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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诡计》丈夫的诡计_第3节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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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呢?”我冷静地问。

克劳德摇了摇头,非常疲倦地闭上了眼睛,似乎他根本就不愿意吐露实情。

“这东西是哪儿来的?”我看着地上已经破碎了的死人头骨,好奇地问。

“哦,它一直放在杜瓦特的书桌上,这是他非常喜欢的一件摆设。”克劳德闭着眼睛,虚弱地说。

“摆设?”昆比不禁有些奇怪,“杜瓦特居然把死人头骨放在书桌上当摆设?”

“是的,每一位来访者看到这个头骨后都会有不同的反应,或惊奇、或恐惧,杜瓦特则认为这个头骨有一种恐怖的幽默感,它能时刻提醒人们——人终究逃脱不了死亡。”

接下来,我们从克劳德的话中逐渐了解到:他为杜瓦特做助手已经八年了。在这期间,他帮助杜瓦特整理过许多研究资料,包括起草论文、写信等,还多次陪他去墨西哥以及中美洲的丛林里进行考察。六年前,杜瓦特的太太因为婚姻危机离家出走了,此后,杜瓦特就一个人住在这幢大房子里。后来,他也搬了过来,一直到现在。

“你杀死杜瓦特是否经过了预谋呢?”我问克劳德。

“不,完全没有预谋,”克劳德回答说,“我们曾经合作得很愉快,甚至还一起到危机四伏的丛林中出生入死。”

“那究竟是什么事让你突然动了杀机?”我问。

克劳德紧紧地闭上双眼,仿佛陷入痛苦的回忆中。最后,他睁开眼睛,缓缓地说:“只是因为一个小小的矛盾。”

在我和昆比的耐心劝说下,克劳德终于开口向我们叙说了事情的经过:“昨天下午,另一位著名的人类学家给我写来一封信,邀请我去为他工作,薪水比杜瓦特给的要多,我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决定去那儿工作。当我开口向杜瓦特提出辞职时,他却一口回绝了,甚至还威胁我说,如果我执意要走,他将采取对我不利的手段。”

“杜瓦特为什么要极力阻止你的离开呢?”我问道。

“因为在与杜瓦特合作期间,我知道他的许多事,尤其是其中的一个秘密。”克劳德说,“他一定是担心我离开之后,会把这个秘密泄露出去。”

“哦?那是个什么秘密?可以告诉我们吗?”

“唉,这个秘密与杜瓦特太太之死有关。”克劳德叹息着,“那还要追溯到六年前,当时,杜瓦特太太和她的情人死在位于波利湖畔的一栋别墅中。”

“什么?你刚才不是说杜瓦特太太六年前就离家出走了吗?”我惊异地问。

“哦?我说过这样的话吗?”克劳德抬头看着我们,随后又点了点头,“噢,是的,我刚才应该是这么说的。六年来,我一直帮杜瓦特维持这个谎言,对外宣称杜瓦特太太是不辞而别。可事实上,杜瓦特太太在六年前就已经死了!”

“她是怎么死的?”

“是窒息而死。”克劳德说,“那还是六年前的秋天,当时杜瓦特正在写一本专著,为了寻找一些灵感,他决定到波利湖畔的别墅住几天。那天早上八点钟,杜瓦特自己开车先去了别墅,而我因为处理其他的事,比他晚到了一个小时。当我到达别墅后,发现别墅的地板上躺着两具尸体,其中一具是个男人,而另一具正是杜瓦特太太。她几天前声称自己要去外地旅游,却没想到死在了这里,而且两具尸体都一丝不挂。杜瓦特面色铁青地站在尸体旁边发呆。最后他对我解释说,当他到达别墅后,发现房间里全是煤气,他急忙打开门窗通风,结果竟然发现妻子和一个陌生男子尸横当场。杜瓦特告诉我说,这是一场意外,是厨房里的煤气泄漏所致……”

“那么,你怎么看待这件事的?”我问。

“杜瓦特太太年轻漂亮,又富有气质,我做梦也没想到她会做出这种事。”克劳德说,“我几乎被吓傻了,所以杜瓦特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这么说,当时你是完全按照杜瓦特的命令做的?”

“是的。”

“即使是意外死亡,你们也应该去报案啊。”我说。

“最初,我提议去报案,可是杜瓦特不同意。”

“为什么呢?”

“杜瓦特说这是一件天大的丑闻,一旦宣扬出去,他的声誉和前途将会受到影响。于是,我们趁着夜色将两具尸体运到湖心,分别系上大石头,沉入湖底。事后,杜瓦特叮嘱我,无论谁问起,就回答说杜瓦特太太是由于婚姻不和谐,离家出走了。”

“难道他就不怕有人刨根问底?”

“这正是杜瓦特的高明所在!他清楚,凭他的身份和地位,绝不会有人深究这件事的。事实证明,他的判断是正确的。”克劳德说。

“这么说来,你把这秘密一直保守了六年,对谁都没有泄露过?”昆比问道。

“是的。”

“刚才你提到,杜瓦特威胁说,如果你离开他就要对你不利,那他究竟会怎么做?”

克劳德疲倦地点点头说:“他说要杀死我,要让我像杜瓦特太太及其情人一样沉睡在湖底……”

我马上说:“这是明摆着的事,杜瓦特太太和她的情人并非死于意外,而是死于杜瓦特之手!”

“没错!我猜想那天的经过是这样的,”克劳德说,“当杜瓦特抵达别墅时,他意外地发现妻子正和一个陌生男子睡在床上,他顿时火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趁二人熟睡之际将他们打昏,然后再用枕头将他们活活闷死……就在杜瓦特想要进一步处理尸体时,我也到达了别墅,于是杜瓦特就编造了一套煤气泄漏的谎言来掩饰。当时我只能依照他的命令去做,否则,恐怕连我也会被他一起杀掉!”

“噢,我明白了,”我说,“由于他不断地威胁你,最后你忍无可忍,终于爆发了,就用头骨砸死了他,对吗?”

“不完全对,”克劳德摇了摇头说,“其实,杜瓦特是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我恨透了他的所作所为,而且他把我也卷了进来。我不肯与他同流合污,但我生性懦弱,若仅仅因为这件事,还不至于让我对他痛下杀手!”

“那到底是因为什么事?”昆比打断了他的话问道。

“今天早上,杜瓦特突然告诉我那个头骨的来历,”克劳德浑身颤抖起来,“杜瓦特书桌上的那个头骨,我一直以为是他从墨西哥野外考察时带回来的,可他告诉我说,那头骨实际上是他太太的头骨!当时我快要气疯了,顺手抄起那个头骨打死了他。我在那间书房工作了这么多年,成天面对摆在桌子上的那个头骨——居然是我暗恋了多年的女人的遗骨……”

汽车后座上的手

每天早晨上班时间,我们这个城市都会遇到一个普遍性的难题——交通拥堵。

想想看,上百万的人——包括我,几乎在同一时间离开位于郊区的优美舒适的家,驱车进城工作,大街上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

如果没有亲身经历,是很难体会夹在二十英里长的车队里是什么感觉的。然而,交通拥堵还不是我真正的麻烦,我真正的麻烦源于某天早上的一个奇特经历。

那天,我开着车去上班。当我刚从辛斯街驶上肯翰姆大街时,就遇到了严重的交通拥堵,路上的三条车道都被塞得严严实实的,虽然有警察疏导,但丝毫都不管用。我被夹在中间车道,既不能前进,也不能后退或掉头,只能在车上干等着,大约每隔五分钟,才能像蜗牛般地前进一点点。那天还是早春时分,尽管天气还比较寒冷,但我还是打开车窗,为的是透透气。

就在我被堵得动弹不得时,我注意到在我左侧的车道上,有一辆灰色的旅行车。那辆车与我的车挨得非常近,几乎伸手就能触摸到对方的车门。出于无聊,我便上下打量着那辆灰色旅行车,只见车的司机是位女子,她头戴一顶宽边帽,帽檐很低,看不清她的脸。她似乎也觉察到我正在注视她,显得有些不安。

这时,她前面的汽车向前慢腾腾地挪动了大约一两米,她也急忙踩油门向前,而这时前面的汽车又突然刹住了,她也不得不猛然踩了刹车。这样一来,她和我的位置就由原来的完全平行,变成现在她的后车窗与我并行了。所以,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汽车后座上的东西——那是一个多么奇怪的东西啊!被毛毯裹着,横躺在汽车后座上。由于刚才的急刹车,毯子的一角有些滑落了,有一个东西从毯子里伸了出来。

我先是不经意地看了一眼,便将头转了回来,然而,我的大脑似乎在提示我,刚才我看到了某种令人匪夷所思的景象,于是,我不禁又转过头去看了一眼,这一下可是非同小可,从毯子中伸出来的居然是一只血淋淋的人手!我顿时吓得瞪大了眼睛,那果然是一只人手!手指上沾满了鲜血,还在一滴一滴向下滴……我再看看裹在毛毯里的那个东西,那哪是个东西呀?分明是个人!

我简直有点儿不知所措,看了看四周,发现自己的汽车被夹在长长的车流中间。我企图让其他司机也注意到这一可疑情况,于是就拼命地按着汽车喇叭,同时伸出手,指着灰色旅行车的后座。我前面那辆绿色汽车的驾驶员探出头来向后看了我一眼,显然他没有领会我的意思,没有下车。这也难怪,车都挤成那样了,他恐怕连车门都很难打开。

就在这时,灰色旅行车所在的那条车道上的汽车开始向前移动,旅行车逐渐开到了我的前面,与我的距离慢慢拉大。我急忙看了一眼它的车牌,并迅速取出一支笔,将车牌号记在我衬衫的袖口上。当我做完这一切后,才发现自己竟然紧张得浑身是汗。

车队又像蜗牛般地向前缓慢蠕动了两英里,拥堵渐渐有点儿松动了,可那辆灰色旅行车也不见了。正好,我注意到路边有一个警察局,就急忙将车停靠在警察局门口,下车走了进去。

一位警官接待了我。

“我……我要报案!”我结结巴巴地说。

“先生,发生交通事故了?”他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一份表格说。

“不,不是交通事故,刚才在我旁边的一辆汽车里,我看见一只手,还有……”由于太紧张,我变得语无伦次。

“等一等,别紧张,你喝酒了吗?”

“没有。”

“是不是街上发生了事故,需要我们救助?”

“不,我的意思是,在车里有一只人手……”

他笑了笑,和蔼地说:“这样吧,先生,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詹姆斯。”

“詹姆斯先生,放松点儿,请你先坐下来,把事情经过慢慢地讲给我听。”

我在旁边的一把椅子上坐了下来,整理了一下思路,然后把我所看到的事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

那位警官耐心地听我讲完,摸着下巴思索了一会儿,说:“虽然你提供的线索很重要,但我们还没有掌握足够的证据。你能确定自己看见的是人手吗?会不会是看错了?”

“那绝对是一只手,人类的手!而且上面还滴着血!”我激动地叫着。

“噢,放松点儿。”他说。

“警官先生,你这是在浪费时间!如果我是你,就会立即去追那辆可疑的旅行车!”

“詹姆斯先生,对此我们也无能为力。”警官将双手一摊,“你看外面,路上的车那么多,就算那辆车还在路上,我们也追不上去。”

“你们总可以在下个街区设置路卡,派人挨个盘查吧?”

“不行,如果设了路卡,要不了十五分钟,这个城区的道路就会被完全堵死。这样吧,我请另一位警官来接待你。”说完,他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了个号码。

二十分钟后,一位身材魁梧的警官走了进来,他自我介绍说:“我是市警察局的汉克斯警官。”还不等我答话,他就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说:“从昨天下午到现在,我已经连续值了十六小时的班,很疲倦,想早点儿回去休息,所以请你最好简短点儿说。”

“简单地说,是一只手……我刚才在一辆旅行车中,看到后座上有一只手!”

“手?”汉克斯警官耸耸肩膀,说:“干我们这一行的,什么稀奇古怪的事都会遇到,说下去吧,给我讲讲你的发现。”

于是,我又从头到尾详细地讲了一遍我的发现,之后,我期待地望着汉克斯警官,希望在他脸上看到一点儿紧张的表情,但让我失望的是,他对我的重要发现似乎很不以为然。

最后,我给他出示了我抄写在袖口上的车牌号,他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抄下号码。

“你这个故事实在太荒谬了,”他懒洋洋地说,“也许车窗上的反光让你眼花了,也许毯子里裹着什么东西看似人手。换正常人的思维去想,光天化日之下,凶手在汽车后座上塞个毛毯裹着的尸体,就敢在路上大模大样地开?詹姆斯先生,忘掉这件事吧,我看你和我一样,都应该好好回家睡上一觉了!”

我被他这种态度激怒了,大喊道:“不!我明明看到一只手,你必须进行调查!”

“好吧,好吧,”在我的极力要求下,汉克斯警官也很无奈,“先生,我立刻查,但是我必须先睡一觉。你先回家等消息,我一有线索就和你联系。不过,假如我找到那辆汽车,而车里并非你所说的那样,那我可要……”

我愤然离开警察局,上了汽车,但我没去公司,而是掉头回家。到家之后,我给老板打电话请了一天假。然后我就守在电话机旁,等待汉克斯警官的消息。

下午两点十五分,传来了敲门声,我打开门,原来是汉克斯警官。

“詹姆斯先生,根据你提供的车牌号,我找到了车主,她是约翰逊太太,住在奥顿镇。”他说。

“奥顿镇离这儿只有两英里,尸体找到了吗?”我问。

“根本就没有尸体!”汉克斯警官严厉地说,“现在你得和我去一趟约翰逊太太家。”

“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让我和你去?”

“因为我要让你亲眼看看,你所见到的‘尸体’究竟是什么!”汉克斯警官生气地说。

无奈,我只好坐上汉克斯警官的车,随他前往奥顿镇。

到了奥顿镇,汉克斯警官把车停在一条街的旁边,然后指着对面的一间店铺说:“走,过去看看,你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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