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特在后面气得直跺脚,举手投足间尽显女儿家的风情。
高成打了个哆嗦,脚步更快了。
大傻春挠了挠后脑勺,看高成瘸着腿也走的飞快,憨憨道:“夏洛伤好的真快啊。”
一到教室,回到坐位。
马冬梅就红着脸问:“你伤好些了吗?”
高成对她笑着点头:“好的差不多了。”
快成年的马冬梅还是很漂亮的。
电影中的马冬梅是马丽演的,那会马丽已经二十八岁。
演夏洛的沈腾更牛逼,那会他已经三十一岁。
近三十岁的中年女人演十七岁高中少女?
三十多岁的中年大叔演十七岁高中少年?
所以当初看电影的时候,看着两人身穿校服,却顶着一张过期的大叔大婶脸,感觉非常有违和感。
而现在真实出现在高成面前的是马冬梅最美的年级,她脸上甚至还有一股稚气。虽然算不上绝世美女,也确实没有同样十七岁的邱雅漂亮,但也是算得上是个80以上的漂亮少女。
当然,夏洛的这具身体也是十七岁,虚岁十八。
再说夏洛本来就长得不算丑,加上现在还是个稚嫩的少年,评分一百分的话,年轻的夏洛,高成给他70分。
中上。
有点小帅。
在高成突破练气一层后,夏洛身体被小小的“脱胎换骨”了一次,无论皮肤相貌和气质都有着很明显的变化。
现在打分,高成给自己打79分,现在勉强到了帅哥的范围。
而且高成相信,随着自己修炼有成,他变化会更大,会变得更高更帅!
毕竟夏洛身材相貌跟高成原身根本不在一个档次。
现在的身体因为突破练气一层,经过灵气洗礼,从原来的一米七八变成了一米八一。
高成原身经过几次突破和脱胎换骨后,单是外貌,绝对是超过了人类的天花板。
给原身评分,高成给自己打:105分。
身高更不用说了,从原来的一米八三到了一米九二。
现在的身体,虽然不能超过原身,但随着修为提升,高成有信心让自己变为90分以上的大帅哥。
高成跟马冬梅低声聊着天,对眼前这个对“自己”痴心一片且大胆泼辣的清秀少女,他还是挺喜欢的,当然,明人不说暗话:“主要是can她青春曼妙的身子。”
十七岁吃禁果正好?
别吧,容易404。
反正要不了多久,他们高考完毕业,再有几个月,大家就都成年了。
两人聊天,大多都是马冬梅在说,高成含笑听着。
见高成笑得开心,说着话的马冬梅表情时不时陷入恍惚当中。
实在是半个多月不见,高成的变化太大了。
长高了,也更帅了。
笑起来跟以前也不一样。
最重要的是,夏洛以前浑身散发的屌丝气质现在完全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成熟稳重,而且让人很舒服的气质。
不多时,班主任王老师就夹着课本走了进来。
顿时,刚刚还热闹吵咂的教室瞬间安静下来。
马冬梅一脸失落的闭上嘴,高成冲少女温和笑道:“下课再聊。”
少女脸上重新扬起笑容,红着脸有点不敢看高成的眼睛,低声“嗯”了声。
“有野人参辅助修炼,前三层要不了几个月就能到达。”
“之后嘛~就应该快乐修仙了!”高成心里暗暗想道。
“无疑,对自己痴心一片的马冬梅最好搞定,她为第一个目标。”
“至于邱雅?刚刚我跟马冬梅聊天期间,她回头看了自己好几眼。”
“哈哈,看来她对自己的变化很感兴趣啊!”
“小白菜送上门来,身为狼王的自己,哪有不吃的道理?”
高成看着坐在前排邱雅曼妙背影,嘴角上扬。
第170章羞涩少女与憨憨少女
任由王老师唾沫横飞讲着课,高成则在心里规划着未来的路。
世界任务:世界级巨星!
难吗?难!非常难!
如果是高成本尊穿越而来,完成这个世界任务就非常简单。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高成只要向世界展露自己修仙者“仙人”身份,显露几次神迹,再用茅山符箓救治些身怀绝症的人,再把自创已经加强版的《高氏秘籍》布武天下!
那收获全世界二十亿粉丝还不是轻轻松松!
如果不够,那他就暗地里成为惩恶扬善的全球大英雄!成为恶人坏蛋噩梦,全球人类守护者!守护神!
只要做到这两样,在全球不可能收获不了二十亿粉丝。
但现在高成是魂穿,他还是个练气一层的弱鸡。
普通子弹他都顶不住,更别说去当什么世界守护神了!
不过,如果按照计划进行到最后,他全球粉丝还是不足二十亿,那那会的自己修为应该也不差了。
那他不介意当次行走在世间的——世界守护神,成为坏人恶人的噩梦!
QQ是1999年2月由腾讯自主开发的基于Internet的即时通信网络工具。
“也就是说,现在QQ还没出来。”
现在是一九九七年上半年,两年时间,我应该已经成了全国家喻户晓的大明星了。
两年成为国际巨星?这个有点悬。
毕竟名气都要有个发醇的过程。
至于成为世界级巨星?怕是没个十年八年想都不要想。
什么叫世界级巨星?那就是在全球任何一个国家,在他们国家任何一座城市,有超过三分一的人要认识高成,并且喜欢他,是他粉丝。
知道这是什么概念吗?
现在全球总人数约60亿左右!
简单来说,就是全球得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人喜欢他,是他的粉丝。
所以,光是有名气还不够!
哪怕成为迈克尔杰克逊那样的世界巨星也不够!
他全球粉丝绝对没有二十亿!
所以高成要超越他!
显然,光是超越世界巨星迈克尔杰克逊也还是不够。
高成还要在各方面取得世界瞩目的成就,然后还要在世界上有非常大的影响力!
所以高成不光要做世界巨星,他还要变得非常有钱!
他要做世界首富!
他要做世界第一慈善家!
他要把自己挣到的每一分钱捐给世界各地平困区,每个一个角落!
……
而要做到这些,得非常非常非常有钱!
“所以,QQ自己一定要投资!独资在中后期肯定不现实,但前期融资之前,自己一定要全资!”
为了钱,他脑海中高额回报的产业,只要不违法,任何产业他都要投资!
“系统那一千多万美金,虽然珍贵,但完全不动用肯定不现实。”高成都想好了,高考完他就去一趟澳门!
身怀赌术精通,能快速累积资本,干嘛不用?
虽然赌在这里违法,但澳门合法啊!
这个世界的钱对于高成来说真的和粪土没有任何区别!
因为这钱带回现实就变成了“废纸”。
偷偷用个几张几十张还好,用多了,查水表的可不是开玩笑。
再说现实世界高成又不缺钱,那件简直最少一个亿古董马上也快拍卖了。
拍卖一成功,那高成最少能进账一亿人民币,甚至更多。
叮铃铃,叮铃铃……
下课铃声响起,王老师意犹未尽的砸了咂嘴,咳了咳,清了清嗓子:“嗯,那这节课就讲到这里了,下课!”
第二节课,是体育课。
所以王老师一走,教室里的同学都呼啦啦往操场上跑。
高成,大傻春,马冬梅三人结伴而行。
张扬忙把课本往抽屉里一塞,跟了上去。
“哎呦喂,你们也太不够朋友了,也不知道等等人家~”说话这么娘的也只有孟特了。
高成看见孟特就烦,忍不住回头冲他道:“你以后别跟着我行吗?非要跟着也行,请你闭上嘴巴不要说话,ok?”
明明是个一米八多的大个儿,说起话来非要娇滴滴的。
你说他是个已经变性的变性人也就罢了,但他不是。以后他也不是,只不过未来他做了手术成了人妖。
高成对水鸡这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变性人都没有任何好感,每次跟水鸡站一起都感觉浑身不自在。
更别说孟特这一米八二的大男人,用男音,娇滴滴跟你撒娇说话了。
简直不能忍!
“好嘛好嘛~洛洛别生气,人家听你的就是!”孟特捏着兰花指,嘟嘴道。
马冬梅等人显然对于孟特说话语气早已习惯。
但高成可没有夏洛任何记忆,他可忍不了。
于是,他抬脚就朝孟特踹了过去,怒道:“你他妈的,还敢叫我洛洛?”
“呜呜呜~我知道错了,人家下次不敢了,夏洛饶了我这一次。”孟特被踹得蜷缩在地,跟个小姑娘似的哭哭啼啼,显得“楚楚动人”。
马冬梅见状赶紧来拉:“夏洛,别打了,人家孟特都说了知道错了。”
“是啊是啊。”张扬,大傻春等人也开始劝说。
高成骂了句:“造孽啊!”掉头就往外面走去。
一时间,他连装瘸子都忘了。
跟屁虫马冬梅发现后,一脸高兴道:“你腿伤好了啊?太好了!”
高成身子一僵,又走起了“横行霸道”螃蟹般的步伐。“没好,不过也快好了。”
马冬梅不疑有他,顿时一脸失望,小声嘀咕道:“我还以为你好了呢,害我白高兴一场。”
高成当做没听见,没有回头,继续朝操场上一拐一瘸走去。
一到操场,抱着篮球的袁华就冲高成大声喝道:“夏洛!你可敢与我一战?”
高成看都没看他一眼,直接走到邱雅旁边坐下,一脸歉意道:“邱雅,那天的事情对不起,我以为是做梦了。”
“所以就……”
“唔~夏洛,你别说了。”邱雅白嫩脸颊泛起了一团红晕,一着急,连忙用手的捂住了高成的嘴巴。
高成下意识用舌头舔了舔少女小手掌心,邱雅嘤咛一声,耳根子都红了,眼里瞬间出现点点泪花,“恶狠狠”瞪了高成一眼,掉头就跑了。
袁华肺都要气炸了,他怒吼:“夏洛,你个臭流氓!”
马冬梅也一脸怒容的看着高成:“你怎么可以这样。”
高成理都没理袁华,笑着冲气呼呼的少女招手:“冬梅,过来。”
听见高成喊自己冬梅,少女刚刚升起的怒火瞬间飞到爪哇国去了,她乖乖来到高成身边,小声道:“叫我过来干嘛?”
高成小声道:“以后不能在面前凶巴巴的,我不喜欢凶巴巴的女孩。”
马冬梅:“哦。”
高成盯着少女粉嫩小嘴,“恶狠狠”威胁道:“如果下次你还这样大喊大叫,我就当众亲你了!”
马冬梅一脸惊喜:“真的啊!”
高成:……
这姑娘是真的憨!
看着打情骂俏的两人,袁华看向高成的目光充满仇恨。
“让你再得意一会,今天放学要你好看!”
第171章第一次亲密接触
体育上完,剩下的课高成都在“原创”小说。
马冬梅则伸长脖子在偷看,不!应该说是光明正大的看。
坐在后排的高成,马冬梅,大傻春等人成绩都是全班倒数,属于那种“烂泥”,老师们认为他们已经扶不上墙。
所以上课时,只要他们不是太过份,不影响其他同学上课,老师也就懒得管他们。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
我有一千万吗?没有。
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
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我也没办法飞。
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
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
所以我并不爱你。”
看完这段话,马冬梅一脸不明所以,下课后就问高成:“夏洛,你这写的是什么啊?”
高成笑问:“想知道?”
“嗯嗯。”马冬梅连连点头。
高成嘿嘿一笑:“就不告诉你。”
“夏洛,你好可恶~”马冬梅顿时又气又恼,挥着小拳头就锤了过来。
高成一把抓住女孩略微粗糙的小手,笑着小声道:“冬梅,你想谋杀亲夫啊?”
“唔~你太坏了,不理你了~”马冬梅平时再怎么胆大泼辣,那会是脸皮厚如城墙的高成对手?此刻她被高成的话羞得面红赤耳,捂着脸趴在课桌上不敢见人。
“行了,等我明天写完,我就给你看。”高成道。
女孩没有抬头,也没有说话。
高成笑笑,也不在意,低头继续写起了小说。
从马冬梅粗糙的小手不难看出,她这双手是经常干重活的手,她家应该比夏洛家穷得多。
两人虽同为单亲家庭,都是被妈妈抚养长大,但从夏洛房间书架摆满了各种磁带,有录音机,还有吉他就不难看出,夏洛家里虽不是太富裕,却是不差的。
要知道,现在可是九零年代,录音机,吉他,对于穷人来说就是奢华品。
那些磁带,哪怕全都是“盗版”,也要花不少钱的。
从这点不难看出,夏洛家里虽然条件不是太好,但也绝对不差,而且,夏母也太惯着夏洛了。
可以说,“重生前”夏洛跟马冬梅结婚后,夏洛那如米虫好吃懒做的性子,绝对有一半是夏母的锅。
另一半是夏洛自己不争气,心中老是自认不凡,好高骛远,却眼高手低没什么真本事。
整日酗酒,不工作上班,吃老婆的花老婆的,还总是抱怨老婆这里不好哪里不好。
甚至在邱雅婚礼上,为了充大款,让同学们觉得自己混的好,夏洛还给邱雅封了个大红包,那可是马冬梅辛辛苦苦工作挣的血汗钱,可见夏洛这人有多废物,多不是东西!
如果把夏洛性别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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