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没把我叫醒?也没去请神父来?”父亲以激动的口吻骂道。
我脑中像是血管爆裂,痛得厉害,我走到父亲跟前,紧紧抓住他的双手——就臂力而言,他比起我来简直有如小孩儿——然后定定地凝视他的脸。我虽然一句话也没有说,他似也郁郁地平静下来,然后,两人一同走到母亲的房间。父亲似乎也被死的力量所震撼,表情严肃无比,完全不像平时的他。继而俯伏在尸身上,像孩童似的呜呜发抒他的悲伤,那声音就像鸟啼声一般尖细。我出去告知附近的邻居。众人听完后也没再多问,都答说家里没有主妇一定很不方便,马上就会来帮我们招呼琐事。其中一人还立即动身跑到修道院请神父,我回到家里时,邻居的一个老太太已进入我家的牛舍照料母牛。
神父也到了,村子的女性几乎全数到齐。一切仪式都准时毫无停滞地进行,连棺材也无须我们操心奔走,早已准备停妥。那时,我才深切了悟,在这种窘困的处境下,家乡有多么温暖,多么丰富的人情味,使人感到它是那样的可爱。哦!改天我必得再把这些事情好好思索一下。
葬礼似乎沿用古老的风俗,一队头戴大礼帽的奇妙团体念念有词地对灵柩祝福,然后埋于地下。前来吊唁和帮忙的人,皆已散去。可怜的父亲突然像脱力一般,用一种大概圣经所用的委婉而奇妙的口吻,叙说自己际遇的悲惨。他频频叹气,大概是想老妻的葬礼刚办完,儿子负笈远游也得去送行。父亲的叹息声没休没了,听得我像休克一般,几乎想告诉他,我要留在这里,不再出去了。
正想那样回答的刹那间,我内心倏然涌起奇妙的现象。从孩提起所有的幻想、愿望和憧憬,在那瞬间突然再度一起涌到我的眼帘前,我看到许许多多重大辉煌的任务都在等待着我。今后我有许多该读和该写的书。我似乎听到炎风来袭时的声音。我似乎看到遥远清澈的小湖和河岸充溢着美丽的南国风光。我似乎看到三三五五伶俐俊秀的少年以及一些美丽高贵的少女正在漫步。我似乎还看到纵横交错的公路,穿过阿尔卑斯山的山道上、通往邻国的铁路上的车子正在奔驰着。这一切都同时呈现,而且,一个一个都非常清晰鲜明。那些景色的背后,虽处处被飞逝的云切断,然而无边无际的地平线也是清澄无比。读书、创作、参观、旅行——这些人生的全部内容,一直在我面前散发出、闪烁着银色光辉,从少年时起似乎就是如此,无意识之中它压倒了广袤无垠的世界,敲打着我的心弦。
我沉默不语,一任父亲的喋喋不休,只是一直颔首,等着他怒气的平息,直到傍晚好不容易他才安静下来,于是我仍以坚定的口吻表明我要进大学的决心,俾能造福桑梓,寻求故乡的精神食粮,并附带说,我并不需要父亲的任何援助。到此地步,父亲似也知道无法绊住我,只是一边怏怏地摇摇头,一边对我凝视。他也了解,此后我将开始踏上真正属于我自己的路途,父子之间只有愈来愈疏远了。走笔至此,那天晚上父亲坐在窗边椅子上的模样,仍历历如在眼前,细细的脖子上四平八稳地摆着一张眼鼻敏锐、显得精明的农夫脸孔,短短的头发有的已开始泛白,年华的老大和人生的苦恼与男人的坚韧毅力,组合成他那严正庄肃的表情。
在家所度过那最后的一段时间,还有一件芝麻小事,也值得一记。那是在我出游前一星期的事情,有一晚,父亲戴上帽子正准备出门。我问道:
“爸爸!你要到哪里?”
“我要到哪儿,也得向你报告么?”他说。
“不是坏事情的话,告诉我又有何妨?”我也不服输地说道。
父亲笑着叫道:“你跟着我走好了!反正你已经不是小毛孩儿了!”
于是我就跟着出去,目的地是小酒馆,抵达时已有几个村人坐在哈劳尔(酒牌名)酒瓶前,两个外乡来的骑士正喝着阿布星兹酒,几个年轻小伙子围着一张桌子摆起阵势,以扑克牌为赌具赌起来。
以前,我偶尔也曾喝上一杯、半杯的酒,但公然毫无忌惮地进入酒馆,是破天荒第一次。在谈话中,我常听过有关父亲喝酒时的狂迈作风。他酒量大,酒癖也好。为此,他虽不忽略家计,然而家里的经济情形也总是处于捉襟见肘的状态。一进酒馆,店主及顾客对父亲竟是敬礼有加,倒令我颇为惊异。父亲要了一公升的瓦德酒,要我斟酒,并教我倒酒的方法:他说开始倒酒时先要把瓶底放低;然后稍稍抬高,好让倾注出来的酒量多一点;快要斟满时,再把瓶子按低,这样,酒才不会溢出来。教完后,他开始谈一些有关酒的话题,谈他所熟悉的酒,谈镇上及附近非法语地区,难得一尝的名酒。一提起深红色的维特利纳酒,他不由正襟危坐起来,他说这种商标可分成三个种类,并详细说明其差异,接着压低声音,以断然的口吻细说各种瓦德酒的酿制法,最后,把声音压得更低,满副梦呓的神情,说出有关努夏特尔酒的事情,他告诉我,这种酒才不愧是陈年老酒,因之,当倒入杯中时,会起一种星形的泡沫,说着,还把食指沾湿在桌上画出那种星形给我看。之后,他突然想起未曾一尝的香槟酒,他一边幻想一边喃喃自语:“香槟酒到底是啥样子?滋味究竟如何?”最后他下结论说,那一定是很烈的酒,如果两人喝完一瓶,必定都要醉得七颠八倒。
我默默地沉思着,于是父亲取出烟斗点火,那时他才发觉我没有烟,便给我10拉本买纸烟。之后,两人重又对坐起来,一边吞云吐雾,一边慢慢地啜饮,不知不觉一公升酒就已喝光,这种色黄、入口麻辣的瓦德酒,的确甘醇无比。渐渐地,邻席的村人也夹进我们的谈话,最后一个接一个一面清清喉咙,客气地把位置移过来,过一会儿话题一转,我反而形成中心人物,显然,他们还未忘怀我是登山好手,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描述我当时如何如何冒失地攀登上去,坠落时又是如何如何惊险万状,简直把我的勇敢形容成神话中的人物。于是议论纷纷:“那样的事情可能做到吗?”“真有其事?”在这样的讨论声中,第二公升酒又空了。我觉得我已两眼充血,开始一反常态,大声地自我吹嘘,连为了萝西摘石南花,冒生命的危险,大胆攀登圣纳尔帕斯特克顶峰岩壁的事情,也抖搂出来。大家都不相信我的话,我一再强调那是真有其事,反而惹得众人发笑,我不由气起来,指着那些不相信的人说,哪一天有时间他们几个联合起来,我一下子就可将他们一个个摔倒在地。那时,有一个水蛇腰的老村人走到里边,取出一陶器制的缸子,放在桌上。
“我们来赌个东道,”老人笑道,“你既是那般强壮,看看能不能用拳头把它敲破。如果敲破的话,这个缸子所能盛的酒量的钱由我们来付;如果敲不破,就由你付钱。”
父亲立表赞成,我站起身来,把手巾缠在手上,开始挥拳劈下,第一次、第二次都徒劳无功,第三次击下陶缸应声而破。“嘿!你们要付钱了!”父亲满面喜色地叫道。老人似也别无异见,“好的!”他说道,“我们会付钱的,我说过是这个缸子所能容纳的酒量,但看来这缸子似乎无法盛酒了。”当然,已成碎片的陶缸是装不了几滴酒。我的手腕白白痛了不说,还遭众人的取笑,连父亲也笑我是冤大头。
“说来说去还是你赢。”说着,我把我们瓶中的酒注入那破片中,往老人头上泼去。这一下我似成了胜利者,博得在座诸人的喝彩。
以下又做了许多类似这类过分的恶作剧,然后父亲才拖着我回家。嘴里呼呼嚷嚷地壮胆通过两三周前停棺的那间房间,躺在床上就睡得像死人一般。第二天早上犹觉懒懒散散浑身不带劲,为此,而被父亲取笑。他仍是精神饱满,心情愉快,显然,他是属于有酒万事足的人,我则暗自发誓以后绝不喝酒,等待着动身日子的来临。
我终于整装起程,但那以后我并没信守自己所立的誓言,除黄色的瓦德、深红的维特利纳、起星形泡沫的努夏特尔外,我更认识许许多多的酒,并和它们结上难解的缘分。
第三章 青春
跳出故乡沉郁而干燥无味的空气后,我开始高举挥动欢欣和自由的羽翼。在人生的其他方面都是亏损,但青春时代的热力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欣喜,已足够让我饱尝,仿佛一个喘气不迭的青年战士,在森林尽头的花丛中,疲于奔命地往来于奋斗和爱欲之间。同时,又像一个能知往察来的预言家,站在黑暗深渊的边缘,集中心志侧耳谛听急湍洪流或暴风雨的轰隆声,俾能听出万物归一,一切生命融合为一的声响。我畅快地啜饮那满溢的青春之酒。为了把思慕之情奉献给美丽绝色的女性,我曾悄悄体验过那甜蜜的苦恼,体味到那种只有年轻人才能具备的纯洁友情所迸发的高贵喜悦。
我穿上新棉绒西装,提着装满书籍和日用品的小箱子,踏上旅途。我兴致勃勃一心想支配其他的一部分世界,尽早让故乡的父老知道,我这个人和其他的卡蒙晋德可不能相提并论。以后3年的美好时光,我住在一间空气流通、宜于眺望的二楼房间,在那里读书、写作和幻想,只觉得大地所有的美,充满温馨地包围着我。虽然也有三餐不继的时候,但每天每夜,有欢乐也有悲伤,激动的心灵狂热地紧抱着可爱的人生。
苏黎世是我这个乡下出身的毛头小伙子所看到的最大都会,最初的几个星期,简直使我眼花缭乱,样样感到新奇。但我既不羡慕,也不赞美都市生活——也许是我身上的泥土气息太重。这世界上每个人的脸孔固不相同,连道路或建筑物也形式不一,有时想想也着实有趣。我看到车辆拥塞的街路、港口、广场、公园、有装饰的建筑物和教室等,看到勤奋的人群行色匆匆地赶赴各自的工作场地,也看到悠闲的大学生漫步街头,上流缙绅乘车遨游,一些油头粉面的男人昂首阔步,几个外国游客在街头流连踟蹰。富家淑媛,个个浓妆艳抹,打扮得很时髦,显得美丽而高贵,但我总觉得那犹如鸡舍中的孔雀,实在有点滑稽。我原本不是胆小怯懦的人,只是以稍微顽固的心情来观察这些。无疑,这样子我也能充分学习都市的活泼生活,由此慢慢构筑自己的坚实立足地。
青春,首先化成一个美少年的姿态对我招呼。这位青年,在我所住的二楼租了两间漂亮的房间,他是本地大学的通学生。我每天都听到他在底下弹钢琴,就是此际,让我开始领略到音乐实是最女性化、最具魅力的艺术。因此,这位美少年出门时我悄悄地看他的背影。他,左手拎着不知是书本还是乐谱,右手夹着香烟,潇洒地迈步而去,背后升起袅袅烟雾,我的心也被他吸引去。而我一直过着完全孤立的生活。我深恐倘若糊涂跟这些公子阔少交往,必将自己的贫穷和自己的粗俗暴露无遗,而叫我羞愧到无地自容。我虽这样想,他却主动向我伸出友谊之手。有一天晚上,忽然有人敲门,我微微吃惊,前此,我这里从不曾有过来访的客人。一看,原来竟是那位俊美的青年学生。他一进门就自报名姓,热情地伸出手来,神情愉快,举止不拘谨,简直像造访一个多年的老友。
“我想跟你一起共同切磋音乐,好吗?”
他亲切地说道,但我不论什么乐器都不曾摸过。只有坦白告诉他,我除了民谣之外,其余的一无所知,又附带说,他弹的琴很美、很有诱惑力。
“我猜错了!”他豪迈地说道,“奇怪!从你的外表看来,我还以为你一定是音乐家呢!有了,你不是会山歌吗?请你唱一首看看,好让我欣赏欣赏。”
我大为惊慌。向他说明我的歌喉见不得人,不敢班门弄斧,再说,在房间里也不适宜唱山歌。山歌要在山上,至少是野外,随兴之所至,唱起来才有韵味。话一落他就接道:“那么!到山上时再请你唱唱。明天去怎么样?太阳快要下山时,我们开始动身,沿路慢慢溜达闲聊,到山上后你唱歌。然后一起到村庄的食堂吃晚餐。怎么样?有空吧!”
“好的!当然有空。”我受宠若惊地点点头。之后,我要求弹一支曲子,于是两人一起走下他那宽敞漂亮的房间中。两三张镶框的绘画、钢琴、高级香烟的香味以及一些高级用品,虽令人有纷然杂陈的感觉,但身在屋中,只觉气氛高雅,心情舒畅。这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一次感觉。理查掀开琴盖,弹了二三小节。
“你知道这支曲子吧!”他停止演奏的手转头望着我,美好的脸庞微微偏着,满脸笑容。那种模样,实在饶富魅力。
“不!”我答道,“我什么也不知道。”
“这是华格纳的作品,”他答说,“《名歌手》中的曲子。”说着,又继续弹奏。顿时轻松、愉快、热情的琴音缭绕屋梁,使我沉浸于温煦的兴奋中。同时,出神地凝望他那音乐家特有的修长白皙的手,他那纤细的颈和背,似乎在体味一股神秘的快感。那时,我心里所涌起的敬佩和热爱的心情,就正如当时对那黑发的学长所滋生的渴慕一样。所不同的是,此时我有一种保守的预感,预感到这位俊美高贵的青年或许将会成为我的好友,我多年来渴望友情的心愿终将实现。
第二天,我去找他。两人悠游地漫步闲聊,爬上小丘陵,从山上俯瞰城镇、湖沼、公园的景色,享受着夕阳西下时那种富有诗意的美。
“喂!怎么样?可以高歌一曲了吧!”理查叫道,“如果还觉得不好意思唱的话,我背过身子好了,不过可要尽情地纵声大唱哟!”
理查总算满足了。我无可奈何地仰起首,向涂满彩霞的西天唱了一曲节奏极富变化的歌谣。唱完时,理查嘴唇噏动似乎想说什么,但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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