣服;吃饭要定时,还要做熟。农民比工匠能吃苦,希腊人认为,农民因为从事叫作“ponos”的辛苦农活,所以锻炼得最适合打仗;但即使是农民和游牧的牧民相比也太娇气。牧人总是在运动中,吃喝要抓时间,无论刮风下雨都在路上,只需要最起码的生存条件。他的全部财产一声令下即可马上打包,他的口粮随着他拔营起寨逐水草而行。即使是特别受上天眷顾,冬夏有固定草场,可以按季节赶着畜群迁移的牧民也比定居的农民能吃苦得多。在贫瘠的大草原上,古时候各个游牧部落必须为了不多的几块牧场你争我夺,练成了世界上最强悍的民族。
美国汉学家欧文·拉铁摩尔在1926—1927年间沿着公元前第二个千年那些把战车带到中国的人可能走过的路,穿越了印度和中国之间1700英里的不毛之地;古人一路走来,经过一个个绿洲,花了几代人的时间。拉铁摩尔回忆说,和他一起旅行的大篷车队的人
变成了游牧的牧人。他们许多敬神的仪式和自保的禁忌不仅传自蒙古人,而且也是出于游牧民族最原始的本能。他们努力讨好安抚各种精灵神怪。在这片光秃秃的无主土地上,危险四伏、资源稀少;他们这些到处游荡的野蛮人无时无刻不提心吊胆,而精灵神怪就暗地里跟在他们后面,藏在他们的帐篷附近。从在第一个营地搭起帐篷开始……火和水就有了特别的意义。每当在一个新地方架起帐篷后,烧好的第一壶水和做好的第一锅饭都必须拿一点儿扔到帐篷外。
即使大篷车队的食物和水味道很差,难以下咽,也不能破了这个规矩。
我们黎明起身,先……用最粗糙的茶梗、茶叶和茶末煮茶……在煮好的茶里放入炒过的橡子面或炒小米搅拌成稀糊糊喝下去。小米看起来像是鸟食,实际上也真是用来喂鸟的。中午时分,我们吃一天中唯一一次真正的饭,是用半熟的面团做成的。我们自带白面,每天都做同样的面团。在面粉里加水,揉成面团,然后揪成小疙瘩或切成粗面条……我们之所以喝那么多茶,是因为水不好。未经烧开的水绝不能喝……我们在各地都是从井里打水,各地的井水都含有很多盐、碱,我想还有多种矿物盐。有时水咸得简直没法儿喝,有时苦味很大。最糟糕的水……是稠的,几乎发黏,又苦又涩,难喝得要命。
拉铁摩尔遇到的游牧民族在喝茶和吃面粉这类生活习惯上也许与公元前第二个千年的游牧民族有所不同,但在其他方面,他们的生活方式恐怕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都同样受制于大自然的无边威力、多变难测和极端严酷。对任何能缓解如此艰苦的生活条件的事物,人一定都趋之若鹜。我们应从这个角度来考虑战车和复合弓这两个了不起的物品为什么起源于文明世界和游牧世界的交界处,至于它们如何起源,也许不必过分费力追究。
战车的基本部件,即轮子、车身、轴杆和金属配件,是文明的产物,因为它们的前身是为做农活和造房子所用的比较笨重的工具。至于是谁改善了这些部件,造出了可长途驱驰的轻便战车,考古学家至今仍各执一词,但他们没有讨论的问题是,战车是做什么用的。要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看一看人把战车用于何种用途:当然用它来打仗,但也用它来打猎。战车不怕路面的崎岖,猎人可以凭借它用复合弓射杀猎物,许多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的出土文物都有这样的描绘;中国周朝的诗歌也表明战车是打猎用的车辆。
既然如此,战车和复合弓之所以同时出现,也许是因为它们满足了牧人的一个关键需要——为他提供了比奔跑更快的驱赶畜群的手段,也使他的机动性大为增加,能追上狼、熊和大型猫科动物等骚扰畜群的捕猎动物,或至少与它们相去不远。对用复合弓猎狼的猎人来说,战车绝对是出色的平台。猎人在战车上准确射杀跑动的猎物并不比以后的人骑在马上射猎更难,可能反而比较容易。后来,定居民族看到马背上的民族一面纵马驰骋,一面放下马缰拿起弓来一箭射倒猎物,不禁啧啧称奇。约翰·吉尔马丁(John Guilmartin)说,他们有这种本领是因为“大草原上的游牧民族花(无穷无尽的)时间……放牧守护牲畜,因此他们必须一直骑在马上,但没有别的事做……除了不断练习射箭……大草原上,人和动物都是动态的,无论是为了找食还是为了别的目的去射猎,目标都在不断的运动之中,所以需要经常练习射箭才有可能一箭中的。”如果把这段话里的“骑在马上”改为“驾驭战车”,意思仍然不变,解释也同样有理。
接近公元前第二个千年中期时,学会了制造和使用战车以及复合弓的人发现,他们若是用原来为对抗攻击畜群的捕猎动物所采取的强悍手段来攻击定居民族,可以所向无敌;他们是怎么发现这一点的就不得而知了。侵略者驾着战车从高地冲到宽阔的大平原上,打得美索不达米亚人和埃及人死伤累累,他们自己却毫发无损。面对成群没有铠甲的步兵,他们只在100~200码开外围攻,每辆战车的人员——一个驭车手加一个弓箭手——每分钟就可能射死6个人。10辆战车作战10分钟能造成500人以上的伤亡,这对当时人数不多的军队来说相当于索姆河战役的损失。面对这样不可战胜的强敌,被侵略的一方只有两个选择:或四散逃跑,或认输投降。对驾车来袭的侵略者来说,无论对方是逃是降,他们都能抓住众多的俘虏,然后可能很快就把那些俘虏当作奴隶卖出去。
普遍认为,大草原和文明社会之间最初的互相渗透是由长途商贩促成的。他们带着布匹、廉价的首饰和加工过的金属去和野蛮人交换他们能提供的有价值的物品,包括毛皮、锡,还有奴隶。无人知晓奴隶贸易是如何开始的。对习惯于成群驱赶四脚动物的游牧民族来说,这应该是很自然的事;特别是当牧民聚在一起庆祝节日的时候,外面的人也趁机携带货物前来,如拉铁摩尔所指出的,这种聚会“常常会变为集市”,而这样的集市可能就是最初的奴隶市场。如果牧民学会了抓获奴隶,然后把他们运到大草原的聚会点去出售,那么就可以设想,他们后来从高原挥师前去征服平原时,已经熟谙于抢夺奴隶和管理奴隶,并能够通过依附于他们的奴隶阶层对被他们征服的人民实施权威。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那些强悍的入侵者虽然人数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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