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乔大、乔二点头,往后退开,仍是不住抹泪。
乔二哀声道:「伤的多重?」
水华子说道:「全身大小伤痕近百处,肋骨断了七八根,肩骨和腿骨也断裂了,内伤颇重,更严重的是有一根断骨插入肺部,幸好施救及时……只怕三五日内,动弹不得。」
乔大恨道:「哪个乌龟王八蛋干的!」
水华子说道:「他们一行人去了万年镇要塞,八九个人中,只有他一个人活着逃了出来,没想到万年镇要塞中,防盗的本事这么厉害,连水王流川大人救火小邪出来时,也受了剧毒。」
乔大、乔二齐声道:「小日本,操你娘!」
水华子说道:「两位,既然见了火小邪,还请两位先去上面一叙。」
乔大、乔二看了几眼「火小邪」,也不好强留在此,含泪而去。
等几人上了地面,乔二才抱拳说道:「水华子,金家谢谢你们,不过有一件事,你们是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
水华子说道:「不妨先说说看。」
乔二说道:「其实我们这次来,第一是亲眼见到我们大师父火小邪安全,第二是从此守护在火小邪身边,一直等到二师父潘子来,火小邪康复后,由我们金家负责,接他去上海。也就是说,我们不走了。」
乔大接口道:「谁敢再伤我们大师父火小邪,金家上下,绝不放过。我们两人的命,就押在火小邪身上,你们水家,最好不要动什么歪心眼。」
水华子拜道:「两位大可放心,只要金潘大人将水王安全送到木王林木森那里,水家上下亦是感激不尽。两位既然见到了火小邪,那就留在这里吧,只要你们不外出,我们可以保证这个宅院的安全。」
「好。」乔大、乔二应了。
乔大大手一展,一把将外衣脱掉,只见他腰腹、腋下,全是各种奇奇怪怪的金属用具。乔大捡了个空桌,把这些东西拆下来,低头拼装。
水华子疑道:「这是?」
乔二解释道:「一种叫电报机的东西,我们要给二师父潘子发电报。」
别看乔大体大身粗,拼装这种精细用品,倒是速度颇快,没过多久,便拼出一个「奇形怪状」的玩意。
乔大招呼乔二道:「二子,你来发。」
乔二瞪了乔大一眼,便上到前来,在一个开关前拧了几下,便见到一盏绿色小灯亮起,乔二念了声:「大西瓜这次还行,一次成功。」说罢,按住这套奇怪的机械制品上的一个小撞针,滴滴滴滴的不断点压。
乔二按了一盏茶时间,方才松手,就见到机器上的一盏红灯闪亮,乔二喜道:「成了!发出去了!」
乔二说的不错!远在数百里外的牟平电报局里,一个电报员疯了一样拿着电报纸赶到办公室,对上司叫道:「大大大大大大大老板的老板的老板的老板,嗨,反正是最高的密电!十万火急!」
上司一听,眼睛也瞪圆了,立即命令道:「把所有接收频段全关了,最大功率,原文发报!」
两人不敢耽搁,一齐冲出门外,安排去了。
很快,强烈的电波冲破寰宇,四散开去。
数千里外的贵州,一架造型奇特的小飞机,正穿云破雾,向北方飞来。驾驶舱内,坐着一个精干的年轻人,一脸商人的气质,留着非常精致的两撇小胡子。他尽管双眼通红,略显疲态,却聚精会神的操作着飞机!
机舱里一声鸣响,绿灯亮起,他精神一振,拨开一个开关,滋滋滋的打印声响起,从一个小口中吐出一长条纸来,上面密密麻麻打着黑点。
他拿起一看,大吼一声:「火小邪!你等着我!」
飞机嗡的一声响,更是如同离弦之箭一样加速飞行。
他,这位留着精致胡须的年轻商人,就是曾经和火小邪义结金兰,在净火谷一同中修习盗术,出身入死闯荡五行地宫,数年来一直想与火小邪取得联系的好兄弟——潘子,现在是一统金家乾坤两道,即将成为未来金王不二人选的金潘!
半小时后,金潘驾驶的小飞机,降落在一个山区机场上。没等飞机完全停稳,金潘已经从机舱里跳出来,任凭这家造价高昂的小飞机撞向一边的石头上。
金潘下了飞机,机场里立即跑来几位机械师,其中竟还有金发碧眼的外国人,纷纷向金潘鞠躬问好。
金潘脚步不停喝道:「把那架最新的喷气机准备好!」
一个外国人用生硬的中文,惊讶道:「潘大人,那架的性能,还不稳定。您……」
金潘骂道:「就那架!快点!」
「好的!好的!」几个机械师不敢怠慢,立即跑去安排。
很快,一架银光闪闪,没有螺旋桨的飞机被汽车拖了出来。
金潘跳将上去,命令道:「传令下去,沿路机场,把这种飞机全部准备好!」
飞机下的几人听了,连忙点头。
金潘关上机舱,拨动开关,这架飞机轰鸣一声,向前滑行,很快速度飙升,直冲云霄,速度居然比先前驾驶的小飞机更快了数倍。
金潘早已不是当年的潘子,他富可敌国,酷爱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尖端科技,操纵欧洲和美国金融的秘密财团罗斯柴尔德家族,也把他当成贵客,从不敢怠慢。
金潘驾驶着飞机,向东北方向赶去,飞行逐渐平稳,他从怀中拿出一个玻璃瓶子,瓶子里有几只绿色翅膀的蜜蜂,非常奇特。金潘看了一眼,小心翼翼的把瓶子放回怀中,自言自语道:「木王林木森,真是个奇怪的家伙!给我几只蜜蜂当信物?我一路辛苦,救了水王流川,就凭这几只蜜蜂,水家认账吗?操他奶奶的,乔大乔二千万别被水家蒙了!奶奶的,没办法,这两傻徒弟,也只有他们对火小邪的长相熟悉!飞啊!」
金潘大致估算了一下时间,如果按这个速度,加上来回换机,下机后开车赶往「火小邪」住所的时间,最顺利也要到子夜时分。金潘对火小邪的思念之情,无法抑制,只恨自己没有翅膀。
暂不说金潘不惜代价的赶回东北,为求尽快见「火小邪」一面。
真正的火小邪昼夜不停地驾马奔驰,也算一路顺利,入夜时分,就已经赶到了奉天城外。
到了奉天,火小邪便不着急,下了马来,将马鞍缰绳全部解下,拍了拍马屁股,说道:「好马儿!辛苦你一天!我不能带着你走了,祝你找个好人家。」
火小邪所骑的骏马,是马三多挑选的,本是独眼龙的坐骑,算得上万一挑一的良驹,善解人意,见火小邪要放它走,竟依依不舍,还要跟随。
火小邪知道这马儿聪明忠厚,抱了抱马头,关切的抚摸了一番,又说道:「好马儿,我在奉天是个下五铃的小贼毛,估计不少人认识我,我骑着你进城,太招摇,说不定惹上麻烦,去吧去吧。」
马儿还是不舍,火小邪无奈一笑,只好重重的拍了一下马屁股,这匹马才清嘶一声,离了开去。
火小邪目送马儿跑远,这才整了整服装,沿着道路,向奉天城门走去。
奉天城,东北重镇,历史悠久,虽说火小邪的记忆停在十一年前,但城外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道路布局,还是分外的熟悉,十分亲切,不觉得有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
火小邪心思细密,这番奇遇后重回奉天,留意的东西更多,一路走来,也发现不少与自己记忆中截然不同之处,比如奉天城外的电灯多了,电线密了,汽车多了,日语的条幅告示也是无处不见。过往行人的穿着打扮还是如常,只是觉得精神状态不同,人人都象憋着什么冤屈似的。
火小邪跟随着路人,进了城内,虽说岗哨仍在,倒也没有谁盘查过问他。依旧有日本士兵和中国士兵共同值守,除了中国士兵的肩章帽徽不同以前东北军,其他服饰没有什么变化。
从进了城,火小邪便一直滴溜溜转动着眼睛,寻找着熟人,如果按他的记忆,进城之后,不出三四百米,就会见到奉天荣行的人扎堆。自己和浪得奔、老关枪、瘪猴几个,就常常在这一带活动。
可是火小邪一路走,一路看,却见不到有荣行的迹象,连个熟脸都没有,虽说有几个贼眉鼠眼的向他望来,但一看就知道,撑死是个街头混混。
火小邪心头生疑:「怎么,这个点是收水的时候,不该没人啊?奉天无贼了?」
火小邪本想着直接去耗子楼找熟人,可心里总觉得不踏实,便改了主意,脚步不停,往南市大街走去,那里晚上比白天热闹,夜市、妓院、饭馆众多,也是三教九流混杂之所,说不定能碰到一个熟脸,再做打听,便会知道这些年来发生过什么事。
火小邪之所以急急忙忙赶回奉天,第一,是因为浪得奔他们几个小兄弟,必须知道他们安全与否;第二,是火小邪知道自己的记忆停在十一年前的奉天,张四爷家外面,不回奉天,就没有丝毫线索;第三,火小邪只熟悉奉天,不回去在异地乱逛,人生地不熟,不知道会有什么灾祸。
越往南市大街走,火小邪越觉得陌生,沿路变化之大,超出火小邪的想象,熟悉的店面基本上全部改头换面,店面招牌大多是中文日文并写,一些原本的巷子路口消失无踪,新修的楼房不计其数,霓虹彩灯密密麻麻,日本人多的数不胜数,若不是一些标志性的路口、建筑还在,火小邪几乎认不出来了。
火小邪一点不觉得兴奋,反而有些心寒,暗骂道:「小鬼子把奉天折腾成什么了!怎么满大街全是孙子样!」
火小邪逛了半截,到处见到醉醺醺的日本浪人横冲直撞,大吵大闹,猖狂之极,却没有中国人敢顶撞他们,只当没看见,溜之大吉。火小邪看的心头火起,若在十一年前,日本人至少不敢如此嚣张。火小邪本有机会,脚下使绊,撂倒一两个,可忍了又忍,还是把一口恶气吞到肚子里去。
火小邪逛了一路,一个熟人也没有见到,不免有些心灰意冷,思量着今晚到底该如何渡过,漫无边际的行走。
「阿里亚多。」一声甜腻腻的日语响起,接着又是一通日语。
火小邪居然听懂了,这日语乃是说:「你好啊,帅哥,要不要陪你玩啊。」
火小邪并不奇怪,只觉得听懂了就是听懂了,转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着不伦不类旗袍的女子,站在街边向他招手,一看长相就是窑姐打扮,还是过气的窑姐,妓院不收单,只能上街揽客。
火小邪倒笑了,满脸坏笑的走上去,说道:「小妞,你叫我陪你玩?」
那个窑姐一听火小邪一口正宗的奉天口音,脸上尴尬了一下,说道:「还以为你是日本人呢。」
「不是日本人,你就不招呼了?」火小邪嬉皮笑脸的。
「那你听得懂日语?」窑姐倒不讨厌火小邪吊儿郎当的劲头。
「猜也猜的到,你还能说个啥?陪你尿个尿?」
「呸,你真坏。」窑姐身子一软,就往火小邪怀里趴,「哥,照顾一下我生意嘛,穷死了,你想怎么整都行,妹保证你舒服。」
火小邪并不推辞,让这个窑姐靠着身子,笑道:「哥也穷啊。」
「讨厌啊,看你穿的衣服,这皮子料子可不是一般人买的起的。哥啊,行行好嘛?」
「怎么个价?」
「嗯,一块钱……」窑姐说的有些勉强。
「啊?」火小邪故意装傻。
「五毛钱,五毛钱好了,一晚上了,你想几次就几次嘛。」
「那行吧。去哪?」火小邪一副欢场老手的色迷迷的表情。
「月红楼。直接后院进,我带你去我的房。」
「为啥走后院?」其实火小邪真的不懂这事。
「怕你被别的姑娘纠缠嘛!十几年前,我可是月红楼的头牌,现在差了点,但也比那些小丫头活儿地道。放心吧。」
「哦?月红楼以前的头牌啊,你叫什么名字?」
「花名玫红。」
「玫红?」火小邪看着她的脸,噗嗤一下乐了。
「玫瑰的玫啦,不是没有的没啦!」
「不是,不是这个意思。走,我们走,去你房间。」
这个叫玫红的窑姐,这才踏实下来,赶忙拉住火小邪,向侧街走去。
火小邪并没有嘲笑「玫红」这个名字的意思,而是他清楚的记得,就在自己去偷张四爷家点心的前几天,他和浪得奔、老关枪、瘪猴四人,偷摸着来到月红楼的后院,想偷看窑姐接客,结果没偷看成,被玫红发现,一通臭骂,那个女子,正是叫玫红。所以这么一说,火小邪还真记起来,就是这个玫红,十一年过去了,竟沦落成站街拉客的妓女了,而她嘴巴边上的那颗痣,可谓记忆犹新。
火小邪跟着玫红,进了月红楼的后院,被带到一个偏僻的小房间。破落的窑姐果然可怜,巴掌大小的房间,又黒又破,还一股子腥臭的香味。
玫红点了灯,关上门,迫不及待的冲上来脱火小邪的衣服。
火小邪呵呵一笑,把玫红推开,一屁股坐在床上,说道:「喂,玫红,没你的事了,你找其他地方睡觉去。」
玫红大惊失色:「啊?哥,你别逗我。」
「没逗你啊。你看,我是真的不行。」火小邪拉开上衣,露出里面密密麻麻的绷带,「肋骨断了好几根,全身都是伤,我就是想借你的床,睡个安稳觉。」
「啊?哥,你看不上我就看不上我,我可还要做生意呢。」
一张十元的大钞,让火小邪夹在手指上,在玫红眼前晃悠。
「十元钱!买你这张床,加一顿饭,怎么样?」
玫红眼睛直勾勾的跟着钱动来动去,伸手就抓,火小邪一把收了回来,说道:「怎么样?答应不?」
「哥你说什么都行,别把我当人使唤,哥你吃什么,我给你拿去。」玫红的声音都发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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