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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夜夜惊魂_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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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她递来的茶,她很快又转回身去,继续对住镜子画眉,擦了画,画了擦,如此反复。

而他已迷失在镜中这时而秃眉时而婉转的模糊面目里去,隐约将上官珏儿想象成梦中冤魂的模样。

只是金玉仙出事前的最后一刻,正与他一道大战方城……

“侬听牌啊听不好,还是出去给我们买点奶油蛋糕吃吃。”金玉仙一面嫌弃唐晖,一面用甜蜜的眼神看他。女人的口是心非,他是早已领教的,于是偏要坐在那里。

“叫侬去唉,侬还不去?”身板纤细得只余一把骨头的小林黛玉娇声迎合。

唐晖也不理,只管出牌:“我风子还未打完,不想跑出去,再讲现在看起来这一把我可以赢。侬叫我出去买蛋糕,依三缺一咧!”

金玉仙笑而不答,只在那里摸牌。倒是小林黛玉揭了底:“伊还不晓得侬等一歇要出去兜风啊?”

“嗯,伊不晓得。”金玉仙手上几个金锞子闪闪发亮,衬得一张粉白脸蛋儿愈加生辉。

果然这个辰光,自外走进一位穿深蓝西装、头戴礼帽的男子,生得明眸皓齿,比女孩儿还秀气些;后头跟着一位瘦长男子,左眼皮上生了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红胎记,然而浓眉大眼,也并不惹人讨厌。

“玉仙,玩得好哇?”那秀气男子讲话轻轻的,像生怕吵醒一个婴儿。

“好呀,我去换件衣服。”

金玉仙当即站起,被小林黛玉拖住,道:“我都听庄咧,侬现在要走?钞票怎么算?”

“侬精是精得咧!”金玉仙讪讪笑着将赢得的筹码取出几个丢给她,便回转身走上楼去了。唐晖叫那两位男子进来坐一歇,他们都拒绝了,那有胎记的男子点了根香烟,抽一半便摁进玄关处摆放的盆景内。

不消一刻,金玉仙裹着狐狸皮披肩走出来,滚金边刻丝旗袍上绣满牡丹,因艳得有些过分,她倒是只戴一副珍珠耳环来冲,于是便有了大家闺秀的效果,尤其头发还用淡蓝色丝带绑着,愈显清爽。

“现在三缺一,怎么办?”小林黛玉将牌一推,嘴角都要撇到地毯上去了。

金玉仙将皮包搁在腋下,俯身在小林黛玉耳边道:“侬打电话去叫相好来打牌呀。”

“哼!”小林黛玉冷笑道,“侬是真糊涂假糊涂?侬一走,另外一个也即刻跑了。”说完便拿眼睛瞟唐晖,唐晖只得尴尬地坐在那里洗牌。

“不跟你们闲扯了,你们自己找搭子去!”金玉仙白了她一眼,径自走出门去,那两名男子忙在后头跟上。

金玉仙一走,唐晖便问小林黛玉:“这些是什么人?”

“我也不熟的,听讲是棉纱大王苏世昌的大公子苏明,所以她不去也不行的。”

唐晖一听便眉头紧锁起来,半晌沉吟道:“我给苏世昌做过采访,他的大儿子好像不是这副长相的呀。”

小林黛玉嘴巴一撇,道:“谁晓得?反正开这么气派的车子来接,必定是大客人。不过我也觉得那两个人眼神不对,有点凶巴巴的,侬觉得呢?”

唐晖摇了摇头。

小林黛玉那张瘦长面孔便悄悄凑到唐晖耳边,道:“我真有点不放心咧,刚刚玉仙站起来要走的辰光,我还悄悄里踢伊,想叫伊不要走,不过哪里拦得牢。”

“侬倒是想得交关多么!”

讲这话的系另一个牌友英国人珍妮,群玉坊的洋交际花。从前在北京八大胡同混迹,因被一个上海富商赎了身,便跟着他来沪,孰料那富商生意失败,抛下她逃得无影无踪。珍妮无奈之下只得二次下海,方才与金玉仙她们结了缘。依洋人的标准来看,珍妮算不得漂亮,只是五官端正罢了,然而丰乳肥臀与一身布满雀斑的红白色肌肤正满足了诸多嫖客的猎奇心态,生意亦好得不得了。能成为牌友,兼因她与金玉仙谈得来,金玉仙英文发音标准,又会做牛排,二人很快便成了好姐妹。

“想的不多哪里能做这一行?”小林黛玉横了珍妮一眼,开始数自己抽屉里的筹码。她与珍妮互相看不对眼,所以话也极少。

只唐晖还在努力回想苏家大公子的相貌,然而最后只依稀想起系一张端正平庸的脸,兴许来人确就是他,只是被时光刮糊了印象,如今再见真人,便恍惚觉得陌生了。这个曾在他脑中一闪而过的警惕念头,原本可以救金玉仙的命,如今却彻底成为一种悔恨。小林黛玉事后曾讲:“女人一旦拿定主意,往往就要走上死路。”

他不明白她口中那个“主意”指的是什么,在葬礼后细问,她却怎么都不肯讲。

杜春晓后来劝他放弃别问,只笑说:“不过一个与小胡蝶长得相似些的交际花,你又何必执著?”

他摆手回道:“我总觉哪些地方不对头,万一她的死与小胡蝶的事体也有联系呢?”

她只能看看他,遂莞尔。他心里一紧,知她已察觉他的负罪感。

此时门被敲了几声,夏冰出去打开,将小四迎入。

杜春晓没有请他坐,却是径自咬了一口手里的法式面包,皱眉道:“过了期的到底还是难吃一些。”

小四没有理会,只对夏冰道:“我听那边说,小胡蝶失踪前一晚,和一个男人深夜幽会。”

“那个男人是谁?”

“不晓得。”小四摇头,却是一脸得意。夏冰适时塞给他一卷钞票,他便又开口道,“隐约听得有人叫这男人‘花爷’。”

“你一点不清楚他的来路?”

“不清楚。”小四摸着下巴的动作令杜春晓有些气结,恨不能上去抽他一个嘴巴,可夏冰却又给了他两张五块的纸币。

“想起来了。”小四停止摸下巴,道,“虽然不清楚花爷是哪里来的,但他似乎与济美大药房老板的儿媳朱芳华在逸园跑狗场密会的是同一个人。”

“你怎么知道的?”唐晖忍不住问道。

小四没有理会,转身便走,招呼都不打一个。

杜春晓方才气鼓鼓地对唐晖道:“你不喜欢这个人吧?”

“你怎么知道?”唐晖惊道,眼睛却一直盯住小四的背影。

“因为你这记者都挖不出来的事,他却挖得出来!”

唐晖方才听明白杜春晓是变着法儿调排他,于是红了脸讪讪道:“我也不是包打听——”

“跟了金玉仙那么久,我以为你早就是半个包打听了。”杜春晓那话里分明透着一股蹊跷的酸味儿。

他只得低头不语。孰料她倒反而将脸凑近了看他,他再次避过。

她幽幽地开了口,道出症结所在:“其实,金玉仙与小胡蝶就是同一个人吧?”

3

施常云比从前更瘦了,面颊瘪如开过膛的死鱼,朱芳华也是一样的干瘪,于是此刻的情形便像两个长影促膝而谈。

“为什么要害我?”倘若不是皮肤枯黑,朱芳华也算得美人儿。当年施常风去江西做生意,在茶坊闲聚,她恰巧手提一篮水蜜桃路过,秋日阳光斜穿过她透水的明眸,那一对瞳孔都是金褐色的,闪烁着妖异的光芒。因被过路马车碰撞,桃子落得到处都是,他出来替她捡,她红着面,脖子都是粉的,二人默默无语捡了半篮未碰破皮的桃子,随后便有些“生死相许”的味道。所以施常风擅自将朱芳华带回上海的时候,施逢德一丁点儿没有惊讶,这女子确是施家容得下的。

那个辰光,唯独施常云在旁冷笑,只说了一句,便教一家人都在饭桌上放下了筷子。

他说:“但凡太美貌的人,都不会善良,无论男女。”

此后两年里,朱芳华便将施常云视作一个心结,每日求神祈佛他能早日成婚,搬出去住,何况施老爷也并不喜欢这个儿子,未曾想事情发展到最后,竟是这样的血淋淋。

她至今仍记得那个小阳春天气,她从施常风那里拿了两千块,要出去买件皮草。刚走到前花园里,便觉面上沾了一颗湿湿的东西,以为是下雨,便有些恼。抬起头来看天,手指不由得去抹滴在鼻尖的液体,这才发现雨是红的。遂听见头顶传来的惨叫,抬头看去,她的丈夫已血肉模糊。她刹那间似被抽干了脑髓,已无从思想,连发出声音都已是难事。待清醒过来时,喉咙已火烧火燎,将她带回屋里的娘姨说当时她只是一个劲儿干嚎,怎么都劝不住。

事到如今,她才想清楚当初要嚎的是什么话,便是那一句:“为什么要害我?”

“因为我讨厌你。”施常云答得云淡风轻,像是在饮一口茶,慢条斯理,绝无半丝邪意。

她被这一记回答彻底击碎,于是又问:“在床上的时候也一样讨厌?”

“嗯。”他点头,“一样讨厌。”

“那又为什么要杀自己的大哥?”她眼球干干的,已落不下泪来。

他却保持残忍的悠闲与坦荡,口中甚至轻轻哼起小调:“浮云散,明月照人来……”

她站起来,离开的姿势形同鬼魅。这“鬼魅”恰与杜春晓擦肩,她们互相对望一眼,没有说话,各自奔向目的地。这二人外貌气韵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却似被某种相同的、微妙的情愫控制,于是吐息都变得有些合拍起来。

所以杜春晓坐下的瞬间,竟让施常云有些目眩神迷。

“你连秦亚哲家的那只鬼都没捉住,还敢来见我?”施常云虽在摆弄指甲,却难掩眼底里的高兴,他喜欢见到这个女人。

“你放心,只要毕小青还活在世间,就一定能捉到。”她轻笑,燃起一支香烟。

“去见了斯蒂芬么?”

她点头,将烟雾埋进身体深处,似要埋掉一段不堪回首的秘密。

他露出豺狼一般的冷笑,嘴边即刻挤出几道弧线皱褶:“你应该晓得自己逃不开他的,对不对?”

她漠然地吐出一口烟,此时才似是有了一些货真价实的女人味,风情里饱含沧桑。

“你居然跟自己的嫂嫂有一腿,这难道才是动手弑兄的真正动机?”

她的反击在施常云的爆笑声里化作烟尘,末了他摇头道:“我从不为女人失去理智。”

“那又是什么让你向亲人举起了屠刀?”

他亦不曾回答,像是与她交换一个沉默的权利。

“你知道花爷吗?”

施常云摇头,道:“是什么样的人物?你从哪里得知的?”

“从包打听那里得知的,似乎此人与你嫂子,还有小胡蝶都有联系。”

“找到小胡蝶了?”

“找到了。”

“她死了?”

“死了。”杜春晓脑中浮现出小胡蝶以金玉仙的身份当上花国大总统的照片,眉开眼笑,芳华舒展,有温润若玉的美。

“怎么死的?”

“与本届花国大总统金玉仙一样的死法。”

“哈!”施常云干笑一声,“果然是她本人?”

“嗯,这就是奇怪的地方。既然拼命逃离了,又缘何要去抛头露面参加竞选?”杜春晓抛出一个问题,是想引出施常云的建议。

孰料对方竟向她伸手,要那副塔罗牌。她犹豫了一下,便将牌给他了。

他洗了三次,竟也摆出大阿尔克那的菱形阵,翻启第一张:正位的太阳。

“过去她风华正茂,被人捧在手心里哄着。”

现状牌:正位的恶魔与逆位的恋人。

“嗯,最后一张牌就不用翻了,看看这个便好。原是逃走了,却不想又改头换面,用另一种身份出现,那就只有两种可能。”他拿起逆位的恋人牌,道,“想获救或者想死。”

“怎么个获救法?”

“就是冒险浮出水面,让想帮她的人注意到她,又不想死在另一些人手里,所以只能换一个身份。”

杜春晓此刻眉头却皱得更紧了一些:“那么想她死的人是谁?是邢志刚?”

“与其想这个,勿如想想她有什么把柄抓在手里,可以让自己不受百乐门老板的控制。可惜啊!恐怕她还是死在其他人手里的。”施常云眼里掠过一丝切实的哀伤。

“你可知道是死在谁手里?”

施常云即刻回复一脸的诡秘,把背面朝上的将来牌推到杜春晓跟前,道:“那就要乔安娜你来解了。”

红石榴餐厅里依旧弥漫着食物的香气与食客的轻声慢语,仿佛有没有斯蒂芬在都是一样的,但夏冰晓得,其实不一样,有他在的辰光,气氛总是无比柔和。

埃里耶来找夏冰的时候,跟他讲过:“斯蒂芬是只聪明的老狐狸,很难对付。”

说他“难对付”兼因两个对高文行凶的俄国侨民已经逮到,他们均供认作案系斯蒂芬背后指使,但问及分赃情况,却没有半文钱落进斯蒂芬口袋。即是讲没有确凿证据证实他与这次的劫杀案有联系,从高文那里抢来的珠宝悉数从凶手那里搜到。无奈之下,只得将斯蒂芬释放。

“既然他没有半分的好处,为何要指使那两个俄国人去抢劫呢?”

“这就是问题所在,两名疑犯在策划作案的时候,提出过分赃的方案,斯蒂芬却拒绝要钱,还讲了一句让人费解的话。”埃里耶用生硬的中国话回道。

“什么话?”

“他说就算他不拿钱,也是最后的赢家。”

话毕,两人同时陷入沉默,都在一门心思推敲斯蒂芬那句“狂言”。最后还是埃里耶打破僵局,继续道:“他明知道俄国人作案是很显眼的,因为外形的关系,很容易找到目击证人,所以自己肯定不会出马。但是一切都布置得非常巧妙,比如让这两个家伙带上灰色女褂,是为了陷害女佣人,可是那女褂是用俄文报纸包着的,所以现场才会留下这两件证物,我怀疑那也是斯蒂芬下的圈套。一来,高文家根本就没有女佣人,他是性格孤僻小气的独居者;二来,两个犯人招供,这件女褂连同报纸都是斯蒂芬为他们准备的,那么斯蒂芬的意图很明显,给他们女褂是假,让他们把俄文报纸留在现场才是真。”

“那也不对。”夏冰摇头道,“斯蒂芬怎么能保证那张报纸会留在现场?万一他们行凶之后把报纸带回去了呢?”

埃里耶摸了一下唇上的胡子,笑道:“没错,所以我认为当时还有一个人暗中帮他留下那证据了。”

“孟伯?”夏冰脑中又闪过那个胖老头傲慢的眼神。

埃里耶点点头,喝了一口红茶。

“埃里耶先生,您又是怎么知道我的呢?”

“要知道,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去找了同丰面馆那个姓张的伙计。”埃里耶挺了挺大肚皮,道,“我现在最感兴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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