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李清来,李清想了想,缓缓说道:“就叫朝云吧。”
凌雨与芦玉点头,这个名字说来是极雅的。
......
朝云从此在院中住下,如今他尚且年幼,倒也帮不了其他忙,闲来无事,芦玉与凌雨会教她识字读诗,她倒也学的快。虽然不让她帮忙,但学完字总会去在厨房打打下手,颇得芦玉与凌雨的欢喜。
而李清如今却有一件对他而言的大事。
他的红楼梦是写成了!
当然,是抄成了,不过说抄也不尽然,其中有三成都是李清自己写的,以他如今的文采有这个能力,而且经他写的也更加贴切这个世界的东西,可以说比原版要符合如今的品味。
李清在写完又编整了三遍后,是浑身上下感到一阵一阵的空虚,如同自己坠入了虚空一般。
这种感觉着实不是外人能了解的。
将整版的红楼梦给两位娘子看过,两位娘子看的是如痴如醉,尤其是其中的妙笔更是让两位娘子久久不愿翻页。李清也是大有信心,此书将会卖的火爆。
于是在成书后的第二日,李清就去到了城内的书商处,说来也是巧,书商正巧需要一本新书发售,看过李清的书后,是一拍即合,不费吹灰之力李清的书就成功发售。
大周城池众多,一般来说书商发售一本新书会先在几个城池试探,如果效果好那就大力发售,如果效果一般,不好意思,到此为止,反正亏也不会亏太多。而李清这书一发售,可谓是火爆至极,短短三个月间,据书商所说,就已在一百城发售,并且还出现了大量盗版。
书卖的火,李清也是欣喜不已,而他的分成也如流水一般涌来,李清可谓是以后再也不缺银两了。
书发售不久,就有女子通过书商给李清写信,皆是佩服李清的才学,想要跟李清见面,李清对此都是付之一炬,这信皆是落入了火焰之中。
转眼十年即过,李清在这林州城已经是颇有盛名,一本红楼梦将他的名声彻底打响,甚至有的外城人,只知红楼梦而不知有什么林州城,在这其中,也有不少人对李清的红楼梦作了大力的抨击,李清对此,没有接受也没有拒绝。
这一日,早上醒来,李清看着镜子中自己依旧年轻的面孔,却有一种恐慌在,不老是人人都有的梦想,但等真的实现,却是犹如叶公好龙一般,李清也不例外。
天色尚早,两位娘子在厨房忙碌,李清来到院中,神情却突然一滞。
只见在院中的桂花树下,十年过去,已出落成窈窕美人的朝云,正捧着一本书在读,再一细看,竟是红楼梦。
李清知道,朝云自从进院后一直帮着两位娘子做事,但每天早上,她是不用做的,按芦玉的话讲,这个时间读书最好了,所以每当早上的时候,朝云都会在读书,而今天也不例外。
老实说,以往李清也见过朝云早起读书,但不知为何,今早一见,却是哪难都与之前不同了。
似乎是今日的桂花树特别漂亮,又似乎是朝云特意梳妆了一番,让李清一眼就陷了进入,陷入了这番美好之中。
清风吹过,朝云发丝飘娆,淡色的衣裙衬托着朝云的脸颊更加洁白动人,纤纤玉手如同那池间的莲藕,翠绿动人,神情贯注一心读书的朝云,更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在。
李清深深的陷入了。
而他不知的是,朝云此时哪有在看书啊,自从李清出门来眼睛落在她身上起,她就一动都不敢动了,李清的眼睛如同透视仪一样,落在那,那就感觉凉飕飕的,朝云只感觉自己好像被李清看穿了一样。
时间久了,朝云也不知该怎么办,动吧也不是,不动吧也不是,只能强忍内心的羞涩,看着眼前的书。
说来这十年,朝云只是进院,与李清并未有太大瓜葛,今日这番一来,她心中就想了许多,想的皆是女儿家的心事。
“夫君,吃饭了。”
芦玉在屋内喊道,李清一个激灵,连忙朝屋内走去,朝云神色一松,也收起书而去。
饭桌上,李清大口吃着饭,而芦玉与凌雨却是互相一看,她们刚才可都是看到了李清望着朝云不动的场面,不过对于朝云,她们还有另外的安排。
此时凌雨一笑,对着李清说道:“夫君,你写的书可真是好,你可不知朝云已经看了有三遍了。”
“哦,是吗?”李清大感惊奇,他心道已经看了三遍啊,自己怎么好像是第一次看到朝云在看自己书,之前好像就从未意识到,真是一叶障目。
李清再次看向朝云,朝云却羞涩的低下头,李清有心拷问,开口问道:“朝云,你最喜欢书中的那段场景?”
朝云抬起头,先看了看凌雨与芦玉,而后小声说道:“我...最喜欢众女作诗。”
“哦!”李清点头,又夹了一口菜。
此时凌雨说道:“夫君,你可不知,朝云平日可喜欢作诗了。”
“是吗?可有诗作?”
李清又问道,今日仿佛通了什么窍似的,李清对于朝云是颇感兴趣。
不过不等朝云说,芦玉在一边就说道:“夫君,先吃饭,吃完饭再看诗,朝云可有很多好诗呢。”
“行!”李清点头。
凌雨此时望了朝云一眼,朝云的心中不知想些什么,脸色一直红扑扑的。
吃过饭,李清坐在桂花树下,朝云取来了她做的诗,不过不多,只有两首,似乎这两首是朝云最为自得的,李清接过一看,顿时吸了口气,朝云说来...说来今年不过十六岁吧,竟能做出这种诗来,真有些了不得啊,虽然有些生疏,但可远超某些读书人。
这诗词有两首,其一是赞院中的桂花树的:
“春至乾坤,片片春花香满园,最是一年好时光,院中留步。桂花树下,点点桂花落沙盘,似与天星互做景,乾坤互换。
沧浪江水,绕城而去奔腾过,日夜不住风难留,往何处去?人间美景,水月齐色添桂花,桂花落天又投水,水月齐开!”
“好!”李清赞叹说到,这词值得称赞。
当然了,要说多么多么好也不见得。但要知道这可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做出的诗,平日只跟凌雨与芦玉学些字,平日经常做家务,能写出这般来,已经是非常有天赋了。
这是其二,其二是一首观月的杂诗,写也得颇为灵巧:
“今夜月晚升云梢,一片群星皆不见。
不知月是孤独月,或是星辰今夜倦。
我在窗下观云月,月移广天云自散。
忽而天边一星闪,原来两者依相伴。”
“好!好!好!”
李清连说三声好,此时放下诗作看向朝云,朝云已经羞愧的不敢看李清,但李清却是非常之欣赏,一直盯着朝云看。
“夫君,还没看够么。”
一边的芦玉小声说道,李清也是脸色一红,自己似乎有些看的过分了。
此时回过神,李清看过了朝云的两首诗,此时也来了兴致,取出纸笔,心中一动,写了起来: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
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
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望相似。
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
......
不知乘月几人归,落月摇情满江树。
”
原谅李清并没有自己写,而是抄了一幅前世的春江秋月夜,李清只是觉得,只有此诗词才真正将月写了个透彻,后人是难以写尽的。
一首写完,一边的朝云已经是瞪大了眼睛,呆而不语。
......
白日过去,凌雨与芦玉服侍李清睡下,凌雨却偷偷自个离开屋子,来到了朝云所在的房间。
朝云睡得很轻,似乎又未睡着,在凌雨一进来后就坐了起来。凌雨没有点蜡烛,坐在朝云的身边,凌雨一笑,小声说了起来:“朝云,我今晚来是要跟你说一件事的。”
朝云不语看向凌雨,凌雨问道:“朝云,你可记得当初你我第一次相见的模样。”
朝云点头:“记得,那时我在卖身葬父。”
凌雨一笑,接着说道:“那你可知我为何要买下你。”
朝云抬头看向凌雨,一双明亮的眼睛在夜晚也是清晰可见,她小声说道:“我明白,我...我愿意。”
“嗯?”
凌雨有些奇怪,而朝云却是什么都不再说了,说来朝云生的美丽,也心神灵动,但此时她却误解了。
她以为凌雨前来是要让他给李清做妾,有了白天的那事,也不怪朝云会这么想。
但凌雨可不是这个意思。
此时凌雨似乎也意识到自己误解了朝云,她解释道:“朝云,你想错了,其实不是这事,当然你要愿意,往后我也没有意见,不过今天来我想告诉你另一件事。”
“嗯,什么?”朝云看向凌雨,还能有什么事。
凌雨一笑,开口说道:“我想让你拜我为师。”
“拜...师?”朝云奇怪不已。
此时月色阴沉,今夜格外安静,李清也已疲惫睡下,凌雨开始耐心解释起来:“这世间除了凡人,还有一种人...你就是其中一种......你的灵根非常好......”
“......”
“......我要教你修仙之法,不过你现在不能告诉他人,你可愿意?”
凌雨将关于修仙以及朝云灵根的事,详细的说了一遍,朝云听后是大为吃惊,久久没有回过神,凌雨的一番话,就如同在平日的生活中突然出现了一只怪兽一样,让朝云脑中已经形成的世界观,凭空撕裂了一大半。
“真的有仙人?”朝云看向凌雨,痴痴的问道。
凌雨没有回答,一方火焰在她手中升起,一切不言而喻。
“你可愿意拜我为师?之前不收你,是因为你尚且年幼,心智不定修仙有害无利,现在我想是时候了。”凌雨再次说道。
朝云看向凌雨,开口道:“我...我当然是愿意。”
“好徒儿。”凌雨一笑。
朝云此时却说道:“主子,我还是想你叫我朝云,我是你的徒弟,也是你买来的奴仆。”
听到朝云这么说,凌雨将朝云好好的看了看,却也没再说什么。
这个夜晚,凌雨传授给了朝云一本修仙功法,朝云开始朝着练气期突破,因为是天灵根的缘故,又因为凌雨取出了灵石,朝云在下半夜就突破到了练气一层,凌雨非常高兴,朝云对于自己修为也是格外兴奋。
凌雨离去之前,朝云最后问了凌雨一句,芦玉与李清是否也是修仙者。
凌雨一笑,将这个答案留给了朝云自己。
......
从这日起,朝云就开始修炼起来,不过她一直谨记凌雨的话,并没有让李清发现。
而李清在对朝云有好感后,虽然朝云是买来的,他想要就能要,不过李清也并未强迫什么,一切都是顺其自然。
如今的李清,按照他自己心中的常理来说,已经五十多岁,是个中老年人了,但事实他却依旧是个年轻人的模样。如今,李清是当官也当了,这写书也已经写了,他顿时感到有些空虚。
到底和前世不同,这方世界娱乐设施是比较困乏的,白天读读书也就罢了,晚上除了闺房之乐,其他也是无甚可干,夜晚的城中,除了某些特殊建筑外,其他是漆黑一片。
在这种情况下,李清就想到了一件事,练武。
是的,他并没有忘记练武,更何况他如今还是个二流武者,练武也有根基,而且和其他武者到了中年后血气衰弱不同,他已经精力旺盛,正是练武的好时机。
于是在某一天,李清就正式拾起了武艺,他不是为了模拟器而练,而纯粹是为了打发时间而练。
而一练武,李清的时间就又变得匆忙起来,这林州城本就是个大城池,其中的武者更是极多,李清练武很方便,使出银两,顿时各种功法都能买到,李清精心习练,每日如故。
转眼又是三年,李清如今已经突破到了一流武者,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李清对此也颇为自豪,毕竟一流武者在林州城都是不多的,当然了,李清不知道的是,朝云已经突破到了练气后期,这等速度可是比他还要快的。
这一日,李清早早收拾好,这就要出城而去。
说来,此次出城是有一间大事,李清这几年练武也结识了不少城中好汉,前几日就有人给他透露,说是城外发现一处墓穴。这处墓穴可不一般,是几百年前的城中邵家最后一名子孙的墓。
这邵家说来在城中的不少武者中都有印象,当初是自打大乾而来,一手邵家刀使的是格外厉害,当年可称林州城三大武者家族之一,但此家族命运一直不好,自打大乾来时,就遭过劫难,损失了家中不少人,后来安定下来,却是人丁稀少,还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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