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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的侧面Ⅱ:近代史疑案的另类观察_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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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这才算是这座“冰山”比较齐全的一个真面目。

北洋时期的这一段历史,有点乱,如果长篇大论地细说,不但篇幅不允许,而且还可能会使各位读懵。在本文里,请允许我以快刀斩乱麻的手法,用最简练的语言,将本案的背景信息、来龙去脉娓娓道来。

首先,我要向各位交代这个案件事发前后的中国政情背景,分为“南”、“北”两部分。

先看北方。

1922年初,直系军阀曹锟、吴佩孚在打赢了“第一次直奉战争”之后,控制了北洋政府,两人进而指责当时的“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总统徐世昌是“非法总统”,并逼迫他辞职。

曹锟、吴佩孚指责徐世昌为“非法总统”的根据是:徐世昌这个总统,不是由第一届国会(合法国会,又称“民元国会”)选举出来的,而是由皖系军阀段祺瑞的御用团伙“安福国会”所炮制出来的。这并不符合法律程序,因此,曹锟、吴佩孚指责徐世昌是“非法总统”。

同年 4月,曹锟进一步宣布:恢复 1912年由孙中山主持制订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曹锟当时提出这个政治口号,一时很得民心,此事史称“法统重光”。(《临时约法》此前多次被北洋军阀废止)

换言之,国家似乎可以重新回到“共和、民主、宪政”的正常轨道上去了。

好了,我们再看南方。

此时的广州,有着另外一个“中华民国政府”,时称“护法军政府”,它是由孙中山和他的支持者陈炯明等人所控制的。

孙中山当时号称“非常大总统”,为什么要称为“非常大总统”呢?这个“非常”,是不是“非常厉害”的意思呢?不是,这个“非常”,是“不太正常”的意思。

因为选举孙中山为总统的广州国会议员,不足法定人数,因此,这个“总统”选举,在法律程序上,也有着一定的瑕疵。但是,当时的南方革命阵营认为:这是在“非常时期”所采取的“非常举措”,选出来孙中山这么个总统,遂称为“非常大总统”。

那么,孙中山为什么要在广州另搞一个“中华民国护法军政府”,公然与北京那个世界公认的“北洋政府”搞军事对抗呢?

因为,孙中山一直宣称要“护法”,护哪个法?孙中山要护的,正是1912年他自己所主持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换言之,北洋军阀早年废除了似乎代表“中华民国”正统法理的 1912年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而孙中山认为,北洋军阀那样做,是践踏共和,是践踏宪政,所以,孙中山要在广州闹革命,要打倒北洋军阀,推翻北洋政府。

这就是当时南、北两个政权武力对峙的特定历史背景。

在不久以前,孙中山对中国社会各界,发表过这样的”

孙中山是想给全体人民做出一个这样的姿态和形象:我孙文闹革命,是为大家争民主,是为了反对独裁者。因此,只要独裁者下台,我的革命目的就达成了,那么,我孙文也可以立即下台。

可是,令孙中山始料不及的是:1922年6月2日,徐世昌果真辞职下野了,黎元洪复职。

这时,孙中山的头疼事儿立马就来了:由于徐世昌的下野以及孙中山之前对大众公开发表的声明,社会各界于是开始冒出了不小的声音——孙中山也应该兑现诺言,立即辞职下野。

这些民间呼吁者,有胡适,有蔡元培,还有其他的一些社会知名人士。

为什么那么多知名人士要呼吁孙中山下野?他们也许是这样认为的:现在法统重光了,国家开始尊重约法了,恢复民主宪政了,既然如此,谁还愿意打内战呢?谁不希望国家恢复和平、休养生息呢?在这种情况下,谁如果还要闹革命,那就是无理取闹了,因此,他必然要失去社会舆论的支持。当然,当年某些知识分子这样想,也不一定对。这个,不是本文所要深入探讨的话题,在此,暂且一笔带过。可是,也是相当地出人意料:孙中山没有理会这一批知识分子的呼吁而拒绝辞职下野。顿时,一些媒体哗声大起。孙中山在当年为了闹革命,为了反对北洋军阀集团,各种招数都使过了,

这次,是话语稍微说得欠妥当了一点。其实不应该把话说死,而应该给自己留有一点儿回旋的余地,这样,也许还不至于陷入这样被动的境地。曹汝霖在其《一生之回忆》里面回忆道——有一次,段祺瑞对曹汝霖说:

“以前,孙文以《临时约法》被蹂躏为旗号,闹革命,可是,现在《临时约法》已经恢复,孙文却还要坚持造反,从今以后,就变成是他不对了。”

当然,段祺瑞的话,也仅供参考。孙中山拒绝下野之后,他的追随者陈炯明,逐渐对自己的领袖产生了不满。陈炯明对孙中山表示异议,他说:

“我们之所以一直闹革命,试图武力颠覆北洋政府,无非是因为北洋军阀废掉了《临时约法》,蹂躏了民主宪政。现在,既然《临时约法》已经恢复了,我们自然也就不必造反了。”

同时,陈炯明主张:应该先在广东搞好“民主宪政”,仿照美国的“州自治”制度,逐步走向全国的和平统一,这个主张史称“联省自治”。孙中山不同意陈炯明的主张,他仍然坚持认为:必须要武力北伐,坚决打倒北洋政府,夺取革命政权。两人在这一点的政见上产生了分歧,于是,二人的矛盾越闹越深,闹到了 1922年 6月 12日,终于,失去耐性的孙中山向陈炯明摊牌,他说:

“你的部队(粤军)必须给我撤出广州周边三十里地之外,否则,我不跟你客气!”

1922年 6月14日,不服气的陈炯明,也针锋相对地示意他的部下们发表正式通电,呼吁孙中山辞职下野。

在这篇名为《粤军全体官兵请孙中山下野电》的通电中,陈炯明大概是这个意思:现在,北洋政府的非法总统徐世昌已经下野了,国会可以恢复了,我们的“护法”运动,目的已经达到了,没有必要再打内战了,既然你孙中山先生坚持要打内战,那么请你兑现你此前对大家的诺言,果断下野。

这份《粤军全体官兵请孙中山下野电》的全文如下:

“广州总统府各部总次长、非常国会、海军温总司令、伍省长、魏卫戍总司令、省议会、总商会、全省商会联合会、教育会、报界公会、学生联合会、惠州陈总司令,南雄转送李部长、许军长、梁师长、朱总司令、彭总司令、李梯团长、赖梯团长、黄司令,暨前敌各旅团长、各区善后处、各县长、各县会、北京总统府、参众两院、国务院、各巡阅使、各省督军、省长、省议会、各特别区都统、海军杜总司令、各护军使、镇守使、各军师旅长、云南唐总司令、四川刘总司令、湖南赵总司令、贵州袁总指挥、梧州马省长、廉州探送刘督办、钦州黄司令、北京蔡孑民先生、上海章太炎先生、香山唐少川先生、各省各法团、各报馆均鉴:

民国十稔,祸乱侵寻,袁氏称帝而有靖国之役,张勋复辟逼散国会而有护法之役,孙中山先生率海舰南来,以护法相号召,西南六省相继宣布自主,以护法相感应,六年以来,兵士亡于锋镝,人民转于沟壑,屡踬屡起,百死不悔,唯护法故也。八年海上和会,以北廷不克恢复法统之故,和议垂成而不成,当时唐代表即有和议唯一条件为恢复国会之宣言。九年岑氏取消自主,护法几濒于危殆,粤军回粤,重组护法政府,宣布对徐,孙中山先生又有徐氏退位,当同时下野之宣言。今幸天心厌乱,旧国会已自行召集,徐氏复引咎退位,南北用兵累年,所志无非护法,今目的已达,自无用兵之必要,况粤自桂莫入据,民主已慨凋残,自主已还,以一省当西南之重,财力更形竭蹶,黄台之瓜,何堪再摘!举等同属国民,同隶粤军,为国为粤,不忍因一人以祸天下,为此合吁请孙中山先生实践与徐同退之宣言,敝屣尊荣,翩然下野,我海内明达,救国同具热心,望治当无二致,应恳一致敦劝,同抒国难,我海陆军前敌同胞,爱护国家,尊重法治,亦恳即日罢战,共表同情,销兵气为日月之光,尊国本于苞桑之固,民国前途,实嘉赖之。

粤军总指挥叶举,第二师师长洪兆麟、第四师师长关国雄,第一独立旅旅长李炳荣、第二独立旅旅长熊略、第三独立旅旅长邓本殷、第五独立旅旅长陈德春、第六独立旅旅长翁式亮、第三旅旅长尹骥、第四旅旅长李云复、第七旅旅长谢文炳、第三支队司令罗绍雄,第二路司令陈炯光、第五路司令锺景堂,第六路司令胡汉卿、第七路司令黄强,指挥官何国梁、李荫轩,司令杨坤如、陈小岳、丘耀西、陆兰清、黄志桓、黄凤纶、冯铭楷、苏世安,副司令黄任寰、黄业兴,粤军总司令部参谋长张醁村,副官长陈演雄,炮兵团长王惺庵,团长贺瑞廷、纪泽波、王昌期、邓桂生、杨锦献、吕春荣、饶寿平、许廷杰、陈己、林烈、苏廷有、陈凤起、林捷之、陈家威、王定季、黎生、张化如、陈绍鹏,统领李汉隆、林子超、严胜、谭启秀、李子青、吴庆恩、袁带、余六吉、罗石平、余宏锦、邓乃忠、钟子廷、杨廷芳、陈汉洲、丘可荣、钟作新、陈国华,独立旅长翟铭祺等全体官兵同叩。”

孙中山当然不会理会这份电报。

于是,1922年 6月16日凌晨 3点钟,陈炯明的部下叶举,突然带兵包围了孙中山在观音山(越秀山)的总统府。可是,在此前的数个小时,孙中山实际上早就已经得到消息,并及时撤离了。

所以,叶举等人炮轰的总统府,其实只是一个空巢,只有孙中山的一小股卫士在内坚守。

孙中山则化装为一个医生,成功转移到停泊在珠江上的中山舰(当时旧称“永丰舰”)。炮轰广州之后,离粤赴沪。

旋即,叶举在广州的街头,贴出了如下“安民告示”:

“国会恢复,护法告终,请孙下野,表示大公,粤军将领,一致赞同,诸色人等,安业勿恐。”

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简单地讲,就是这样。梳理了这个事件的前前后后,我们理清了这件事发展的基本逻辑如下:

1.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正当理由闹革命,并放出承诺——只要独裁者下台,他就不再革命。

2.不料独裁者果真下台,不但如此,孙中山一直宣言维护的《临时约法》,竟然被曹锟恢复,换言之,国家似乎有恢复宪政的迹象。

3.孙中山不理会一些社会人士的呼吁,拒绝辞职,并主张坚持武力颠覆北洋政府以建立革命执政。

4.孙中山出人意料的行为,令他的部下陈炯明大为不满,陈炯明开始公开反对自己昔日的领袖——孙中山。

5.孙中山对背叛自己的部下陈炯明发出武力威胁。陈炯明决定先发制人,用武力将孙中山驱逐出广州。这才是“陈炯明炮击孙中山”事件比较接近事实的版本。那么,讲到这里,又一个问题来了:当时的广州,在粤军的控制之中,如果粤军真的有心杀死孙中山,能那么容易就让他给跑了?粤军部署这次行动的机密军事会议,有谁会知道?又是谁,会将这个军事机密泄露出去的呢?于是,我们就有了合理的怀疑,在这次的“六一六事变”当中,陈炯明真的要杀死孙中山吗?

对于这一点,恐怕不少的朋友会被一些历史读物误导,认为“是”。我却认为陈炯明的粤军在1922年6月16日发动兵变,志在“逮捕”或者“驱逐”孙中山,而并没有要杀死孙中山的意思。

那么,我这样说,有什么依据呢?下面,请您跟从我,去听听这个事件亲历者的一些证人证言,事情自然就有分晓。大家先跟我来看看林廷华的证言。林廷华的证言,收录在《孙中山三次在广东建立政权》这册史料当中。

林廷华是谁?林廷华是粤军总部参谋处的一员参谋,是陈炯明的心腹之一,他参与了此次(“六一六”)军事行动的决策会议。

林廷华的证言表明:粤军仅仅是想要“活捉”或者“赶跑”孙中山,而并不是要杀死他。

林廷华的证言,原文是这样的:

“……陈炯明当时人在惠州百花洲……我于 1922年 6月 15日晚上七点钟,参加了在广州(粤军)叶举总指挥部旅长以上的军事会议,到会人员有翁式亮、军长熊略、师长陈炯光(陈炯明的弟弟)等一系列粤军要人,我和其他从惠州百花洲赶来的陈炯明的参谋也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是由叶举主持的,叶举说:‘必须除掉孙中山这个民贼,否则国无宁日。’在会上,主张炮击孙中山总统府声音最大的,是洪兆麟、钟秀南、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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