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时节,两人的婚礼如约而至。
按照习俗,婚礼前三天,盛初独自回了乡下的小院。
李怀德留在家里忙活后续的事,他成婚,即便是二婚,也得有排场。
因此,他向厂里请示,借了小汽车。
其实他这身份也能用,就是以前要低调些,所以没用。
他还找了几个人帮他迎亲,该有的安排不能落下,这是对女方的尊重,他也有面子不是。
还有就是原本安置在家里的酒席被他挪到了外头,同盛初一样,他也不太喜欢别人进入他的房子,若是闹出个什么事来,那就不好看了。
幸好,事情进行的很顺利,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中。
而那些接到李怀德喜帖的人,震惊之余又有点羡慕,都是差不多大的年纪,人家还能娶个小娇妻,他们回家只能面对黄脸婆,心里怎会没有点意见,就是不好发作罢了。
别管众人心里怎么想,但面上都是一副恭喜的样子,并说到时候一定会去的。
他们当然也好奇,到底是怎样的姑娘把这个老狐狸给拿下。
还不知自己被关注的盛初,她专注的忙着眼前的事。
毕竟她这趟回来,就是为了婚礼,她要从家出嫁,那家里的一切就得收拾好,不能让人嫌弃。
隔壁的大娘路过,见她踩着凳子打扫卫生,笑着打趣。
“初丫头,这是要把屋子擦得能照见人影,好接城里的姑爷啊?”
盛初抿着嘴笑,手里的抹布不停,“哪能啊,我就是闲的打扫打扫卫生。”
大娘不信,也没多问,自顾自的向前走去,她还有事忙,但心里是很期盼婚礼的到来。
都说盛家的闺女嫁到城里的富户,那那天的婚宴水平应该不低,肯定有肉吃。
想到此,她忍不住咽了口口水,这年头,想吃块肉可太难了。
与此同时,刘美兰也在里里外外张罗,盛初跟着她打下手。
擦柜子、擦窗户、晒被褥,把陪嫁的东西一一归置。
缝纫机也擦得锃亮,罩着红布,放到一边;收音机用红绳系着,摆在五斗柜最显眼的位置;手表戴在她手上,方便她看时间;还有六床新棉被,绣着鸳鸯戏水,摞得老高。
这些都是刘美兰攒了好几年的布票才弄到的,都是好东西,只为女儿嫁过去能挺直腰杆。
夜里,煤油灯的光昏黄柔和。
刘美兰坐在炕沿,拉着盛初的手,絮絮叨叨讲着夫妻相处的道理。
“到了李家,不比在娘家自在。你家那个是个明白人,你要多体谅。过日子哪有不磕磕绊绊的,忍一忍,让一让,日子就顺了。”
话落,她摸了摸女儿的头发,眼里满是不舍。
“还有,女人家要懂得持家,里里外外要打理好,别让人笑话。”
盛初点点头,这话她只听一半,至于另一半就随风飘远吧。
她的以后,她的生活,她自己做主,旁人的话听听就好。
隔壁屋里的盛丰低头,整个人很丧气。
以前是家里的顶梁柱,现在却变成了家里的累赘,他还没有适应这样的转变。
尤其是面对闺女,他心里有愧,要不是他,也许,可能不会有这门婚事。
但事已至此,大家都只能选择接受,他也盼着闺女能过好。
盛阳年纪小,不太懂嫁人的意思,他更在乎吃席这事,每每听到这个词的时候,都会吃上好东西,意味着那天也会有好吃的。
想到这,他不禁抿嘴,眼里都是渴望。
时间转瞬即逝,很快就到了正日子。
大婚这天,天刚蒙蒙亮,小院就挤满了人。
院里院外,街坊邻居都来看热闹,连隔壁院的大娘都早早出来,端着搪瓷缸,靠在门框上张望。
盛初自己装扮好,坐在屋子里等着人来接。
期间凡是见过盛初的人都很震惊,这盛家的闺女不是个黑妞吗?
怎么突然变成了这副模样?
众人不解,疑惑,却不敢多问。
但心里都有些后悔,若是知道她长这副样子,早跟她打好关系就好了。
现在人家发达了,做了高官太太了,以后怕是再难相见了,真是悔啊。
上午九点,一阵汽车喇叭声由远及近,打破了村子的宁静。
在这个还以毛驴车为主要交通工具,自行车都少有的年代里,一辆黑色的上海牌小轿车,稳稳地停在了盛家门口。
瞬间,人群炸开了锅。
“我的妈呀,是小轿车!”
“盛家这是发达了,初丫头找了个好女婿!”
“看这排场,新女婿在单位肯定是个大官!”
议论声里,李怀德从车上下来。
他穿着一身崭新的中山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身姿挺拔。
他穿过围观的人群,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一步步走进盛家的小院。
新房里,红烛高燃,红色遍布。
李怀德推开门,一眼就看到了坐在炕上的盛初。
那一刻,他仿佛连呼吸都慢了半拍。
盛初穿着一身大红的嫁衣,是刘美兰托人买来的料子,又请人亲手缝制。
领口绣着精致的牡丹,裙摆曳地,走动时仿佛一团燃烧的火焰。
她没施粉黛,依旧难掩天生的丽质。
乌黑的长发挽成发髻,插着一根红珊瑚簪子,鬓角的碎发被风轻轻吹动。
肌肤莹白,衬得那抹红唇愈发娇艳。
眉如远山含黛,眼似秋水横波,眼波流转间,带着一点的羞涩,又透着一股沉静的气质。
她就那样坐着,宛如从画中走出来的仙子,美得惊心动魄,美得让人心生敬畏。
过往众人口中那个厂里的“小黑妞”,早已露出了本来的样貌,亭亭玉立,如此引人心动。
李怀德定了定神,走到她面前,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盛初,我来接你了。”
他伸出手,小心翼翼地将她抱起。
盛初轻呼一声,双手下意识地环住他的脖子,脸颊绯红,埋在他的肩头。
李怀德抱着她,脚步稳健地走出小院,身后跟着搬嫁妆的队伍。
缝纫机、收音机、棉被,一件件被搬上后头的汽车,引得街坊邻居阵阵惊叹。
不过更让他们惊叹的是新娘子的样貌,不是小黑妞,怎么突然变成小仙女了?
大家纷纷看向车里的人,久久不散。
一切准备完毕,小轿车缓缓驶离村子,向城里的家属楼开去。
身后是刘美兰和盛阳,还有村里的乡亲们,以及一些看热闹的人,不过这些都和她没有关系了,她要开始迈入新生活了。
那个家,也不再是她的家了,她终究变成了外人。
只能说世事无常!
盛初看向身边的人,无声叹息,转而看向前方,那是她的新生活。
他们的新家安置在家属楼,两室一厅的房子,收拾得干净整洁。
当李怀德抱着盛初走进楼道时,早已等候在那里的邻居们,瞬间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盛初身上。
男人们看直了眼,暗自羡慕李怀德的福气,能娶到这样貌若天仙的媳妇。
女人们则带着几分嫉妒,几分赞叹,交头接耳地议论着。
“这新娘子也太美了吧!”
“李怀德真是走了狗屎运了!”
酒席摆在家属楼旁边的小饭馆里,摆了八桌。
菜是地道的北京家常菜,醋溜白菜、红烧带鱼、四喜丸子,还有一大盆炖排骨,香气四溢。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众人开始轮番给李怀德灌酒。
李怀德酒量不错,却也架不住人多,喝得脸颊通红。
趁着间隙,有人忍不住问:“怀德,你这媳妇是哪里人啊?看着不像本地的。”
李怀德笑着擦了擦嘴:“她是本地的,以前也是咱们厂的,叫盛初。”
“盛初?”
有人愣了一下,随即惊呼出声:“是不是以前轧钢厂里的那个小黑妞?”
李怀德点点头,“是她。”
这话一出,满座皆惊。
还记得那个盛初,个子瘦小,皮肤黝黑,总是低着头,在厂里并不起眼。
谁能想到,那只是装扮,她竟出落得如此倾国倾城。
这个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瞬间在酒桌上传开,又很快传到了整个家属院,甚至飘回了厂里。
“真的假的?盛初就是那个小黑妞?”
“女大十八变啊,这变得也太离谱了!”
“李怀德这小子,眼光真是毒!”
议论声此起彼伏,李怀德却毫不在意。
他看向坐在身边的盛初,她正低头剥着鸡蛋,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她的脸上,柔和而温暖。
盛初感受到他的目光,抬起头,对他莞尔一笑。
那一刻,李怀德觉得,无论多少人议论,无论多少人羡慕,这辈子,能娶到盛初,是他最大的幸运。
盛初不知他的想法,笑过后继续吃饭,这么好吃的菜不吃就浪费了。
更何况这还是自己的婚宴,一辈子一次的事,她当然要好好享受。
她边吃边给身边人夹菜,不能光喝酒不吃菜,身体受不了,尤其是他年纪不小了。
李怀德瞧见了,笑得开怀,吃着她夹的菜,心里火热。
酒足饭饱后,两人在众人的围观中,向着新房走去,至于后头的事,自然有人收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