侈迷书屋网 > 科幻灵异 > 小说灯笼 > 小说灯笼_第2节
听书 - 小说灯笼
00:00 / 00:00

+

-

语速: 慢速 默认 快速
- 8 +
自动播放×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全书进度
(共章)

小说灯笼_第2节

投推本书 /    (快捷键:←)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快捷键:→)    / 加入书签
分享到:
关闭

却只读日文部分。他还自认为在兄弟姐妹里,真正关心家里的只有自己,暗自感到悲壮。

以上是这篇小说的开头,然后用一些小事件展开剧情,形成整篇小说的结构。然而前面也提过,这原本就是一篇无聊的作品。说到我的钟爱,比起作品本身,我更钟爱作品中的家庭。我喜欢这个家庭,而这个家庭也确实存在,因此这篇小说是描写已故入江新之助的遗族,然而内容未必如实叙述。说得夸张一点,我自己说来也有些惊慌,其实我是将诗与事实以外的东西,适度加以整理叙述。有些地方,甚至夹杂着肆意杜撰,但整体上算是描写了入江家的情况。纵使有“一毛”的差异,但有“九牛”算是真实。在这篇小说里,我原本只写那五个兄弟姐妹与慈祥聪明的母亲,关于祖父及祖母的事,基于作品结构之故,纵使百般失礼也只能割爱。这确实是不当的处置。既然写的是入江家,却排除了祖父母,再怎么说都完整性不足。因此,现在我想谈谈这两个人。在那之前,我必须声明一件事,接下来我谈的所有事情,并非入江家现在的样貌,而是四年前我写这篇小说时入江家的氛围。现在的入江家已有些不同,有人结婚了,甚至有人过世了。与四年前相比,气氛也显得有些灰暗。现在我也无法像以前那样,无拘无束地去入江家玩。因为那五个兄弟姐妹,还有我,大家都长大成人,变得彬彬有礼、疏离冷淡,也就是所谓“社会人士”的模样,即使偶尔见了面,也变得索然无趣。坦白说,我对现在的入江家不太感兴趣。要写的话,我想写四年前的入江家。因此,我所叙述的也是四年前入江家的样貌。现在已稍微不同往昔。说完这点声明,接着来谈谈四年前的祖父——他似乎整天无所事事都在玩。倘若入江家有非比寻常的浪漫血统,可能来自这位祖父。他已年过八旬,每天都好像有什么事,从曲町的自家后门溜出去,动作十分敏捷。这位祖父于壮年时期,曾在横滨经营规模颇大的贸易公司。他儿子新之助刚进美术学校时,他不仅丝毫不反对,反而向周遭的人夸耀。他就是如此气度恢宏的豪杰。纵使退休后,他也在家里待不住,总是趁家人不注意,一溜烟就从后门溜出去。快步走了两三百米,回头确定家人没有跟上来,便从怀里掏出鸭舌帽戴在后脑勺,帽檐微微朝上。这是一顶帅气的格纹猎帽,虽然很旧了,但不戴这顶帽子就没有散步的感觉,因此他已经戴了四十年。戴上这顶帽子去银座,走进资生堂餐厅,点一杯巧克力,便在那里耗上一两个小时。东张西望,环顾四周,若看到以前商场上的朋友带年轻艺伎来,他绝不放过,立刻大声叫唤,硬要人家坐到他这桌来,然后气定神闲地出言挖苦。这是他难以压抑的乐趣。回家时,一定会为家人带点小礼物。毕竟有些心虚。

最近,他又开始明显地讨好家人,发明了勋章。他在墨西哥银币上钻孔,然后用红丝线穿过洞孔,做成一枚勋章,将这个勋章颁赠给一周内对家里最有贡献的人。但家人都不太想要这枚勋章。因为得到这枚勋章后,接下来一星期,在家时一定要把勋章挂在胸前,大家都觉得很为难。母亲很孝顺公公,因此获赠这枚勋章。虽然母亲拿到时也露出感激之意,却也只挂在腰带上,而且是挑最不起眼的地方。这枚勋章是祖父晚酌时,由于母亲多给了他一瓶啤酒,不容分说地当场被迫收下。长子的个性拘谨正经,偶尔陪祖父去看戏被视为有功,便无意中获得勋章,他也能满不在乎,乖乖地在胸前挂上一星期。长女和次男都对勋章避之唯恐不及。长女坚称自己没资格拿这枚勋章,机巧地逃掉了。次男将勋章收进自己的抽屉里,甚至谎称遗失。祖父立即看出次男在说谎,命令次女去搜索次男的房间。次女运气不佳,竟找到了勋章,接下来变成次女获赠勋章。祖父特别偏爱这个次女,纵使她是全家最高傲自大的人,也没有丝毫功劳,但祖父依然动不动就颁勋章给她。次女拿到勋章大多放在钱包里,但祖父也不计较,只给次女这项特权,说不挂在胸前也无所谓。全家大小只有幺弟想得到这枚勋章。即便如此,当他把勋章挂在胸前时,也感到难为情、忐忑不安,但若勋章被取下来交给别人时,他又感到些许落寞。有一次,他甚至趁次女不在,偷偷溜进她的房间找出钱包,眷恋地望着里面的勋章。祖母从未获颁这枚勋章,因为她打从一开始便断然拒绝,是个非常干脆利落的人。她说这种东西太蠢了。

祖母极度疼爱幺弟。有一阵子,幺弟开始研究催眠术,拿家人当实验对象,但无论对祖父、母亲、兄姐们施展催眠术,大伙儿都了无睡意,每个人眼睛都睁得大大的,到头只惹来一场哄堂大笑。幺弟泫然欲泣,冷汗直流。最后对祖母施展催眠术时,竟然立刻奏效。祖母坐在椅子上打起盹儿来,慢慢地睡着了。催眠者以严肃的口气问问题,她也天真地回答。

“奶奶,你看得见花吧?”

“看得见,好漂亮哪。”

“那是什么花呢?”

“是莲花哟。”

“奶奶,你最喜欢的是什么呢?”

“是你呀。”催眠者兴奋了起来。

“你指的是谁呢?”

“就是和夫呀(幺弟的名字)。”

在一旁看的家人不由得哑然失笑,祖母也因此醒了过来。即便如此,也算顾全了催眠者的颜面,因为至少祖母被成功催眠了。可是后来正经八百的长兄,私下忧心地问祖母:“奶奶,你真的被催眠了吗?”祖母先是哼笑一声,然后低声说:“怎么可能。”

以上是入江家成员大致的素描。我想再介绍得详细点,但现在我更想以连作的创作方式,将这家人的故事写成一部相当长的“小说”。前面也提过,入江家的兄弟姐妹多少都有些文艺嗜好,他们有时也会联手创作故事。尤其在阴霾的星期天,五个兄弟姐妹聚在客厅觉得无聊时,在长兄的提议下便开始玩联手创作游戏。首先由一个人随性举出登场人物,然后依序编造这些人物的命运与情节内容,就这样创作出一篇故事。若是轻易就能结束的故事,当场便一个接一个“用说的”完成;但若开头便是耐人寻味的故事,大家就会慎重其事,轮流“写”在稿纸上。如此五人合力创作的“小说”,至少也有四五篇了。有时祖父、祖母、母亲也会来帮忙,这次稍微偏长的作品,果然也有祖父、祖母、母亲的参与。

其二

幺弟明明没什么本事,但总爱抢着第一个说故事,然后几乎每次都失败。但他并不气馁,总是干劲十足地认为这次一定会成功。年假连续五天假期,他们觉得有些无聊,又开始玩起“故事接龙”的游戏。此时幺弟也是打头阵说:“让我先来吧!”兄姐们已经习惯,因此也笑笑地让给他。这是今年第一个故事,为了慎重起见,决定好好写在稿纸上,依序传下去。截稿是翌日早晨,每个人都有一天的时间可以仔细思考书写。第五天晚上,或第六天早晨,要完成一篇故事。在这五天里,五个兄弟姐妹都有些紧张,也感受到些许生存的意义。

幺弟照例说要打头阵,于是兄姐们答应让他写故事的开头,但其实他毫无腹稿。或许是情绪陷入低潮,怎么写都写不出来,后悔不该抢做先锋。元月一日大过年,兄姐们都各自出门玩乐,祖父当然也一早就穿着燕尾服不知去向,唯有祖母和母亲留在家里。幺弟待在自己的书房,一直在削铅笔,搜肠刮肚,怎么样都写不出来,急得都快哭了。最后穷途末路,竟心怀不轨想要剽窃。他认为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带着做坏事的紧张心情,快速浏览了《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以及福尔摩斯的冒险故事,从这里抄一点、那里抄一点,终于拼凑出一个故事。

很久以前,在北国的森林里,住着一个恐怖的老女巫。她是个长相奇丑无比,又心狠手辣的老太婆,唯独对她的独生女乐佩 (8) 温柔体贴,每天都用金梳子为她梳理头发,疼爱有加。乐佩是个美丽又活泼的女孩。但从十四岁起,她已不再对老女巫唯命是从,有时甚至反过来斥骂她。尽管如此,老女巫还是很疼爱乐佩,只是笑一笑,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森林里的树木在秋风吹拂下,落叶飘零,枝干渐秃,老女巫家也到了准备过冬之际,一个美好的“猎物”迷路走进了这座魔法森林。那是个骑马的英俊王子,迷路走进了黄昏的森林里。他是这个国家十六岁的王子,酷爱打猎,与随从们走散了,认不得归途。王子的黄金铠甲,在微暗森林中散发出火炬般的光芒。老女巫当然看到了。她像一阵风飞出家里,立刻将王子从马背上拖下来。

“这位少爷真是肥嫩啊,皮肤居然如此白皙,八成是吃核桃才长得这么肥吧!”老女巫垂涎欲滴地说。她长着又长又硬的髭须,眉毛也长到盖住了上眼睑。“简直像一只肥嫩的小羊啊。不晓得味道如何。用盐把他腌渍起来过冬最好了!”正当她龇牙咧嘴地笑着拔出短刀,对准王子白皙的喉咙之际——

“啊!”老女巫忽然尖叫一声。原来是女儿乐佩扑向她的背,使劲咬住她的耳朵不放。

“是乐佩啊,你就饶了我吧。”老女巫疼爱女儿,所以一点也不生气,硬是赔上笑脸讨饶。乐佩摇着老女巫的背,闹别扭般撒娇地说:

“我要他陪我玩。把这个漂亮的孩子给我。”乐佩在娇生惯养中长大,个性非常倔强,话一出口绝不让步。于是老女巫心想,就迟个一晚再杀王子来腌渍也不迟,现在先忍耐一下。

“好好好,就给你吧。今晚我会盛宴款待你的客人。但是到了明天,你要把他还给我啊。”

乐佩点头应允。这晚,王子在魔法之家备受礼遇,但却吓得魂不附体。晚餐的佳肴有串烤青蛙,塞满幼儿小指头的蝮蛇皮,用豹斑鹅膏 (9) 和鼷鼠的湿黏鼻子与青虫的五脏做的色拉。饮料则是沼泽女人用水绵藻酿的酒,还有从墓穴里舀出来的硝酸酒。饭后点心是生锈的铁钉和教堂窗户的玻璃碎片。王子光看就恶心,每一道菜都不敢碰,但老女巫和乐佩却吃得津津有味,频频赞叹真好吃真好吃。因为每一道菜都是这个家的珍馔美食。吃完饭,乐佩牵起王子的手步入自己的房间。乐佩的身高和王子差不多。进入房间后,乐佩搂着王子的肩,端详他的脸,悄声地说:

“只要你不讨厌我,我就不会让别人杀死你。你是王子吧?”乐佩的秀发,多亏老女巫每天细心梳理,散发出黄金丝线般的璀璨光芒,发丝柔长直达脚边;脸蛋丰腴仿若天使,像一朵黄玫瑰;嘴唇则鲜红有如小草莓;瞳眸漆黑清澄,漾着无名的悲伤。王子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女孩,霎时惊为天人。

“是的。”王子低声应道,心情松缓后不禁悲中从来,潸然泪下。

乐佩漆黑清澄的眼眸凝视王子片刻后,轻轻点头说:

“就算你讨厌我了,我也不会让别人杀死你。到时候,我会亲自杀了你。”说完自己也哭了起来,但随后又忽然放声大笑,以手背拭去泪水,也为王子拭泪,然后神采奕奕地说,“今晚你和我一起,到我的小动物房间睡觉吧。”语毕,便带着王子到隔壁寝室。那里铺着稻草与毛毯。抬头一看,上百只鸽子停在屋梁或栖木上。大伙儿似乎都睡了,但两人一走近,鸽群稍微动了一下。

“这些全部都是我的。”乐佩说完,立即抓住旁边一只鸽子,掐着鸽子的脚甩来甩去。鸽子惊慌失措,猛振翅膀。“给我吻他!”乐佩尖声大吼,将鸽子甩上王子的脸。

“那边的乌鸦,是森林里的流氓。”说着,她以下颌指向房间一隅的大竹笼,“一共有十只,因为是流氓,一定要关在竹笼里,不然它们会立刻飞走。还有,这边这个是我的老朋友,贝贝。”乐佩说着,抓起一头鹿的角,硬是把它从房间角落里拉出来。这头鹿的脖子上套着铜环,还以粗重的铁链绑着。“这家伙也确实要用铁链绑着,不然也会逃离这里。为什么大家都不愿意待在这里呢?唉,算了。我每天晚上都用刀子,帮贝贝的脖子搔痒。可是它总是很害怕,还会挣扎呢。”乐佩说着,从墙壁裂缝取出一把闪亮亮的长刀,轻轻地在鹿的脖子上来回搔剐。真可怜,鹿扭着身子一副很痛苦的模样,冷汗直冒。乐佩看了纵声大笑。

“你睡觉的时候,也把这把刀子放在身边吗?”王子有些害怕,悄声问。

“对啊,我都抱着刀子睡觉。”乐佩泰然自若地答道,“以防万一嘛。不谈这个了,快点睡觉吧。我倒是很想知道,你怎么会迷路走进这座森林里?说给我听吧。”两人并排躺在稻草上,王子支支吾吾地谈起误入魔法森林的事。

“你和那些随从分开,会不会寂寞?”

“很寂寞。”

“那你想回城堡吗?”

“想啊,我很想回去。”

“我讨厌这种哭丧着脸的孩子!”乐佩说着霍然起身,“你应该高兴才对吧。这里有两片面包和一块火腿,路上饿了就吃吧。你还在磨蹭什么呢?”

王子听了开心地跳起来。乐佩宛若母亲般沉着地说:

“啊,穿上这双毛长靴吧,送给你。路上很冷,我不希望你受冻。还有,这是我老妈的露指大手套,来,你戴戴看。哎呀!光看手的话,简直跟我那脏兮兮的老妈没两样。”

王子流下感激之泪。乐佩接着把鹿拉出来,解开锁链。

“贝贝,可以的话,我很想用刀子帮你搔更多痒,因为真的很好玩。不过算了,现在这些都无所谓了,我要放你走。你带这个孩子回城堡去,这孩子说他想回去,所以你们就走吧。只有你能跑得比我老妈快了,拜托了!”

王子骑上鹿背。

“谢谢你,乐佩。我不会忘记你。”

“这种事无所谓。贝贝,走吧,快跑!把背上

投推本书 /    (快捷键:←)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快捷键:→)    / 加入书签
next
play
next
close
自动阅读

阅读设置

5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