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唯独短篇小说才会有的那种画面感、悬念感,那种微妙的共鸣与回味(尤其是那篇《臭麻》,几乎就是一篇美妙的短篇小说),以至于让人怀疑这一切都是某种精巧的虚构。与此同时,你也不得不承认,它丝毫无愧于那项“最佳旅行书籍奖”。既不像奈保尔那样充满政治性,也不像保罗·索鲁那样机警睿智,杰夫·戴尔的做法是让自己成为自己所写的地方,或者说,让那个地方成为杰夫·戴尔,通过与那个地方融为一体,他准确而极富直觉性地捕捉到了那里的本质——那里最本质的情绪,因为那也是他自己的情绪:在新奥尔良,那是密西西比河的疲倦与失落;在泰国,那是热带海洋的情欲修行;巴黎是海市蜃楼般的虚幻;迈阿密弥漫着超现实的荒诞;而在罗马,他自己也“渐渐成了废墟”。
苏珊·桑塔格说,“优秀的作家要么是丈夫,要么是情人。”杰夫·戴尔显然是后者——《懒人瑜伽》就是最好的证明。它迷人、性感、富于诱惑力,它具有作为情人最根本的特征:把欲望摆在道德的前面。它让我们觉得(并相信),跟真实而纯粹的欲望相比,道德显得虚幻、虚伪,甚至荒谬。在杰夫·戴尔笔下,欲望不仅纯粹,而且纯洁,因为它已经不再是我们熟悉的那种被道德污染的欲望,而是一种极乐,一种由此产生的狂喜和宁静。这种极乐主要有两种表现途径。一种是像《一怒之下》中那样,表现为追求极乐过程中的极度焦虑、疲倦和绝望,具体说就是琳琅满目的写作障碍;另一种则是对极乐状态本身的描写,具体表现为《懒人瑜伽》中那绵延不绝的性和各种致幻剂(大麻、LSD、迷幻蘑菇……)。对于前一种,他使用的笔法常常略带夸张(一种冷静的、充满黑色幽默的夸张),而对后一种他却轻描淡写,不动声色:当他谈论性和致幻剂时,口气就像在谈论意大利皮鞋或者动物园的海豹。比如“我们接吻,各自握着一只精细的酒杯,放在对方的背后。接完吻后我们不知道做什么,就又接了些吻”。而当阿姆斯特丹的一家咖啡馆不让他们嗑药,把他们撵出去时,其中一个人抱怨说“这就跟因为喝啤酒而被酒吧赶出来一样”。在泰国小岛的沙滩上,他看见一个穿红色比基尼的美女——她叫凯特,他们后来上了床——在海中游泳时被水母蜇得满身伤痕,第二天他对她说:
“(昨天)我看见你从水里出来,有两个特别强烈的反应。”
“是什么?”
“我会告诉你,但如果可以的话,我想不按顺序告诉你。”
“可以。”
“一个反应是:想到是你而不是我被蜇了,我大大地松了口气。”
“另一个呢?”
“你穿着红色的比基尼,性感极了。”
如果说《一怒之下》让人想笑,那么《懒人瑜伽》则让人想做别的事。它的鲜活和流畅,它所营造的气氛和舒适感——就像一个放着冷爵士,有柔软沙发,光线恰到好处的小咖啡馆——会让你有种温柔而暧昧的愉悦,会激起你生理上的渴望。你会想放下书发会儿呆,想喝杯冰镇啤酒,想找个人接吻,想也来点大麻。但它们要么太容易做到(以至于懒得去做),要么太难做到(所以也懒得去做),最终你发现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去读更多的杰夫·戴尔。
这也许可以部分地解释为什么《杰夫在威尼斯,死亡在瓦拉纳西》会成为杰夫·戴尔迄今最有名的小说。在某种程度上,它很像是《懒人瑜伽》的拉长版。它由两个看上去没有太大联系的中篇构成,第一篇用第三人称——一个小小的伎俩,使其更具小说感——叙述了一个叫杰夫瑞·阿特曼的自由撰稿人在采访威尼斯双年展时的完美艳遇,第二篇中,同为自由撰稿人的“我”前去印度瓦拉纳西采访,最终却决定永远羁留在肮脏而神圣的恒河之滨。它具有《懒人瑜伽》的全部优点,但却更令人震撼,这既是因为其中对性和迷幻药的描写更加勇敢而详尽,也是因为它散发出一股混杂着厌倦与悲悯的哲学意味,一种对“杰夫·戴尔定理”的禅宗式解答。
这种禅宗式解答,也曾以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出现在他的第二部小说《寻找马洛里》中(《杰》是第四部)。跟其他三部小说相比(另外两部是《记忆的颜色》和《巴黎迷幻》,分别回忆了他以嬉皮士兼见习作家身份在伦敦和巴黎度过的青年时代),《寻找马洛里》是最不自传性的,最像小说的——可能也是最好的。
“这场搜寻开始于沃克与蕾切尔的相遇。”这是小说的第一句。一开始,《寻找马洛里》看上去仿佛是部十分正常——正常得几乎有点乏味——的硬汉派黑色侦探小说。落落寡合的中年男子沃克在一次派对上认识了神秘女子蕾切尔,后者请求他帮助寻找自己失踪的丈夫马洛里。他答应了,因为无聊,因为蕾切尔那“不确定性”的美,因为这是侦探小说。从马洛里信用卡账单上的租车公司,到其下榻酒店的电话记录,到查明那个电话号码的拥有者是住在默里迪恩的马洛里姐姐,至此一切正常——也就是说,仍然乏味。但就他在开车前往默里迪恩的路上,天气突变,“一道闪电划破夜空。接着是一阵长久的寂静,久得仿佛寂静本身就是一种等待,然后雷声大作”,而当他迷路后下车走向一家小镇餐厅,“雨声听起来就像肥肉在油锅里炸”。这场大雷雨是条分界线。而迷路既是事实又是隐喻。当雨过天晴,我们已经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在默里迪恩,沃克发现除了一张蕾切尔寄来的模糊不清的照片,一切线索都中断了,他甚至考虑要求助于塔罗牌或通灵师:
尽管这些想法荒诞至极,但这标志了一个转折点——转机的开始——在他对马洛里的寻找过程中。从这一刻开始,这场搜寻的性质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他将越来越少地依赖外在的线索,而更多地依靠自己对在相似的环境下马洛里会做些什么的直觉。
这的确是个转折点,也是一个对读者的暗示,它好像在说:所以,你看,这其实不是侦探小说。一切都似乎没变,一切似乎又都变了。就像进入一个逼真的梦境,一切都跟现实一模一样,但偶尔随意掠过的超现实场景却因此更加令人惊颤:在一个酒吧,电视上正在转播的球赛比分是540比665。随着搜寻的继续,线索的来源变得越来越不可思议(它甚至会“像风中的种子”一样直接落入他脑海),同时,以一种理所当然——因而也是不知不觉——的方式,类似的超现实场景越来越多,直到最终彻底取代了现实。他来到一座像整幢建筑物的城市,那里“没有马路或街道,但走廊和过道充当了街道,巨大的舞池成了停车场,无数的房间代替了一栋栋房子”。在一座叫“独立”的冻结之城,世界像庞贝古城一样被凝固在瞬间,一幅“静止的繁忙景象”,走在这群活雕像之间,他发现“像这样冻住之后,每个姿势都近乎完美,那是人们普通一天的生活片段——无论多么微不足道——都值得像对待伟大的艺术品一样看待……每个细微的生活瞬间都被揭示出来”。在到处荡漾着风铃声的新月城,一切都如此似曾相识,以至于他“重复以前做过的动作”,走进一栋老木头房子,他看见花园里有个头发花白的男人,他有着跟自己一样的习惯动作:“用拇指和食指拽自己的右耳”,而在书桌上有张明信片,“明信片的背面是他自己的笔迹,写着图片中城市的名字:艾姆利亚。”于是,艾姆利亚,“那是个广场城市,四周是红色的塔楼和看不到尽头的拱廊。……这儿没有距离和方向感,只有城市的全景,深黄色的墙壁,赭色的街道。整个城市从任何一个方向看都是一样的——拱廊,广场,塔楼和长长的影子——但每看一眼感觉都不一样,有股陌生感。”这显然正是基里科那幅著名油画《抵达之谜》所描绘的城市,画中浓郁的神秘和超现实主义气氛与这部小说极为契合。随后,他走到同样散发出强烈基里科感的海边(“一把白色的拐杖靠在墙边。一尊雕塑遥望着大海。”),看见海岸边有本书:
书页在风中翻动着——可是那儿并没有风。所有东西都是静止的,只有书页在翻动,像是有风吹过。他走近那本书,听到书页翻动的声音:这本书就像活的一样,仿佛是个什么生物,它的呼吸只够维持这样轻微的动作。
在此,这场梦境式寻找达到了顶点(又一部《抵达之谜》,但比奈保尔的更贴切)。这本“像活的一样”的书,不禁让人想起博尔赫斯的嵌套式迷宫,我们不禁觉得,这本书就是这本书,这本《寻找马洛里》。的确如此。因为书的“每一页上,虽然被海水溅得斑斑点点,都写着他经过的那些城市名,按照他走访的顺序。艾姆利亚是这本书上倒数第二个名字,最后一个城市……名叫涅米西斯”。
梦境开始像海潮般渐渐退去。在旅程的终点,沃克所拥有的唯一正常线索,那张马洛里照片,发挥了作用。在一个前卫导演正在制作的新型电影中(一部“城市蒙太奇”,由“这个城里的居民或游客所拍摄的照片、快照和录像组成”),他发现了马洛里的踪迹,但似乎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马洛里其实一直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甚至有可能——就是沃克本人。
只是有可能。与很多借用侦探小说外壳的后现代小说一样,它给出的答案是开放的、不确定的、似是而非的,散发出抽象的形而上气质,一如这方面最典型的代表,保罗·奥斯特的《纽约三部曲》。而对那些幻想城市充满细节与想象力的描述,则可以看成是卡尔维诺《看不见的城市》的“美国现代版”。书中还有几场精彩的追杀和打斗戏,强烈的视觉效果显然是对六十年代黑色电影及黑色漫画的借鉴和致敬。只要稍加分析,我们就会发现,《寻找马洛里》与《一怒之下》有着相似的追寻模式:沃克寻找的马洛里,就是“我”想寻找(写出)的劳伦斯;而最终,就像“我”写出的更多是关于“我”自己(而非劳伦斯),沃克找到的也是他自己(而非马洛里——甚至连马洛里这个人名,也是对雷蒙德·钱德勒笔下的硬汉侦探,菲利普·马洛的一种变形,于是马洛式的沃克一直在寻找的是另一个马洛,也就是另一个自我)。它们最后都通向一个充满禅意的悬而未决:我们终将变成我们所追寻的东西——或者说,无论我们在寻找什么袁实际上我们都是在寻找自己。仿佛忍不住要给它刻上一个杰夫·戴尔印记,在旅程的后半段,作者让沃克陷入了一次“杰夫·戴尔定理”,在一个破败的小镇,当他经过无比漫长的自虐式拖延,终于再度上路时,他感到一种筋疲力尽后的超脱,一种否极泰来,然后他像个开悟者那样说,“每件事最终都走向幸运。这场寻找是一种幸运……幸运就是一切。”
《寻找马洛里》出版于1993年,作为独立的一部小说看它也许略嫌单薄,但如果把它放到杰夫·戴尔的整体作品谱系中,它的精练与节制,它的非自传性,甚至它的单薄,便都获得了一种新的光芒,显得既必要又重要,就像一首交响曲中的过渡部。正如《杰夫在威尼斯,死亡在瓦拉纳西》与《懒人瑜伽》的一脉相承,《寻找马洛里》也是对杰夫·戴尔1991年的作品,《然而,很美:爵士乐之书》的一种呼应和延续。被《洛杉矶时报》称为“也许是有史以来关于爵士乐的最佳书籍”,《然而,很美》无疑是杰夫·戴尔至今最为精美,同时也是最受欢迎,影响力最大的作品(它的美国版十年间重版了九次)。
这本书也是他那六部“怪书”的开端。在一篇名为《破门而入》的随笔中,他回忆了自己在美国新泽西的爵士乐研究学院查找资料时遭到的诘问,“他(图书馆员)想知道我在写的这本书是不是有关爵士乐史。不是,我说。传记?不是。好吧,那么它究竟是什么类型的书呢?我说我也不知道。”他确实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在《然而,很美》的序言中,他说,“当我动手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并不清楚该采取怎样的形式。这点很有好处,因为这意味着我必须即兴发挥,于是从一开始,主题的基本特性便赋予了写作一股活力。”所以,不管这是什么类型的书,这都是一本充满爵士乐即兴精神的书,一本闲逛式的书。打开它,你就像走进了一座藏在城市角落的小型爵士乐博物馆(当然,是私人性质的),里面只有七个不大的房间,每个房间都属于一位爵士音乐家,房门上用漂亮的花体写着他们的名字:莱斯特·扬。瑟隆尼斯·蒙克。巴德·鲍威尔。本·韦伯斯特。查尔斯·明格斯。切特·贝克。亚特·派伯。你一间一间逛下去。与常见的博物馆展厅不同,这里几乎没有任何资料性的说明或展品,也没有专业的讲解员。但有音乐,有家具,有明暗摇曳的光线,光线里漂浮着尘埃般的回忆。每个房间都弥漫着自己独特的气氛:有的温柔,有的迷幻,有的忧伤,有的狂暴……你坐下来,让身体陷入沙发,你闭上眼睛,你能听见音乐,你能看见音乐……
这就是它给人的感受。因此,这本书不是研究的结果,是感受的结果。它的写作不是源于学术上的需要,而是源于情感上的需要——源自于爱。在上述的同一篇随笔中,当被问到他有什么资格去写一本关于爵士乐的书——既然他既不是音乐家,也不是音乐评论家——杰夫·戴尔回答说,“什么资格都没有,我只是爱听。”所以并不奇怪,从结构到内容,这本书都散发出典型的爵士乐气质:既遵循传统,又勇于创新;既严谨,又自由;既随心所
登录信息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