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难困苦。
那些事情现在说起来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了,在当时却都是一些闻所未闻的事情。而且从战士的口里讲述出来,着实让听众们感到又辛酸又好笑。大家听得垂头丧气的时候,只好借酒消愁。
当然,这里也有不少给大家带来希望的小道消息,例如什么地方可以找到工作啊,怎样通过行贿搞定户籍问题啊,如何办理伤残补助啊,怎么申请进入大学读书啊,还有怎么申请返回之前的企业,等等,这些问题,都会有人尽心尽力地指导和解答。
总的来说,这里虽然充满萎靡消沉的气息,但曾经是老兵们见面寒暄、消愁解闷的一个好去处。
此刻阿坚坐的地方是从前“笨阿旺”的专座。
阿旺是一名老装甲兵,家就住在火车站后面。他曾经大声炫耀:“老子以前开着坦克在东部风光过整整4年!”
阿坚在这个咖啡馆遇到过无数难以从战争泥潭中自拔的退伍军人,他们时常被惊恐的战争记忆所缠绕,丧失了继续生活的热情和勇气,日渐衰颓。阿旺可能是阿坚遇到的第一个这样的人。
刚被朋友带到这个咖啡馆的时候,阿旺喝酒不多,也不闹,反而畏畏缩缩的;由于块头太大,还显得笨手笨脚。
第一次见面时,阿旺坐在阿坚旁边跟他搭讪:“我想托你们帮忙找一个汽车司机的工作呢。”
接着他有些夸耀地说:“什么车都没问题,不管是货车、大客车,还是小轿车,甚至压路机都行,只要是能让我手握方向盘,开车在大地上奔跑就好啦!我不喝酒,过来和你们坐坐就好。”
后来阿旺很久都没有光顾那里,等他再次出现在咖啡馆门口时,大家都惊呆了:眼前的阿旺胡子拉碴,眼睛布满血丝,走路摇摇晃晃的,嘴唇微张,脸上是茫然的惨笑。
“战友们啊!我再也不能驾车了,现在是酒在驾驭我了。”从那以后,阿旺就似乎变成了咖啡馆的一块固定风景,每次都坐在专属于他的角落,永远是一杯酒加上几盘下酒菜,自斟自饮。偶尔来了兴致,他会大声吼上一段军歌或是在先前的军人生涯里学会的某一首下流歌曲。
“跟我干一杯,步兵哥!”有时阿旺会怪声怪气地冲阿坚喊,“不喜欢我啊?还是怕我没钱?别担心,干了吧!没有我们这些人,你们怎么可能像那些将军夸耀的,是他妈的什么‘世界一流的步兵’?干杯,让他妈的战争滚得远远的!”
唉,实在令人难以想象,从前那么英勇的一个战士会变成现在这样,把自己折腾得就像一扎破布一般。据说他患上了“晕马路综合征”。不过,实际情况更糟:阿旺连摇晃都受不了了。
“在坑坑洼洼的路面上开车还好,”阿旺说,“但是开到平稳的、软乎乎的路面上,我就作呕,好像马上要吐出来,会晕得抓不住方向盘。晚上回家都睡不着,睡下了就会做噩梦,在梦里大喊大叫,就像受人宰割一样,所以我只能喝酒。喝了酒还怎么能开车呢?而且,我开车还有一个毛病,特别厌恶行人和自行车。看到有人在车前面闲逛我就没了耐性,要极力克制自己才能避免冲过去轧死他们。你们都见过坦克从人身上碾过去吧?坦克那么重,可是依然会被人体硌得震动一下。坐在车里,握着方向盘,对这种感觉更加敏感,你会知道车正在从人的身上碾过,而不是轧过土堆、树根或是砖块。碾在人身上,感觉就像是把一个充满水的袋子突然碾破。天哪!”
阿旺说着说着,突然呻吟起来,露出痛苦的神色。“这些景象在晚上睡觉时一直缠着我。你们不会理解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们追击敌军18师,路过春禄的时候,坦克的履带上沾满了人肉和毛发,成群的蛆在上面蠕动,充满恶臭。车开到哪儿苍蝇就跟到哪儿。唉,所以,从那以后我就开始失眠,再也没有香甜的美梦了。”
阿旺就这么一天天地喝下去,直到病倒后才没再来。其他人估计也跟他差不多。俱乐部渐渐散了,大家的命运都很悲惨。此刻坐在咖啡馆阴暗角落的也基本上都是老兵,可是再也无法辨认出他们过去的痕迹了。就像阿坚自己,他又何尝还是原来的那个他,就连店老板也变了。
阿坚把面前的那杯酒一饮而下。这时一个姑娘走了过来,经过阿坚的桌子,她看见阿坚在看她,她头发蓬松,身穿一件大衣,衣服口袋上到处是拉链,看起来鼓鼓囊囊的,身上还有一股中国的香水味。
“请走开吧。”阿坚说道。
“你不喜欢我啊?”
“你为什么不找一个别的地方坐下?”
“哪儿还有别的地方啊?”
那女的扑哧一笑。她牙齿缺了一块,牙龈还黑乎乎的,不笑的时候倒还勉强看得过眼,那样子看上去怎么都像未成年人。
“真冷,”姑娘叹了口气,“你一个人喝酒啊?老天,你就请我喝这种毒药啊。”
“小孩子喝酒不好。”
“你才是小孩子呢!”
姑娘把手放到阿坚的大腿上。“啊!”她叫了一声,把手收回来,轻声笑了。阿坚微微张开嘴。
“唉,你这个人真是不解风情。我可不是傻瓜,我是有文化的人。你要知道,现在陪你喝酒的人是一名女大学生哟!你别笑,我没喝醉。唉,你这个人哪,算了,干了这杯酒吧!”
阿坚这一生喝酒无数,但只有极少的几次醉得厉害。一次是在胜利前夕的4月30日的夜晚,在新山一机场的法国航空公司的酒吧里;另一次是10年前,就在这个咖啡馆。
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店主肯定还记得,当时店主还没有现在这么胖。眼前的这个姑娘那时大约还是一个站在红云店里等着吃冰激凌的小女孩吧。对,就是那个漆黑的夜晚,他跟一个人打架,把对方给打伤了。
噢,不,实际上那天他并没有喝醉。那时候,他根本不怎么喝酒,他到这个店里总是喝咖啡,偶尔才和战友们喝上几杯。人家喊他喝,他才喝一点。跟别的退伍军人比,他要幸运得多。他有房子,考上了大学,是大学生,而且就快要毕业了,快要结婚了。未婚妻是一个绝色美女,他们在战前就相爱,他打仗十年,她等了十年,一直等他从战场上归来,一直到现在。
当然,这是别人议论他的一些话,他从不去纠正旁人的说法,也从不把阿芳带到这里。不过,咖啡馆的一些常客去过阿坚家,阿坚也曾向他们介绍过阿芳。
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一个不幸的夜晚。一场冲突之后,警察拘留了阿坚,理由是老兵手痒,打架斗殴。但事实上,跟手痒没有半点关系。那件事情的发生说起来很偶然,却带有这个没落的时代的必然性。
从那以后,阿坚就开始了一种地狱般的生活,是普通生活的地狱,是看起来太平安乐的时代的地狱,也是爱情的地狱。
从那以后,他跟阿芳之间的爱情,充满了怪异的成分,充满了伤害,让他的心日益枯竭,令他身不由己地陷入越来越深的痛苦之中,整个人似乎变成了汪洋大海中一条飘摇不定的小船。
那天,他一直在咖啡馆里坐到半夜,品尝着第二杯咖啡。其他的客人差不多都走了,只有喝得醉醺醺的笨阿旺还坐在那里哀伤地哼着小曲。店老板在柜台里算着账,阿坚坐在吧台旁边的一个座位上,离阿旺远远的,不想跟他有什么瓜葛。
这时,一帮家伙就开着车来了,他们把车停下,却并不上锁,可能就是顺路过来喝杯咖啡的。他们有三四个人,阿坚也没看太清。
这帮人衣着考究,看上去一点也不像凶恶之人,乍一看甚至像是轻音乐磁带上的歌手。但他们确实是一些不好惹的家伙,是一群衣着体面的恶棍,放荡而危险,他们看上去跟阿坚同龄,都是30岁左右。
他们那种人一般都会带着武器,不是枪就是刀。然而即使不用武器,他们也像野兽一般凶残。阿坚清楚这一点。不过,这次他们好像只是来喝咖啡,谈点什么事情。
阿旺继续在那儿哀怨地哼着,令那帮人感到厌烦。本来,他们觉得不爽,完全可以向店主反映,也可以直接请阿旺别唱了。
可是,坐得离阿坚最近的一个穿黑色皮夹克的家伙却恶狠狠地骂道:“你这个废物,还他妈的充满了对战争的自豪感。他妈的胜利里充斥着蛮横无理!全是一帮茹毛饮血的东西,一帮没有进化好的土包子!废物!”
“喂,照我看来,你才是废物呢。”阿坚用一种很温和的语调不紧不慢地说。
那个黑皮夹克马上站了起来。阿坚看着他,此人长着一张大饼脸,脑袋像萝卜。听了阿坚的话,他也盯着阿坚看了一下,脸上飞快地闪过一丝诧异,又有一种忍不住想笑的神色。他吹了一声口哨,眯起眼睛。
咖啡馆老板急忙出来劝阻。黑皮夹克的同伴也过来拉他坐下,他们无意在此斗殴。
但坐了一会儿,那黑皮夹克突然起身,走了过来,拉了一把阿坚桌边的椅子,坐到阿坚对面说:“你说我是垃圾、废物,那就尽管这样认为好了!而你呢?很可能你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我很荣幸上个星期六在八月电影院见过你。朋友啊,你回忆一下看看,在进入电影院的时候,你身边的美人是否有过片刻的慌乱?那就是因为她发现我看见了你们俩。你可能不是垃圾,但是那天与你并肩的仙女啊,让我说实话吧,实在是个人渣!”
阿坚抿了一口咖啡,弹了弹烟灰,内心告诫自己要克制,但是他明显感觉到心跳加快,嘴里又干又苦。
“如果你觉得我在胡说八道,那么明天8点整,我把那个美人先前的姘头叫过来,让他一五一十地把详情告诉你。你无故羞辱我,我不跟你计较,因我自觉还是个正派、善良的人。不瞒你说,我不仅当过兵,而且还曾是个军官。那边那个阿旺我也毫不陌生。怎么样,就明天早上8点?至于那女的,我跟你说吧,那种眼神迷人的女人,都是轻佻、堕落的妓女,不管她们看起来有多可爱。所以你的那个阿芳,其实就是一个烂婊子。”
还没等黑夹克说完,阿坚就把整杯滚烫的咖啡泼到了他脸上。那人却动都没动。整个咖啡店里的人,除了睡着打呼噜的阿旺,都惊呆了。
“老子在洗手间等你!”阿坚说道,“用不着等到明天了,你这狗娘养的东西!”
“行。”这个穿黑衣的人擦了擦脸上的咖啡,站了起来,“我叫阿兴,你回去跟阿芳说我的名字,她肯定记得我,我还教过她现代声乐。”
听到这里,阿坚不等他去洗手间把脸弄干净,就直接在店里打了起来。没人敢过来劝架,甚至连他那几个同伙也不敢上前。阿坚发疯似的用椅子朝他劈头盖脸地砸过去,把他打得满身是血,又将他拖到外面的人行道上,把他的头摁到旁边的水沟里。警察来的时候,阿坚正准备去揍他的同伙呢。那时,他真是完全丧失了理智。
第二天早上,阿坚被释放出来。警察也不想当恶人,他们见过太多的退伍军人了。阿坚刚回到家,阿芳就来了。她已经知道了一切。阿坚沉默了一会儿后说道:“真是奇怪,你怎么这么快就清楚此事了?”
阿芳竭力保持坦然地说:“阿兴的朋友刚来过我家了。”
后来有两三年,阿坚都不敢光顾那家咖啡店。当他再次出现,店主依然一下子就认出了他,而且显得格外高兴。他说拜读了阿坚登在报纸上的小说,还说退伍军人里有像阿坚这样事业有成、有名望的人,实在令人开心。
唉,那是一个怎样的夜晚啊。栖旭桥头的灯就要熄了,雨依然下得很大。陪酒女郎已经睡着了。阿坚站起来,付完钱走了出去。他看了一眼手表,发现表已经停了。他猜天可能快要亮了,因为已经传来了电车的声音。
在麻行街和桃行街之间,驶来了一辆电车,车轮碾过地面,车身摇摇晃晃,还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就像车里装满了碎铁块。随着一声铃响,电车停靠在了湖边的车站。
车顶上的电线还摩擦出了几星火花。驾驶室里有一只发黄的电灯,从远处看,那灯就如同嵌在司机的腹部似的。走近了看,电车实在破旧不堪,还散发着浓烈的铁锈味。早上有些清冷,司机穿着棉衣。其实,司机就是阿坚他们那栋楼里的勋伯。
勋伯的工作时间不固定,有时候上班很早,天还没亮就出门,有时候吃完午饭才下楼去上班,手里拿着一个饭盒,里面装着晚饭。他个子不高,又格外瘦,看起来就像一根细长的竹竿。他喉结突起,肩很窄,背有点驼,走路总是低着头,就像怕踩到了自己的影子。勋伯有三个儿子,但都死在了战场上。其中,老二阿全牺牲的时候阿坚就在旁边,但是勋伯并不清楚这件事。勋伯的老婆听到三个儿子都牺牲的消息之后,就一病不起瘫痪在床了。
这些年,这对可怜的夫妻每天对着空荡荡的屋子相顾无言,日子过得很凄惨。勋伯还天天去开电车。间或,他也会和阿坚闲聊。有一回他跟阿坚说:“要是阿全还活着,阿芳现在就是我们两老的儿媳妇了,你们还小的时候,阿全就认准了这件事,小孩子真是可爱啊。”勋伯很感慨。
以前,小区里的孩子偶尔会坐上勋伯的电车出去玩。那时候电车还很新潮,很漂亮,不像现在这么破旧。一群小孩就挤在驾驶室看他开车。勋伯偶尔还让孩子们拉拉手刹、摁摁车铃什么的。
阿坚坐着电车在大街小巷里穿行。不知不觉,车开出了城,郊外的道路杂草丛生,到处都是垃圾,电车减了速,缓缓驶过那片脏乱的地方。
坐在电车里,阿坚又想起了小时候的事情。那年,阿坚、阿芳、阿全,还有阿生,都在一个班、一个组里念书,都是好朋友,彼此十分亲近。有一天晚上他们坐着勋伯的车出了城,勋伯半路上停下车,坐到路边的小店里去喝水,跟服务员闲聊。
那是在纸桥站附近,天很黑,四周静谧,只有此起彼伏的蝉鸣和蛙鸣。路边还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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