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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那些事儿_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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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

叛徒!

罗尼果然是个叛徒!

“杀的好!”

警卫队的成员们并没有太过伤心,得知罗尼是叛徒的那一刻,他们对于罗尼的所有感情瞬间全部变成了愤怒和憎恨,此刻唐恩杀掉了罗尼,就是为之前死在山贼手下的同胞复仇,他们只会感到痛快!

“杀光这些山贼!”

“杀光他们!”

受到了唐恩法术增益的警卫队成员根本没发现自己的战斗力飙升,只以为是受到了激励,一个个浴血奋战,直把那些山贼杀得节节败退,眨眼间就死伤一地。

片刻过后,山上再无一个活着的山贼了。

警卫队的成员们气喘吁吁地,或坐,或直接躺在地上喘息着,战斗结束之后,他们回过神来才发现,这么激烈的战斗中,自己这边竟是没有出现一个死者!

就连平时最弱小的丹尼,也只是在这场战斗中受了点轻伤罢了。

这个发现让所有人都很吃惊,不过他们更加欢喜。

毕竟没人喜欢看到身边的朋友死亡。

“众神庇护着我们!”

一个中年男子躺在地上哈哈大笑了起来:“这些肮脏的渣滓总算是去见死神了!埃灵顿,安全了!”

唐恩没有告诉他们埃灵顿现在的情况,一场战斗下来他们很疲倦了,让他们先休息一下。

“艾尔莎,情况如何?”

“领主大人,已经救出来了三十多个人,不过……”

艾尔莎欲言又止,看到她的表情,唐恩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这些女子被山贼抓到这里,她们的下场可想而知。

尤其是那些人都是艾尔莎他们认识的,相见之后更加痛苦。

“我知道了,先把她们带出来返程吧,我们等下加速追上去。”

“我明白了……对了领主大人,我们在里面发现了一个奇怪的家伙,好像是传说中的……矮人,他也是被山贼囚禁起来的,您要不要进去看看?”

矮人?

唐恩心中一喜,埃灵顿距离矮人的主城锻锤堡距离并不远,这里能出现矮人也是在他的预料之中,但是却没想到这么早就能见到了。

唐恩一挑眉毛,“带路。”

钻进了洞穴之后,一股难闻的气息扑面而来,唐恩知道作为牢房的山洞条件肯定不会太好,但是也没想到居然会这么难闻。

一股微弱的气流在他身旁卷起,悄无声息间开始更换山洞中的空气。

“……你们这些该死的,被诸神诅咒的人类,竟敢绑架伟大的布莱恩·锻锤!”

唐恩还没走进牢笼,就听到了一个奇大无比的嗓门在那里嚷嚷着。

“不是!我们不是那些该死的山贼,我们是埃灵顿的民兵,现在是埃灵顿的警卫队,是来解救你们的……”

“住口!你们人类都一个样子,我哪里分得清谁是谁!”

只听里面“咣”的一声巨响,布莱恩继续吼道:“说!你们是不是看上了我这英俊帅气的胡须!?想要割下来据为己有!?告诉你,永远别想!”

丹尼非常委屈的声音传了过来:“等等!谁要你的胡须啦!那种东西才没人想要啊!”

“混蛋!竟敢侮辱我的胡须!我要以锻锤的名义要和你决斗!”

“天啊!诸神在上!我哪里侮辱他的胡须了——话说为什么要因为胡须跟我决斗啊!”

听声音,丹尼都快哭出来了。

“住口!无知的人类怎么会明白胡须的重要性!我要和你决斗!”

唐恩忍俊不禁,走过去朗声说道:“丹尼,是你错了,矮人的胡须可是比他们的生命还重要,头可断血可流,胡须千万不能乱!”

“领主大人!”

丹尼大喜,跑到唐恩身边说道:“大人你快跟他解释吧,我真的快要疯了!”

说完丹尼就直接溜了,看来和布莱恩的沟通让他濒临崩溃。

“头可断血可流,胡须千万不能乱?嗯!这句话说的好,很和我胃口,小子,你很有想法,和我学锻造吧?”

唐恩顿时就囧了:“我暂时没有学锻造的打算,话又说回来,矮人的锻造绝技难道可以随便教给人类么?”

他一边说着一边打量了一下囚笼里的布莱恩,虽然他身上很脏,而且蓬头垢面,衣服上也是乱糟糟的,但下巴上的胡须却打理的非常整齐干净。

胡须一尘不染的样子让唐恩心生恶意,在这里连喝的水都难弄到,他是怎么打理胡须的?难道是用……口水?

如果是口水还好,要是他用的是另外一种东西,那恐怕自己要对他敬而远之了。

布莱恩的样貌和游戏中的矮人形象差别不大,不过现在面前的不是一个NPC,也不是一个玩家,而是一个活生生的矮人,感觉就又不同了。

破烂的衣衫难以遮挡他身上虬结的肌肉,虽然矮人的个子不高,但矮人这个种族却是天生的战士,他们每一个成员都异常的勇猛善战,就连一个最普通的女矮人都堪比一个人类精英战士。

唐恩思来想去,觉得普兰达尔之所以没有被异种族占领,最后落入人类囊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异种族都各有各的怪癖。

矮人喜欢挖坑钻地玩锻造,外面的世界对他们而言并没什么值得留恋的,广阔无垠的天空对他们更是一种折磨,甚至在一部分地下矮人中还流传着一种怪病,叫天空恐惧症,据说得了这种病的矮人看到天空就会晕头转向,分辨不清东西南北,就像人类喝醉了一样战斗力全失。

侏儒则喜欢捣鼓一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更像是一个足不出户的科技宅,所以虽然他们在各种乱七八糟的工程装置帮助下,实际的战斗力很强,但是在一个战技和魔法主导的世界,研究科学的侏儒就是异端。

精灵,妮丝克莱尔的子民,普兰达尔最美丽而善良的生物,集所有优点与一身的种族,拥有极强的魔法亲和力以及剑术技巧,族人个个美丽非凡,是人类贵族中最受追捧的奴隶,没有之一。

精灵常展现欢愉但不追求刺激,常心怀好奇但不贪婪。由于寿命很长,精灵能以更宽广的观点看待一切事物,他们不会对琐事钻牛角尖。

然而,当他们追求特定目标时,不论是进行冒险,或是学习新技术及手艺,精灵都能专心一意,心无旁怠。

与精灵作朋友需要很长的时间,成为敌人也一样,但要精灵忘记朋友或敌人却更困难,精灵不在意轻微的冒犯,但会对严重的侮辱者则会采取强烈的报复。

除此之外,精灵拥有极为惊人的协调能力,能与世间万物协调,追求群体的协调,这也导致了她们比起一个个体,更像是一个集群生物。

看上去精灵似乎是这个世界最适合的统治者之一,然而精灵也有一个极大的缺点,她们的性子太慢了,漫长的寿命让她们的生活节奏变得极为缓慢,而且缺乏斗争的心理,比起统治世界,她们更乐意呆在与世无争的翡翠森林中,和森林中的动物一起躺在树荫下享受午后的阳光。

龙族,最接近神的种族,力量强大,寿命超长,种族数量少,成年个体大多独居于偏僻的高山,深谷之中。

据说他们还有一个家园,其他种族都不知道在哪里。

龙族为了在大陆上行走方便,恒定的第二形态一般都会选择人形或者同样便于隐藏特征的精灵族外形。

年长的龙族会由于漫长的生命而变得懒惰,年幼的龙族则往往充满了好奇心与行动力,经常会扮作吟游诗人在世界各地漫游。

乍一看这是个最有可能统治世界的种族,然而龙族和精灵族除了慵懒之外,还有一个共同的大麻烦,那就是生育力低下。

第18章话痨布莱恩

精灵族和龙族无法统治世界的最大问题,其实就是生育力低下。

无论是精灵族还是龙族,种族数量和人类相比,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虽然个体的实力远远超越人类,拥有超级力量的强者数量也远高于人类,但是,这个世界太大了,纵然是真的被他们占据了,他们也没有能力控制住。

生育力能和人类一拼的种族不是没有,例如说地精就是其中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那么多种族,甚至包括人类,都是神造物,只有侏儒和地精是普兰达尔的原住民。

地精这个种族和侏儒一样都是小矮子,而且也喜欢玩科研,不过这是个万年悲剧的种族。

地精和侏儒不同,地精有野心,也有实力,本来有机会统治这个世界的,结果自己玩大发了,据留存的历史记载,地精的先祖在一次实验中把自己的老家炸上了天,据说现在普兰达尔世界的大陆板块之所以是这样就是因为当初那次爆炸引起的。

这一次爆炸整整让地精的文明倒退了几千年,还牵连了老朋友侏儒,从此两个种族彻底翻脸,老死不相往来。

地精们又奋起直追,好不容易重新把科技树攀了起来,结果天性喜欢混乱的他们在第一次混沌入侵战争的时候又站错了队,老家直接被其他种族联手推平只能无奈打GG。

后来地精们过了足足六百多年灰头土脸的日子,在那段日子里,地精就是绿皮大耳怪,人人喊打的害虫,好不容易等他们忍辱负重,暗中积攒力量准备奋力一搏的时候,秩序历683年,第二次混沌入侵战争降临了。

这一次,地精没有犯傻,他们选择了跟着诸族联军一起混,决心贯彻爆炸的艺术,用实力来洗刷耻辱。

地精的计划非常的成功,在第二次混沌入侵战争中,地精成功的洗脱了自己耻辱的过去,终于再一次成为了被普兰达尔所接纳的智慧种族之一。

等世界太平了,地精老大松了口气,感觉是时候用爆炸的艺术告诉其他种族,普兰达尔谁说了算了!

结果这时候地精们才苦逼的发现,统治世界的大势却已经离他们远去。

侏儒和矮人一起钻进了安布里斯山脉埋头只顾挖坑不问世事。

精灵钻进了翡翠森林享受生活。

兽人按照大战前诸族的约定得到了半块大陆成立了自己的帝国。

龙族依旧老神在在地躲在深山老林里当隐士。

娜迦和鱼人重新钻回深海谁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似乎世界唾手可得?

你忘了人类!

那些该死的、杀千刀的人类竟然玩了一出偷天换日!

他们在谁都不知道的时候已经在这个世界各地插满了旗帜,等其他种族都各回各家不管事儿了,人类就顺理成章的统治了这个世界!

当时的地精王看清形势之后直接吐血三升倒地而亡,这么多种族联手拼死拼活打生打死才守住了普兰达尔,结果最后却让人类捡了这么大一个便宜,谁受得了?

自此之后,地精和人类的关系就一直很冷淡,这种冷淡的态度直到现任地精领袖里维兹·金牙的出现才有所改变。

里维兹·金牙在地精中就是一个传奇角色,他小时候父母就丧命了,他独自在荒野中生存了十年,后来又被人类捕获,成为了人类的奴隶,被卖给了一个税务官当奴隶渡过了接下来的十年生活。

在这十年里,他有幸接触到了人类的文字和书籍,当时的里维兹敏感的察觉到,他现在所接触到的东西,是可以改变他一生的东西。

于是他如饥似渴的学习着一切知识,后来在一次远行中,他的主人被仇敌干掉了,而他则侥幸捡回一命,里维兹带着主人的遗物一路上磕磕绊绊地回到了地精族群中,随后不久,他提出了一个著名的理论,至今还是地精行为的第一准则。

金币决定一切!

只要有金币,就连神也收买给你看(卖圣水的神殿莫名躺枪)!

于是,后来里维兹就亲自证明了这条理论的正确性,他用人类主人最后遗留下来的一百多枚金币起家,去售卖地精制造出来的物美价廉的小炸弹,大炸弹,还有超级炸弹。

经过逐渐发展,他成为了一个超级巨头,军火贩子里维兹的大名甚至在人类的国度都声名远扬。

而在这个过程中,他成为了地精的首领,他的话也成为了地精的准则——力量早晚会用尽,金币却是永远花不完的!

时至今日,地精们已经从一个人见人打的大耳怪,一晃变成了普兰达尔最大连锁银行——星钻银行的老板,谁见了都得客客气气的。

什么?你说银行的信誉度?为什么没人去打劫这个银行?

亲,你别开玩笑了……

因为银行的另外一半股份,属于龙族。

有龙族做担保,银行的安全和信誉度还用担心吗?

他们这生意自然是越做越大。

和龙族合伙开银行,把生意做到这种地步,暂时普兰达尔还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其实说了这么多,实际上要表达的还是一个意思,人类之所以统治这个世界,不是没有竞争者,而是这竞争者的运气实在是太背了!

现在这竞争者发现没法和人类刚正面后,开始玩更高级的货币战争了,而人类呢?

还在你打我我打你打的脑浆子都崩出来了……

若是继续这么下去,恐怕过不了多久,这普兰达尔恐怕还真就变成地精说的算了……

看到了布莱恩这个异族之后,唐恩的脑海中一时之间浮想联翩,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笑了笑道:“大地永远在我们脚下,我的朋友,愿你的胡须像生命树一样永远繁茂。”

布莱恩登时就蹦了起来,眉开眼笑道:“以我胡须的名义发誓,能说出这句话的没有坏人!女神保佑大地之民,人类,我确定你跟他们不是一伙儿的了!”

所谓大地之民就是指的矮人自己,由于这个种族天生较矮,所以人类就起了个矮人的名字,不过现在他们也能接受矮人这个称呼,有些人也习惯这么自称,只是在祈祷或者比较郑重的场合还会换回去。

另外说一句,在地精面前若是提起大耳怪了,那无异于指着一个人的鼻子说XXX你妈炸了,嘲讽能力MAX。

“那现在你可以出来了吗?”

唐恩看了眼敞开的牢门,这家伙是有多谨慎啊?

“当然!当然我的朋友!你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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