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
至于说两者谁占据了上风,还真是说不准。要是赶上赌性大发,我八成会押老爷钟赢。但我现在毫无兴致。两位斗士身子猛然一扭,那个模糊的身影面孔突然转了过来,我一下子心绪起伏:此人竟然是布林克利。如同迷途知返的羊儿,这个可恶的布尔什维克晃晃悠悠回来了,不仅迟了二十四小时,而且明显醉得一塌糊涂。
太不把我这一家之主放在眼里了!我霎时间忘了此时不宜暴露身份,只想着这该死的五年计划专员砸了伍斯特的家。
“布林克利!”我大吼一声。
据我估计,他一瞬间还以为是老爷钟发话了,只见他铆足了劲儿,猛地扑将过去。突然间,他瞄到了我,放开了钟,对着我目瞪口呆。那老爷钟左摇右晃了一阵子,最终垂直立正,敲响了十三下,又重归于寂。
“布林克利!”我又吼了一声,正要加一句“该死的”,突然发现他眼光闪烁,就是那种“眼前一亮”的样子。他先是站在那儿干瞪眼,然后放声大叫。
“老天保佑!魔鬼!”
他操起壁炉架上的餐刀,似乎是之前放在那以备不时之需的,大步奔上楼梯。
哎,说来真是千钧一发。倘若有天我晋升为祖父辈——以目前的形势看,概率实在微乎其微——某天晚上孙子孙女们围在我膝下,缠着爷爷讲故事,我就会给他们讲讲这段经历:说时迟那时快,我一个箭步冲进卧室,勉强躲过了那把餐刀。假如小朋友们半夜抽搐,尖叫着惊醒,就算大概领略到了这位长者此刻的心情。伯特伦一把摔上门,锁好,抬了一把椅子抵住门,又把床挪过来抵住椅子,饶是如此,要说他总算放下心来,那可是不负责任的夸大其词。我此刻的精神状态要怎么形容才确切呢?这么说吧:假设此刻J.沃什本·斯托克恰巧上门,我准会像欢迎亲兄弟一样欢迎他。
布林克利脸贴着锁孔,求我开开门,让他瞧瞧我内脏的颜色。老天做证,整件事最让我不爽的,是他居然还是那副毕恭毕敬的口气。而且他还一口一句“先生”,我听在耳朵里,觉得真是荒谬。我是说,你明明是要人家出门去,好用餐刀把他开膛破肚,那还开口闭口地“先生”做什么?可笑。这两件事明显背道而驰嘛。
我略作思考,认为他明显是误会了,首先应该消除他这种错误思想。
我隔着木板门跟他喊话。
“没事的,布林克利。”
“您出来吧,先生,出来就没事了。”他客气道。
“我不是魔鬼。”
“哦,您明明就是,先生。”
“跟你说,我的确不是。”
“哦,您就是,先生。”
“我是伍斯特少爷。”
他纵声尖叫。
“他还抓了伍斯特少爷!”
如今那种老式的独白已经不时兴了,所以我断定,他这话是对第三者说的。果不其然,只听门外一阵呼哧呼哧的喘气声,接着一个饱受扁桃体折磨的声音发话了。
“怎么回事?”
是我那不眠不休的邻居,沃尔斯警长。
意识到执法人员赶到,我第一个反应是长舒了一口气。话说这位兢兢业业的警长有许多方面不是我喜闻乐见的,例如他老是跑到别人车库和盆栽棚里探头探脑——但不管你怎么看待他的种种恶习,不可否认的是,像眼下这种情况,他还是很能派上用场的。对付发神经病的男仆,可不是谁都能胜任的。这需要某种品格和气势,而这位特大号的和平守护者兼具两者。我正要从门这边儿弄点鼓励的声音督促他行动,这时却觉得有个小声音在耳边低语,告诫我不可轻举妄动。
瞧,这种兢兢业业的警长有个毛病,就是要扣住你问来问去。要是沃尔斯警长发现伯特伦·伍斯特脸上涂满黑鞋油,举止暧昧,他可不会耸耸肩、轻快地道声晚安了事。如之前所说,他会扣住你问来问去。再回想起昨天晚上的交锋,他不会放心离开,准要把我拖到警察局,再派人劳驾扎飞前来,商量如何是好。之后医生到场,敷以冰袋。最终的结果是我久久脱身不得,久到斯托克发现我房间无人,床上被褥整整齐齐,然后冲上岸,把我拦腰抱起扛回游艇。
因此,思来想去,我决定三缄其口。除了轻轻地用鼻孔呼吸以外,保持悄无声息。
门那边,两人一问一答起来。我可以发誓,要不是有可靠消息,我准以为这个不可思议的布林克利神志清醒,一如滴酒不沾的女童子军,灌了满肚子的黄汤,结果却是语言表述异常准确,并且发音字正腔圆、清澈悦耳,简直是银铃般。
“谋害伍斯特少爷的魔鬼在里面,警长。”只听他说。除了电台播音员,我还从没听过这么抑扬顿挫的声音呢。
这个消息大概称得上耸人听闻吧?可是沃尔斯警长似乎一时没反应。这位警长行事一向按部就班,要从头按顺序追究。他这会儿的全部注意力似乎都集中在那把餐刀上。
“你举着这把刀做什么?”他问道。
布林克利回答得那叫彬彬有礼、不卑不亢。
“我拿来对付魔鬼的,警长。”
“什么魔鬼?”沃尔斯警长进入到下一个重点。
“一个黑魔鬼,警长。”
“黑魔鬼?”
“是,警长。他就在屋子里,谋害伍斯特少爷。”
扫清障碍之后,沃尔斯警长终于来了兴致。
“在屋子里?”
“是,警长。”
“谋害伍斯特少爷?”
“是,警长。”
“这可不行。”沃尔斯警长厉声说。只听他啧啧两声。
接着是一阵威严的敲门声。
“喂!”
我继续谨慎地缄口不言。
“失陪一下,警长。”这是布林克利的声音。接着楼梯上响起脚步声,他似乎是离开这场小小的座谈会了,八成是又回去对付老爷钟了。
指节再次叩响了木板门。
“里面的,喂!”
我一语不发。
“伍斯特先生,您在吗?”
我开始觉得这对话有点一言堂的味道,但又想不出什么办法。我走到床前,向窗外望去,这主要是想找点事打发时间,倒没什么别的意思,电光石火间——相信我,真的是电光石火——想到或许有办法逃开这惨淡的一幕。这个高度离地面不算高,我如同卸下心头一块大石,开始绑床单作脱身用。
突然间,沃尔斯警长又发话了。
“喂!”
楼下传来布林克利的声音。
“警长?”
“你小心点那盏灯。”
“是,警长。”
“会被你弄坏的。”
“是,警长。”
“喂!”
“警长?”
“房子要烧着了。”
“是,警长。”
接着只听远远的哗啦一声,是玻璃摔碎了,警长闻声大步奔下楼梯,再接着似乎是布林克利认为自己完成了分内事,立刻夺门而出,还重重地摔上了门。紧接着又是摔门声,似乎警长也冲出去了。再之后,只见锁孔里飘来了一缕淡烟。
我看世上就没什么比这种古老的乡下别墅更容易点着。只要撇一根火柴——抑或在客厅里打翻一盏油灯——就呼啦啦着起来了。不到半分钟,耳边就响起清脆的哔剥声,接着角落的地板就突然蹿起了热情的火苗。
伯特伦忍无可忍。不久之前,我还优哉游哉地绑床单,打算一个华丽的退场,基本上是漫不经心,从容不迫。这下子我立刻加快速度,心里明白,任何闲适从容都不必考虑了。接下来的三十秒,热锅上的蚂蚁简直可以跟我学两招。
记得曾经在报纸上读过那种“趣味专栏”,题目之一就是:“假如房子着火了,你第一个救什么?”要是记得不错,选项之一是小婴儿。另外还有一幅价值连城的画作,以及——好像是卧病在床的姑妈。反正选择包罗万象,目的就是要大家皱起眉头,从各个角落全面考虑。
但眼下不必犹豫,我立刻放眼寻找我的班卓里里,然后猛然想起,之前我把琴留在客厅里了。这下我大惊失色,大家可想而知。
唉,就算是为了我那件不离不弃的乐器,我也绝不会冒险奔下客厅。此时此刻,我是否会成为烤酥肉的问题都悬而未决,因为角落里那团明媚的火焰蔓延得可是不小。我遗憾地叹了口气,匆匆奔到窗户前,下一刻,我已然像甘露一样降下尘世。
是甘露还是甘霖来着?我总是记不得。
吉夫斯准知道。
我一个漂亮的着陆,悄无声息地穿过树篱,也就是我家后花园和沃尔斯警长家那小块自留地的分界处,一口气跑到一处林子里,估计此地离如火如荼的事故中心有半英里远吧。天空映得一片通红,远远就能听到当地消防队奔赴救援的动静。
我找了块树桩坐下,准备评估一番此刻的处境。
我记得有位仁兄,每当情况堪忧,就会列个单子例数“赢面”和“赔面”,好看清楚状况,衡量总体是好是坏。是鲁滨逊还是谁来着?反正是有这么个人,而我一直觉得这个想法很可取。
所以我就如法炮制。当然是在脑子里数的,我还要眼观六路,以防有追兵赶来。
思路如下:
老天,这个论点好像还没有一个“赔面”能驳斥。我又彻彻底底地回顾了一遍,思来想去,考虑了五分钟,发现“赔面”果真被将死了。被我打败了,输得哑口无言。
当然了,我略一沉吟,从一开始我就该想到的。这么一琢磨,这还不是明摆着的吗?这会儿吉夫斯肯定回到公馆了,我只要赶过去,联系上他,他就会端着华贵的托盘,呈上好几磅黄油呢。不仅如此,他还能解我另一个燃眉之急,垫上回伦敦必要的车费,甚至还有结余,可以在车站的自动售货机上来一包牛奶巧克力呢。一切简直易如反掌。
我从树桩上站起身,信心满满地往公馆进发。这么说吧:在生命的赛跑中,我一时迷失了方向,但很快就摸回了主路,估计才用了一刻钟,我就站到了公馆后门前,敲响了门。
开门的是一位身材娇小的丫头——我猜测是位帮厨女佣吧——她一看到我,先是瞪圆了杏眼,一副惊吓过度的样子,接着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并应声倒地,开始满地打滚,还用鞋跟在地面上跺来跺去的。至于她有没有口吐白沫,我还真说不准。
[1] 指威廉·英奇(William Ralph Inge, 1860—1954),圣保罗教堂教长(1911—1934),因为思想悲观,被称为“忧郁教长”(The Gloomy Dean)。
14 黄油告急
实话实说吧,我吓得着实不轻。过去我从来没想过肤色对生活的影响这个问题。我是说,倘若站在扎夫诺公馆后门口的是一身古铜色肌肤的伯特伦·伍斯特,人家准会恭恭敬敬客客气气地欢迎。真的,按说帮厨女佣这种身份的丫头估计还要屈膝行礼的。又假如我脸色惨白得引人注目,抑或点缀着几粒小疱,想必待遇也不会差到哪儿去。但是,我脸上才不过抹了那么一点点鞋油,这位女子就倒在门垫上扭得不亦乐乎,沿着走廊上上下下地抽搐。
哎,为今之计,只有走为上策。这会儿走廊那头已经有人问东问西了,估计再过个半秒钟,就有一群下人嘁嘁喳喳地赶到现场。想到此处,我拔腿便撤。想到后门附近很可能被搜查个遍,我于是取道前门,发现离大门不远处有一丛灌木,可以作藏身之用。
我稍事休息。在采取下一步行动之前,最好是先分析一下情势,不能轻举妄动。
倘若在别的情况下——譬如说靠在躺椅里吐着烟圈什么的,而不是蹲在可恶的丛林里,忍受甲虫什么的往脖颈里钻——周围的景物大概会令我心旷神怡、精神焕发。在晚餐结束后、饮安眠酒的空当,我尤其对这种英国老派花园的宁静氛围情有独钟。从我栖身的角度放眼望去,只见这座宏大的城堡在天空中勾勒出清晰的轮廓,愈发令人叹为观止。鸟雀在树丛中低语,空气中荡漾着一股清香,估计是附近有一处种香草和烟草的花圃。再加上夏夜那种万籁俱静的气氛,你瞧瞧。
可惜,约莫十分钟过后,这夏夜的万籁俱静出现了一点小瑕疵。只听屋子里传来一声刺耳的尖叫,这声音我认得:是小西伯里。想到他居然也有烦恼,我不觉内心感到十分畅快。他叫了一阵子就消停了,估计矛盾起于有人想让他上床睡觉,但他死也不肯——之后一切又归于平静。
刚安静下来,路上就响起了脚步声。有人朝前门走过来了。
我最初以为此人是沃尔斯警长。是这样的:扎飞呢是这儿的治安法官,我估计出了茅舍那桩事之后,沃尔斯首先要找老大汇报情况。于是乎,我又往灌木深处缩紧了身子。
很快我就发现来人并不是沃尔斯警长。就着暮色中的剪影,我发现此人个子明显更高,圆润程度也差得多。只见他迈上台阶,开始咚咚敲门。
这个“敲”字真不是胡乱用的。我本来觉得沃尔斯前一天晚上在茅舍展现了出色的腕力,但此君却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根本不是同一水准。我估计自从这只门环由扎福诺一世(不管是谁吧)拧上之后,是第一次运动得这么厉害。
在猛砸门环的间隙,他还在哼唱赞美诗,声音若有所思。如果没记错,他唱的应该是《慈光歌》[1],得益于此,我终于知道了此人的身份。这把尖细如鸣笛的男高音我并不陌生,记得初到此地,每次在客厅里拿班卓里里练狐步舞的时候,布林克利就爱趁机在厨房里唱赞美诗。这也成了我初期整顿的对象之一。像这种嗓音,扎福诺·里吉斯绝对找不出第二个人。这个披星戴月而来的访客正是我那个酩酊大醉的贴身随从。至于他为何赶来公馆,我就想不通了。
屋里亮起灯光,接着前门呼啦一下开了。开门人发话了,听声音气鼓鼓的,是扎飞。一般来说,扎福诺·里吉斯的乡绅老爷该把看门的任务指派给下人,我估计他是觉得这种惊天动地的拍门声属于特例吧。总而言之,他亲自来开门了,而且一脸不爽。
“你敲门敲成这样,烦死了,究竟想干吗?”
“晚上好,爵爷。”
“什么意思,晚上
登录信息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