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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天下:张宏杰解读中国帝王_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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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770年)生于北京近郊。父亲是一名衙门里的书吏。他的前半生几乎完全是由大大小小的失败串联起来的,这些失败之间甚至没有什么缓冲地带。

据《靖逆记》描述,林清“少无赖,(其父)先本捶挞之,不克悛,屏处药肆”。读了几年书后,他发现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于是,在他十七岁那年,父亲把他送到一家药铺里当学徒。三年学习期满,他学了点中药知识,“并略懂医病”,就此走上了社会。

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三里河一个药店里当伙计。本来这是一个不错的职业,不幸的是,他刚走上社会就染上了嫖娼的恶习,因此得了梅毒,长了一身的毒疮,“被药铺逐出”。

他的第二份工作收入又低,又不体面——在顺城门外大街打更。这一般是老头儿干的活儿。不过也有好处,因为打更都是深更半夜出来,不怕人瞧见他的毒疮。不久之后,父亲去世,他的毒疮也好得差不多了,就回乡顶替父职,任黄村巡检司书吏。

书吏虽然工资低微,有的甚至没有工资,但是因为充当着官僚体系与民间社会的连接轴,这些人拥有操纵潜规则的空间。心黑手狠而又“门儿清”的书吏中,不乏发财致富者。可惜林清发财之心过于操切。当上书吏不久,他就因为私扣民夫工资而被革退。这是他第三次失业。

被“开除公职”之后,他并不服输,决定自己创业,投身商业,用没被官员查出的那部分贪污款与他姐夫合伙,在黄村开了个茶馆。一开始,他跑东跑西,很卖力气,茶馆经营的势头不错。怎奈他做事只有三分钟热度,事业刚开头,他就陷入赌博之中,不久把自己的这份本钱输得精光,被姐夫撵了出去。这是他第四次失业。

连续遭遇了三板斧后,他对人生并没有失去信心。他的长处就是从不服输,“大不了从头再来”。他怀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偷越边墙,潜入满清皇帝们圈为禁地的热河。在那里,他凭着一张三寸不烂之舌和曾经经管河务工程的“工作资历”,获得了一位管理皇家工程的“汪巴大人”的信任,参与管理“布达拉石作工程”。工程项目自古至今都是贪污腐败的最佳渠道,这是他职业生涯中最成功的一次经历。很快他就赚了一大笔钱,“衣锦还乡”,大摇大摆地在人们惊讶的目光中回到了黄村。

然而好景不长,财主日子没过几天,因为赌博和嫖娼,他很快就把这笔钱败光了,再次成了穷人。

不过见识过花花世界的他已经知道了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于是他再度外出,南下苏杭。在苏州,他谋到了一份在“四府粮道衙门”当长随的工作。《靖逆记》记载:“清有口给,能营贿赂所得,即散去若粪土。及事觉,官绳以法,清潜逃。”也就是说,他又一次因为过于大胆地贪污枉法而失业。这是第五次。

这次失业的后果十分严重,因为这是遥远的他乡,举目无亲,他连家都回不了。想来想去,只好靠记得的几个药方当上了游方医生。游方医生其实比乞丐强不了多少,居无定所,饥一顿饱一顿,更谈不上能攒下钱了。没办法,他平生第一次当了苦力,在粮船上给人拉纤。这份工作的好处是他可以沿运河一路北上,回到北京。不过当粮船到达北京时,他已经形同乞丐。

回到北京之后,他又卖过鹌鹑,还当过鸟雀铺店员,因为好吃懒做都没干长久。他还因为将鸟雀店本钱花光,“险些被人送官”。最终,他只好灰溜溜地回到黄村,落脚在外甥董国太家。

总结前半生,林清换了十来种工作,除了在热河的一次外,基本上都以失败告终。这一方面固然说明“大清盛世”中社会底层的生存状况并不如王朝自己宣传的那么安稳,另一方面也说明林清本人性格中存在着致命的缺点——好逸恶劳、性情浮躁、做事没常性、大手大脚。

直到加入民间宗教后,这个“屡战屡败”、“百无一能”的“废人”的命运才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重大转折。嘉庆十二年(1807年),三十七岁的林清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加入了“荣华会”(即“八卦教”中的“坎卦教”)。

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林清加入荣华会是因为真正的信仰,《靖逆记》说:“清之初入教也,意图敛钱,无大志。”这个说法的根据,是林清自己的供词:“我起初倡会,原是意图敛钱。”

然而林清马上就发现他终于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终身事业。他发现他简直就是为宗教而生的!他具有成为一个伟大民间宗教家的一切条件:

第一,他有极好的口才。《靖逆记》说:“清有口给。”他知道怎么讲教理讲得深入浅出而又神乎其神,非常适合传教和辩论。走南闯北的经历,又使他的三寸不烂之舌更加油滑熟练。

第二,他见多识广,脑筋灵活,又生性慷慨,善于结交。如前所述,《靖逆记》记载他得来的钱,“即散去若粪土”。

第三,他略懂医术,而免费治病是民间宗教传教的最好方式。他经常走街串户,以行医为名进行传教活动,比一般人更容易获得成功。

所以入教不久,他在教内的地位就节节上升,迅速取代了原来的教首郭潮俊。此人虽然资格较老,然“性怯懦,遇事畏葸”,教门一直打不开局面。林清做事有魄力,敢闯敢干,在他成为教首后,因他“有大刀阔斧和勇于进取的作风,从而改变了以往教门的保守势态。使坎卦教不再屯于大兴县农村、乡镇的一隅之地,走向了北京内城、京边诸县以及直隶地区;教徒也从单一的农民,发展到各个阶层”。

林清雄心勃勃,很快就依仗实力,统一了这一区域范围内的白阳教、红阳教诸教派,成了冀鲁豫三省交界处最大的宗教首领。他把自己宣传成“弥勒佛转世”,全称是“掌理天盘八卦开法后天祖师”。教徒们认为他是“文圣人”,“就同孔圣人一般”。他向每个教徒收取“根基钱”,迅速成为巨富,过上了“食有鱼出有车”的生活。

林清第一次尝到了真正的成功滋味。他在民间宗教中,不但获得了温饱和金钱,更重要的是获得了地位、尊重和信任,体会到了以前世俗事业中从来没有体会过的成功感。这种感觉实在太甘美了,人们惊讶地发现,原来的二流子林清几乎变了一个人。《董国太供词》称:“自从掌教,据说他不嫖赌了。”他的眼里燃烧着光辉,他的身上笼罩着严肃。他不再赌博,也不再嫖娼,举手投足,完全是成功人士的模样,浑身上下,一派威严的“圣人”风度。

相比之下,洪秀全其实远没有林清的天分和才干,所以他的事业起初远不如林清之顺遂。

他首先在自己的同学中传教。由于他的成绩在同学中算拔尖的,所以他在同学中还蛮有威信。加上道光十八年的那场大病尽人皆知,所以他说动了同学冯云山和堂弟洪仁玕。

然而,再往下,他的事业就难以为继了。官禄布附近的人都是看着他长大的,知道他到六岁还尿床,九岁时偷村东头黄阿公家的红薯被追得哭爹喊娘,不可能相信他是什么真命天子。有一次他到邻村传教,居然被人当成犯了疯病,按到担架上给抬了回来。屡受挫折,他只好和冯云山相约“云游天下”,到外面碰碰运气。洪仁玕对科举还有一点幻想,忙着赶考,没有参与他们的冒险。

两个人首先想到了大城市广州,那里人烟繁盛,应该有戏。然而,广州人根本没耐心听这几个乡下人说“胡话”,整个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都走遍了,连一个人也没动员到。没有办法,他们又回头北上,进入消息闭塞的山区,这里倒多少有了点收获。历经磨难,他们终于掌握了中国秘密宗教的传教规律:

一、只有在偏僻落后的地区,人们消息闭塞,头脑质拙,容易屈从于命运和鬼神,因此容易入教。

二、免费治病,是传教的最佳手段。

三、教主应该尽量神化自己,减少与教徒进行近距离的直接接触,以避免被人发现其口臭、六指儿之类暴露其凡俗属性的细节。

于是,他们干脆长驱西进,来到大山丛中的广西,寄居洪秀全的表兄黄盛均家。

1845年前后,广西桂平、贵县的山村中流传着这样一个消息:从广东来的一个洪先生,曾经上过高天,见过天帝,被天帝封为太平天子,来到这里,劝人向善。洪先生有特异功能,“能令哑者开口,风瘫怪疾,信而即愈”。不管多么重的病,只要找他摸一摸头顶,口里念诵念诵,就会霍然而愈。求洪先生治病的人越来越多,不过洪先生很难见到,通常都是一个叫冯云山的人传话。这位洪先生平时居住在深山之中,来去无踪,一般人轻易见不着。据说有一个打柴人在山上遇到洪先生卧在一块大石头上睡着了,变成了一条盘在石上的白龙。据说这位洪先生还会腾云驾雾,一日行千里。

洪先生和冯云山到处劝人敬拜上帝,劝人修善。“云若世人肯拜上帝者,无灾无难,不拜上帝者,蛇虎伤人。”还说,几年之后,天下将会大发瘟疫,信教的平安无事,不信的得家破人亡。

虽然费尽心机,发展了一百多个信徒,可是洪秀全的生活没有多大改善。因为深山中的这些穷苦人根本无力供养他们的教主。表兄家连着几个月的红薯粥实在倒了洪秀全的胃口。这样当教主,还不如回老家继续当“孩子王”。于是他对冯云山说:“表兄家苦,甚难过意。”意思是别传什么教了,还是回家过安稳日子吧。冯云山意志坚定,不同意撤退,二人“语言有拂逆”。洪秀全一甩袖子,撇下冯云山,自己回老家去了。

如果没有几年后意外获知冯云山在广西传教获得巨大成功,洪秀全也许就此抛弃宗教家的身份,重归正常社会秩序之内,继续做大清朝的顺民了。如恩格斯所说,历史需要巨人,就肯定会产生巨人。但是这个巨人不会是意志薄弱的洪秀全。

回到花县之后,洪秀全继续做起了私塾教师。然而“孩子王”的生活过了不久,他又厌烦了。他已经屡屡被证明是一个做事没有常性的人。他突然脑筋急转弯,既然自己对基督教这么熟悉,为什么不加入真正的教会,做一个领工资的职业宗教工作者呢?对于一贫如洗的他来说,这也是一个非常诱人的前景。

1847年3月下旬,洪秀全来到广州,到传教士罗孝全那里学习基督教理。罗孝全对于一个中国人主动来“寻求真理”十分高兴,留他学习几个月后,组织了对他的面试,以决定是否让他受洗。洪秀全的前几个问题都回答得还不错,但是在一个不怎么重要的问题上,他却犯了错误。

《太平天国的文献和历史》记载,罗孝全是这么说的:“成为教堂的一名成员并不是某种雇佣,也与金钱无关。我们不应出于邪恶的动机而加入教堂。”

那意思就是说,入教不是为了谋生,也不是为了发财或者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

这一下,洪秀全慌了。“受洗后获得教堂职位的薪金,在当时是正常的事。”(《太平天国的文献和历史》)别人都有工资,难道偏不发给我?他马上回答:“我穷,没有生活来源,加入教堂将丢掉我的职业,我不知以后将怎样维持生活。”这句话坏了事,教会认为他动机不纯,他没能入教。

懊悔不已的洪秀全只好收拾行囊。他不想再回家面对那些笑容中暗含讥讽和怜悯的父老,于是决定重回广西去找冯云山,继续拿山寨版基督教碰运气。一路上,他都在后悔自己的愚蠢回答。细想一下,他提的根本不是个问题:入了教,教会自然会给自己资金。还是自己的脑筋太笨了!

因为这一偶然,“洪秀全与基督教会擦肩而过”。如果他顺利入了教,很有可能以一个温饱而体面的传教士为职业了此一生,这个偶然推动了他命运的又一个转弯。《天国的陨落》因此这样评论道:“这是洪秀全一生中的一大转折点,对洪秀全本人乃至近代中国的历史进程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起义

中国的农民起义,是世界历史上独一无二的现象。

自秦始皇以来,每隔百十年,华夏大地上就会有一次农民起义来“沉重打击地主阶级的统治,调整生产关系,迫使后继王朝调整统治政策,推动历史前进”。那些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我们耳熟能详:陈胜吴广、红巾黄巾、瓦岗寨梁山泊、李自成洪秀全……除去这些大型起义之外,地区性、局部性的起义更是遍布中国历史的每一页。据学者们统计,仅清代,清初以后二百多年间,散见于《清实录》的农民起义就在三百次以上,每年平均逾一次半。

然而,略略翻一翻世界史,我们就会惊奇地发现,“农民起义是历史前进的动力”这一规律似乎主要在中国有效。西方的农民起义为数甚少。西欧从公元八世纪起,史书上才出现农民起义的记载,从那时起到十六世纪,八百年间,几十个国家里数得上的农民起义总共不过七八次。西方没有一个王朝是被农民起义推翻的。西罗马帝国存在了一千多年,内部矛盾也曾十分尖锐,但没有发生一次导致改朝换代的全民族革命。

中国的农民起义使命是改朝换代,规模巨大。而西方农民起义则更像是一种社会运动,破坏性远较中国为小。公元1024年的法国布列塔尼起义,以恢复古老的村社制度为目标。1525年爆发的德国农民战争,主要目的是宗教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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