弯月王国
内容简介
弯月王国,是怪物、食尸鬼和猎人的家园,如今却陷入了一场权力斗争之中。王国的心脏地带发生了一连串超自然的谋杀案,将宏伟壮丽的达姆萨瓦城变成一座血染的废墟,整个世界一片腥风血雨。但这些杀戮仅仅是一起惊天阴谋的先兆而已 我们一路奋战,不过是为了更好地回家。
I
九天了。仁慈的真主啊,请于今日赐予我死亡。
这名卫兵的脊椎和脖颈都扭曲得不成样子了,但还一息尚存。他已经在这个刷了红漆的匣中度过了九天。他眼睁睁地看着一天天过去,日光从匣盖的裂隙间扫过。已经九天了。
就像在把玩着手里紧攥的几个钱币,他将日子反反复复细数了无数遍。九天了。九天了。九天了。如果在他死去的那一刻他仍能牢记这一点,他一定能全身逃离这个世界,投入真主的怀抱享受荫庇。
他连姓名都已经舍弃,无力记起。
卫兵听见悉窣临近的脚步,呜咽了起来。九天以来,每一天,这个身着白色长袍、形容枯槁的男人都会不请自来;每一天,他都会用刀刻、用火烧来折磨这名卫兵。但最难以忍受的还是被迫体会他人痛苦的时候。
这个枯瘦的男人曾经活剥了一个住在沼泽的女孩的皮,他强迫卫兵睁开眼睛目睹女孩的皮肤在刀刃下一条条地卷曲剥下;这个枯瘦的男人也活活烧死了一个巴达维的男孩儿,同时扳着卫兵的脑袋,让他不得不吸入那浓稠刺鼻的烟雾。每当枯瘦男人豢养的食尸鬼进行着残忍嗜血的饕餮时,卫兵都不得不眼睁睁地看着。他眼睁睁地看着枯瘦男人的奴役,那个东西,那个由暗影和豺狗皮造出来的东西,从血淋淋的新鲜尸体中汲取着片刻欢愉,挖去他们的心脏,只留下几双空洞无神的猩红色眼睛。
这一切几乎已经让卫兵丧失理智。几乎。但他顽抗着。九天了。九天……仁慈的真主啊,请带我离开这个世界!
卫兵努力克制着自己。他从未像现在这样哀叹现世,但求一死。他咬牙忍受着鞭挞与刀伤的痛苦。他是一个坚强的男人。他曾经不是做过哈里发的护卫吗?如果连自己的名字都忘记了,那他该怎么办?
我在游荡着食尸鬼的荒原前行,没有恐惧能,没有恐惧能……他记不起后面一段经文了。连《天堂之章》的内容都已从他的记忆中远去。
匣盖打开了,刺目的光线拥了进来。穿着肮脏白袍的枯瘦男人出现在卫兵面前。男人的身边是他的随从,那个东西——暗影、豺狗、残酷构成的一体——他自称牟?阿瓦。卫兵厉声尖叫了起来。
枯瘦的男人和往常一样一言不发。但黑暗生物的声音则回荡、充斥着士兵的大脑。
牟?阿瓦,为其神圣之友代言。汝乃荣耀卫士,业生于弯月神殿。汝以真主之名发誓为其效忠,用尽汝之每一寸血肉,每一分呼吸。
话说得很慢,一字一顿,震得他的颅骨嗡嗡作响。他在恐惧与混乱中渐渐失去了意识。
诚然,汝之恐惧如此神圣!汝之痛苦使吾圣友之咒语愈发响亮。汝跳动之心脏将为食尸鬼所享。贪婪的牟?阿瓦将汝之灵魂吸吮精光。汝曾经耳闻目睹之惨叫、哀求与鲜血,汝将一一亲身品尝。
卫兵的耳中不知从何响起了她祖母的声音。那是一个古老的故事,关于刚强之人如何克服汹涌的恐惧与杀意。他不断地诵读着摆脱恐惧与疼痛的词句,试着让自己冷静下来,摆脱穿肮脏白袍的男人的魔力。
然后他看到了那把小刀。在卫兵看来,枯瘦男人的这把小刀仿佛活物一般,刀刃的线条就像一只暴怒的眼睛。他大便失禁了,嗅到了一阵恶臭。在这九天中,同样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很多次了。
枯瘦的男人仍旧一言不发,开始了细致的切割。刀刃咬进卫兵的胸和脖颈,他又大叫了起来,剧烈扭曲着,仿佛骨骼弯曲的界限已不复存在。
一边忍受着刀割,一边听凭黑暗生物的低语仍然在脑海中轰响。这让他回想起自己深爱过的人们和地方,一生的回忆像走马灯一样在他眼前展开。接着走马灯呈现了即将发生的事情。满街上徜徉着食尸鬼。卫兵的整个家族和朋友,整个达姆萨瓦城都淹没在血海中。卫兵知道这些并非天方夜谭。
他能够感觉到,他的痛苦不堪正让枯瘦的男人大快朵颐,但他无能为力。他感觉到刀刃深深地刺进皮肤,他听见了夺取弯月王座计划的低语。他是谁?他在哪里?他的内心已经空无一物,恐惧笼罩了他的全身——笼罩了他和他的城市。
接着,便是一无所有的黑暗。
第一章
达姆萨瓦城,王之国都,阿巴森之明珠
千万民众来去
熙攘的大街城墙和山谷
妓院和书屋,马厩与学塾
你的街景让我心许,你的夜色令我沉浮
若弃达姆萨瓦城而去,此生万劫不复
阿杜拉?马哈斯陆博士,达姆萨瓦城最后一名食尸鬼猎人。当他读到这几行诗句时,叹了一口气。他的情况似乎恰好相反。他常常对周遭生活感到厌倦,但达姆萨瓦城并不在此列。在真主保佑的土地上生活了六十几年,在阿杜拉看来,他所热爱的故乡是他为数不多尚未厌烦的事物之一。伊斯米?希哈布的诗也是。
每天清晨,读这本新印制的书中那些熟悉的词句,让阿杜拉感到恢复了青春——这感觉让人很受用。这本小巧的册子是用棕色的羊皮做的封面,上面印着伊斯米?希哈布的《棕榈之叶》几个烫金字。这本书价格不菲,但装订工哈菲却一文不收送给了阿杜拉。那是两年前的事了,当时阿杜拉从一个残酷巫术士操纵的水系食尸鬼口中救下了哈菲的妻子,时至今日,哈菲仍然对此深怀感激。
阿杜拉轻轻地合上书本,将它放到一侧。他正独自坐在叶耶家的茶馆外一条长长的石桌前,这里是他最喜欢的地方。昨晚梦见的场景触目惊心——血流成河,燃烧的尸体,惊惧的尖叫——但醒来睁开眼睛,那些细节也渐渐模糊淡去。坐在他最喜欢的地方,面前摆着一碗小豆蔻茶,读着伊斯米?希哈布的诗,阿杜拉快要将梦魇抛在脑后了。
石桌紧挨着达姆萨瓦城的主干道,这是弯月王国最宽阔最繁忙的交通要道。即使现在还早,路上已经人群熙攘。有些人经过时瞥了一眼阿杜拉惊人的雪白长袍,但大多数并没有太在意。阿杜拉同样也没有在意过往行人。他的注意力完完全全贡献给了更为重要的事物。
茶。
阿杜拉凑近了那个小茶碗,深深吸取着茶叶的香气,借此来治愈生活中的疲惫。甜辣的小豆蔻香气缭绕,水气润湿了他的脸颊和胡子,在这个备觉无力的清晨,他第一次感受到了自己仍然活着。
当他穿梭于达姆萨瓦城外、蛛网般错综复杂的墓穴中追击骨系食尸鬼,或是奔波在遍地沙尘的平原上追击沙系食尸鬼时,经常只能将就着咀嚼甜茶根。那些风餐露宿的日子非常难熬,但作为一名食尸鬼猎人,阿杜拉也习惯了这样的情况。有一条古训说:当你独自面对两个食尸鬼时,就不要徒劳地奢求更少的敌人,那只是浪费时间。但现在在自己故乡,在文明开化的达姆萨瓦城,他觉得自己如此格格不入,直到他的面前端上了这一碗小豆蔻茶。
他把茶碗举到嘴边抿了一小口,品味着刺激的甜香。他听见叶耶走近的脚步声,闻到了他的朋友带来的小油酥饼的味道。阿杜拉觉得,这就是神仙般的日子。
叶耶在石桌上放上自己的茶碗和一碟小油酥饼,发出了响亮的两声,接着他精瘦的身躯便挨着阿杜拉在长椅上坐下了。阿杜拉一直很好奇,这个斜视又跛脚的茶室老板可以如此干净利落地涮茶具再摞成一叠,极少失手。熟能生巧,他这么想到。只要成为习惯,人能做到任何事,这一点阿杜拉再清楚不过。
叶耶咧开嘴一笑,露出了仅剩不多的几颗牙齿。
他指着甜品说:“杏仁小甜饼——还没开店就得给你开小灶。愿真主垂怜,让我的胖朋友别再一大早就把我弄醒了。”
阿杜拉不屑地摆了摆手。“老兄,一个人到了我们这个年纪,就该在日出前醒来。睡得太久意味着自杀。”
叶耶哼了一声。“午睡狂有资格这么说吗?话说为什么又扯到这个话题上来了呢?自从你上次冒险回来,脾气就变得比以往更古怪了。”
阿杜拉抓起一块杏仁饼啃下一半,咯吱咯吱地咬碎吞了下去,接着又凝视起他的茶碗来。叶耶正坐在一旁等着他的回音。阿杜拉终于开口了,连眼睛也不抬一下。
“古怪?哼。我可不是乱耍脾气。你刚说啥,冒险?半个月以前,我可是面对面和一个会动的铜像交手,它正要用一把斧头砍死我。那可是一把斧头啊,叶耶!”茶水微微震荡,映出他正在摇头的倒影。“活了六十岁了,还得卷进这档子疯狂的破事儿里头。凭什么?”他抬起头问道。
叶耶耸耸肩膀。“因为我们万能的真主是这么安排的。你以前经历过更可怕的事情呢,老兄。也许你长得和熊崽似的,难看又吓人,但你是这被诅咒的城市唯一的食尸鬼猎人了,伟大崇高的博士啊。”
叶耶使用谬赞医师的浮夸之辞来奉承阿杜拉。所有的食尸鬼猎人都享有“博士”这一头衔,但是跟“伟大崇高”的医师可沾不上边[1]。阿杜拉面对食尸鬼毒牙时的极度恐惧,可不是那些只会用水蛭吸血治病的江湖郎中能治愈的。“只剩六颗牙的人,你有什么资格评价我的长相?你的斗鸡眼除了你的鼻梁骨以外能看到什么!”虽然阿杜拉心情很沉重,但冲着叶耶以牙还牙的人身攻击一番后,他感觉好受了一些,就像穿上了一双制作精良、磨得合脚的旧拖鞋一般浑身舒坦。他在他一尘不染的长袍上蹭掉沾在手指上的杏仁碎屑。奇迹般地,碎屑和蜂蜜渍纷纷落到地面,而他的长袍仍然雪白如新。
“当然你说得没错,”他又开口,“我还经历过更可怕的。但这次……这次……”阿杜拉猛吸了一口茶。和铜人的战斗让他开始崩溃。他甚至需要他的助手拉希德拔刀相救,这说明他真的老了。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他在战斗中开始看到死亡的幻觉。他厌倦了。而对于一个狩猎怪物的人来说,感到厌倦也就离死亡不远了。“那个孩子救了我,要不是他我早就死了。”这并不是那么轻易能承认的事情。
“你那年轻的助手吗?这没什么好羞耻的。他只是在完成他的苦行任务。你正是为此才招收他的,不是吗?为了他那把叉形刀——摈弃谬误,但求真理,对吧?”
“太晚了。”阿杜拉说,“我早就该退隐了。就像达乌德和他妻子一样。”他喝了一小口茶,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我已经力不从心了,叶耶。早在那孩子救下我之前,我就已经干不动了。你知道我这会儿在想什么吗?我在想,我再也没机会做这样的事了——再也不可能坐在桌前,盯着一杯上好的豆蔻茶,看着自己脸的倒影发呆了。”
叶耶低下头,阿杜拉想,他朋友的眼睛也许湿润了。“你数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但重要的是你确确实实回到了这里,在真主的保佑下。”
“是啊。六颗牙,为什么不对我说,‘待在家里吧,你个臭老头’?真正的朋友就该这样劝我!”
“有些事情仍然只有你能出马,丑熊怪。人们需要你的帮助。真主让你过上了这样的人生。我能说什么来改变这样的事实吗?”叶耶闭上嘴,眼神暗淡下来,“再说,谁说在家就安全了?听我说,猎鹰王子那个疯子随时都可能把这城池付之一炬。”
他们以前也谈论过这件事。叶耶并不喜欢这个自称猎鹰王子的人,不喜欢他那一套神秘侠盗的叛逆表演。阿杜拉也同意“王子”多半是个疯子,但他内心仍希望他能够夺取政权。那个人从国王和富商的金库里盗取了大量钱财并散发给达姆萨瓦城最贫困的人——有时候这位猎鹰王子也会亲自发放钱财。
叶耶喝了口茶,继续说下去。“上星期他又杀了一个哈里发的处刑者,你知道的。这样就有两人遇害了。”他摇摇头,“两个代表哈里发正义的人被抹杀了。”
阿杜拉哼了一声。“哈里发的正义?这两个词怎么可能被摆在一起!那个畜生智力不及他老爹的一半,残暴倒翻了个倍。他要是正义的话,就不会让半个城市都在闹饥荒,自己却舒舒服服地坐在柔软的大垫子上吃着别人给剥好的葡萄了!他要是正义的话——”
叶耶白了他一眼,露出了奇怪的神色。“拜托别说了。你喜欢猎鹰王子也不奇怪——你们俩都长着张大嘴。不过我告诉你,老兄,我是认真的。猎鹰王子这样的人和新王,不可能同时存在。我们将不可避免地爆发巷战。又一次的内战。”
阿杜拉皱起眉头。“那就祈祷真主能避免这一切吧。”
叶耶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拍拍阿杜拉的背。“是啊。愿仁慈的真主保佑我们这些安分守己的老家伙,能够在动乱来袭前平静地躺进坟墓吧。”这位斗鸡眼的人看上去并不真心这么期望。他抓紧阿杜拉的肩膀。“好了。我不打扰你看书了,戴着黄金眼镜的阿贾马尔。”
阿杜拉不满地哼了一声。在他还是个在死驴巷街头玩打仗游戏的少年时,叶耶就已经用民间故事里的英雄的名字取笑那些读书的男孩。在随后的几十年,他的这项能力愈发精进。阿杜拉用一只手护着他的书。“你不应该亵渎诗歌,我的朋友。这些字里行间蕴藏着智慧。关于生命、死亡、一个人的命运。”
“显然的!”叶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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