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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婚_第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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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旅行结婚,一家四口,一起去!”

  “旅行结婚?”

  “是啊,我还记得我们刚恋爱的时候,你告诉过我,有一天一定要和心爱的人去一趟丽江,那时候我答应了你,可是后来我工作一忙,有了孩子,竟把这事儿忘得干净了,直到我们分手之后,有一天我在网上看见一组一米阳光的图片,才突然想起来,当初你的愿望,其实那是很简单的愿望,只不过是因为机缘巧合,才没有去成,现在,我带你去,不仅是你,还有我们的孩子,他们也是我们最心爱的人,我们一家人要永远的在一起!”

  不自觉地,淑娴的泪也滚了下来,其实这一切的一切并不是雨峰一个人的错,而是她自己,起初她以为,美好的家庭生活并不能让一个女人止步,她需要的是在社会大潮中实现自己,这种愿望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种渴望,越是不得,越是难过,终于有一天,她反省般的开始脱离家庭,开始了自己的追梦之旅,然而一路走来,她才终于明白,无论一个女人在事业上多辉煌,如果没有美好的家庭,就好像是无根之岁,无缘之木,总有一天会干涸,完结。

  离婚后有一天,淑娴因为工作的失利很不高兴,她将情绪带到了家里,带到了女儿身上,她看着女儿把玩具洒满了屋子,于是对她吼道:“你能不能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干净一些!”

  女儿被吓了一跳,看妈妈的情绪不对,也不敢作声,只是一个人默默的开始收拾。

  这时候,淑娴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马上走到璐璐身边,说道:“对不起,妈妈不该对你吼,只不过,妈妈觉得好失败!”

  璐璐伸出小手,摸着妈妈的脸,天真的说:“妈妈不失败,璐璐的妈妈是世上最好的妈妈!”

  一时间,淑娴突然明白了,原来,这世上有一种成就,叫母亲,它是专属于女人的成功,如果一个女儿可以胜任好这个角色,才算是真正的实现了自己。

  清尘伊始,楚雨峰一家人就坐上了去丽江的飞机,璐璐和壮壮很兴奋的看着云朵从身边走过,突然天真的说:“爸爸妈妈,那些是棉花糖吗?”

  淑娴没有回答孩子的话,而是将自己的手叠在丈夫的手心里,默默的握紧……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筱曦和雨辰

  又是一年的春天了,蓝蓝的天,淡淡的云,和煦的风,陆筱曦的心因为即将而来的婚礼而无限膨胀着。

  还有半年的时间,研究生就要毕业了,而在这半年里,她真的觉得自己成长了许多,突然很感谢每一个在她生命里指引过路子的人。

  最近孙乐导师已经升为高级督导员,不再做导师了,然而却和陆筱曦成了忘年之交,陆筱曦总是觉得,她的一些话总会在自己人生的纠结时刻起到关键的作用,于是笑着打趣道:“你不仅是我学习的导师,更是我生活的灵魂师啊!”

  孙乐笑着说:“不就是比你痴长几岁嘛,要不要搞得那么深沉?”

  “这可不是恭维,是发自肺腑的!”陆筱曦赶紧补充。

  “嘿嘿,”孙乐微微一笑,说道:“不过,我还真的替你担心,没事的时候,多读些书吧,或许会让你静下来!”

  静下来,是人生难得的一种姿态,我们都在为生活而忙碌,而纠结,而浮躁,只有很少的人能够静下来思考如何去选择一条正确的道路,如果去坚持一条稳固的道路。

  婚姻,这条路对于任何女人来说,都不是盲人摸象,起初的分岔路很多,你可以挑选,而最后的那一条是否是康庄大道,是否有足够的信心走下去,还需要从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多个方面去考虑权衡。

  陆筱曦点点头,想起很久已经没有读过书,不自觉有些惭愧,这时候孙乐从背后拿出一个借读证,笑着说:“咱们学校图书馆的书,我已经读了有七八层了,剩下这半年的时间,你来读,从今天开始,就读!”

  陆筱曦接过借读证,心头微微一震,她突然回想起自己大学时候,所有的光阴都用在研读第110章,那男生突然噗嗤一笑,在她耳边说道:“师姐,都快毕业了,还那么用功呢?是不是在做毕业论文?”

  陆筱曦抬起头,正迎上潘阳那双孩子般天真的眼睛,她笑着回道:“才不是,毕业论文早就写完通过了。”

  “厉害啊,师姐!”潘阳恭维着。

  “再厉害,也没你厉害啊!”陆筱曦用眼神指向身边潘阳身边的女孩,那女孩清丽的模样,和他很是相配,陆筱曦一看她,她竟害羞的低了头,潘阳赶紧介绍道:“小伟,这是咱姐!”

  “姐姐好!”女孩礼貌的问好。

  “你好!”陆筱曦巧笑倩兮。

  一块吃饭的时候,陆筱曦才知道,这女孩是潘阳的一个粉丝,每天晚上都会熬到十二点听潘阳的节目,渐渐的,就对收音机那头没有见过面的男人产生了莫名的情愫,后来,女孩写了一封信给潘阳,但却阴错阳差的没有到潘阳手里,女孩有些失落,好久没有再去联系,直到有一天,潘阳在节目里说到一句话:“如果爱,就放手一搏!”这女孩听了之后,鼓足勇气去广播局找他,这一找,就把自己的一辈子给扣住了。

  陆筱曦听着潘阳讲自己的爱情故事,看着他看女孩时眼睛里五光十色的光芒,突然间有些感动,爱情不就是这样,起初,我们爱上一个人,也以为会永久的爱下去,直到伤了心,灰了心,死了心,换了心,才慢慢觉醒,直到遇到另外一个她!

  人,最可贵的,不是永远只爱一个人,而是在爱着那个人的时候,能够一直用心。

  潘阳的幸福,让陆筱曦羡慕不已,她问道:“你们打算什么结婚啊?”

  “很快啊,房子都买好了!”

  “是吗?那可能会比我们还早。”陆筱曦接着羡慕着说道。

  那女孩浅浅而悠悠的笑着,看上去一副清纯可人的模样,多好,在最美的时候遇见你,刚好,你也准备好了娶我。

  时间,真的可以用来爱情的深浅吗?不,是爱情,一直在丈量时间的长短。

  婚礼,如期而至,这对于已经27岁的陆筱曦来说,是人生最大的一件事情了。

  前天晚上,陆妈妈让筱曦很早的上床,说是第110章的拿了当天的红棉鞋,套到筱曦的脚上。

  婆婆亲自给不便的自己穿鞋,这不仅让陆筱曦,而且让她的伴娘和好友们都惊叹起来,她们在她耳边小声的说:“你婆婆真好,以后你肯定吃不了亏!”

  陆筱曦浅浅一笑,她知道婆婆的好是因为她已经知道了那份医学报告,她的好里多少会有愧疚的成分,果不其然,天色渐晚,当所有人离开只剩下楚家人的时候,乔梅红突然开口对媳妇说道:“筱筱,以前那件事儿,是我对不住了,你别放在心上。”

  “不会的,妈妈,反正都过去了,从现在开始,一切都是新的!”

  看媳妇如此宽容,乔梅红的顾虑终于消除了,而陆筱曦的那句“妈”让她的心开始朝着一个当妈的方向延伸,她也知道,这辈子,她和这个女人也

  算是脱不了关系了。

  就这样,挺好,最起码比高兴的喝醉了酒正在撒泼的楚雨辰好。

  在陆筱曦的记忆里,这是楚雨辰第n次喝醉酒撒泼了,也是她第n+1次思考如何纠正他这个毛病,他喝醉了会吹牛,会自大,甚至会打架,最多的就是在电话里,和她滴滴啾啾个没完没了。

  突然,陆筱曦笑了,她想:为什么要去纠正他呢?这就是他啊,活生生,现实实,这恐怕也是一辈子,都脱不了的麻烦和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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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自己听(上)

  我是梦珂,除了是一名护士长外,我还是安城一家五星级健身房的兼职教练。

  我有一个两岁的女儿,有一个疼我爱我的丈夫,我们生活的轨迹,就如同这世间无数为生活打拼的夫妻一样,挣钱、攒钱,买房子,养孩子。

  也许从我站在舞台的那天起,我的幸福就如同南飞的候鸟,终于在春暖花开的时候回到了身边。

  和很多人比起来,我们并不富裕,但眼看着银行卡里的积蓄从四位数蹦到五位数,从五位数直升六位数,那种心情就如同中了**彩一般。

  正月初五,我第一次去了辛亮的老家,我想这是我这辈子都难忘的记忆了。

  以前总听辛亮说自己是凤凰男,是从山沟里走出来的,所以我们就是结婚当天见了他的父母,然后就从来没有回去过他的家乡,直到来城里看心心的婆婆生了病,她才反复的对辛亮说着一句话:“你把我送回家吧!”

  才一年的时间,才刚刚处好的婆媳感情,突然间像是被大风吹了一般,支离破碎着。

  我这次坚持要跟着回去,辛亮略微迟疑,还是满口答应下来,于是我对女儿说:“心心,我们去奶奶家,去看看你爸爸小时候待过的地方。”

  火车走了整整一天一夜,还好买了卧铺,不然真怕年幼的心心吃不消,可小家伙却一副精力十足的样子,对农村老家的模样充满了期待,而后是长达4个小时的长途汽车,才到了辛亮家的县里,没有人来接我们,我们就做了公交,颠簸了两个小时,终于到了镇上。

  天已经很晚了,我明显看到心心因为体力不支而渐渐焦躁,于是我问辛亮:“还有多久能到?”

  辛亮尴尬的笑了笑说:“到村子里没有车了,咱爸会来接我们。”

  “怎么来接?骑三轮?”我再一次好奇的问道,可没想到话音刚落,耳边就响起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犊子,这边。”

  我顺着声音望过去,发现一个面色黝黑的老人,在他身后的,是一辆原始的骡子车,他扬鞭而起,那骡子识趣的站稳了脚。

  我的心里一惊。

  坐骡子,在我三十多年的时光里,还是第一次。

  农村的夜,又黑又冷,我们三个大人加一个小孩坐在车子上,谁也没有说话。

  过了好久,我听见怀里的心心切切的说了一句:“妈妈,我怕!”

  我赶紧搂了搂孩子,感觉自己此次的决定是多么荒唐的事情。

  可是再怎么荒唐,骡子车还是载着我们走向离城镇越来越远的大山深处,我看不见周围有一丝灯光,不知什么东西的叫声从四面八方灌进我的耳朵里,让我的心也开始发毛。

  这时候,我感觉一只手紧紧的握住了我。

  辛亮的手,我太熟悉这样的触感了,以前我怎么没有发现,这个男人总会在我害怕的时候,默默的伸过来他的手,将我的手反握其中。

  骡子车大概又颠簸了两个小时,我才看见有点点光亮的村子。

  黑漆漆的,看不出什么模样的房子,我一进门,就被呛了出来。

  “是艾草!”婆婆见我咳嗽,小声的说:“我们这里经常会有虫子、蛇什么的,点上这个它们就会躲得远远的。”

  虫子我不怕,可听到“蛇”这个字,我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不得不承认,我怕极了那种浑身没有毛的动物。

  突然,心心还是哭了,她完全放弃了白天的那股好奇,钻到我怀里怎么都劝不好。

  还没有见过面的爷爷拿出家里唯一的一包饼干,拉过心心的小手说道:“乖,给你这个吃。”

  饼干是何物?对于城市里只认识汉堡和薯条的孩子来说,那种东西是和他们的生活根本挂不上钩的,所以心心连看都没看,依旧趴在我的怀里,哭着嚷着要回家。

  一家人因为心心的表现,有些尴尬,这时候突然一个有些嘶哑的女人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来:“心心吗?乖,大娘给你买薯片吃。”

  我抬起头,在昏暗的油灯下,看向眼前的女子,不是是不是因为屋里太黑的原因,这女人脸上竟透出一种长期缺乏营养的暗黑色,细细看来,五官倒也精致。

  正当我不知如何称呼的时候,婆婆笑着说:“这是你嫂子,梅花。”

  嫂子?这么说,辛亮还有个哥哥,我下意识的左右看了看,却怎么也看不到屋里还有别的男人,我喊出“嫂子”,那女人就拉着我的手,让我坐在凳子上。

  从来没摸过这么粗糙的女人的手,想来家里的话都是这个女人在做了。

  她没有理会我的好奇,而是细细的打量着我无暇的面容,看了半天才说出一句:“你用的什么雪花膏,怎么皮肤这么好?”

  雪花膏,我依稀记得小时候总是偷偷的抹妈妈放在窗台上的那瓶绿色香香的小玩意。

  “没抹什么,坐火车都没正经洗脸。”我边说着,边想到我的箱子里那一堆的包括护肤、防晒、美白、隔离的小玩意。

  “还是你们城里人,那么会保养,我们想保养,也没有那么多时间,有老人,有孩子……”这女人自顾自说起来。

  在常人看来,这是抱怨了,可刚刚走过来的婆婆却一反常规的看着我说:“你嫂子当年也是爱美的,可自从你哥,哎!”

  婆婆没有说下去,但我隐约的感觉到,辛亮这么久不让不来,肯定是因为它有太多的秘密。

  农村人没有晚上洗漱的习惯,烧好的水也只是为了喝。

  我发现来到这里,唯一喜欢的就是这里的水,从山上引来的泉水,生喝都会甜丝丝的,连日干渴的我痛饮了好几杯。

  辛亮坏坏的笑着,让我有些莫名其妙,我笑着问他:“是不是你家的水,有女儿国城外那条河的功效?”

  辛亮感慨,这个时候我还能开出玩笑,于是笑着说:“差不多!”

  “那再怀个小的,也是极好的!”我接着打趣。

  那天晚上,我们一家三口睡在了家里唯一可以被称为床的地方,公婆和嫂子只是铺了张席子,就沉沉的睡了过去,特别是嫂子,可能是白天干了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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