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印空间之后,我们就在五行大阵里面开辟了一个空间秘境,专门用来种植药材,主上的资源,有,固然可喜,没有,亦无所谓。”
自从看到刘凤和李玄战妖族之后,戚昌算是彻底断了念想,以前都直呼刘凤的名字,现在,可以说,真心的认刘凤为主,打算跟随刘凤一辈子了。
当然,戚昌也并不是甘愿做刘凤的奴仆,他是以家将自居,也可以说,和神系之中,属神与主神、神王之间的关系,差不多就是。
“唔,那就好,空间确实出了问题,他们能自己搞定修炼资源,那再好不过。”刘凤松了口气。
“主上,问题严重吗?”戚昌皱眉,有些担心,他知道,刘凤的亲人,最大的可能,就是在那个神秘的空间内,这要是出了问题,以刘凤的性格,很容易发疯!
“也不算什么大事,空间...和封印了差不多吧!”刘凤想了想,告诉戚昌也无妨,被敌人知道了,也不算什么大事。
“那就好,主上没什么事情,属下告退。”刘凤点头后,戚昌躬身行礼,转身离开。
刘凤心中有些不舒服,这次召唤众人前来,他看出来了,手下人明显通过气了,他们对自己,亲近减少了,畏惧增多了。
这并不是刘凤想要的,如果是以前不懂事的时候,在友情和畏惧之间,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让别人畏惧他。
但随着修为越来越高,爆窜一般的,百五十岁的年龄,就达到了仙界之中也算是巅峰战力的实力,长生、不死,他都有了,畏惧他的人,不会少,以后也只会更多,他不缺少惧他如虎的敌人。
但他的朋友一直很少,以前,郭三、董伟、吴兵、雷神四个人,算是他的朋友,其他的,无论是实力强大的李玄,还是跟随他时间更长的戚昌,在刘凤心中,都不算是朋友。
鲁道夫和格尔列,自然更不必多提,身为歪果仁的他们,在刘凤心中,可有可无。
物以稀为贵,这是俗语,在感情方面,一样适用。
刘凤就很稀罕友情,可惜,这次会面,刘凤感觉,他们之间的友情,正在快速消失。
两百七十二章终点站
?刘凤感觉心中有些堵,很不舒服的感觉,但他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情绪,他不知道为什么,但他能感觉到心痛!
想不明白的他,长叹一声,选择了放弃,这是他最大的优点,想不通就不想,只要活着,一切总会搞明白,一切都会搞明白的,不是吗?
身影一晃,无头骑士顿时变成了俊俏郎君,虽然是幻术,整个澳洲,能看破的,可以说,一个都没有。
幻术之中,以精神幻术称尊,要不然,妖狐一族,也不会是最迷人的妖精了,尤其是九尾妖狐一族,整个种族已经把精神幻术,融入血液传承中,他们是天生的祸水!
再往下,就是魔门幻术,天魔气是最适合幻术的魔气,地煞魔气就要次一些,两种魔气,一种擅长迷惑人心,一种擅长战斗。
但刘凤境界摆在那,祖巫的实力,地煞魔气形成的幻术,也不是随便来个低级修士就能看到他真身的。
整个澳洲,虽然那些灾难已经看不到,连血迹都少有,尸体更是早早化为尘土,被张鹏飞四人,利用土煞之道,分解滋养大地,但依然能看出灾难后的冷清。
澳洲处于百废待兴的状态,人口少了,那些倒下的高楼大厦,也就不用再盖了。
戚昌等人做主,新建设的房屋,也都是古老华夏的代表建筑,所有人都聚集在五行阵法周围,分成了五个原始的部落。
那些电子产品,没有卫星和信号塔,已经被彻底废弃,交通工具,也恢复了原始的马车,其他都是废物。
走在艾利斯斯冷清的街道中,感应中,一切幸存者都在努力的修炼,他们没有时间浪费,也不会去浪费。
整个艾利斯斯,在灾难来临前,有五百万人口,现在加上周围千里之内的所有幸存者,也不过三百万人而已,处于戊己厚土阵外的地界,更是一个人影都没有。
艾利斯斯毕竟不是繁华的东海岸,那里,至今还幸存超过两千万人口,,与东海岸相比,其他四个阵法笼罩范围内的人口,加起来也就和东海岸的人数差不多罢了。
整个澳洲,幸存者加起来,四千万左右,四千万都是有修炼天赋的人,那些没有修炼天赋的,荒废二十年时间,怎么可能抵挡得住紫霄神雷爆发的威能?
这四千万人,足有一半是巫修,剩下一半,神系占据大半,武者小半,玄门修士只有不到一万人,没办法,大环境所致。
可惜,足有一半人,信念不够坚定,被戚昌等人圈为信徒,未来已经可以想象。
剩下的一半人,能不能有所成就,会死多少人,也要看机缘气运,其实,两者之间,也说不清谁更聪明,一边是性命无忧,一边是生死无常,但潜力上,信徒肯定比不上奋发向上的修士。
“客人,可要进来喝杯水酒?”正当刘凤有些出神的时候,传来招呼客人的声音。
刘凤有些奇怪,大家都修炼的时候,怎么还有人有闲心开店做生意?
再说了,现如今,粮食短缺,酒水已经是奢侈品,以后,也没有机械化种田,粮食就会恢复古代时的地位,连吃都不一定够吃,更别说酿酒来喝。
一心修炼的人太多,农田有多少无人耕种?
整个澳洲,梳理过后,大部分都是平原地带,可耕种面积,绝对轻松超过以前的华国,可惜,荒废的太多。
现在的澳洲,除了有数的几个高山之外,望眼一片广阔平原,只是,幸存者们只是开荒了一小片地,估摸着,也就足够自己人吃的,而且还是采取的放养模式,都去修炼了,哪里还有心思细心打理农田。
面前招呼客人的,是个中年人,实力也就是化劲而已,二十年时间修炼到化劲,而且低级资源可以无限供应的情况下,资质真不咋滴。
小店名字很俗,而且修建的很像是古代的客栈,招牌挂在门口,‘仙人酒家’就是这个只有一个大堂,一个后厨,一个后院的酒店名字。
不过里面的酒,倒是灾难前的好东西,茅台之类的并不少见。
换了灾难前,这里最便宜的一瓶酒,都要几千块,一个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值一瓶酒钱。
而现在嘛,很明显,小店的生意并不好,想来,贵是一个原因,最主要的,还是这些酒对修炼没有什么好处,不算在资源里,幸存者们不想浪费吧?
澳洲的货币,早已经换成了巴掌宽,手掌长的符纸,是用千丝麻精炼而成,可以制作符箓,一年生的千丝麻,制成的空白符纸,就是一个符币,最不值钱的那种。
十年生的千丝麻制作成符币,价值百倍,百年生的,价值万倍,千年生的,基本上寻常人也用不上,所以不在市面流通。
符币都已经这么值钱,画好的符箓,自然价值更大,不过,这样的人才,在澳洲可不多。
要说制作符箓,自然是玄门修士更胜一筹,刘凤又没花心思,在澳洲培养玄门修士,符箓自然也就不算昌盛。
当然,也有那有天赋,有眼光的人,他们选择符箓之道,只要能活下去,自然能够生活的很好,衣食无忧,修炼资源也不会缺少。
“老爹,我去上学了哈。”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从店里后院出来,对着店老板说了声,急匆匆的就走。
“哎~~好好学习知道吗?敢让老子知道你偷懒,打断你狗腿!”店老板跟出店门,远远的呵斥了几声,回头立马换上满脸笑容。
“我这儿子,有天赋,武馆老师经常夸,可惜就是有点懒散,不然现在肯定气血凝丹了!还好,一场大劫,我们父子俩侥幸活了下来,这小子也终于知道努力了。”
店老板很是自豪的炫耀自己的儿子,仿佛天赋已经是天下第一一般。
刘凤呵呵一笑,你那儿子确实天赋不错,十五六岁,而且看样子以前还没认认真真修炼,就已经有化劲修为,和他爹店老板一样修为,可见,是个人才。
但我老刘家的,更加出色,刘顺五十岁之前成为武仙,刘华三十五岁成为神灵,刘缺虽然荒废百年时光,却在他的亲自教导下,只花了不到二十年,就跨过了那道人与仙之间的门槛。
爷都还没有嘚瑟呢,你这家伙竟然敢在爷面前卖弄自家娃,真是......
“老板是怎么看待这场大劫的?”刘凤随意的问着,没想到,这里竟然有汾酒,而且还是他最喜欢的杏花村,来了兴致,刘凤想喝两杯,也就不客气的进店坐下。
“老板可不敢当,只是一点小小的营生罢了,一切,还不是为了家里的小子。至于对灾难的看法,其实也就那么回事,没那本事左右,自然也就没那心思多想。”
“老板豁达,来,一起喝一杯!”刘凤举杯相邀。
“哈哈,我这颗不是豁达,是想得开。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嘛,小人物有小人物的活法,家里遭灾死人,那不是我们的本意,也无力拯救,与其痛苦的活着,不如看开一点。”
刘凤无语,高个子?身高两万丈的算高了吧?这不就是在说他呢嘛!
酒,刘凤早就喝不醉了,喝也只是喜欢汾酒的味道,老板自然不行,两瓶酒下肚,老板谈兴大涨,拉着刘凤就开始唠叨。
“老哥跟你说啊,这开心一辈子,不开心也是一辈子,睁眼闭眼的事,何其短暂,凡事不用太放在心上......”
“老哥跟你说,这人活一辈子,无非就是望子成龙,老哥这儿子啊......”
看着这店老板两张嘴皮子一张一合,说的那个利索,一点也不想是喝多,那啰嗦的样子,倒是让刘凤想起了贺老头喝多时候的样子。
说实话,他有些后悔和这店老板一起喝酒,不,应该说,他后悔进来这酒家,他就不该进来的!
听贺老头啰嗦就已经听够了,还要听一个刚认识不到一个小时的人啰嗦,刘凤感觉自己脑袋大了一圈。
哦,忘记了,这具巫身,没有脑袋!
刘凤干脆使了个静音小术,然后看着店老板嘚吧嘚吧嘴皮子,一时之间,也挺有意思。
安心的喝了一顿小酒,看了一幕无声话剧,店老板演的虽然不咋滴,却胜在本色演出。
“嗯?”刘凤有些意外,漂泊了十年,为了维持澳洲不毁,五行阵运转十年,各种耗费,绝对不少,现在,终于要到目的地了吗?
彩光肆意,流光溢彩,无比漂亮迷人的空间乱流中,出现了一道光门,无数空间乱流,疯狂冲击,光门却一无所动。
而澳洲,就在向着光门靠近。
很奇异的是,光门不大,感觉上,澳洲也没有变小,却在靠近光门之后,一点一点融入,一点一点通过。
刘凤安静的看着,看来,澳洲就要到达终点站了啊!
对于澳洲的目的地,刘凤有过期待,也有过一点点迷茫,更有过一点点对未知的惧怕,但,更多的是,他很兴奋!
两百七十三章北俱芦洲
?第一次觉醒血脉的刘凤,就已经变的不同,他敢杀人放火,也能在十三岁时,就深入大山,独自一人过野人般的生活。
或许,巫族血脉还是对他产生了影响,他自己都没发现,小时候的他,很正常,家里没有男人做顶梁柱,他有些懦弱,这再正常不过。
母亲被欺骗了十年感情,心情激动下,想要掐死他,也差点掐死他,他害怕的离家出走,被老贼头捉住,两年调教,挨打不在少数,却从没想过回家去。
甚至,老贼头严打枪毙后,他宁愿呆在孤儿院,也不愿意对警察说出,那个记忆中的家,不能不说,母亲吓到了他,但更多的是,他本就胆小。
孤儿院大火,一夜之间残垣断壁,也是巨大的恐惧,才能让亲眼目睹纵火者的他,求生欲望强烈,血液沸腾一般,才能觉醒巫血传承。
之后,他花了几年时间,默默的查清了仇人所在的位置,偷仇人机车内的燃料,为孤儿院上上下下报了血海深仇。
如果没有觉醒巫族血脉,他恐怕只会躲得远远的,就像母亲吓到他之后一样,再也不敢回去。
在复仇的火焰中,刘凤的心,得到了升华,那种压抑之后暴虐的释放,让憋屈了七年的他,完美释放心中恐惧,在火焰中,他变的有些暴虐,这,和他觉醒的火焰血脉也有关系。
还好的是,他很冷静,选择了遁入深山老林,迁移到其他省市的决定,这是他小小年纪,就已经在社会上混了七年的结果,见多了,心智成熟了,想的自然也就周全了。
论自我保全,论行事能力,刘凤并不比戚昌差多少,他差的,只是人情世故,是所谓上层的社会经验。
店老板呆呆的看着桌子旁边突然消失的人影,看着桌子上一张符币,一些只需要黄金白银就可以消费的白酒,如今却得了一张符币,即使那只是最低级的符币,也足以令店老板惊讶。
在铜与铁皆对修炼有用的现在,也就只有金银,可以作为最普通的货币去流通了。
神秘的光门,只有刘凤一人若有所觉,澳洲其他修士,包括精神感应最敏感的戚昌在内,什么都不知道。
他们还在修炼之中,没有任何察觉,澳洲已经慢慢挤进光门,在空间乱流中彻底消失不见。
刘凤只觉面前景色一个恍惚间,就已经变了,当真有种,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的荒谬感觉。
空间乱流再是瑰丽,看了十年,那种奇妙的色彩,也足够让人多看一眼就想呕吐,十年不变的景色,再美,也会出现精神上的疲劳。
如今,眼前黑雾缭绕,隐约可见黑雾中有山,有水,有花草树木,有蛇虫鼠蚁,也有天空隐约可见的飞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