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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怀野念_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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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巧。”“是啊,这么巧。”其实哪里是巧。暗恋中的王菲早已潜入了梁朝伟的家,帮他做清洁,洗衣服,喂金鱼,换香皂。梁朝伟还茫然无知的时候,王菲已经完全体会到了恋爱的快乐。就像钱钟书在《围城》,曾借方鸿渐的口感叹说,当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恨不得变成她的牙刷,每日与她的贝齿相亲。

当爱情变得不可为、不可说的时候,暗度陈仓倒是一个非常有效的策略。

而爱情遭遇不可为的境地,实在是很平常的事情。在王小波的小说《黄金时代》里,爱情就是不可为、不可说的。在那样的年代,在那样的环境,一个姑娘因为长得比别人漂亮就会被命名为“破鞋”,当然,谈什么爱情更是大逆不道的。于是王二找陈清扬打针,陈清扬找王二帮她证明她不是“破鞋”。既然陈清扬想证明自己不是“破鞋”,那王二还是不要跟陈清扬讲什么男女之情的好。所以王二邀请陈清扬做倾心之谈,谈起了伟大的友谊。

“伟大的友谊”从此就像咒语一样迷住了陈清扬,她后来和王二一起被批斗,一起避世荒山,始终不曾后悔,他们把情浓似火的时刻也叫作“敦一敦伟大的友谊”。

友谊这个简单的词,在人性最受考验的年代,却可以成为心灵之间的桥梁。王小波一定是对此有最深的体悟,所以他小说中的爱情往往都是从一些别的地方开始,大家做的是其他的事情,谈的是其他的借口,最终到达的却是爱情。

比如《立新街甲一号》里,男女主人公的借口是为了共同分一套房子,《我的阴阳两界》里,小孙的借口是为“我”治阳痿,但读下来,读者最后都会为他们深切的爱情打动。甚至写同性恋恋情的《东宫西宫》里,主人公从恶作剧开始,到好奇到受诱惑,最后抵达的仍是最真挚的爱情。

阿莫多瓦的新片《对她说》里的爱情,也是标准的暗度陈仓,但最后却是一个伤感的结局。

男孩爱上了跳舞的女孩,女孩因车祸成了植物人,男孩去医院应征当了她的看护。他像一个恋人一样照料她,跟她讲话,并认为她对这一切都仍是有知觉的。女孩怀孕了,男孩进了监狱。男孩唯一离开监狱的方法是自杀,他选择了这种方法去和女孩相会。他不知女孩由于生产,已经从长睡中醒来。

当爱情要从其他途径抵达时,我们更能感受到其中真实的情意。暗度陈仓的爱情从日常语境日常生活中脱颖而出,最后以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击中对方。

这种感觉,古今无不同

这是一个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爱情故事。久远的爱情。

书名就说明了这个——《1980的情人》。

我读的时候,就一边在想,这个故事,不知能够赚得我的那位大朋友的多少唏嘘。

故事里的相识,缘于冰场滑冰,第二次见面是在莫斯科餐厅吃西餐……读到这里的时候,就忍不住想起王朔的小说,想起电视剧《与青春有关的日子》等等,我们对于北京八十年代初的想象,都有这些符号。

我自然就想到,这部小说读完我要借给我的一位大朋友。她生于50年代中期,和小说的主人公一样,是在八十年代初读大学、恋爱,她读这本书,一定能找到不少自己和同龄人的影子,一定有很多的感慨和怀念。

小说的作者也是这样的背景。于晓丹,女翻译家,80年代初读大学,90年代移居海外,曾任多年的内衣设计师,这是她第一部小说。最早把卡佛翻译进来的就是她。

也因为她这样的经历,便正好封存了对80年代最鲜活的记忆,没有被后来的二三十年冲淡印象。所以,她的小说里,才有着浓缩的时代气氛。贴面舞会、英语沙龙、友谊商店、凤凰自行车、蝴蝶缝纫机、偶像王心刚……

我前面提到的大朋友果然也被这小说击中,感动不已。她读完以后,便传给她一帮同龄的朋友,成为现在难得的高传阅率小说。以至现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书都没有回到我的手上。

这位大朋友说:“那时候我们的爱情就是这样。那个时代的爱情就是这样,因为许多原因,爱情被破坏。因为种种原因,情感很受限制和压抑,跟现在不同,没有后来年轻人自由。”

的确怀旧只是一方面,我对这本小说感兴趣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它抒写的爱情。

小说中,在弟弟眼中优秀完美的哥哥一出场就死去了,于是,弟弟拼命想找出原因。他跟哥哥的女朋友深入交往下去,试图找到答案。从这里,就慢慢展开几段欲生欲死的恋情。有的深情致人死去,有的却让人欲死不能。

感动作者同龄人的纯粹而受阻隔的恋情,其实,同样能打动这个世纪的年轻人。这跟时代无关,跟那些浓缩的气氛和细节无关,爱情永远会制造出新的良辰美景,新的痛苦哀伤。

我前两天看见东方卫视一档心理情感栏目,看到一段真实故事。

女孩的父亲嫌男孩太穷,于是一对小恋人还在大学就决心为自己的未来储备,男孩开了个银行卡,两人命名为“月光宝盒”。男孩省吃俭用,努力赚钱,大学毕业两三年内,已经一点点积攒到六七万元。但女孩父亲并不知道这点,他私下找男孩谈话,告诉男孩,要让女孩幸福就该放手。男孩痛苦之中跟女孩分了手,把卡送给女孩,说这钱本来就是为女孩而攒。分手后,又继续往卡里存了十个月的钱,直到遇见新女友。女孩不知男孩分手原因,一直盼着男孩回心转意,悄悄借贷去购房装修,房间里摆上情侣牙刷情侣拖鞋,幻想着男孩能回来……

这个节目做到最后,男孩、女孩和父亲都哭作一团,但已经晚了,男孩不能回来,女孩苦苦哀求也没用。父亲最后哭着对女孩说:“我错了。”

我看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就忍不住想到《1980的情人》。故事的时代背景相去三十年,但因爱带来的欢喜和伤害是一样的,痴情和执着是一样的。

爱情故事的魅力也源于此。什么都可以变化,爱情的本质不会变,爱情的牵肠挂肚、爱恨痴缠不会变。

就像王小波在他的《青铜时代》——“立新街甲一号与昆仑奴”里爱用的一个句子“这种感觉,古今无不同”。

要嫁就嫁四川人

要不是这场地震,很多人都没意识到四川人这么优秀。我忽然想起,在十多年前,我年龄还小,在北京漂着,别人会问我,你想找哪里的人啊?我当时就回答,嫁人啊,当然要嫁四川人。

四川人的优点,平时我们能看见的是,勤劳聪明,懂生活疼女人。因为勤劳,四川有最浩荡的民工队伍。因为聪明有才华,这里是诗歌大省艺术大省。懂生活不用举例了,谁都知道川菜、火锅和茶馆。四川男人疼惜女人,许多男人都有一手好厨艺,他们追女孩的时候,会为女孩下厨,把女孩娶回家中,仍会为妻子分担家事,他们懂女人疼女人,没有愚蠢的“大男人”的臭架子。其实,他们才是真正的大男人。

真正的大男人就是这样的:重情重义。

地震之后,惊魂初定,四川人就排起了长队献血。好多人去晚一点,连队都排不上,只好第二天再去排。没多久,血库就贮满。没献上血的人只好做个登记,以便有需要的时候随时再来。做义工也是如此,每听到一个地方有需要,就有好多人赶去。往往赶到的时候,那里已经满员。

我女友的老公,一个忙于生意的人,平时对公益总是极不热心,他之前评论环保之事为“吃饱了”。女友是很失望的。谁知这次地震,他看了电视,挽起衣袖就去献血了。

自发地去灾区救援的个人也多,多到阻塞了交通。那些擅长自驾出游的人,就选择了晚上走小路,把自筹的救灾物资送过去。看起来似乎是杯水车薪,但他们去到的地方,往往是容易被忽视的小村落。

我有一个朋友,四川人,上大学就考到外地去了,然后一直在外地工作,二十年来,四川话都不熟练了。跟他交往,我早就忘记了他是四川人,平时我们对话总是说普通话。但前一阵,他开始为四川的环境呼吁,运用专业知识,有理有据,这一次,听到地震的消息,他第一时间赶回来,冲到了救灾第一线。

我明白,不管他在哪里,不管他说什么话,他都仍是个四川人。不是因为他为四川做这些才是四川人,而是他的这种热情忘我。

重庆人也是四川人。在我心中,四川人不是现在的这个行政区划决定的。四川人就是巴蜀这块土地,养育出来的。

我看到许多来自重庆的救灾自驾车。他们在车上贴着“川渝一家”、“血浓于水”。看着这两句话我格外感动。成都人和重庆人,表面上性格差异很大,两边总是打着嘴仗。其实,内里是一样的。不管平时是温婉或者火暴,但真正遇到事情,都一样会挺身而出,仗义相助,决不退缩。

这也让我想到了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川军。川军坚韧执着,骁勇善战,永不言败。现在的四川人也有同样的品质。

四川的女人当然也很好。这次地震中,女人也和男人一样有情有义。但我从一个女人的角度来看,更觉得四川的男人真好,真是可爱。我庆幸我很早就明白了这一点,嫁给了一个优秀的四川男人。

听本能说话

最近我在读一本关于动物的书。动物行为学家康拉德·劳伦兹的《狗的家世》。

听起来好像只是讲关于狗的行为种种,其实我读出了许多让我吃惊的东西。

动物的本能许多跟人的某些东西是那样的接近,或者我们有时会把这些叫作人性。

劳伦兹发现,正常的雄性的狗不会咬同种类雌性的狗和年幼的狗,它们对雌性和孩子抱着一种骑士风范般的态度。但雌性的狗却可以向雄性的狗示爱,可以啃咬雄狗。即使雌狗咬得非常严重,雄狗也是不会想到要报复的,只能表现自己的敬意或礼貌性的态度,最多把雌狗的攻击当作游戏。为了维护雄性的尊严,雄狗最后能采取的手段是逃走,因为它实在太爱面子了。如果雄狗面对顽皮无赖的小狗,也会束手无措,面对它们的无礼啃咬,撒泼逗趣,雄狗也只能耐了性子陪着它们玩。

读到这些的时候,我对狗的敬意油然而生。

也许这些表现是一种本能吧。劳伦兹认为这是从远古那儿遗传下来的,他观察到狼就是如此。

但为什么这些东西如果表现在人的身上,我们就要称之为绅士风度?一定是因为许多的人连这些动物本能都没有了。我知道,在某一些地方,男人会以打老婆为荣,习惯于恃强凌弱,如果这成了他们的本能,或许在他们的祖先进化的漫长历史中,运用的是另一套生存法则?比如,以奴隶为妻?比如战胜者杀掉对方部落的男丁,占有对方的妇孺,以他们为奴为妻?所以打骂成了威慑和占有的标记?

相形之下,动物对妇孺尊重忍让的本能实在让人钦佩。

但动物的本能,有时又会以另一种让人啼笑皆非的面目出现。

劳伦兹发现,雌狗喜欢挑起雄狗之间的战争。他有一次看见,他养的一对狗有一次碰到了一只陌生的雄狗。两只雄狗互相威胁,陷入僵持状态,这只雌狗却悄悄走到自己老公身后,对着老公猛咬一口,于是这只雄狗认为自己被另外那只雄狗偷袭,盛怒之下开始了一场恶战。

当然,这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这只是一种本能。想必是雌性潜在地希望选择更优秀的雄性来传宗接代。

但我一下子就想到了人。也许,美貌的海伦只是出于本能挑起了一场惊世之战,那烽火戏诸侯中的褒姒原来也是出于本能的一笑。

读了劳伦兹关于动物的本能的文章后(包括他的另一本著作《所罗门王的指环》),我不停地在想一个问题,这些动物的本能在人身上还存有多大的比例呢?或者我们称之为人性的东西,有多少其实就是动物的本能呢?

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去对待这些本能呢?是发掘还是克制?

这个问题对于劳伦兹也同样头痛。他在书中给出的结论是,本能退化是给知性打开了门。相信这不是他最终的结论,因为劳伦兹从这两本书开始了大量地对动物与人的行为的研究,创立了一门新的学科——动物行为学,1973年获得诺贝尔医学和生理学奖。

我因为这本书,明白了自己为什么十多岁的时候像个问题少女,喜欢男孩子为自己打架。我一直以为是文化的力量,让我最终没有走上歧途,但用劳伦兹的分析来看,其实就是本能和学习在同时作用,矫正和引导我的方向。

借胆求爱趁醉结婚

很难说清婚姻是何时被妖魔化的。是从社会的哪个年代或是个人的某个时期?

说得最滥的名言是:“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从某一天起,中国就有人惊呼,离婚率越来越高,结婚率越来越低,社会不稳定啊。从某一些人开始,对“婚姻的道德性”有了质疑,跟着有人在说,总有一天婚姻制度会消亡。

从个人的历史看,刚刚毕业,二十出头,还有些人在踊跃结婚,男人年过二十五,女人未到二十九,结婚大都是迟疑了又迟疑。男人的借口是,没有立业,尚需努力。女人的宣言是,没有确定真爱,不能草率结婚。于是许多男女选择了同居不结婚。

害怕婚姻,也就害怕结婚。

有种说法,当你想甩掉你的恋人,就向对方说:“我们结婚吧。”对方就会落荒而逃。

于是,就有许多人马拉松恋爱,八年九年后不了了之。有许多人正式生活在一起了,见过双方家长,共同购房置业,事实婚姻既成,可就是不履行手续。

有的人小心翼翼,结婚前已经在为离婚打算,早早搞好了婚前财产公证。

有的人负隅顽抗,所以最后奉子成婚。

我最近还听说,有个男人对女人说,你需要减肥二十公斤,我才能和你结婚。女人于是发愤图强,真的减肥二十公斤。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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