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仙/作者:长龙』
『状态:已完结』
『内容简介:
《太古玄经》有言:天孕一石,名天启,分两仪,天罡,天琊也,一邪一正。两仪相争,石分,天罡天琊游于玄空,尘埃落于太土,遂生万物。凡人天龙,得天罡、抗...』
作品相关
引子一:太初两仪
《系辞传》有言:“《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又有古语云:“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太初,宇宙之始,混沌不分,正邪未明,善恶无存,冥冥中有灵气,为天启之灵。
岁月悠悠,天启之灵渐渐凝结成石,其圆如珠,色如晶。灵气中渐渐分出正邪两仪,有如磁石的南极二极。正邪之灵于石中斗争了亿万年之久,难分胜负。
后来,那天启灵石终于不堪承载其中正邪之灵的争斗,爆炸开来。巨大的能量使整个宇宙产生剧烈振荡,轻浮者上升为天,重沌者下凝为地,是为太玄圣土。自此,天地始分,正邪之气也分离开去,化为善恶二道。
天启灵石的爆炸,产生了无数的碎片残渣,落于太玄圣土之上,后又经亿万年的进化演变,遂成为草木,虫鱼,鸟兽诸类生命。遂生万物。
经过漫长的进化历程,各个生命族类越来越多,越变越强,诸兽中有聪颖者渐悟天地之道,找到长生之法,又可引天地灵气为己用,修行为妖。
又有一种猿类进化为人,是为凡人。
人之贪欲永无止境,不断寻找长生之法和驾驭天地万物之术,经过无数的失败,终有异人成功领悟了宇宙奥妙,怀正灵之气者修行为仙,怀邪灵之气者修行为魔。
自此,太玄圣土之上,仙、凡、妖、魔、兽并存,唤作五界。
然而,太初之时,宇宙灵石爆炸开后,除碎片残渣之外,还有二块较为完整的晶体,一正一邪,正者唤为天琊,邪者唤为天罡。此二名之由来,是为告诉世人,正中有邪,邪中有正,正邪本为一体,不可分离。
天罡、天琊二石游于宇宙之中,漫无归宿,他们身上的灵气渐渐消散于漫漫天宇,灵力越来越弱。
他们必须找到一个寄生体,与他们同修同长,并将他们的意志和能量施展出来。
最后,身怀邪灵之气的天罡之石首先发现了这块太玄圣土引子二:狼月传说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狼月山本是一座高耸入云的独峰,四面环绕着绵延无边的重重密林。没有人来过狼月山,因为要穿过那片神秘而古老的丛林,无疑是一个巨大复杂而又冒险的系统工程。
有一天,一块带着火焰的石头从天而降,正砸在狼月山的顶峰上,将这座高耸的山峰硬是活生生地砸出一个大坑,巨大的爆炸使得整座山峰降为平地,四散的沙石飞溅开来,在那石头的着陆点四周散落集聚,形成了一片四面环山的盆地,而那片盆地,竟然也有绵延千里之广。那片古老的森林也被一扫而光。
生命的种子最终还是存活了下来,环形山的四周又长满了林木,但那块盆地却被连日的大雨灌满了水。大坑里蓄积的水越来越多,最终冲垮了大坑东南面的一角。大水奔流,冲刷出一条巨大的江河,流向遥远的大海。而开了一口的环形山,正有如一弯美丽的狼牙月,座落在丛林的中央。这里气候湿润,雨水丰富,竟然形成了那条大江的源头。那条大江就是后来的凌波江。
后来,有一名美丽的仙子,因为眷恋红尘,就带着她在凡间寻找到的如意郞君降临到这块与世隔绝的地方,繁衍生息,然而凡人寿只百年,如意郞君阳寿已尽,仙子不愿独活人世,就站在空地中央,化为一尊石像。他们的子女就围着这尊石像,建立起了村落。在村子的正中央,至今还有一尊仙女的石像,而这片村落也因此得名仙石村。
传说已经久远,这世间到底有没有仙,没有人知道,这村子里的人到底最初来自何方,仙石村的人也说不清楚。如果仙子真的是和如意郎君到此隐居,全村人应该同姓才对,可是,村里的姓氏却是各有不同。不过,他们更愿意相信那个老祖宗留下来的美丽传说。
如今的仙石村,仍然与世隔绝,规模已近千人。千百年来,没有外界的人来过这里,因为要到达这里,唯一的途径就是沿着那条湍急的凌波江逆流而上,但是那条江到底有多长,谁也说不清楚。而仙石村的人也从来没有人出去过,因为世世代代的渔猎生活,自给自足,怡然自乐。更重要的是,他们信奉祖先的遗训:仙石村的人只属于这里,外面的世界全都是恶魔,而那片丛林是上天赐给他们的天然屏障。
而那块石头,有人说是一块巨大无比的陨石,也有人说是一块像指头般大小的小石子。
更有人说,那是混沌之初,天地之始的灵气凝结而成。那块石头,吸浩宇灵气,与天地同生,同长,同修。故而唤作天罡灵晶。
故事,就从这里开作者简介与签约感言
一、作者简介
笔名:长龙
性别:男
籍贯: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
现址:四川省成都市
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
职业:成都龙忱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qq:170254173
二、创作动机
经过一段时间的沉默,长龙感到肚子里有些东西在骚动,令长龙寝食难安,实在憋得慌,最后兴奋过度,没有忍住,一不留神就射了出来,喷到了电脑屏幕上。拙作《侠仙》就此诞生。
三、签约感言
经过两次申请失败,经过编辑与青训营教官们的热情辅导,经过自己的坚持与执着,最后,终于签约了。
感谢天,感谢地,感谢阳光照射着大地。感谢的兄弟姐妹们,感谢科大的同学校友,感谢所有给我鼓励和支持的朋友,感谢其他天南海北不认识的叔叔阿姨、哥哥姐姐、弟弟妹妹。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我一向相信这句话。
《侠仙》是我修仙类作品的处女作,但我相信,他会是开启我写作之门的金钥匙。不论如何,我都会努力。听编辑大大的话,多读,多写,多更新,少说,少闹,少搞基。
唯有以不懈的努力,不断的更新来回报各位大大的厚爱!
再拜!
希望喜欢的朋友收藏支长龙短文合辑
本篇内容与正文无关,是长龙这些年写过的一些小短文的合辑,发上来以娱众目。
本篇内容将持续更新自《游龙戏天》完结。有事没事,可以进来看看。更新后,在目录中可以查见新篇章。
目录:
1、未了情
2、沦落
3、杂感美文
4、那年那月
……
1、未了情
烛光摇曳,映红了佳人微醉的脸。略施粉黛,笑靥绽放如七月的花。
手轻扬,红袖拂处,暗香幽幽来。兰花玉指纤纤,端起的龙凤碧玉樽里,盛满了十年的等待,百年的承诺,千年的因缘。
两臂相交,四目含情,这一杯热酒入口,此生此情,纵天荒地老,永将不移不弃。
双手捧起佳人的脸,流下感激的热泪,这些年,你受苦了。今日汝即为吾妻,这脸,这人,吾将疼爱一生。佳人喜盈眉梢,羞涩如今夜的娇月。
洞房春情,一刻千金。红烛燃尽,窗洒月痕。
风云无常,城下兵临,战报频传,即刻出征。
佳人亲手取下挂在墙上的长戟,递到夫君手上,君当保重,勿忘今日浓情。
夫君全身披挂,铠甲鳞鳞,大红锦缎披风在夜风中呼呼作响,面色凝重如秋夜孤霜。此去生死未卜,然英雄当精忠为国,自古忠孝难全。待某驱走胡狗,当再续此情。
月光如银,寒风似刀。白马呼啸,蹄声渐远。
佳人斜倚门框,伸出的纤手指向夫君远去的方向,似要呼唤,却又止住。
风卷锦袖,月映泪眼。天妒此情,唯有任君远去。
男儿有志,不宜以妻为念。妻当日夜翘首企盼,静候凯旋佳音。
朝阳如血,黄沙弥天。
城前斜影里,驻立着强兵十万,刀剑如林,旌旗蔽日。大军压境,城将破,国何堪?唯有拼死一战。
城门开,一骑白马绝尘,如离弦利箭,大红披风刷刷起展,手扬,长戟寒光乍闪。英雄豪气,敌胆俱裂。身后兵马如潮涌,此战,为国,为城,更为了佳人平安。
黄沙滚滚里,短兵相接,刀光剑影,飞矢如蝗。长戟舞处,人仰马翻,血肉横飞。
杀声震天,血流成河,尸横如山。朝阳望之后怕,急急躲入乌云间。
马失前蹄,人跌阵前,万箭穿心,血染沙场,只叹英雄气短。
风乍起,细雨飘洒,似要洗尽这土地上的血污与遗憾。
用最后的力气,拄着长戟起身来,回望将陷的城池一眼,吾身将死,无力回天。
城将破,妻若何?
嫁给我,是我的幸福,却是你的不幸,这是命不堪当,还是天眼未开?
我辜负了你,你的美丽,你的温柔,你的深情,你的企盼。
我只有默默死去,而你,此刻,是否仍站在门口张望?
如果有来生,我不会再娶你,不是因为我不爱你,而是因为我太爱你。
2、沦落
一
沦落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沦落到了天涯。
天涯在哪里,连沦落也说不清楚。也许江湖中本没有天涯,是沦落的人多了,也就有了天涯。
沦落已记不清楚自己本来的名字,那名字如此模糊,如此遥远,仿佛只是一个上古的神话。
而沦落这个名字,却正像回荡在天涯的一首渔歌,飘渺而悠远。
“我本不叫沦落。”沦落说,显得如此沦落。
不错,沦落之所以沦落,并非他原意沦落,只是这个沦落的江湖不允许他不沦落。
如果我不沦落,这个沦落的江湖会认为那个不沦落的我才是真正的沦落。
一个不沦落的人在这个沦落的江湖是无法生存的,沦落明白这个道理。
一个沦落的人是不会把不沦落的沦落当朋友的,沦落明白这个道理。
沦落是个怕孤独的人,所以,沦落必须沦落。
既然选择了沦落,就一定要沦落得彻底一些,沦落得出类拔萃一些,沦落对自己说。
于是,沦落做出了一个其他沦落的人难以理解和接受的决定:到天涯去沦落。
没有人相信沦落会采用这样的方式去沦落。
“沦落,你不能如此沦落!”沦落的朋友劝沦落。
我既然选择了沦落,就不想跟天下沦落的人用同一种方式沦落。沦落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沦落得看着无尽的远方,仿佛他知道,天涯就在那里。
沦落走了,离开了原先那个沦落的江湖。但是他有一件事不明白,到底是自己离开了原来那个沦落的世界,还是,只是换了一个沦落的方式?
沦落到天涯的时候,他没有想到,原来天涯沦落也只是一种最普通的沦落的方式而已。
原来沦落甚至连沦落的方式都没有换,而只是换了一个沦落的地方而已。
但是沦落不想回去,因为可笑的自尊!
江湖中的人都知道沦落去了天涯,因为江湖中没有人去过,所以,沦落因为去天涯沦落而出名了。
沦落已不在江湖,但江湖中却有沦落的传说!
而天涯的沦落,并不知道他在江湖中竟被人传为神话!
天涯有传言,沦落回去了!
天涯的人不相信沦落回去了,但是沦落真的离开了天涯。
沦落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
只有沦落知道。
沦落只是想在天涯也留下一个沦落的传说
二
沦落离开天涯,走入这片荒漠,已愈两月。
烈日当空,沦落坐在沙滩上,汗水湿透了他的衣服。
沦落的剑插在身旁,在烈日下泛着寒光。沦落磨这把剑已经磨了近二十六年。沦落要用这把剑,去征服他想要的一切。
沦落的马打着响鼻,抗议连日来的跋涉。沦落太累了,马也太累了。沦落的嘴唇已经渴得干裂,水袋里却没有一滴水了。沦落有些想念天涯的那片湖泊。
残阳如血。
沦落站起身来,他必须上路了,不然,他就会渴死在这无边荒漠之中。沦落牵着他的马,慢慢前行,后面留下一串长长的脚印。
沦落的影子在大漠中拉得老长,老长。
突然,沦落的马加快了脚步,异常兴奋。沦落知道,一定是前面有什么惊喜在等着他。
沦落跨上马,在大漠上驰骋,身后扬起滚滚沙尘。
终于发现,真的是有绿洲!
大漠深处,有一眼孤独的清泉。
沦落和马飞奔过去,恨不得一下子把整塘水饮干。
这时,沦落才发现,竟然清泉旁边,还有一位美丽的姑娘,一袭长裙如天边飘落的彩云。
沦落不好意思地说:我叫沦落。
姑娘说:原来你就是沦落,我叫扶摇。
沦落惊讶。
她竟然知道沦落的名字。
她竟然叫扶摇。
沦落想起一位叫婉清的朋友曾告诉自己,人如其名,你叫沦落,你就注定一生沦落。而她,竟然叫扶摇。
更惊讶的是,沦落看到扶摇的双唇竟然干裂。
你为什么不喝这水?沦落问扶摇。
我要用这水去浇灌园里的花草,扶摇如是说。
沦落望着扶摇带着血丝的眼睛,若有所思。
沦落感动于扶摇的做法,但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她本性的善良,或是生活的墨守陈规?
但此时,沦落更想做的是,他一定要用他手中的剑,去凿一眼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甘泉。
也许这个决定,会让沦落如野马般的流浪,终将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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