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题来练习。
当时没有教辅和习题集,帅嘉谟一腔做数学题的欲望无处发泄。好在这个苦恼没持续很久,他便发现了一个绝好的题库:歙县架阁库。
徽州府历年的税粮账册,都存在歙县库房里。大明税赋结构很是繁复,徽州又是纳税大户,账册涉及大量加减折算、书算钱粮,这正是绝佳的应用题题例。磨炼好了这门手艺,以后就业便有保障了。
于是在隆庆三年的某一天,帅嘉谟设法接触这些官府账册。一个学霸就这样高高兴兴地开始做起数学题来。
做着做着,帅嘉谟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
凭借着对数字的高度敏感,他注意到徽州的历年税赋里有一个疑点:徽州府每年向南京承运库缴纳的税粮中,除正税之外,还有一笔科目叫作“人丁丝绢”,须以实物缴纳,且数额颇大,每年要缴8780匹生绢。
帅嘉谟再往下去查徽州府下属诸县的分账,发现徽州府下辖六县,其他五县都没有“人丁丝绢”这么一笔支出,只有歙县的账簿上有记录,数字与徽州府上缴南京承运库的等同。
换句话说,徽州府每年8780匹生绢的这笔税支,是由歙县单独负担的。
帅嘉谟大为骇异,这可不是小数。为了确保自己没犯错,他还特意去查了一下《大明会典》。
【注释】
《大明会典》:明代官修的记载典章制度的大全。有明一代于弘治、嘉靖、万历三朝先后编修、续修和重修《会典》。弘治年间,徐溥、刘健等奉敕修成《大明会典》180卷,至孝宗死,未及颁行。正德年间,李东阳等奉敕重加校订后由司礼监刻印颁行,是为正德本。嘉靖年间续修的《会典》并未刊行。万历年间,大学士申时行等奉敕重修《会典》成228卷,为万历本。文中帅嘉谟所阅者应为正德本《大明会典》。
《大明会典》是一本官方发布的资料集,里面收录了典章沿革以及各级政府税赋资料、行政法规,从弘治朝开始,每代都会进行修订,算是政府法令的一个汇编,亦勉强可以当作年鉴来用,权威性很高。
帅嘉谟在《大明会典》里的徽州府条目下,找到了同样的纳税记录。更重要的是,《大明会典》里只提及是由徽州府承担“人丁丝绢”,并无任何字样表明是歙县独自承担。
按道理,徽州府的这一笔“人丁丝绢”税目,应该是六县均摊,怎么只压在歙县一处呢?虽然歙县的体量比其他五县都要大,可也不能这么欺负人哪。
帅嘉谟心想,这件事关乎一县之民生,可不能这么糊涂下去,必须挖个水落石出!
就像所有的学霸一样,帅嘉谟看到眼前出现了难题,不惊反喜,兴高采烈地继续深入挖掘。最终,他在《徽州府志》里找到一条看似无关的古早线索。
【注释】
《徽州府志》:现存明代《徽州府志》有两个版本,一为彭泽、汪舜民等人编修的弘治《徽州府志》12卷,一为汪尚宁等人编修的嘉靖《徽州府志》22卷。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汪尚宁为歙县人,曾官至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退休归里,组织一帮人员重修了《徽州府志》,后来亦被卷入学霸帅嘉谟引起的这场争论。
徽州这个地方,归附于洪武爷的时间很早。朱元璋在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称吴王之后,在徽州实施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元税,称为“甲辰法制”。结果年底核查,行中书省发现数字有问题,于是在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搞了一次“乙巳改科”,对很多科目的税额重新做了调整。
【注释】
乙巳改科:据《徽州府志·食货志》记载,吴元年(1364年),明太祖朱元璋重新修订了徽州府的赋税旧制,将六县的“夏税生丝”折麦征收。第二年,即乙巳年,行中书省核查徽州府赋税时发现,该府吴元年的田赋增减额存在问题,派人将府、县所属官吏羁押至省,在严密监督之下,重新更定了徽州府的田赋数额,岁史称“乙巳改科”,其中特别指出了歙县亏欠原额夏麦9000余石。
图一·2 嘉靖《徽州府志》书影
在这次改制中,朝廷发现歙县的夏麦数量有问题,与去年同比差了9700石,于是对歙县的3646顷轻租田,每亩各加征“夏税生丝”四钱,以弥补夏麦缺额。
【注释】
石:古人把石块凿孔成凹行,用于称量粮食,“石”因此成为容量单位,音(dàn)。《说苑·辨物》载:“十斗为一石”。古代的容量单位有:勺、合(gě)、升、斗、石,为10进制。出自《淮南子·缪称训》的“以升量石”,比喻以肤浅的理解力难以推测深奥道理。出自明人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的“朝升暮合”则用以形容生活的艰难。日常生活中,石与合因其过大或过小而较少被使用,人们常用的是升和斗,故有升斗小民、日进斗金、不为五斗米折腰等说法。
这个“补欠夏税”年代太过久远,看起来和“人丁丝绢”全无关系。帅嘉谟凭着天才般的直觉,觉得这两者之间一定有什么联系,于是拿起笔来,粗粗算了一下。
歙县补的9700石夏麦,按照隆庆时的官方换算标准,每石折银3钱,9700石粮食折算成银子,是2910两。而每年“人丁丝绢”补交的生绢折成银子,每匹7钱,所以8780匹折银6146两。嗯,两个数字似乎没什么关联。
【注释】
折率:明初所定的赋税,本是建立在实物财政的原则之上,政府根据需要的物品来确定征收的物品种类,百姓根据各地土产的特点缴纳不同的物品。但是,各地的出产与政府的需要总有不一致的时候,就需要用其他的物品来代替。或者,在政府实物储备充足的情况下,改征当时具有一般等价物职能的物品作为财政储备,这时就需要有一定的换算比例,即折率。明中叶赋税改革,逐渐以白银作为衡量标准,折率也就主要是折银率了,这一比率主要是由税物要送往的仓库与用途等因素决定。如据嘉靖《徽州府志》可知,嘉靖年间,徽州府夏麦征收,征入当地永丰仓每石征银4.5钱,送往京库(北京)每石征银2.5钱,运往南京光禄寺每石征银6钱。
帅嘉谟到底是个学霸,脑子转得很快。他很快想到,徽州六县彼此相邻,一个县夏麦歉收,其他五个县不可能幸免。他再一追查,发现在同一时间,黟、休宁、婺源、祁门、绩溪五县也亏欠夏粮,一共是10,780石,可折银3234两。
2910+32346144。
这个数字,和“人丁丝绢”只差2两。
帅嘉谟很快得出了结论:在国初,整个徽州府六县共亏欠夏粮20,480石,以“夏税生丝”为名义补之,折8780匹生绢。按说这笔钱是由六县共同承担的,不知为何,却变成了歙县单独缴纳。
更可怕的是:徽州并不养蚕,歙县的老百姓必须先把粮食卖成银子,拿银子去买生丝,再缴给官府。周转两次,负担更重。
如果从至正二十五年“乙巳改科”开始算起,到隆庆三年,这笔冤枉税足足交了两百多年!
歙县简直倒霉透了。
帅嘉谟做事很谨慎,他没有急着去惊动官府,而是在歙县摸了一圈底。结果他发现,自己并不是最早发觉有问题的,早在嘉靖十四年(1535年),已有两个歙县人——程鹏、王相发现这个“人丁丝绢”有问题。
他们没有在徽州府本地抗议,而是越级呈文给了徽州府的上级——应天巡抚和应天巡按,而且还不止一次!
应天巡抚和应天巡按,这两个官职的管辖范围可不只有应天府一个地方,而是涵盖了除凤阳、庐州、淮安、扬州四府之外的整个南直隶地区,其中徽州府也受其辖制。
在具体的分工上,应天巡抚协调各府州县,以赋役为主,也兼管司法、治安;巡按以监察为主,但也插手民政、司法、军事。勉强用现在做对比的话,一个是省长兼军区司令,一个是省高级法院院长兼纪委,找他们两位,算是拜对了衙门。
市里不管,难道省里还不管吗?
第一次接呈文的是应天巡抚陈克宅、巡按宋茂熙,两位很快给了批复,要求徽州府彻查。可是他们很快便升迁转走,没人再去追问。接任的巡抚欧阳铎、巡按游居敬,接到了同样的呈文,也给了批复,要求徽州府召集六县合议。结果负责此事的官、吏,都是其他五县出身,敷衍塞责,推诿拖延。
在来回拖延之中,王相、程鹏先后莫名去世,此事最后不了了之。
查到这里,帅嘉谟推开账册,做了一个决定:他要第三次呈文,为歙县讨一个公平!
到底是正义感和乡土情结使然,还是想借此炒作自己?史料不全,不好妄自揣测他的动机。
无论如何,他决定冒着触动利益集团的巨大风险,开始采取行动。
隆庆四年(1570年)的年初,帅嘉谟撰写了一份呈文,详细地写明自己的查考过程,然后提交给了当时的应天府巡按御史刘世会。
在这篇呈文里,帅嘉谟玩了一个心眼,在讲述缘由时加了这么一句话:“缘本府递年奉户部勘合,坐取人丁丝折生绢八千七百八十匹,原额六县均输,府志可证。”
大概意思是,我说的这个问题,在《徽州府志》里也提到了,这是铁证。
《徽州府志》是徽州府出面编撰的地方志,可信度很高。可是,府志里其实只是含糊地记载了徽州府或歙县缴纳“人丁丝绢”多少多少,根本没有明确说过“原额六县均输”的话,更没有和国初那笔亏欠的夏麦联系到一起。
帅嘉谟偷偷加了这六个字,是想给上官造成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方便行事——殊不知这一处小小的手脚,后来却成了聚讼的一个关键焦点,这个后头再说。
除了偷改了原文,帅嘉谟还发动了情感攻势。他动情地说:
“南京承运库每年收丝绢20,190匹,其中浙江、湖广这种产丝大区,才缴纳8501匹;应天(等)十三府,只要缴2905匹。我们徽州府根本不养蚕,却要负担8780匹。当地民众只能卖了粮食,折成银子,从浙江等地回购,这两道手续,让成本翻倍,苦不堪言。更何况,这笔负担若是六县分摊,还能勉强忍受,可现在是歙县一县承担——这一县之税,比浙江、湖广两司都高,根本不合理啊!”
【注释】
细查帅嘉谟所引用之《大明会典》可知,浙江、湖广的各布政司、府、州运往南京户部承运库的夏税丝绢数分别为3509匹、4992匹,二者共计8501匹。应天等十三府为:应天府、常州府、镇江府、太平府、庐州府、安庆府、宁国府、苏州府、淮安府、松江府、凤阳府、扬州府与池州府。上述各处所缴为丝绵折绢或农桑丝折绢,唯有徽州府缴纳的税项有些不同,乃是人丁丝折绢,有8779匹,与帅嘉谟所说的8780匹稍有出入。
这是帅嘉谟玩的一个统计学小花招。因为大明税制不是统收统解,一个地方往往要向数处交税。
当时浙江、湖广等地的丝绢税,不只解往南京承运库,还有很大一部分会送往太仓银库、丙字库等。从万历年间的税收记录来看,浙江的丝绢税总额高达130,000匹,湖广的总额27,000匹,都远超歙县。
帅嘉谟是这么个逻辑:不谈总数,单单拿出南京承运库做比较,主要为了显得歙县格外悲惨。
这个手段的绝妙在于这些数字都是真实的,全经得起查证,只是在统计方式上稍做手脚,立刻显出卓然效果——歙县本身的负担确实沉重不假,但被帅嘉谟这么一比较,变得简直惨绝人寰,读之触目惊心。
【注释】
大明税制:帅嘉谟引用《大明会典》所载各司、府送往南京户部承运库的丝绢税额,来哭诉歙县独自承担的徽州府丝绢税额比浙江、湖广两司的总额还多,实在太失公平。他如此计算,隐含着一个前提,即认定南京承运库记载的税额,就是各布政司、府所纳丝绢税额的全部。但实际上,这样的假设完全站不住脚。因着两京制度,明代的承运库有南、北之分,帅嘉谟引用数据并未将北京承运库算入。并且,地方上交中央的丝绢税并非都送往承运库,部分折银可能送至太仓银库,部分丝绢可能送至丙字库。所以,南京承运库所收纳的,仅是丝绢税额的一部分而已。如下页图表所示,若给《万历会计录》所记载的嘉靖、万历时期各布政司、府、县的丝绢税的总额做个排名,可以发现,徽州府的丝绢税在全国诸府中名列第九,歙县则在诸县中名列第六,都比较靠前,却也与名列第一的严州府、淳安县有相当大的差距,更不能与浙江、湖广二司共计167,544匹的总额相比。
这真是只有学霸才能玩出的手段。
除了在史料和统计学上做手脚之外,帅嘉谟还准备了第三张牌:政治牌。
他呈文的第一句话是这么写的:“天下之道,贵乎均平,故物有不得其平则鸣。歙县久偏重赋,民困已极,躬遇仁明在位,备陈情款,恳乞均平。”
【注释】
天下之道,贵乎均平,故物有不得其平则鸣。歙县久偏重赋,民困已极,躬遇仁明在位,备陈情款,恳乞均平:普天之下,最重要的道理就是均平,故遇见不均不平之事,必须发声抗议,维护公道!歙县独自承担如此沉重的赋税重担这么多年,百姓已贫困至极,无以为生了。幸蒙上天眷顾,遇见您这样仁慈、贤明的御史大老爷,小的有幸向您详细陈明状况,恳乞大老爷均平赋役,救歙县百姓于水火!
短短一段话,先后两次要求“均平”。
隆庆年间,江南正在推行一条
登录信息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