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机会复登卢助教的大门挑衅?就像《水浒传》中的李逵,因为在家乡“打死了人,逃走出来”,后来“虽遇赦宥”,却只能“流落在此江州,不曾还乡”。
同任何制度一样,赦免制度肯定有其利又有其弊,但通过精密的制度设计,人们可以将其弊端减至最低程度。而有着一千年来的经验与教训,现代国家的大赦与特赦制度无疑应当比宋朝的更完善——这其实是一句正确的废话。
第七辑 为什么说宋朝没有“顾命大臣”?
宋朝到底有多腐败?
有个写清朝帝王小说的历史作家断言:“宋朝是中国历史上最腐败的朝代。”我相信,任何严肃的历史研究者对这种“信口开河”的论断都会一哂置之。因为,如果你要指出哪个朝代最腐败,首先你需要有可靠的统计数字,比如各个朝代的贪官数量、占该朝官员总数的百分比、平均每名贪官贪污了多少钱、与当时国家财政收入之比如何……而想要获得这些统计数字,几乎是不可能的。既然没有可靠的统计数字,如何敢断言哪朝“最腐败”?
道理已是如此浅显,但我还是时常在微博上看到许多网友引用那位历史作家的话,言之凿凿地声称“宋朝最腐败”。类似的说法听多了,便激起了我这个“处女座考据派”的好奇心,想考据考据宋朝到底有多腐败。最能直观呈现某个社会腐败程度的统计数据(如贪官总量、贪腐总额)不可得,只能退而求其次,看看宋人对本朝官场腐败情况的记述——这总比今人的信口开河可靠得多吧。
所以我先去翻宋朝“公知”的文集。结果呢,书翻下来,给吓了一跳,按照宋人的描述,宋朝可不是腐败,而是太腐败了。
北宋天圣年间,范仲淹给朝廷上了一封万言书《上执政书》,将大宋官场风气说得一团糟:“某观今之县令,循例而授,多非清识之士,衰老者为子孙之计,则志在苞苴,动皆循己;少壮者耻州县之职,则政多苟且,举必近名。……以一邑观之,则四方县政如此者,十有七八焉。”范仲淹认为,宋朝绝大多数的县官是不合格的,不是志在贿赂,就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70%~80%的州县都是如此。
我最钦佩的大宋“男神”苏轼,大约在嘉祐年间写了一组策论,阐述他的治国方略,其中一篇《决壅蔽策》也是将官场描成一片昏暗:“今也不然:天下有不幸而诉其冤,如诉之于天;有不得已而谒其所欲,如谒之于鬼神。公卿大臣不能究其详悉,而付之于胥吏。故凡贿赂先至者,朝请而夕得;徒手而来者,终年而不获,至于故常之事,人之所当得而无疑者,莫不务为留滞,以待请属:举天下一毫之事,非金钱无以行之。”苏轼说,今天的官场风气跟以前不一样了,老百姓想找政府申冤、办事,简直难于上青天,必须用金钱开路才行,否则什么事也办不成。
与苏轼同时代、政见不同的王安石,曾于嘉祐三年给皇帝上书言事,也是极力抨击当时的官场风气:“今官大者,往往交赂遗、营赀产,以负贪污之毁;官小者,贩鬻、乞丐,无所不为。”王安石说,现在的大官小官都忙着开公司、做生意,以权谋私,大发其财。
这是北宋的情况。南宋看起来更加糟糕。淳熙十五年,当时最著名的“公知”朱熹借皇帝召他入对之机,上“奏札”五篇,在谈及政界现状时,朱熹狠狠吐槽:“朝廷之上,忠邪杂进,刑赏不分;士夫之间,志趣卑污,廉耻废坏。”朱夫子甚至将朝廷吐槽成贼窝:“今宫省之间,禁密之地,而天下不公之道,不正之人,顾乃得以窟穴盘据于其间,而陛下目见耳闻,无非不公不正之事。”
与朱熹生活于同时代的周必大在一篇《答选德殿圣问奏》中也称:“循良者十无一二,贪残昏谬者常居六七。”在他看来,这大宋政界中,清廉高洁之士不到20%,而贪官污吏占了六七成。当然,以那时候文人的习惯,周必大肯定没有做过严格的抽样调查。
生活时代略晚一点的另一位南宋官员袁燮,则在他的《论国家宜明政刑札子》中差不多将大宋官场说成“天下乌鸦一般黑”:“贪吏肆虐,政以贿成。监司牧守,更相馈遗;戎帅所驻,交贿尤腆;而诸司最多之处,抑又甚焉,见得妄义,可以成风。”总之一句话:无官不贪,腐败成风。
如果这些宋朝“公知”的描述是真实无误的,我会觉得宋代官场之腐败简直适合用一句流行的戏言相形容:将所有官员随机编码,然后把单号的官员抓起来,一定还有贪官漏网。但是,我很快又注意到,将大宋官场说得乌烟瘴气的范仲淹、朱熹等人,都是宋代极有抱负的官员、学者,他们说的狠话,都是策论或奏札,换言之,都是说给君主或执政官听的,目的非为粉饰太平,非为拍马屁,而是要给朝廷制造压力,迫使朝廷更化革新,整饬吏治,改善民生。所以,他们宁愿将官场风气往坏里说,将腐败现象往重里说,不惜将“一个手指头”的问题说成是“九个手指头”的问题。
所以,我觉得宋朝士大夫所形容的官场腐败严重性,应该打一个折扣才切合实际——宋朝肯定存在腐败,但没有他们说的那么严重。事实上,范仲淹、苏轼、王安石向朝廷上书“抹黑”官场的时间,都在宋仁宗朝,而仁宗朝其实是堪称“政治清明”的一个时代,那时候,党争还处于良性状态,监察系统的力量也非常强大,反对派与台谏官对执政群体虎视眈眈,一发现露出腐败苗头便穷追猛打。
范仲淹的好友、泾州太守滕子京滥用“公用钱”(办公费),受御史弹劾,贬到荒凉的岳州;宰相杜衍的女婿、提举进奏院的苏舜钦,有一回将进奏院废纸卖了,换成一笔小钱请同事喝花酒,也被御史参劾,最后以“监主自盗”之罪被削籍为民;还有主管国家财政的三司使张方平,因为“乘势贱买”民宅,为御史中丞包拯严词弹劾,被罢了三司使之职。张方平、苏舜钦、滕子京都谈不上是什么贪官,只不过小节上有污点,结果都被台谏官与反对派抓住了把柄,不依不饶发起弹劾,直至他们被处分。
朱熹与周必大上书的时间,则恰好都在南宋孝宗朝,孝宗一朝实际上是南宋时期吏治最严、吏风最正的时段,宋孝宗整饬吏治的力度很大,广南东路提刑官石敦义,只因“盗用盐脚赃赏钱等入己,及减勊盐亭户盐本钱入己”,即被追毁出身,除名,永不收叙,刺配柳州。因此,宋人说,“当乾道、淳熙间,有位于朝者,以馈遗及门为耻;受任于外者,以苞苴入都为羞。”官场风气是相当清廉的。周必大称“贪残昏谬者常居六七”,明显是夸大其词,不可信。
但宋朝士大夫的说话习惯就是那个样子——宁愿多说社会的阴影面,以激发国家变革的动力。知识分子就这点臭毛病,但总比那种“总将坏事说成好事”的“花刺子模信使”要好得多吧,至少让我觉得宋朝的政论环境确实是比较宽松的一个允许公开抨击官场风气的社会,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
后世就不是这种说话风格了,比如清王朝,你看清朝官员公开说的奏折、策论,说话都很谨慎,很注意分寸,“多磕头,少说话”。然后你再去翻他们私下说的日记,比如晚清张集馨的《道咸宦海见闻录》,才看到他们痛心疾首地谴责官场腐败。——政论环境成了这个样子,就很没意思了。
而清王朝的吏治腐败程度,依我看,那可比宋代严重得多。我这么说,不是信口雌黄,而是基于两项事实:其一,清王朝产生了像和珅这样的超级巨贪,家产估价超过两亿两银子,相当于当时清政府一年财政收入的三倍,如此巨大的腐败数额,是宋朝的秦桧之流难望背项的。
其二,宋朝时,官场上的行贿送礼叫作“苞苴”,是个别现象,但到了清朝,行贿送礼已发展成为制度化的“陋规”,几乎没有一个官员可以自外于这种制度性的腐败,张集馨说,他在陕西担任督粮道时,每年都要给陕西巡抚送礼,礼金为5000多两银子。这个陕西巡抚,就是以清廉著称的林则徐。我们实在不好意思说林则徐是名贪官,但他必须接受下属的贿金,因为他也需要向上司行贿。行贿—受贿,成了一种制度。
究竟哪个朝代最腐败?
究竟哪个朝代最为腐败?这还真不好说。不过,我这里倒有个讨巧的办法,可以大致评估出哪个王朝的腐败更严重一些:先从各个朝代分别找出一名能够代表该朝最高腐败水平的“大老虎”,看他们各自贪污了多少钱,然后统一折算成今天的货币单位,这样就可以判断出哪只“大老虎”贪得最厉害了。而培育出史上最贪“大老虎”的那一个王朝,整个官场的腐败程度恐怕也得名列前茅。
为方便比较,我们姑以宋、明、清三朝为例。宋朝“第一贪”当推权相秦桧,明朝“第一贪”当推权阉刘瑾,清朝“第一贪”则是领班军机大臣和珅和大人了。宋代由宰相执掌行政大权;明代废除了宰相制,朝中实权常为太监所掌握;清代的权力中枢则转移到作为皇帝机要秘书处的军机处。宋明清的首贪分别为“大权相”、“大权阉”与“皇帝宠臣”,也正好印证了清代史学家赵翼的一个论断:“贿随权集”。哪里存在着不受限制的最大权力,那里就会发生最严重的权力腐败。
好了,现在就来计算这三只“大老虎”各自贪了多少钱。
秦桧的财产:176亿
元人修《宋史》,称秦桧“开门受赂,富敌于国”,但对秦相爷到底拥有多少财富,却语焉不详。南宋史学家李心传倒是在他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提供了一个数字:秦桧“贪墨无厌”,“其家富于左藏数倍”。数字尽管含糊,但毕竟给了我们一个参照系。左藏,即左藏库,宋朝的国库。那么宋代左藏库的财富到底有多少呢?
这里需要说明一点:左藏库财富并不等于宋朝的全部岁入,只是全部岁入的一部分。宋朝的财政收入,分储于多个系统,包括左藏库、内藏库、各州封桩库等。左藏库的库储主要来自赋税,其他来源的收入都是小数目。北宋治平二年(1065),宋朝“运金帛缗钱入左藏库、内藏库者,总其数一千一百七十三万,而诸路转移以相给者皆不与焉”,可知这一年存入左藏库与内藏库的财税收入共有1173万贯。南宋丢了半壁江山,军事开支又十分庞大,左藏库的库储肯定少于北宋。我们就当秦桧时代的左藏库储是1000多万贯吧。秦桧家产是左藏库的数倍,但李心传没有交待是多少倍,我们取中位数,就当是5倍。这么算下来,秦桧的财产大概有6000万贯。
南宋初期的6000万贯如果换成人民币,大约有多少钱呢?我们用货币对大米的购买力来折算。
宋高宗时期的米价大致是每石1000~2000文钱,我们取中位数,按每石1500文(1.5贯)计算,宋代的一石米约等于今天的110市斤。而今天商场中一斤普通的大米,一般要4元左右。由此我们可以列出一条等式:
一石大米1500文110斤440元(只适用于南宋前期)
秦桧的6000万贯钱大概可以购买4000万石大米,根据上面等式,可估算出秦桧的财产约有176亿元人民币。
另外,贪官腐败额与当时的政府岁入、国民收入之间的比重,更是可以触目惊心地显示出腐败的严重程度。南宋朝廷一年的全部财税收入约有一亿贯,换言之,秦桧的财富差不多是南宋财政收入的60%。
我手头没有秦桧时代人均国民收入的数据,不过据香港科技大学刘光临教授的研究,北宋末的人均国民收入约为7.5石米,如果以这个数据为参照,则可知秦桧家产是当时人均国民收入的500万倍。
刘瑾的财产:960亿
明代正德朝的超级权阉刘瑾,有“立皇帝”之称,权焰熏天,百官拜见他,至少得送一千两白银。按照成书于嘉靖初年的《继世纪闻》记载,刘瑾的家产是“金共一千二百五万七千八百两,银共二万五千九百五十八万三千八百两”,即黄金有1205.78万两,白银有2.59亿两。刘瑾家的银两居然数以亿计,令人难以置信,因为正德朝整个社会流通的白银总额都不足3亿两。
所以我准备采信清代史学家赵翼的记录:刘瑾事败后被抄家,籍没之数为“大玉带八十束,黄金二百五十万两,银五千万余两,他珍宝无算”。正德朝的金银汇率大致为1∶6,250万两黄金约可兑换成1500万两白银,刘瑾的财产以白银计算,当在6500万两以上。
6500万两银值多少元人民币呢?我们还是按对大米的购买力折算。当时的米价为每石400文钱左右(约0.4两银),6500万两白银可以购置1.6亿石大米。明代的一石米约等于今天的150斤,我们以每斤米4元人民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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