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组织分配部调动了1497个党的工作者,其中只有391个调到中央机关,而调到农业和民族地区的有980个”。[61]通过官册干部制度,斯大林在党和国家的关键岗位上任命了拥护自己路线的领导干部,从组织上彻底击溃了党内反对派,确定了自己的领袖地位,为贯彻其政治、经济路线奠定了组织基础。
领导干部社会成分的变化
十月革命以后,苏维埃政权实行依靠工人阶级的政治路线。在吸收党员时,明确贯彻工人阶级优先的原则。俄共(布)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决议曾明确强调,“在进行重新登记时(指党员——笔者注),对工人和农民无产阶级分子,必须把形式上的各种手续减少到最低限度,而对非无产阶级分子的入党,则应尽量加以限制。”[62]在提拔领导干部时,苏维埃政权也注意提拔工人担任领导职务。尽管做出这些努力,在官册制度创建以前,领导干部中工人出身的比例还是不高。以中央机关领导人为例,1923年4月工人出身的领导人只有32.1%。[63]
官册制度建立以后,努力改变领导干部的这种社会结构。[64]在官册制度创建一年以后的1924年,工人被有计划地任命到最重要的岗位上,担任苏维埃省执委会主席、省检察长、省国民经济委员会主席、省金融部主任、省银行部经理、地方企业厂长、省联盟主席、省土地部主任。[65]这种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从1923年十二大至1924年十三大的一年时间,在中央领导机关任职的工人领导干部增加了12个百分点(见表2)。[66]
表2 从俄共(布)十二大到十三大中央机关领导干部中出身于工人的比例
党的组织部门的努力,使领导干部的社会面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新经济政策初期,由中央直接任命的1号官册中,中央执委会、人民委员会及其各委员会干部中的69%出身于职员,该项数字,在财政委员会是88.0%,国内贸易委员会是81.8%,外贸人民委员会是91.8%,侦查—审判惩罚委员会是61.8%,外交委员会是92.1%。到20年代末则相反,在苏联最高管理机关中,工农出身的领导干部上升至80.9%,而职员出身的干部下降到18%(见表3和表4)。
表3 1924年4月第1号官员名册社会成分
表4 1929年10月1日苏联最高管理机关全体成员社会成分(%)
在企业中,1924~1929年,工人出身的厂长几乎增加了2倍,从39%增加到71.1%。有些部门,工人出身的厂长的比例更高:该项数字在纺织企业是77.3%,皮革业81.3%,森林纸业73.1%,印刷业93.3%。[67]
领导干部教育水平的变化
根据中央的精神,提拔领导干部时既要注意政治社会成分,也要注意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俄共(布)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要求:“地方组织一般应当按照每个共产党员的专长或职业分配他们担任党的工作”,为了胜利地完成上述任务,“所有组织必须把党员登记工作提到应有的高度。统一的党证制度应当作为登记工作的基础。在进行党员登记工作的时候,地方组织和中央委员会都应当特别注意党员的职业,注意他从事经济组织工作的工龄,以及每个党员在恢复国家经济工作中所起的作用”。[68]组织部门根据这个精神制定了相应的考察标准。[69]但是在挑选任命领导干部的实践中,往往只注重候选人的政治、社会成分,而其教育水平、职业素养等几乎不在考察内容之列。这样做的结果是,在工农出身的党员大批补充进领导干部队伍的同时,干部群体的文化水平大幅度地降低。
1924年4~5月,在56个托拉斯主席中,有12个受过高等教育,12个受过中等教育,多数——32个受过初等教育。[70]在党员企业厂长中教育水平更低,同期,在200个共产党和无党派厂长中,受过高等教育的党员只有5个,80个只受过初等教育(见表5)。[71]
表5 1924年200个厂长受教育的水平
参加历届俄共代表大会的代表,可以反映不同时期从地方至中央各个级别,经济、政治、社会各个领域领导干部的教育水平。从表6的数据看到,从党的八大到十五大,受过高等教育者从23.9%下降到4.4%,下降5.43倍,受过中等教育者从24.9%下降到12.9%,下降1.93倍;从八大到十四大,受过初等教育者从37.0%上升至66.1%,上升了1.79倍。[72]
表6 俄共/联共(布)代表大会代表教育水平百分比
可以佐证1920年代末文化水平滑坡的是,1929年苏联全体最高管理者中,完成高等教育者仅有3.7%,未完成高等教育者1.7%,受过中等教育者16.4%,初等教育和不识字者占了全体最高管理者的大多数——78.2%。[73]
苏联财政人民委员会是要求专业水平很高的部门,但是由于这一部门对国家经济安全很重要,所以特别重视提拔工农干部。其结果是,1923~1929年,受过高等教育者比例从60.3%下降到31.4%,下降了近1倍,受过初等教育者从10.3%上升到29.1%,增加了2.82倍。该部门领导干部中文盲和少识字者比例变化,尤其能够说明文化水平下降的幅度,1923年,这一比例为0.1%,而1929年增加到7.2%,增加了72倍(见表7)。[74]
表7 苏联财政人民委员会领导干部教育水平(%)
三 领导干部的腐败、惩治与腐败回潮
1921年以后,由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终结,新经济政策开始实施,领导干部,尤其经济管理干部的行为环境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在1918~1920年反对国外武装干涉和国内反革命的国内战争期间,为了集中分配有限的资源保卫年轻的革命政权,同时受到直接向共产主义过渡思想的影响,苏维埃国家实行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主要包括:在农村实行强制性的余粮征集制;取消一切消费品的自由贸易;1920年1月以后撤销了银行,取消了货币结算——出现了经济的实物化;加快工业国有化步伐,实行高度集中的总管理局制:按经济部门设立总局,由总局实行指令性的直接领导,统收、统支。1921年在喀琅施塔得要塞发生水兵叛乱,苏维埃政权面临着政治危机。为了遏制政治危机和迅速恢复被战争严重破坏的经济,列宁毅然转向新经济政策。新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有:以粮食税取代余粮征集制,农民完税以后的粮食可以到市场上自由贸易;允许国内私人资本租赁企业和向国外资本租让企业;将已经国有化的小企业归还业主以及重建国家银行等。新经济政策的实质,是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允许资本主义有一定程度的发展,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迂回向社会主义过渡。实施新经济政策以后,经济管理体制亦从高度集中的总管理局制向分散管理的托拉斯制转化:大规模地推行工业托拉斯化,在经济管理中强调民主集中制原则,使托拉斯代替总管理局,成为工业管理的基本环节和基本核算单位。在托拉斯制下,托拉斯有权独立组织企业的生产,通过市场实行供销活动。新经济政策时期还实施了其他配套的经济措施:为了充分调动各种所有制成分的经营积极性,生产、供销和消费合作社也获得很大的发展。总之,实施新经济政策以后,托拉斯管理者、各种合作社的管理者开始拥有支配经济资源的权力。由于在一定程度上运用了市场机制,就有了交易经济资源的条件。部分干部开始滥用权力,权钱交易,出现了腐败行为。
1992年苏联历史档案大规模解密以后,这一时期领导干部腐败的情况浮出水面。
根据契卡—国家政治保卫总局(ВЧК-ОГПУ)档案披露的绝密资料,1921年共判处贪污贿赂罪69641件,职务犯罪32177件;1922年判处贪污贿赂32587件,职务犯罪14887件。[75]过去有苏联学者认为,苏共二十大以后,党内的腐败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贪污贿赂的额度、波及的范围上都明显扩大。因此,赫鲁晓夫时期被说成是出现“贪污贿赂的真正转折点”。[76]但是,据研究者列举的统计数字,1957年因贪污腐败被定罪者只有1800人。[77]显然,如果拿1957年被定罪的1800人与1921年的69641个贪污贿赂案件相比,那么结论应该是:早在新经济政策初期,苏联就已经出现了腐败蔓延的现象。
新经济政策时期干部腐败的原因
新经济政策初期贪污贿赂蔓延开来,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
首先,这一时期部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开始变化,将谋求个人私利作为入党目的。而这种变化,与国内战争结束以后俄共领导干部开始享受生活特权有关。
十月革命以后,列宁为了防范布尔什维克革命队伍成为执政党以后搞特权和变质,对领导干部的工资和生活待遇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在工资方面,列宁提出,实行巴黎公社关于一切公职人员的薪金都“不得超过熟练工人的平均工资”的原则,并率先垂范。1917年11月,列宁作为苏维埃国家最高领导人人民委员会主席,其最高工资为500旧卢布,比铁路员工的最高工资510旧卢布还低10卢布。1919年初,全国开始推行35级工资等级表,该表规定,党政领导人的工资大大低于工人的最高工资,分别只相当于工资等级表中的22~25级。1922年,开始实行17级工资制。8月,党的十二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关于党的领导干部物质状况”的决议,指出“鉴于目前党的领导干部的物质状况非常不能令人满意,因此,代表会议认为必须采取措施加以改善”。决议中列入了中央和地方各个环节党的机关的领导者15325人,规定了其应享受的工资级别和其他方面的物质保障。“根据劳动人民委员部和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关于政治、苏维埃、合作社、工会和经济负责干部的工资标准的新决议,来制定党的工作人员的相应工资等级表”,此外,“所有上述同志的住房(通过地方执行委员会)、在医疗(通过卫生人民委员部),以及子女的教养和教育方面(通过教育人民委员部)都应得到保证。有关措施应当由中央委员会用党的经费加以实施”。在该决议中,为了防止共产党员生活中的特权,规定了领导干部实际最高工资不能超过17级工资的一倍半,超过部分,需缴纳余额25%~50%作为互助基金。凡共产党员工资超过劳动国防委员会规定的最高工资标准时,除按上述百分比进行扣除外,“还应当把超过劳动国防委员会规定的最高工资标准的全部余额缴作互助基金”。[78]稍后,该决议给党的领导人的物质保障的规定,也扩大到了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
该决议体现了两个方面的宗旨:一方面,用党的经费保障和提高领导干部的物质生活,这在战争结束不久,领导干部“物质状况非常不能令人满意”的情况下,是无可厚非的。另一方面,为了防止特权,对领导干部工资标准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这体现了列宁防止领导干部特殊化的一贯思想。在决议颁布后的实践中,党政领导人的工资的确没有突破决议规定的限额。但是,在除工资以外没有严格数量规定的其他方面,领导干部开始享受特殊待遇,与群众生活的差距开始加大。以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