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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倾国_第8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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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龙令城,不要再让我看到你。”

“哦!”玥儿眼珠子一转,“我明白了,你一定是把我当做谁了,莫非是你的旧情人?看你这样子,她一定死得极惨。你没来得及救她,还是她为你而死?好可怜哦,没想到剑神凤九,是个顾念旧情,不惜放过妖女的痴情男人。”说着“咯咯”笑起来。

“给我立刻消失!”凤九站起来,冷冷地看着玥儿,九霄雷音慢慢飘过来。

玥儿诡异一笑:“我有伤在身才败给你,这次算你狠,但我们很快会再见的。”说罢拍一拍惊魅。惊魅当即抱住玥儿,一头钻入地底消失不见。

凤九捂着胸口,步履蹒跚地走出鹏堂,在另一条街找到一家酒肆。这个时辰,夜市都快结束了,酒肆正要打烊,看到凤九进来,掌柜连忙拦上去道:“客官,咱店要打烊嘞,您明儿再来。”

“给我酒!”凤九径自越过去坐,拍着桌子大声喊道,“给我酒!”

“客官,您别为难咱嘞……”掌柜看凤九脸色苍白,唇边还有血迹,明显是受了伤,还要喝酒,很是担心,万一喝死在这里,有口都说不清了。

“我有钱,你敢不卖我?”凤九随手拍一张金票在桌上,目光凌厉地看着掌柜。他久居高位,不怒自威,一旦认真起来,非常的吓人。但他似乎忘了,他的手不应该有这样的力量拍响桌子。

“咱,咱不敢,您,您稍坐。”掌柜被吓得金票都不敢拿,忙不迭跑去搬酒过来,顺便还给切了盘熟牛肉跟两碟花生。

凤九拍开一坛酒,直接抬起来就往嘴里灌。他似乎又忘了,他的手没有这样的力量,能把三尺高的酒坛抬起来。

咕咚咕咚咕咚!

一口气喝去大半才放下来,对面不知何时就坐了一个少女,笑吟吟地看着他。他冷冷地道:“我说过,再让我见到你,就杀了你!”

“但是你没说。”少女也取了一坛,拍开封泥,往碗里倒,“你只说不要见到我,却没说见到我怎样,我实在忍不住好奇,就来问你。”她喝下一大碗,两颊立刻浮上酡红,醉态朦胧地看着凤九笑。

“那我现在告诉你,再让我见到你,我会杀了你!”凤九冷冷地道。

“好嘛好嘛。那等下一回,你再见到我,再杀我,现在我们喝酒,嘻嘻嘻……”玥儿又倒一碗喝着。

凤九似乎默许了这个提议,又喝起来。

玥儿哼哼道:“我料你要来买醉,所以来陪你喝酒,一解你相思之情。本姑娘无恶不作,却为你做了件好事,你难道不该跪下来感谢我?”

凤九只是喝酒。

玥儿从没喝过酒,哪里知道它的厉害,两大碗下肚,脑袋就很晕,眼前的凤九仿佛多出了好几个。“呐,那个琳琳,真的有我这样好看吗?”

“比你好看。”

“不可能……”

“比你好看。”

“不可能的……”

“比你好看。”

“不许你说,不许你说!”玥儿忽然凶起来,站起来上身倾去抓了凤九的胸襟,“主人说过,玥儿……玥儿长大了就……就是天下第一好看的姑娘……这是主人说的……你的琳琳,绝对不能比玥儿好看,绝对不能,你再说,你再说我就咬你!”说着龇牙威胁。

凤九漠然道:“你醉了。”

“呐,”玥儿又笑起来,狭长的美眸眯起来,像两弯月牙儿,“你告诉我嘛,那个琳琳,你们怎么认识的?”她几乎将脸都凑上去了。

“滚开。”凤九漠然地别过去,换了碗喝酒。

“你告诉我嘛,告诉我嘛,我也告诉你,我是怎么跟主人认识的。”玥儿像条咸鱼一样趴在桌上,用力地摇晃着凤九。

“你叫玥儿。你的主人是谁?”凤九道。

“主人就是主人嘛。”玥儿把脚跨过去,就挨着凤九坐了下去,把头靠着凤九的肩膀,打了一个酒嗝,美眸半闭着,但似乎有泪光闪动。“主人叫玥儿,叫玥儿去送信,然后就死了,主人死了,玥儿也快要活不下去了……玥儿想主人,想主人……“泪不住地掉下来。

凤九惊了,他此刻还没有一点醉意,这个小丫头跑来说要安慰他,结果自己却在旁边哭起来,他的心不由自主地软下来,就任由她靠着。

我需要缓一缓

我写东西的时候,会极力地避免烂俗、狗血桥段,因为本身特不喜欢重复、一成不变的东西。但没想到呕心沥血熬到头发发白创作的东西,仍然给人以狗血的印象,让我的心如同被针扎一样难受。狗血也还罢了,苏北客的受绝学诅咒,爱而不得而不得不得的煎熬,雪天崖的对当年选择的痛悔,硬要说有相似之处,没什么不可以的,是否烂俗,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这两个悲剧的核心是不一样的,把这样两个深思熟虑过,甚至能写成一本新书的背景故事,用“套路”来形容,会不会不太恰当?会不会让不知情的读者产生坏印象,进而一概否认本书?

凤九的故事跟那两个又完全不同,甚至目前只有两个信息,一个是“琳琳”,一个是“毒血”。只有这样两个信息,就被冠以套路和狗血,而完全不关心凤九为什么会行为失常甚至吐血,这就让我挺吐血的。是,大概能猜到凤九一个重要的人死了,他很痛苦,以至于这段记忆浮上脑海,就精神崩溃了。即便故事的背景不重要,即便不关心他为什么崩溃,我创作这个角色的初衷,是要表达一样或多样东西,那么这个故事的背景,就是我想要表达的东西的背景,那么它对于我来说,就是很重要。把对于我来说很重要的很用心去对待的东西形容成“套路”,我此刻也跟凤九差不多,脑子嗡嗡的,胸口闷闷的,想吐血。

三个不同的悲剧,造就了三个不同的角色。可以说没有那些经历,就不会有今天的苏北客、雪天崖和凤九,他们之所以会是他们,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是故事逻辑能自洽的根本核心。如果这就是狗血跟套路,那么我会一直地创作狗血跟套路。

(本章完)

我写东西的时候,会极力地避免烂俗、狗血桥段,因为本身特不喜欢重复、一成不变的东西。但没想到呕心沥血熬到头发发白创作的东西,仍然给人以狗血的印象,让我的心如同被针扎一样难受。狗血也还罢了,苏北客的受绝学诅咒,爱而不得而不得不得的煎熬,雪天崖的对当年选择的痛悔,硬要说有相似之处,没什么不可以的,是否烂俗,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这两个悲剧的核心是不一样的,把这样两个深思熟虑过,甚至能写成一本新书的背景故事,用“套路”来形容,会不会不太恰当?会不会让不知情的读者产生坏印象,进而一概否认本书?

凤九的故事跟那两个又完全不同,甚至目前只有两个信息,一个是“琳琳”,一个是“毒血”。只有这样两个信息,就被冠以套路和狗血,而完全不关心凤九为什么会行为失常甚至吐血,这就让我挺吐血的。是,大概能猜到凤九一个重要的人死了,他很痛苦,以至于这段记忆浮上脑海,就精神崩溃了。即便故事的背景不重要,即便不关心他为什么崩溃,我创作这个角色的初衷,是要表达一样或多样东西,那么这个故事的背景,就是我想要表达的东西的背景,那么它对于我来说,就是很重要。把对于我来说很重要的很用心去对待的东西形容成“套路”,我此刻也跟凤九差不多,脑子嗡嗡的,胸口闷闷的,想吐血。

三个不同的悲剧,造就了三个不同的角色。可以说没有那些经历,就不会有今天的苏北客、雪天崖和凤九,他们之所以会是他们,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是故事逻辑能自洽的根本核心。如果这就是狗血跟套路,那么我会一直地创作狗血跟套路。

(本章完)

我写东西的时候,会极力地避免烂俗、狗血桥段,因为本身特不喜欢重复、一成不变的东西。但没想到呕心沥血熬到头发发白创作的东西,仍然给人以狗血的印象,让我的心如同被针扎一样难受。狗血也还罢了,苏北客的受绝学诅咒,爱而不得而不得不得的煎熬,雪天崖的对当年选择的痛悔,硬要说有相似之处,没什么不可以的,是否烂俗,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这两个悲剧的核心是不一样的,把这样两个深思熟虑过,甚至能写成一本新书的背景故事,用“套路”来形容,会不会不太恰当?会不会让不知情的读者产生坏印象,进而一概否认本书?

凤九的故事跟那两个又完全不同,甚至目前只有两个信息,一个是“琳琳”,一个是“毒血”。只有这样两个信息,就被冠以套路和狗血,而完全不关心凤九为什么会行为失常甚至吐血,这就让我挺吐血的。是,大概能猜到凤九一个重要的人死了,他很痛苦,以至于这段记忆浮上脑海,就精神崩溃了。即便故事的背景不重要,即便不关心他为什么崩溃,我创作这个角色的初衷,是要表达一样或多样东西,那么这个故事的背景,就是我想要表达的东西的背景,那么它对于我来说,就是很重要。把对于我来说很重要的很用心去对待的东西形容成“套路”,我此刻也跟凤九差不多,脑子嗡嗡的,胸口闷闷的,想吐血。

三个不同的悲剧,造就了三个不同的角色。可以说没有那些经历,就不会有今天的苏北客、雪天崖和凤九,他们之所以会是他们,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是故事逻辑能自洽的根本核心。如果这就是狗血跟套路,那么我会一直地创作狗血跟套路。

(本章完)

35、百变神兵

白虎堂。

十几幢兵器模样的楼阁,清一色由贵重金属熔炼打造,以法阵形式排列,围绕一座上窄下宽的高塔。楼阁的屋顶上,可见那一片片瓦砾,也全是涂了一层黑漆的精金,庚金之力,不断由法阵运转着,向中央高塔输送。

肉眼看不见,神识却能轻易洞察,中央高塔的表面弥漫着浓雾一样的庚金之力。高塔顶层,月光透过一小扇木窗,照在赤身裸体的王琰身上,从他的体表,反弹出青森的金属光泽。

王琰每过半刻钟才吐纳一次。浊气迅速排出,然后是深长缓慢的纳气,海量的庚金之力,被吸入他的体内,进一步地强化五脏跟经络。他现在的境界,唤作“白金”,是《百变神兵》最高境界。

神兵家族创于第一次正魔大战末期。其始祖王神兵原名王二蛋,乃蚩尤山中一村民,因崇尚渴羡修行之道,欲拜入上荒神庙,却因资质缘故,没能如愿,遂在山中自修。长年累月的坚持,加上天生对庚金之力的嗅觉,到了他五十七岁那年,成功入道,又十年,推演《噬金诀》至洞观,出关时,已踏入炼体第二重境界。时逢正魔大战,王二蛋毅然投身战场,立下赫赫大功,击退魔族进攻后,人们发现,他杀的魔族数量,远远超过了当时上荒神庙的新任掌教,至此《噬金诀》声名大噪,他因此被称为王神兵。

但王神兵深知仙界已容不下第十位“大宗师”,婉拒了各个道统的橄榄枝,转而到人界发展,后将《噬金诀》改名《百变神兵》,推演至凝元,法门成就绝学,开创神兵家族的盛世。

《百变神兵》是阎浮独一份的、对真名要求非常低的绝学。但与之相对应的,需要大量的财物来支撑。它从锻体法门到凝元法门,都需要不同品种品质的金属,吸收其庚金之力。庚金之力第一重境界是取代皮肤,初步把人身变为了兵器,谓“黑金”;第二重青金,庚金之力完全地取代了血肉骨骼,并深入经络五脏,已与宝器无异,而且异常锋锐,稍一触碰,就是裂体而亡的下场;若进一步修到第三重白金之体,就是一件能够行走的人形法器,不但坚固难伤,对敌时,更拥有神鬼莫测之力。

王琰目下就是第三重,庚金之力持续改造经络五脏,若是能踏入圆满之境,显圣真君也能一战。但是到了他这一步,所需求的金属,价格都非常的昂贵,也就是在龙令城,才有这个能力跟财力建造神兵塔

(本章未完,请翻页)

供他修行。

不知在第几个吐纳,王琰忽然睁目,锐利的锋芒从中激射出来,比小窗外投射进来的清辉还要冷冽,元神之力在塔内激荡,迸发滚滚如雷的声音。

“来了还不现身!”

他突然抬头,塔顶上半部分结构忽然间在一股莫名的力量下化灰,清辉直映下,银光刺入眼帘,那是一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百锻青钢剑,在修行界,百锻青钢剑只需要一个最基本的缎兵符就能完成,任何一家铁匠铺,都随时能提供数百上千件。

“哈哈哈,你既会御剑飞行,显然不是散人弱鸡,难道不知我《百变神兵》的厉害?拿这破剑来对付我,是太看不起我,还是太高估你自己?”

泛着青金色泽的两根手指递出,宛然金剪,“喀”一声剪断了青钢剑,并且断口处向上卷,无匹的锋锐从青钢剑剑身传递到剑柄,又从剑柄传递到握剑的手。

“不论你是谁,敢破坏神兵塔,就是死路一条。”王琰大笑着下达了判决书。话音方落,青钢剑四分五裂,化为许多毫光,直刺来者要害。

但见来者身上青光闪耀,那些毫光没入其体,立刻消失不见。

王琰瞳孔一缩,眼角余光瞥见角落里床榻被毫光穿透,紧跟着四分五裂的情景。

这是怎么回事?明明打中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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