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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人生_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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沓沓钞票递给保罗,保罗把钞票塞进去,像是在给感恩节的火鸡填馅料。

保罗二十三岁,是他们三个里头最年长的。迪昂比哥哥小两岁,但显得更大,或许因为他比较聪明,也或许因为他比较狠。乔下个月才满二十岁,是三人里最年轻的,但从他十三岁跟巴托罗兄弟结伙去砸报摊以来,就被公认为行动的军师。

保罗从地板上站起来:“我知道我是在哪里见过她了。”他拍掉膝盖上的尘土。

乔站直身子:“哪里?”

“可是他又不喜欢她。”迪昂说。

保罗指着地板:“楼下。”

“在‘鞋带’?”

保罗点点头:“她跟阿尔伯特一起来。”

“哪个阿尔伯特?”

“蒙特内哥罗之王阿尔伯特,”迪昂说,“你以为是哪个阿尔伯特?”

很不幸,全波士顿只有一个阿尔伯特,大家提到时可以不必讲姓。就是阿尔伯特·怀特,他们刚刚抢劫的那个家伙。

阿尔伯特曾经是美国与菲律宾战争的英雄,以前当过警察,跟乔的哥哥一样,在1919年的波士顿警察大罢工后丢了工作。现在他是怀特汽车保养修理厂(前哈洛伦轮胎与汽车修理厂)、怀特城中快餐店(前哈洛伦午餐店)、怀特跨陆运输公司(前哈洛伦卡车货运公司)的业主。谣传他亲手干掉了毕齐·哈洛伦。毕齐当时在艾格斯顿广场一家瑞克苏尔连锁药房旁的橡木电话亭里,身上中了十一枪。因为近距离开了太多枪,整个电话亭都起火烧了起来。谣传阿尔伯特把烧剩的电话亭买了下来,修复后放在他阿什莫特山家宅的书房里,所有电话都从那里头打。

“所以她是阿尔伯特的妞儿。”想到她是另一个黑帮老大的女人,乔觉得很泄气。他本来已经想象两人开着一辆偷来的汽车,飞驰过这个国家,不受过去或未来的阻碍,在一片红色的天空下追逐落日,奔向墨西哥。

“我三次看到他们在一起。”保罗说。

“现在又变成三次了。”

保罗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确认:“没错。”

“那她为什么在他的赌场里端盘子?”

“不然你要她做什么?”迪昂说,“退休吗?”

“不,可是……”

“阿尔伯特结婚了,”迪昂说,“谁知道一个派对女郎能在他怀里待多久?”

“你对她的印象是派对女郎?”

迪昂缓缓打开一瓶加拿大琴酒的盖子,面无表情地看着乔。“我对她唯一的印象,就是她帮我们把钱装进袋子里。我连她头发是什么颜色都说不上来。我连——”

“深金色。几乎是淡棕,但不算是。”

“她是阿尔伯特的妞儿。”迪昂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酒。

“那就是吧。”乔说。

“我们刚好抢了那人的地盘,这就已经够糟了。别想着还要从他手里抢走其他东西,好吗?”

乔没吭声。

“好吗?”迪昂又问了一次。

“好。”乔伸手去拿自己那杯酒,“很好。”

接下来三个晚上,她都没来鞋带酒吧。乔很确定,因为他一直在里头,从开店到打烊,每天都是。

阿尔伯特来了,穿着他的招牌细条纹米白西装,好像在里斯本或哪里似的。头上的棕色软呢帽和脚上的棕色皮鞋,都跟西装上的棕色细条纹搭配。冬天下雪时,他会穿米白细条纹的棕色西装,配米白帽子、米棕两色鞋罩。到了2月,他就穿深棕色西装,配深棕皮鞋、黑色帽子。乔猜,在夜里开枪干掉他多半很容易。在小巷里,用把便宜手枪,从二十米外就能撂倒他。连盏街灯都不需要,就能看到他一身的白转成红色。

阿尔伯特,阿尔伯特,只要我知道怎么杀人,我就可以杀了你。第三天晚上,正当乔这么想着的时候,阿尔伯特就走进了鞋带酒吧,经过乔坐着的吧台凳子。

问题是,阿尔伯特很少走进小巷里,就算走进去也一定有四名贴身保镖随行。就算你能通过保镖那一关,真的杀了他——乔不是杀手,搞不懂自己他妈的一开始干吗要去考虑杀阿尔伯特·怀特——你也只是破坏了这个企业帝国,妨害到了阿尔伯特·怀特的那些合伙人而已。合伙人包括警察、意大利人、马塔潘一带的犹太黑帮,还有一些在古巴和佛罗里达蔗糖业投资的正经生意人。在这么小的一个城市里害一个企业脱轨,就像用刚被割伤的手去喂动物园里的野兽,完全是找死。

阿尔伯特看了乔一眼。乔心想,他知道了,他知道了。他知道我抢了他。知道我想要他的妞儿。他知道了。

但阿尔伯特只是说:“可以借个火吗?”

乔在吧台上划了根火柴,帮阿尔伯特·怀特的香烟点了火。

阿尔伯特吹熄火柴时,把烟吹到乔的脸上,说:“谢了,小子。”然后走了。他的皮肤白得像他的西装,嘴唇红得像流出又流入他心脏的鲜血。

抢劫后第四天,乔遵循直觉,回到那个家具仓库。他差点儿错过了她。显然,这一带的女秘书下班时间跟工人一样,走在堆高机操作员和装卸工的大块头阴影下,那些女秘书显得特别娇小。男人们穿着肮脏的外套走出来,肩膀上垂挂着装卸手钩,大声讲着话朝年轻女人挤,边吹口哨边说些只有他们才会笑的笑话。不过那些女人一定早就习惯了,因为她们设法成群走出男人的包围,其中有些男人跟在后面,有些男人落后了,还有些脱队走向码头上公开的秘密——那是一艘平底船,从禁酒令[3]生效的第一天开始就在卖酒了。

那群年轻女人一直彼此靠得很紧,顺利地沿着码头往前走。乔本来没看到她,直到另一个同样发色的女郎停下来调整鞋跟,艾玛的脸才在人群中露出来。

乔原先站在吉列公司的装卸码头附近,这会儿他离开那里跟上去,走在那群女人后头不到五十码的地方。他告诉自己,她是阿尔伯特·怀特的女人。告诉自己,马上停止这种疯狂的举动。他非但不该跟着阿尔伯特·怀特的女人沿着南波士顿的码头走,而且,在不知会不会被指认抢了那个赌场之前,他都不该待在麻州。蒂姆·希基南下去谈一笔朗姆酒的生意了,乔暂时没法问他他们为什么会撞上那场扑克牌局。巴托罗兄弟目前都不敢抛头露面,想等搞清楚怎么回事再说。而三个人里应该是最聪明的乔却跑到这儿来,追逐艾玛·古尔德的踪迹,就像一只饿狗追逐肉香。

离开。离开。离开。

乔知道那个声音是对的。那个声音代表理性。如果不是理性,那就是他的守护天使。

问题是,他今天对守护天使没兴趣。对她有兴趣。

那群女人走出码头区,在百老汇车站解散了。大部分人都走向电车那一侧的一张长椅,艾玛则下楼梯去地铁站。乔等她走了几步后才跟着进入地铁站,走下一段楼梯,上了一班往北的列车。车上又挤又热,但他的双眼始终不曾离开她,还好,因为才坐一站,到了南站,她就下车了。

南站是个转乘站,有三条地铁线、两条高架铁路线、一条路面电车线、两条巴士线和一条通勤铁路线在此交会。一走出车厢来到月台,他就像一颗开球中的撞球,撞一下,旋转,又撞一下。他看不到她了。他是家中三兄弟里面最矮的,一个哥哥很高,另一个哥哥异常的高。感谢老天,他也不算矮,只是中等而已。他踮起脚尖走路,设法穿过拥挤的人群,所以走得更慢了,但总算在通往大西洋大道高架铁路线的转接隧道里,看到她那头硬奶油糖果色的头发在人群里浮沉。

列车进站时,他刚好来到月台。他们进了同一节车厢,她隔着两道车门站在他前面。车子离站时,整个城市在他面前展开。暮色刚刚降临,所有的蓝色、棕色和砖红色都变得更深了。办公大楼的窗子转为黄色。各街区的街灯纷纷成片亮起。天际线边缘的港口一片血红。艾玛倚着一扇窗,城市夜景在她身后一览无余。她茫然地看着拥挤的车厢,眼睛没特别盯着哪里,但眼神依然提防。那对灰眼珠颜色很淡,甚至比她的皮肤还白,如同冰琴酒。她的下巴和鼻子都有点尖,上头散布着点点雀斑。她身上没有丝毫欢迎他人接近的意味,仿佛把自己锁在那张冰冷而美丽的脸庞后面。

这位先生,今天早上要喝点儿什么配抢劫啊?

尽量不要留下疤痕就行了。

骗子通常都这么说。

他们经过巴特利街车站,列车轰隆隆行驶在北端区,乔往下看着这片充满意大利风情的区域——意大利人、意大利方言、意大利习俗与食物——不禁想到他的大哥丹尼。丹尼虽然是爱尔兰裔的警察,却热爱这片意大利区,所以在这里居住、工作。丹尼是大块头,几乎是乔这辈子见过的最高的人。他是个厉害的拳击手,很少有什么令他畏惧的东西。他是警察工会的干部和副会长,1919年9月,他跟所有决定参加罢工的波士顿警察一样难逃一劫——失去了工作,没有任何复职的希望,还被全东岸各地的执法机关全面封杀。这击垮了他。或者据说是这样的。他最后在俄克拉荷马州塔尔萨市的一个黑人区落脚,五年前那里被一场暴动焚毁。此后,乔的家人就完全失去了丹尼的音讯,只听到过一些谣言——在奥斯汀、巴尔的摩、费城发现了他和他妻子诺拉的踪迹。

乔从小就崇拜这个大哥。后来渐渐变得恨他。现在,多数时候根本不会想到他。偶尔想起时,乔不得不承认,自己想念他的笑声。

在车厢另一头,艾玛·古尔德一边说着“对不起、对不起”,一边朝门口挤过去。乔往窗外一看,发现快到查尔斯城的市政广场站了。

查尔斯城。难怪被人用枪指着都吓不倒。在查尔斯城,那些人会把点三八手枪带到晚餐桌上,用枪管搅拌咖啡。

他跟着她来到联合街尽头,快走到一栋两层楼房时,她右转进入屋后的一条小巷,等到乔也来到那条小巷,发现她不见了。他前后看看那条巷子——什么都没有,只有相似的双层楼房,大部分是盐匣式尖顶木屋,窗框腐朽,屋顶涂着一片片补漏的柏油。她有可能进入其中任何一栋,但她刚才挑了这个街区的最后一条巷子。他想,她应该是进了眼前这栋蓝灰色的房子,房子的鱼鳞状木墙板上有一扇通往地下室的钢制小门。

刚走过的那栋房子,有一道木闸门。门锁着,于是他攀住闸门顶,撑起身子去看门外的另一条巷子,那条巷子比他所在的这条要窄。除了几个垃圾桶,整条巷子是空的。他松手落回地面,翻口袋找他出门向来会带的发夹。

半分钟后,他来到闸门的另一边等待。

结果没等多久。在这种下班时间,不用等太久。两对脚步声进入巷子,是两名男子,谈论着最近那架试图飞越大西洋但失踪了的飞机,没有英国飞行员的踪影,也找不到残骸。这一秒钟还在天上,下一秒钟就永远消失了。其中一名男子敲了敲鱼鳞板,过了几秒钟,乔听到他说:“铁匠。”

一扇钢制门咿呀一声拉开,过了一会儿,又落回去锁住了。

乔等了五分钟,然后回到第一条巷子,敲了敲鱼鳞板门。

一个含混的声音说:“什么人?”

“铁匠。”

转动门锁的棘轮声传来,乔拉起那扇钢制门。他进入窄小的楼梯往下走,身后的门逐步往下落回。走到楼梯底部,碰到第二扇门,门正好打开。一个鼻子像花椰菜、双颊红通通的秃头老人挥挥手让他进去,脸色很不高兴。

里头是个粗糙的地下室,泥土地的中央有个吧台。几个木桶充当桌子,椅子是最便宜的松木做的。

乔走到吧台前,坐在离门最近的那一端,一个手臂胖得像怀孕腹部的女人端了一大杯温啤酒给他,喝起来有点肥皂味,有点木屑味,就是不像啤酒或任何酒精味的东西。他在昏暗的地下室中寻找艾玛·古尔德,却只看到几个码头工人、两个水手,还有两三个妓女。一架钢琴靠着楼梯底下的砖墙,没人用,几个琴键坏了。在这种酒吧,酒客进来多半不是为了娱乐,顶多是想看看水手和码头工人为了抢两个妓女而大打出手。

她从吧台后面那扇门里走出来,头上绑了一条方头巾。原来的开襟衬衫和裙子换掉了,改穿一件乳白色的厚毛衣和一条褐色的粗花呢长裤。她走到吧台,清空烟灰缸,擦掉台面上溅出来的酒滴,原先端酒给乔的那个女人脱掉身上的围裙,走进吧台后面那扇门。

她来到乔面前时,瞄了一眼他快喝空的杯子。“再来一杯吗?”

“好啊。”

她看了一下他的脸,好像不太高兴。“谁告诉你这个地方的?”

“迪尼·库珀。”

“不认识。”她说。

我也不认识,乔心想,搞不懂自己怎么会掰出这么蠢的名字。迪尼[4]?为什么不管这家伙叫“午餐”?

“他住北边的埃弗里特市。”

她擦着他面前的吧台,还是没去端他的酒。“是吗?”

“是啊。他上星期在神秘河的切尔西那一边工作,清淤泥,你知道吧?”

她摇摇头。

“总之,迪尼指着河对岸,告诉我这个地方。说你们这边的啤酒不错。”

“现在我知道你在撒谎了。”

“因为有人说你们的啤酒不错?”

她看着他的眼神就像当初抢劫时那样,仿佛可以看见他肚里盘绕的肠子、他粉红色的肺叶,还有在他脑子皱褶里转来转去的思绪。

“这啤酒没那么差啊,”他说着举起杯子,“我有次在一个地方喝到的啤酒,我发誓——”

“你觉得自己很酷,对吧?”她说。

“啊?”

“对吧?”

他决定假装生气:“我没撒谎,小姐。不过我可以离开。我当然可以离开。”他站起来,“第一杯啤酒是多少钱?”

“二十美分。”

她伸出手,他把硬币放在她手上,她收进身上穿的男装长裤口袋里。“你不会的。”

“什么?”他说。

“离开。你说你要离开,是想让我印象深刻,于是判定你是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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