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兄弟,这是自己一个人吗?”刘凤雄壮的身材在这个都是大个头的巫族城池之中,并不显眼,两米的身高,连一些巫卫都不如。刘凤以为他藏的很好,其实他并不知道,他那杀多了人,对生命漠视的眼神,有多么恐怖!
要说刘凤杀过多少人,刘凤自己都不清楚,光是地球上为了保留下神王宫殿群的时候,他一念之间,就毁灭了不知道多少亿人。
那时的他就已经对生命的消逝不在乎了,更不用说现在。
一般来说,强者不一定都漠视生命,但能够做到漠视生命,看谁都如同看一个死尸的人,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是个强者!
李照对于自己搭讪在这个城池内看起来并不算强壮的壮汉,心中还是有些打鼓的,毕竟那眼神实在有点恐怖。
他询问的时候,甚至都不敢盯着壮汉的眼睛看,刚才只是扫了一眼,他感觉自己仿佛在那双眼睛中看到了地仙界没有破灭前的幽冥血海!
但是商队还没有招够护卫,他本来就是东胜神洲大唐帝国的旁枝,而且还是那种不知道多少亿年之后,整个帝国半数李姓中的一员罢了。
他的地位和名气,能够招收到的护卫,都只是勉强学过几年道法的那种修士,能够释放一个真火术,就已经被赶出师门的那种笨蛋蠢货,一旦开战,连炮灰都没人要的那种垃圾。
这些修士界的垃圾,在他这里却得供着,没办法,这些人对于普通人都杀不了几个,但对于商路上的小妖,普通人没用,这些人却可以护他安全,不供着不行啊。
这些大爷,自然不用指望他们挡在前面,那就只能招收一些肉盾了,要说肉盾,还有什么肉盾比得上巫族?
只是,那些厉害的巫卫,李照根本没那本事招收,这个突然出现在他目光中的壮汉,才是他能够招得起的那种。
至于壮汉为什么突然出现,李照根本没有丝毫怀疑,毕竟两米高的身材,被那些身高五六米的巫卫挡住再正常不过。
但是看到了壮汉的眼神,李照有些后悔了,但是已经搭了话,即使他心中再腹诽壮汉不像个好人,也只能硬着头皮等待壮汉回答。
但他已经决定了,不管这个壮汉说什么,他都装作是无聊搭讪,一定不能让这个不确定人物,留在自己的商队里。
刘凤看着李照,脸上露出一个笑容,目光看了一眼李照身后的车队,防雨布,盖着的大箱子,都已经捆绑好,只差护卫招收齐全,就可以套上拉扯的牲口,直接出城了。
这样的车辆,在城门口处,还有无数,猛地一看,车比人多!
刘凤眼中精光闪过,透过箱子,清晰看到,这位身体健壮,肤色有些微微发黑,一看就很健康的商队老板,要走的货物,是封存好的妖兽精血和妖兽骨骼泡制的高度美酒。
这些东西,显然是运往北俱芦洲的,刘凤满意点头,直接开口道:“北俱芦洲是吧,包食宿,酬金百两,现在就走,行不行?”
那个笑容好温暖,仿佛走商的劳累和面对那些半吊子修士受到的委屈,全部在那一个笑容中消失了一样,竟然让他想起了小时候无助是看到娘亲露出的那种笑容。
“好!好!好!没问题!我们立刻出发!”李照露出一个好久都没有过的真心笑容,极为灿烂。
“嗯,那就走吧!”刘凤点头,越过李照,一屁股坐在了一辆马车上,往后靠在箱子上,翘着二郎腿,等待车队出发。
李照激灵灵打了个哆嗦,背对着刘凤的脸上,满是骇然,四肢因为恐惧,已经有些僵直。
“如果是故意的,恐怕我的这批货就保不住了吧,如果只是随心,就能影响我的心智,那这个人的实力......”
“李掌柜,你怎么了?走不走?”
李照豁然醒来,偏头一看,却是一个跟随他很久,从家乡带出来的行商,摇着他的胳膊。
“嘶~~~走!立刻出发!”李照长长的抽了一口气,咬牙说道。
“好嘞~~商队出发喽!”老乡没有丝毫怀疑,转身满脸喜色的开口吆喝。
谁也不想在这里呆的时间太长,毕竟,人吃马嚼,这些都是要钱的,车队里有一辆车装的就是他的货物,一心想着赚钱的他,怎么可能去注意脸皮僵直,只有眼神中满是恐惧的李照?
转过身来,眼神余光扫了一眼刘凤,李照再次深吸口气,心中默默的祈祷,千万不要出什么事,千万不要血本无归才好!
李照可以肯定,这个他招来的壮汉护卫,绝对有问题,否则,谁应聘护卫,不要订金的?
护卫可是有今天没明天的职业,基本上都是收取一半订金,然后直接送回家里,跟着商队上路,完成任务再跟着商队回来,领取另一半订金。
这个家伙却随意的说了句百两,连白银和黄金都没说清楚,而且也不要订金,这还不能没问题,那才叫奇怪了!
三百四十七章李照的怀疑
刘凤没想那么多,他上了车,直接靠在马车的箱子上。
拉扯的马匹,是据说有神龙血脉的龙马,不过,刘凤可没看出来,和地球上的马儿相比,地仙界的马儿确实骨架子大了很多,也强壮很多,力气更大,跑的更快。
但要说蕴含神龙血脉,恐怕有点吹嘘。
马车并不是刘凤想象中的古老版本,那种全体木制的马车,在地仙界都看不到,虽然板材还是木板,但下面转动前进的车轮和轴承,都是铁质。
这种铁,比地球上的轻,却更加好用,更坚固,更有韧性,而且不生锈。
不知道是不是华国落入东胜神洲,影响了东胜神洲的发展,马车上都有减震,当然,不可能拥有地球上那样的减震水平,修士不可能为了普通人耗费心血,普通人类自己打造,手艺无法精确。
三五个伙计吆喝着给马车套上龙马,动作极为熟练,不过一刻钟时间,五十四匹马儿组成的车队,已经整装待发。
“啪!”一声脆响,头马车辕上坐着的掌鞭,伸手一抖手中长长的马鞭,虚空一声脆响,整个车队仿佛收到了信号,连马儿都训练有素的整齐迈出脚步。
车队徐徐出了城池大门,城门外是更加广阔的农田,大道两边也有不少排队等待进城的商队,一眼都望不到尽头。
刘凤的城池除了城门值守的巫卫,其他根本就没人管理,人头税、商业税、城门税等等之类的税收,什么都没有!
也正是这个原因,刘凤的城池才会成为大草原上的中心,商队宁愿跑远一点,也要在这里交易,因为在这里,交易双方都不需要出那份交易税,自然赚到的更多。
在这种封建的时代,交易税是对商人最重要的税收,一个城池只要比别的城池少收一成,都有无数商人汇聚,更何况刘凤这里根本就一个子都不收,商人还不高兴疯了!
当然,商队过于密集,自然也会滋生出另一个职业,那就是盗匪!
这些盗匪自然没有那么大的胆子去攻打刘凤的城池,但他们却会在离城池很远的道路上设伏,伏击商队,做那无本万利的买卖。
这些盗匪,在刘凤的城池内有窝点,他们的作用只有一个,就是传递消息。
有一些大商队,就连盗匪都惹不起,聘请的护卫厉害一点的,盗匪说不准就彻底覆灭。
所以,什么商队能惹,什么商队得躲的远远的,盗匪们自然要搞清楚,而刘凤的城池连个城门税都不收,什么也不检查,盗匪自然很轻松的就能在城池内买个房子,钉下几颗钉子,多轻松的事情。
商队也很清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他们即使招收护卫,也都是找那些巫卫,可惜,愿意做护卫赚外快的巫卫很少,商队即使再小心,也难免会招收到盗匪的眼线。
李照现在就有这种感觉,他觉的,身高两米的刘凤,就有可能是盗匪的眼线。
身体雄壮,眼神冷漠,对生命无爱,看什么人都如同看着死人,确实很像是马匪,李照感觉,自己的商队,有可能被马匪给盯上了。
他很想直接辞退刘凤,但想想,如果刘凤真的是马匪,那他的商队肯定是被盯上了,即使辞退刘凤,也什么用都没有,并且还会打草惊蛇。
李照经商近十年,他遇到过不少次盗贼,马匪也不在少数,讲究的不讲究的,他都遇到过,可以说经验丰富了。
这也是信息流通不方便的坏处之一,那就是盗匪众多,剿匪不易,官兵跑空的次数多了,自然也就不愿意再去了。
盗贼里不少盗贼是讲究盗亦有道的那种,给个过路费,就可以让你毫发无损的带队过去。
这样的盗贼是所有商队都喜欢的,不用动手,商队给出的买路钱,连一个护卫死掉的抚恤金都不够,自然皆大欢喜。
虽然收的买路钱少,但商队多了,赚的可就不少喽,比如刘凤城池大道上的盗匪,就很喜欢设卡收费。
商队碰上这样只要钱不要命的盗匪,也都很老实的给钱,当然,给的多少,那就要看商队里面的护卫多少了。
如果你傻的一个护卫都不带,那就可笑了,盗匪不要你命,但是货物可就不归你所有喽。
如果你护卫足够多,甚至带上二三十个会真火术的修士上前卖弄一下,你就是给一个铜板,盗贼也照样让你过。
李照没那本事,他之前是行脚商人,这两年才组建了商队,他请不起太多护卫,能够玩杂耍的修士更少,只有四个,属于商队中还比较低级的存在。别看一共五十四辆马车,其实属于他的货物只有一半!
马儿训练有素,只要走上大道,前面有头马和掌鞭,商队不会走丢,除了颠簸难以忍受,景色一成不变,有点无聊之外,其他都还好。
刘凤对于李照时不时就投向自己身上的目光不以为意,他只是安静的看着大草原,很长时间没有出来,单调的景色,在他看来也很美。
周围全是农田,每一块农田中,都有人在播种,收割之后的农田,其实挺丑的,但刘凤依然看的有趣。
大道修的挺好,大块大块烧制出来的砖头,铺垫出宽十五米的大道,马车在上面可以飞驰,坐在车上的人都不会感觉到太过颠簸。
这样的大道在整个大草原,只有十六条,连接各个城池,最后化成四条,分别连接刘凤城池四座巨大城门。
如今和北俱芦洲接壤的地方,属于刘凤的城池,只有一个,那就是王晓晓。
十万里冰川,被法力凝聚的禁制一点点的渗透,凝练成看起来只有万丈高下的高山冰川,矗立在城池中心,这就是北方玄元控水阵的所在位置。
李照想要去北俱芦洲,一条大道直通这座属于王晓晓的城池,很方便,龙马拉车,大道狂奔,每日日行八百里,一个月就能到。
大道宽阔,但不代表就安全,区区盗匪,规模千儿八百的,城池内懒得派兵扫荡,盗匪已经嚣张到就在大道设卡拦截,收取过路费。
当然,盗匪不敢太过嚣张,距离城池近的地方,盗匪不敢明目张胆的拦截,怎么说也只是盗贼,万一靠的太近激怒了城池内的军队,赔上小命可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前十天的路途,一片平静,熟悉的商队,前十天甚至连守夜都不用安排。
道路每隔八百里,两旁都有客栈供商队歇脚休息,其中自然也有盗贼的眼线,所有商人都清楚,却也无可奈何,总不可能没日没夜的赶路,人能受得了,马儿也会累死。
刘凤这十天,每日吃了睡,睡了吃,啥事都没有,赶路坐在马车上,悠闲得很。
夜晚,李照将商队的护卫和一起组成商队的行脚商人聚集在一起,进行出城之后,第十天夜晚的例行讲话。
“将大家聚集起来的原因,相信一些老手都已经很清楚,但是我们不止有老手,还有一些新人加入进来,所以,原因我还是要说一下,给大家提一个醒。
所有商队都知道,出城门的前十天,是轻松愉快的日子,就好像是旅行一般,没有危险,可以轻松的看看风景。
但是,从第十一天开始,道路不再安全,因为大道上会有盗匪出现,他们会设卡拦截,收取买路钱。
这条道路上的盗匪,要钱不要命是传统,也就是说,给钱就可以让你通过,遇到这样的盗匪,那没有什么好说的,有规矩在,每位行商之人,按照拥有的车辆算,均摊买路费。
这两年,这条道路上没有出过什么大问题,但,我们不能掉以轻心,盗匪设卡,马匪要命,来去如风的马匪,不讲规矩,是我们防备的重点。
每年有多少商队人财两失,抛尸荒野,最后为了狼群,我不说,相信大家也都有耳闻,所以,如果遇见马匪,大家不用心存侥幸。
如果真的不幸,遇到了马匪,那就是以命相搏的时刻,没有人愿意遇见马匪,我也不愿意,但是我希望,如果真到了那个时刻,所有人都听从指挥!
大家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如果没有,那就休息最后一个安静的夜晚,明天,我们就要为了钱财,踏上未知的冒险之旅。”
无论商人还是护卫,显然都知道这个已经是众所周知的流程,所有人都整齐的点头。
富贵险中求,他们这些没有什么势力的商人汇聚在一起组成商队,凭借的就是火中取栗的冒险精神,自然不会有人退缩,也不会有人去挑战一个经验丰富,行商十年的老资格的权威。
刘凤无所谓的跟着大家,该点头赞同,他也一起跟着点头,反正无论是盗匪还是马匪,对他来说,都没有任何危险。
他之所以加入商队,成为一个护卫,也不过是想要沿路看看风景,亲眼浏览一下,属于他的部落,属于他的大草原。
看风景,通过魔幡风驰电掣的扫视,和跟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