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哭喊,只剩下痛苦的低吟。鞭子抽到她身上,就像是抽在一摊死肉上一样,没有一丝颤抖。我当时以为她已经被打死了。
那天,是上帝的安息日。阳光洒在每一寸土地上,鸟儿在树梢上快乐地鸣叫着,四周一片平和宁静;但这里,却是人间地狱,与周围的一切美好景象格格不入。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埃普斯,心里满是鄙夷和仇恨。我默默地想,你这个恶魔,迟早要为自己犯下的罪付出代价,永恒的正义终将会降临!
最后,埃普斯累得精疲力竭,这才放下了鞭子。他命令菲比去拿一桶盐水过来。他把盐水倒在帕希的伤口上,然后命令我把她送回小屋去。我解开绳子,把她抱了起来,她根本就没办法站起来,只能靠在我的肩上,一遍又一遍地用最微弱的声音在我耳边叫着我的名字。我们替她穿上了衣服,但衣服很快就被血水浸透了。我们铺了几块板,轻轻地把她放在上面,她一动不动地趴着,双眼紧闭,不停地呻吟。晚上,菲比熬了点牛脂,敷在帕希的伤口上。我们每个人都尽心尽力地安慰她。帕希在小屋里一连躺了好几天,一动都不能动。
如果帕希不是个活泼快乐、惹人怜爱的女孩,那她就会少受好多罪,就不必忍受日复一日的欺凌;而那顿毒打之后,帕希真的不再像以前那样活泼快乐了。她的心里满是忧伤,压得她喘不过气;她的步伐不再轻快,她的眼神不再闪烁着光芒,她那活力四射的青春模样一去不复返了。她终日惶惶不安,晚上常常会惊醒,在睡梦里都会喃喃地恳求着上帝开恩。她不像以前那样爱说爱笑了,而是终日埋头干活、一言不发。她的脸上再也没有笑容,唯有疲惫和忧伤。以前,我们一直能看到她欢欣鼓舞的样子;而现在,却只能看到她默默垂泪。帕希的心已经被她无法承受的痛苦和不幸摧残得支离破碎。
在主人的眼里,帕希跟他们家养的畜牲并没多少区别——无非就是漂亮一点,价格更高一点,也许还更聪明一点,但也没有聪明到哪儿去。在她的内心里,只是模模糊糊地对上帝和来世抱着一线希望;至于救世主,她早已隐隐地感到了绝望——会有救世主来拯救像她这样的人吗?对于未来的生活,她感到无比迷惘——她无法理解肉体之存在和精神之存在的区别。幸福对她而言特别简单,只要远离皮鞭、远离劳作、远离残酷的主人,那就是幸福。有一首小诗能很好地描绘她的心态:
“我并不祈求,高高在上的天堂。我只渴望,受压迫的人能挺起胸膛。唯有无尽的长眠和安详,才是我心向往之的天堂。”
有些地方的人普遍认为,奴隶并不懂得“自由”为何物。这是一种非常荒谬的观点。贝夫河畔的奴隶也许是生活得最为痛苦的奴隶,奴隶制度的黑暗在那里体现得淋漓尽致,当地奴隶主那些残忍粗暴的手段是其他蓄奴州的人都闻所未闻的;但是,贝夫河畔最懵懂无知的奴隶都深深懂得“自由”为何物。奴隶们都明白,有了自由就有了种种权利;有了自由才能摆脱种种不公平的待遇;有了自由才能获得劳动的果实;有了自由才能享有家庭的安康。每一个奴隶都亲眼见证了自己所过的生活和白人享有的生活之间存在着多大的区别,每一个奴隶都能意识到法律的不公——身为奴隶的人,不光不能享有自己的劳动果实,不光要对主人卑躬屈膝,还要忍受无尽的折磨,甚至连半点反抗的权利都没有。
帕希在遭受了那顿毒打之后,开始深深地向往自由。在她的脑海深处,有一片自由之地。她曾无数次听人说起,在遥远的北方,人人平等,没有主仆之分。在她心里,那样的地方就是乐土,就是人间天堂。帕希也渴望能自由自在地生活,能为自己而劳作,能住在属于自己的小屋里。这是多么令人神往的生活。可惜,这对于她而言,只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想而已。
这种环境对白人孩子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埃普斯的大儿子当时十岁出头,是个特别聪明的孩子。他常常会学着大人的样子,四处追打奴隶,特别喜欢欺负老实的老亚伯拉罕。我每次看到他都扼腕叹息。他喜欢把老亚伯拉罕叫过去审问一番,然后用他小小的脑袋瓜思考一下,要是觉得需要教训一下老亚伯拉罕,他就像模像样地狠狠抽上几鞭。他常常骑着小马、带着鞭子到地里来,假装自己是个工头,每次都逗得埃普斯哈哈大笑。他肆意地挥舞着皮鞭,大声呵斥奴隶,催促大家快点干活,甚至有时还学着埃普斯骂几句脏话;他老爹看在眼里,乐不可支,特别引以为傲。
俗话说,三岁看到老。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不管他们本性如何,都会对奴隶的痛苦熟视无睹。这些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慢慢变得越来越残忍、越来越无情;而且,他们并不会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甚至还会觉得自己是仁慈慷慨之人。
埃普斯的儿子不是个生性卑劣的孩子,但是,他所处的环境蒙蔽了他的心智,让他无法理解“人人生而平等”这个最简单的道理。他从小就把黑人当成动物看,除了会说话、能干活、更值钱之外,和家里养的其他畜牲并没有区别。他从小看着黑奴像骡子一样给他父亲干活、被他父亲鞭笞踢打,他习惯了奴隶看到他就摘帽行礼、卑躬屈膝,所以在他的认知里,奴隶生来就是这样的。那里的人从小就形成了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从小就把黑奴直接与人类区别开来,这也难怪我那些受苦受难的同胞们会备受欺凌。
第十九章
1852年6月,一位姓艾弗里的木匠从胭脂河畔过来给埃普斯老爷盖房子,他们之前就订好了合约。我曾说过,贝夫河畔的人家是不挖地窖的,因为这里地势太低,一挖就会挖到地下水层;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地的房子大多都建在木桩上。当地建筑还有一个与别处不同的地方:墙面都不涂灰泥,但是天花板和四壁都会钉上柏木板,刷上主人喜欢的颜色。盖房子时用到的木板基本上都是奴隶用粗木锯锯出来的,附近没有能靠水力运输的伐木场。所以,一旦种植园主决定要盖房子,他手下的奴隶就要忙活好一阵。埃普斯老爷知道我曾经跟着提比兹干过不少木匠的活,所以艾弗里木匠和他的帮手们刚到这里,我就开始不去地里干活了,一直帮木匠打下手。
当时来的这些人里,有一位先生是我这辈子深深感激的人。若不是有幸遇到了他,也许我现在还深陷奴役的深渊中不见天日。这位心地善良、品格高尚的先生,就是把我从苦海中拯救出来的人,他的姓氏是巴斯。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他的恩情,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我还是会由衷地感激他。巴斯先生当时住在马克斯维尔,我很难确切地描述他的容貌和性格。简单来讲,他是一个身材高大的人,当时大概四五十岁,皮肤和发色都很浅;他的个性冷静克制,喜欢跟人争论,但总是会先深思熟虑。他说话的方式特别平和客观,不太会让别人觉得有所冒犯;同样一句话,别人说出来可能会得罪人,但从他口中说出来就不会让人难堪。他的政治和宗教观点与雷德河沿岸的大部分人都不同,他对于这些问题的热衷也是当地人无法理解的。在讨论一些当地问题的时候,别人都已经习惯了他与大部分人的意见相左,但还是喜欢听听他的意见,因为他总是能说出些独树一帜的妙语来,而且不会让人觉得反感。他是个单身汉,没有家人,甚至居无定所,总是凭着性子四处闯荡。他当时在马克斯维尔已经住了大概三四年,给别人干点木匠活维持生计,所以阿沃伊尔斯教区的很多人都认识他,对他与众不同的见解和脾性都很了解。他为人特别慷慨,总是特别热心地去帮助别人,周围的人都很喜欢他;不过他为人低调,并不会因为别人的赞扬而沾沾自喜。
他是个加拿大人,年轻的时候一直在国内闯荡,后来游遍美国北部和西部的大城镇,一路来到了雷德河沿岸。我听说他后来去了伊利诺斯州,现在已经离开了;遗憾的是,我并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他在我离开马克斯维尔的前一天,也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对我的慷慨帮助为他自己招来了杀身之祸,所以他必须逃到贝夫河畔那些种植园主鞭长莫及的地方去。
有一天,我们正在盖房子的工地上忙活,巴斯和埃普斯说着说着就讨论起了奴隶制的问题。我早料到他们会说到这个话题,于是一边干活一边饶有兴致地听着。
“我跟你讲,埃普斯,”巴斯说,“奴隶制是不合理的——根本不合理——这个制度不公平,也没什么正义可言。我就算买得起奴隶,我也不会去买。当然啦,你也知道我没什么钱,我的债主还追着我还债呢。说起还债,信用制度也是扯淡!没有所谓的信用制度,也就没有债务了。信用这东西啊,太蛊惑人心了,现金才是正道儿啊!扯远了,我们接着说奴隶制。你倒是说说看,你有什么权利指使你的奴隶?”
“谈什么权利!”埃普斯笑着说,“这有什么好谈的。我可是付了钱的,他们是我买来的。”
“那是当然,连法律都说了,你有权拥有奴隶。但是,咱们也要琢磨琢磨这法律靠谱不靠谱。这法律本身有问题!难道说,只要法律允许,那就是公平正义了?假如说他们现在通过一个新的法律,说可以剥夺你的自由,让你变成奴隶,那你觉得这样的法律靠谱吗?”
“哈哈,怎么可能有这种法律!”埃普斯依然笑着说,“巴斯,你可别把我跟黑鬼混在一块儿说啊!”
“我不是这个意思,”巴斯严肃地说,“但话说回来,我见过的黑人里有些也很出色。我跟很多白人讨论过这个问题,我觉得大家在看待这个问题的时候都有失偏颇。我来问问你,埃普斯,在上帝的眼里,白人和黑人到底有什么区别?”
“这区别可太大了呀!”埃普斯回答道,“你还不如问我,白人和狒狒有什么区别呢!我还真见到过跟我手下那帮黑鬼一样聪明的狒狒。那照你这么说,狒狒也是咱们的同胞咯?”埃普斯觉得自己特别机智,忍不住哈哈大笑。
“你这是曲解了我的话,埃普斯,”巴斯继续严肃地说,“你不能这样敷衍我。每个人智商不同,当然会有人更聪明点,有些人相对不那么聪明。但是,请你回答我一个问题:咱们的《独立宣言》里有没有说过‘人人生而平等’?”
“有这句话,”埃普斯说,“但说的是‘人’,没说黑鬼和猴子呀!”说罢又不由自主地狂笑了一通。
“要按照你这样说,白人里也有你所谓的‘猴子’,”巴斯没有理会埃普斯的笑声,“我见过的有些白人,心智还不如猴子呢。咱们不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缠。黑人也是人,这是事实。有些黑人确实见识和心智都不及白人,但这难道是黑人自己的错吗?黑人根本就没有学习的机会!你能读书看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只要你愿意学习,你有无数的渠道。但你的黑奴一无所有。要是你看到有奴隶私下里在看书,肯定会把他揍一顿吧?他们世代为奴,没有机会学习,更没有机会长见识。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要求奴隶有见识呢?让他们陷入这种境地的,恰恰是你们这些奴隶主。你现在把他们跟狒狒相提并论,觉得他们甚至还没有狒狒聪明,这只能怪你们这些奴隶主。这是一种罪恶啊!这种罪恶太可怕了!这种罪恶早晚会遭世人谴责。会有那么一天的,埃普斯,秋后算账的日子总是会到来的。我当然说不准到底会在什么时候,也许很快就要到来了,也许你们还能逍遥很久。但上帝是公平正义的,这一天早晚会来的。”
“你要是跟新英格兰那帮北佬混在一块儿,我估计你也会成天就知道嚷嚷什么宪法,白天挑着个担子卖卖钟表,暗地里教唆那些黑鬼赶紧逃跑。”埃普斯不屑地说。
“我要是在新英格兰,我也不会改变立场。我会呼吁废除奴隶制。我会指出法律中存在的不公平和不合理之处。宪法里允许拥有黑奴,这也是不对的。我知道,如果你失去了黑奴,你就损失了财产,你肯定很难接受。但你要想一想,如果是你自己失去了自由呢?跟自由比,财产就不值一提了。你现在拥有自由,你手下那个老亚伯拉罕也应该拥有自由。就因为他们是黑皮肤,或是流着非洲黑人的血,你觉得他们就不配拥有自由了吗?要这样说的话,我看有些黑人的皮肤比有些晒黑的白人还白呢。人的灵魂也有颜色之分吗?这就是扯淡!奴隶制实在是荒唐至极!你等着吧,早晚有一天,你要付出代价。我就算哪天真的能买得起路易斯安那州最好的种植园,我也不会用一个奴隶!”
“你真是能说会道呀,巴斯!我估计没人说得过你。你跟别人争起来,都能把黑的说成白的。这世界啊,还真没有你看得惯的地方吗?我估计吧,要是这世界真的变成了你现在希望的那样,到时候你自己又要看不惯了。”
后来,他们两人还谈起过这个话题,每次说的话都差不多。埃普斯特别乐意讨论这个问题,并不是因为他真的想探讨些什么,而是他觉得特别有意思,说着说着就哈哈大笑起来。他觉得巴斯是个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人,有些自命不凡,喜欢跟人争论,但争论的目的只是为了展示一下自己的口才。
那年夏天,巴斯一直在埃普斯的种植园干活,通常每隔两周就会去一次马克斯维尔。随着跟他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多,我慢慢开始觉得,他是个值得信赖的人。不过,毕竟有过之前的教训,我没敢贸然行事。正常情况下,如果白人不跟奴隶说话,奴隶是不能上前搭话的;所以我只能尽一切可能引起他的注意,经常会在他的面前出现。八月初的一天,新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