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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夜夜惊魂_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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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以光明正大。她蓦地想起小四的忠告:“如今运来上海的烟土,早已不是英国人和法国人做的生意,而是潮汕帮与两广帮为主,从公海直接运至吴淞口,再由租界里的人派船接应。做大一点的,还会买通水警与缉私队亲自护送,这样就可以免掉关税,通过英租界的烟土行销货。所以尽量少靠近那个地头,尤其夜里,一个不小心撞到,没准也要变成黄浦江上的死尸咧。”

一上岸,杜春晓便直奔红石榴餐厅,一来是饿了,二来是她想与斯蒂芬谈一下从艾媚处查到的那位神秘女子。

她之所以不想顺着这个地址去找到她,而且死死瞒住夏冰,并非故弄玄虚,而是终有些情绪和预感令她难以释怀,所以勿如与斯蒂芬谈谈,多为自己加一些筹码。

可惜,斯蒂芬不在红石榴餐厅,接待她的是一位陌生的洋人,面目干净,举止得体,但言行里透出一股生冷气。这是杜春晓熟识的一类人,他们聪明自负,有极强的抗打击能力,因此从不在陌生人面前表现亲和力,然而必要的时候,他们还是会这么做。

什么是必要的时候呢?

她突然屏住了呼吸,皮肤上仿佛又爬满伦敦那些蛛网般密布的巷道里滋生的蜘蛛。总有几位穿斗篷、留胡须的男子在某个巷口突然出现,如蝙蝠一般鬼魅。

眼前的英国人布洛克就给了杜春晓这样不快的感觉。

“我们没有权力打听老板的去向,你知道。”布洛克耸肩的姿势与斯蒂芬一模一样。

“好吧,反正我已经知道他在哪里了,现在就可以去找他。不过——”她点了一下吧台后的一只正渗出浓烈肉桂香气的橡木桶,笑道,“走之前,我想先来点这个。”

布洛克只得拿出一只高脚杯,走到橡木桶前。

“布洛克先生,现在你是这儿的老板了吧?”

布洛克回头,见杜春晓手里晃着一张皇帝牌。

“算是吧,你看得出来?”

“在发现这里的收钱柜改了位置之前,我还真没有看出来,想必转让金便宜得很,也包括保密费在内?”杜春晓用流利但口音别扭的英语刺破了布洛克的傲慢。

“杜小姐,我什么都没说,全是你自己猜的。”布洛克无奈地挠挠鼻尖,将装红酒的杯子移向她。

“对。”杜春晓将红酒一饮而尽,道,“是牌帮我猜的,除了你卖的葡萄酒兑水太严重之外。”

“斯蒂芬要我留个话给你。”布洛克摆出现在才想起来的表情,显然是想掩饰窘态,“他说你找到他之前,得先查出上官珏儿的死因。”

“查不出来我也一样能找到他!”

她既兴奋又无奈,因知道唯有再去那里,才能找出真相。

“到底逃不过啊……”

走出红石榴餐厅的辰光,她不由喃喃地感慨。已接近正午时分,阳光渐渐令身体有了暖意,行人也开始多起来,这家曾经由斯蒂芬经营过的餐厅,却仍未满座。一家店是否易主,只有熟客最先察觉,他们一进门,便能嗅到异样的气味。

杜春晓怀着满腔遗憾,坐上一辆停在餐馆门口的黄包车,车夫殷勤地拉起篷子替她挡风。

“再也不能在这里吃白食了!”她沮丧地想。

“小姐要去哪里?”

她怔了半秒,遂报出了毕小青的住址。

12

毕小青的手掌已青白见骨,她晓得自己又瘦了,楼下房东太太好心给她炖的笨鸡汤与糯米羹,似乎都没有起作用。她终日都有些惶惶的,时常不自觉地抚摸脖颈,仿佛死神之手从未从那里松开过。尤其夜半时分,她终是醒着的,仿佛有一根刺抵在脑仁深处,一旦睡眠压近,它便上前冲杀抵抗,搞得她动弹不得。

那一晚,她原以为还会如往常一般,听窗外冷风呼啸,那张花了一个版面刊登上官珏儿服毒自尽的《申报》令周遭愈发显得风哽草咽。她将棉枕折弯,堵住自己的耳孔,竭力想要入眠,可惜不顶用,终有一些琐碎的声音会化作透明水流,潺潺灌入耳内。

呼吸声、猫叫声、落叶扫地声、楼下卖烧肉粽的阿伯收摊的响动、脚步声……

脚步声?

她猛地睁开眼,棉被里温暖浑浊的空气霎时变得坚硬。待掀开被子时,另一个人的呼吸声便愈发浓烈起来,不规则的,甚至充满愤怒的凌乱吐息收紧了她的神经!她即刻拉亮电灯,室内变成了一个古怪的白夜,什么都暴露了。

“你是谁?”她竭力保持平静,既不尖叫,亦没有操起垫被下的防身匕首来自卫。

因那个幽灵般潜入的人,亦是女子,年纪比她略小、表情比她更惊恐的女子。

一瞬间,她们的对峙,似乎完全失去了凶险的张力,反而有些凄凉起来。

“姑娘,你看起来不像是没饭吃的,面相也不奸险,怎么会想到干这种营生?”毕小青尽量放低音量,似是起了怜悯之心。

那姑娘头颅不停颤动,有些要退缩的意思,却又不甘心,像鼓了极大的勇气才开了腔:“你离开斯蒂芬吧,要不然我跟你拼了!”

她这才发现来人手里握着一柄乌黑的旧剪刀,显然是普通人家修剪枝叶和虾须用的。毕小青有些想笑,只是看到对方白惨惨的尴尬处境,又有些不忍,于是撑起身子,想下床。孰料姑娘却吼道:“不要动!”遂靠近了两步,将剪刀尖端逼在她的喉间。

毕小青并没有怕的意思,她晓得什么样的人才真正可怕。

“姑娘,我不认得那个叫什么斯蒂芬的,所以你找我拼命就有些荒唐了。不然,你坐下来,慢慢讲一讲事情原委,也免得我糊里糊涂便死在你手上,你冤,我更冤,不是么?”

她没有回应,像是怕受骗,只是刀尖又逼近了一些。毕小青只得退后,靠在墙壁上,隔着薄睡衣的背脊已热气全无。

“你不要装!他就是这样,喜欢爱骗人的女人,你是,另一个也是!”话毕,她已泣不成声,眼泪鼻涕已混到一处。

“另一个又是谁?”毕小青觉得有机可乘,便将背部稍稍脱离了冰冷的墙面。她清楚对手越慌乱,自己便愈危险,但同时也最具逃脱的可能性,如果再继续纠缠下去,便只能抽出垫被下的匕首与之对决。

可是……她望住对方与她一般细弱的手臂,不由得又犹豫起来。

“你不要管另一个是谁,我……我找不到她,就只能来找你!”

“你认为那个斯蒂芬在我这里?”毕小青偷偷换了个姿势,将身体前倾,右手慢慢挨近床边,“你若真有这个怀疑,可以找一找的。”

她咬牙瞪了她好一阵,突然退至衣橱边,将手伸到背后,拉开了衣橱门。这一连串动作做得很艰难,因她的眼睛一刻都不曾离开毕小青。

毕小青对她点点头,示意她转过身去查探,且用表情保证她不会起任何恶念。

于是她转身,翻找里头少得可怜的几件衣服。三件灰羽旗袍,两件厚羊绒风衣,两件棉短褂,一件黑色男式风衣,并男式厚西装三件套。底下的抽屉里是一些内衣,衬衫很少,然而都很新,像没穿过抑或只穿了一水的……

那姑娘将里头两套男装摸了好一阵,令毕小青不由心脏一阵打鼓。

半晌,她总算回过身来,只是手中利剪并未放下。

“对不起,大概是我搞错了。”声音有些迟钝,但很肯定。

毕小青略略松了一口气。

旭仔在家中静养整五日。前三日,他一直在睡觉,似乎要让每一寸筋骨自行调整,直到肩背处的疼痛不再汹涌。第四日,他到楼下吃了一碗小馄饨,又从一个犹太裔商贩手中买了许多可以存放的罐头,但是刚吃了一口沙丁鱼便吐光了。第五日,头痛欲裂,他对自己被推入珍妮家地下室的事情耿耿于怀,尤其是那张从《海上花列传》中掉落的纸片,他越想越觉得,那不是纸片,应该是……

第六日,旭仔原本还不想去百乐门上班,邢志刚却找上门来。

燕姐死了,他要他协助安排葬礼,不要隆重,也不摆白酒,只抽一个晚上叫所有舞女聚一聚便可。

这大抵便是无根之人最好的待遇了吧!

旭仔只想到这一层便停止了,他从不考虑身后事。但对燕姐的死,终感觉有一些别扭。听米露露讲,燕姐便是买凶杀死小胡蝶的人,因与她联手偷了邢老板一件重要的财物,但后来小胡蝶将东西独吞后逃跑,燕姐一怒之下便将坏事做绝,后又摆脱不掉良知谴责,便自缢谢罪。这故事一听便很牵强,旭仔诧异于自己老板做事之冲动草率,连他都不相信的“真相”,又如何能骗得过秦爷?

“这么说,东西没找到?”

“没有。”

旭仔将干咳压在嗓子眼里,生怕稍稍露一点怯便会乱了阵脚。

“有没有碰上什么特殊的情况,或者别的什么特别的东西?”

“没有。”

他刻意隐去了碰到另一位私家侦探,以及被人推落地下室的事。直觉那个“推手”与私家侦探不是同一个人,否则那侦探便是演技太好,看上去有些太过坦荡。

旭仔交代完之后,便站在邢志刚的办公室门前,手里拿着一个铜制的烟灰缸,指尖的香烟几乎要烧到皮肉,他却没有一点要抛弃的意思。

“当心唉!烧着了!烧着了!”米露露搽得喷香扑鼻,走上前将旭仔连烟带手指摁进烟灰缸中。旭仔狠狠甩开她,把烟灰缸放到对面的瓷花瓶旁边。

“做什么?”

“你随我来。”米露露一把拉起他便往外走。他迟疑了一下,还在上班时间,按理要寸步不离,可隐约内心对邢先生又有些抵触情绪,于是便由着米露露将他带到化妆间旁边的一个杂物房内。反正,秦亚哲的人若真来找邢先生算总账,凭他一己之力是挡不牢的。

这个杂物间,平素是舞女更衣的地方,亦可悄悄在里头将小费过数,聚众教训新来不懂事的,多半亦在这里完成,所以它系女人的“秘密花园”,男子都不会跨入半步。不晓得为什么,旭仔却是个例外,偶尔还会被叫进来赌几场牌九,那些女人一个个敞着怀,大半乳房露在外头,素着一张脸,暴露着光秃的眉宇,似乎对他毫无顾忌。

米露露与旭仔对视了一刻,到底还是她忍不得,笑骂道:“作死腔!那侬一点好奇心也没的?”

旭仔捏了一下米露露圆嘟嘟的下巴,笑了。他确实不是个好奇心很重的人。

“哎,侬晓得哇?我听人讲,燕姐好像不是自杀的。”

“听谁讲的?”旭仔的反应永远出人意料,又总能捉住别人的“七寸”。

米露露果然面色一紧,低声道:“不要管是谁讲的,你有没有看过燕姐的尸体?怎么样,像不像被人杀死的?她的遗书登在报纸上头咧,说金玉仙就是小胡蝶,还说是她买凶杀掉的,我怎么看都觉得不对劲——”

“是你觉得不对劲?刚刚还说是听别人讲的。”旭仔突然觉得米露露那副一腔热血生生儿被憋回去的表情很可爱,于是决定再逗逗她。

孰料米露露似是豁出去了,怒道:“好咧!是我自己猜到的,燕姐肯定是被人家杀掉的!”

“我也知道。”旭仔在内心默默迎合。

“所以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谁会杀了她,把小胡蝶的事体栽赃给她呢?我觉得,应该是……”她声音愈来愈轻,几乎已贴在旭仔的右耳孔上,“应该是邢先生。”

“你怎么晓得的?”

“因为字迹呀!”米露露得意道,“这个遗书上的字,根本不是燕姐的。”

“你又从哪里看到过她的字?我们都不曾见过,也不晓得她是不是真的识字。”旭仔苦笑道,想起当年教书先生指导他读写时的艰难。

米露露郑重地从手袋里拿出一个小软皮本子,道:“你不晓得,燕姐每天私底下都给我们记小费账的,她当我们不知道,其实除了朱圆圆这个蠢丫头,哪个人不晓得——”

旭仔等不及她讲完,已一把抢过来翻开,果然笔迹意外地工整清秀,与遗书上凌乱刚劲的风格相去甚远。旭仔曾经仔细研究过那封遗书,尽管那也不像是邢志刚的字,但从每笔末端自然扭曲的状态来看,应该是右撇子用左手写的字。

“那么说,百乐门所有人都知道燕姐是被谋杀的?”

米露露思忖了半日,点头道:“恐怕是。可惜了,听说她还有个女儿,只不知现在在哪里了。”

13

朱芳华每隔三日,便给施常云送一次东西。用同一只带盖的长方藤编篮,放一块毛巾,两包烟,两套换洗内衣,一双尼龙洋袜,一包刮胡刀片,两根熏肉肠,十块鸡蛋糕,并酸泡菜与炼乳各一罐。东西由看守检查之后收下,将空篮子还予她,她便离开。

那看守姓骆,因略有些驼背,被同事戏称“骆驼”。这骆驼每每收了东西,总会从中抽掉一包香烟,再将东西送去给施常云。按理讲,刮胡刀片、放泡菜的玻璃罐与铁罐密封装的炼乳是不能带进去的,但每次朱芳华都会额外塞给他五块钱,他便也睁只眼闭只眼了。

骆驼也听闻这重犯是早晚要上刑场挨枪子的,只不过老爹选得好,一直拿钱吊着他,竟无故多了几个月的命,公审也遥遥无期。不过听队长在喝酒的辰光讲过:“如今报纸天天盯着这桩命案的主犯没有受审的事,舆论压力大了,看来就算皇帝的儿子也非得受审不可。”

“审了也不见得会判死罪呀,律师请得好,钱花在刀口上,不是一样能逃过一劫?”骆驼倒也并非存心抬杠,却是表达了几位伙计共同的心声。

“你以为这个赤佬能逃过?笑话!”队长冷笑一声,道,“报纸上已经点明了讲施二少如果能逃过一劫,就必是上头收好处了。这么大的事体,还瞒得牢?连施老板买通仵作验假尸、开死亡证明的事体都已经被捅出来了。听说南京政府很快就要派人下来彻查此案,等着瞧吧,纸包不住火,那些个大人物再维护杀人犯,恐怕就要跟他一道上刑场喽!”

一语惊醒梦中人,骆驼这才明白,这位能带给他好处的犯人是留不长了,于是心里略微有些沮丧。

令骆驼更沮丧的是,就在与队长吃老酒的那天半夜,施常云越狱了!

他住的单间牢房原本便是气窗较大的“豪华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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