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巴塞特本来已经进入昏迷状态,这下突然醒来,喉咙里“喀喀”作响,像濒死的鸭子。“愉快,”他说,“不是我心中想的措辞。”他舔了舔苍白的嘴唇,“伍斯特先生刚刚告诉我说想娶你。”
不得不说,小史呆演技惊人。她怔怔地看着他,又怔怔地看着我,然后合起双手,我觉得她脸还红了一下。
“哎呀,伯弟!”
老巴塞特把笔弄折了。我刚才就想这是迟早的。
“啊,伯弟!我好荣幸。”
“荣幸?”老巴塞特的声音里透着不可置信,“你说荣幸?”
“啊,这是男士对女士最高的赞誉了,是吧。那些贤人都是这样说的。承蒙错爱、感激不尽,还有……呃,就是那类话呗。可是伯弟亲爱的,真对不住,只怕我做不到。”
我一直觉得,世界上能把人从鬼门关拉回来的莫过于吉夫斯早上调制的饮品,不过这番话对老巴塞特的作用从速度和强度上都略胜一筹。他刚才一直柔似无骨地瘫在椅子里,此生无望的样子。这会儿他突然挺直了身子,双眼放光,嘴唇颤抖,可以说是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做不到?你难道不想嫁给他?”
“不想。”
“他说你愿意。”
“他脑子里想的八成是别的几位吧。不,伯弟亲爱的,不行。你瞧,我已经心有所属。”
老巴塞特吃了一惊。“嗯?谁?”
“他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人。”
“想必他有名有姓吧?”
“哈罗德·品克。”
“哈罗德·品克?品克……我只认得一个姓品克的,是……”
“助理牧师。没错,就是他。”
“你爱的是助理牧师?”
“啊!”史呆眼珠一转,很像达丽姑妈在宣讲勒索之益处,“我们几个星期前已经秘密订婚了。”
从老巴塞特的态度看,他并不打算把这条消息当作天大的喜讯。他双眉紧锁,好像饭店里的客人吃到第十二只生蚝,突然发现入口的第一只不对味。我此时发现,史呆果然深谙人性——如果老巴赛特也有的话——她指出,必得下大功夫哄住此人,然后再宣布消息。看得出,他和天底下绝大多数的父母、舅舅一样,认为助理牧师可不是抛洒玫瑰花瓣的好对象。
“舅舅,你不是有牧师推荐权吗?我和哈罗德想,你不如推荐他,这样我们就能马上结婚了。你瞧,他除了收入增加,还方便以后的发展。眼下哈罗德受雇于人,他是助理牧师,没有发挥的空间。但等他有了牧师的待遇,就等着他一鸣惊人吧。这孩子前途不可限量,就等着撸起袖子大展拳脚了。”
她自下而上抖擞自来,尽显女孩家的狂热。可惜老巴塞特身上却看不出女孩家的狂热。呃,这自然是不可能的,我只是想说没有。
“荒谬!”
“怎么了?”
“我做梦也不会——”
“为什么?”
“第一,你年纪还小——”
“乱说。我三个女同学去年就结婚了。和如今走上圣坛的那些蹒跚学步的小姑娘相比,我都算是长辈了。”
老巴塞特一拍书桌——我满意地看到,他刚巧砸在尖头朝上的工字针上;肉痛之下,他的语气更激动了。“这桩事根本是无稽之谈,门都没有,我一刻都不会考虑。”
“你看哈罗德不顺眼?”
“我看他没有一点——用你说的话——不顺眼。他尽职尽责,也很受教众爱戴——”
“他是个小羊羔。”
“毫无疑问。”
“他还进过国家橄榄球队。”
“看着也像。”
“而且他网球打得特别棒。”
“我没有异议。但是这些都不能构成他娶我外甥女的理由。除了薪俸,他还有什么收入?”
“大概每年五百镑。”
“咄!”
“这个,我瞧着也不差啊。依我看,五百镑也算蛮好了。再说,钱根本不重要。”
“相当重要。”
“你真的这么想?”
“当然。你得从实际考虑。”
“那好啦。要是你希望我为钱结婚,那我就为钱结婚。伯弟,请好吧。准备量裤子预备婚礼。”
她这话一出口,可谓街头巷尾一片哗然。老巴塞特那句“什么”和我这句“嘿,我说,见鬼”接踵而至,在半空中撞个满怀;我那撕心裂肺的呐喊似乎比他的还要强劲有力。我是真的心惊胆战。根据经验,我知道女士们从来说不准,我感到她说不定真会坚持履行这个可怕的诺言,只为了表姿态。我对表姿态再熟悉不过了,刚过去的这个夏天,布林克利庄园里比比皆是。
“伯弟钱多得数不完,而且你也说过,叫伍斯特几百万的家产损失一点也算不得大不了的坏事。当然了,伯弟宝贝,我嫁给你只是为了让你幸福。我永远不会像爱哈罗德那样爱你。不过,既然沃特金舅舅这么瞧不起他……”
老巴塞特又砸在工字钉上,但这次好像没留意。“好孩子,别胡说八道。你想错了,彻底误解我了。我没有瞧不起品克这个年轻人。我很喜欢他,看重他。要是你真心觉得嫁他为妻才会幸福,我绝对不会从中作梗。随你的意,嫁给他吧。这另一个选择……”
他没再说下去,只是久久地、哆哆嗦嗦地看着我。也许是体力不支,再也无法承受我的面孔,他转移了目光,但又转移回来,这次是迅速地瞟了一眼。之后他便合上双眼,靠在椅背上,呼呼喘气。我看着好像这里再没自己什么事,于是搭讪着出了门。我最后看到,他正不怎么起劲地听任外甥女拥抱。
我看有沃特金·巴塞特爵士这么个舅舅作为拥抱对象,做外甥女的总得速战速决。不出一分钟,史呆就走出书房,并立刻翩翩起舞。
“好人啊!好人啊!好人啊!好人啊!好人啊!”她手舞足蹈,作出各种“彼焉乃忒”的表示。“吉夫斯,”她加了句注解,仿佛怕我误会话中指的是这个巴塞特,“他是不是说会奏效?是。他说得对不对?对。伯弟,我能吻吻吉夫斯吗?”
“当然不能。”
“那吻你行吗?”
“不必,谢了。小史呆,我要的就是你交出那个小本子。”
“唔,我一定得把这个吻送出去,总不能送给尤斯塔斯·奥茨吧。”
她突然不说话了,脸盘上严肃起来。“尤斯塔斯·奥茨!”她沉吟地又念了一遍,“这才想起来,忙来忙去倒把他给忘了。刚才我在楼梯那儿等着气球爆炸,跟尤斯塔斯·奥茨聊了两句。他不安好心真是了得。”
“小本子在哪儿?”
“别管小本子了。咱们讨论的话题是尤斯塔斯·奥茨和他的不安好心。他为着警盔怀疑到我头上来了。”
“什么?”
“可不是。我是头号嫌犯。他说自己读过大量的侦探小说,说大侦探首要考虑的是动机,其次是机会,最后是线索。嗯,他指出,由于他对巴塞洛缪下手专横使得我怀恨在心,这样我就有了动机。案发时我又不在屋里,因此也有机会。至于线索,我见到他的时候,你猜他手里拿着什么?就是我那只手套!他在罪案现场捡到的——想必他是在丈量脚印、寻找烟灰什么的吧。你记得吧,哈罗德把手套送回来的时候只有一只。另一只一定是偷警盔的时候掉了。”
我思索着哈罗德·品克蠢脑瓜的最新作品,一种受伤的钝痛将我包围,仿佛一只有力的大手“砰”一声在我天灵盖上撂了一只酒杯。他可谓有种可怕的本事,总能想出新法子毁人不倦。
“想也是!”
“什么意思,想也是?”
“呃,他不是做了吗?”
“那是两码事,说什么‘想也是’,而且还用高人一等的嘲讽语气,好像你多了不起似的。我真搞不懂,伯弟,你干吗老是批评可怜的哈罗德。我还以为你很看好他呢。”
“我是和他亲如兄弟,但这也不足以叫我改变看法:在所有向希未人耶布斯人布道的葫芦脑瓜里,他排第一。”
“他再怎么样也不如你一半的葫芦脑瓜。”
“他呢,保守估计,葫芦脑瓜比我高出二十六倍。我是望尘莫及。这话可能说得厉害些,不过他可比果丝还葫芦脑瓜。”
她勉强压下熊熊的怒火。“好了,先别管了。重点是尤斯塔斯·奥茨怀疑到了我头上,我得麻利点,找个更安全的地方藏好警盔,不能搁在我的五斗橱里了。说不好什么时候这个格别鸟[4]就要搜我的卧室。你看藏哪儿比较好?”
我不耐烦地打发了她。“嘿,该死,用用你自己的判断力嘛。快回来说正题,小本子在哪儿?”
“哎,伯弟,你张口闭口小本子,烦不烦?能不能说点别的?”
“不能。在哪儿?”
“你听了准要笑的。”
我严厉地看了她一眼。“有朝一日我可能还会笑,那得等我从这人间地狱逃得远远的。但眼下为时过早,我笑的机会很渺茫。那小本子在哪儿?”
“哎,那就告诉你吧,我藏在奶牛盅里了。”
我猜大家都在小说里读过这样一句话:只觉眼前突然一黑,天旋地转。我听到这句话,顿觉眼前的史呆突然一黑,天旋地转,好像我面前站着一个摇曳闪烁的黑人姑娘。
“你——什么?”
“我藏在奶牛盅里了。”
“你干吗要藏那儿?”
“啊,想到就做了呗。”
“那我怎么拿出来?”
这小脓包那灵活的嘴唇弯起一抹笑纹。“嘿,该死,用用你自己的判断力嘛。”她回敬,“好了,回见,伯弟。”
她走了。我软软地靠着楼梯扶手,努力想从这打击中振作起来。但世界还是一团闪烁,不一会儿,我发觉一个摇曳闪烁的管家正跟我说话。
“打扰了,先生。玛德琳小姐吩咐我转告先生,先生若能抽空去见她,她将不胜感激。”
我呆望着他,好像囚室里的犯人看到狱警在黎明时分进来通知说行刑队已经准备就绪。我当然懂得其中玄机。我知道管家的声音意味着什么——末日来临了。玛德琳·巴塞特要是不胜感激我能抽空去见她,只可能有一个目的。
“哦,是吗?”
“是,先生。”
“巴塞特小姐在哪儿?”
“在客厅,先生。”
“好啦。”
我拿出伍斯特的不屈不挠给自己打气。抬头、挺胸、收肩。
“带路吧。”我吩咐道。管家领命带路。
[1] 拉丁语,意为受监护人的身份。
[2] 法语:pourparlers,意为谈判。
[3] 出自苏格兰诗人彭斯(1759—1796)著名的《友谊地久天长》(Auld Lang Syne, 1788)。
[4] 苏俄秘密警察组织。
第十章
我走近客厅,听到里面正传出温柔伤感的音乐声,但这丝毫没有改变惨淡的前景。我走进门,看见玛德琳·巴塞特正坐在钢琴前,颈上的脑袋蔫蔫地垂着。一见这阵仗,我差点要转身逃跑,但还是压下这股冲动,试探地发表了一句“哟噢”。
这句言论没有立刻引发回应。她站起身,约半分钟的时间里,只幽幽地看着我,像蒙娜丽莎某天早上感到天下之哀愁一股脑涌进门,有些应接不暇。我正琢磨着要不要临时补缺地聊几句天气,她开口了。“伯弟——”
可惜只是昙花一现。她吹灯熄火,又是一阵默默无语。
“伯弟——”
还是没戏。再告失败。
我也不觉紧张起来。夏天在布林克利庄园的时候,我们也进行过一场类似的“聋哑”默剧,不过那次我加入了一点动作戏,从而缓解了对话搁浅时的尴尬。诸位也许记得——或者不记得也不打紧,我们上次聊天发生的地点是布林克利餐厅,在场的有一桌冷盘,可以说派上了大用场,可以时不时地贡献个咖喱蛋或者奶酪酥条。现在缺了食材碍了不少事,我们只有大眼瞪小眼,这总不免叫人尴尬。
她双唇轻启。看得出,有内容要浮出水面。几下吞咽动作,她的开场白不错。“伯弟,我想见你……我请你来是想对你说……我想告诉你……伯弟,我和奥古斯都的婚约到此为止了。”
“是。”
“你知道了?”
“可不。他告诉我了。”
“那你该知道我叫你来的目的。我想说——”
“是。”
“我愿意——”
“是。”
“给你幸福。”
她好像扁桃体炎复发,一时又说不出话来。不过几下吞咽动作之后,她终于把话说完整。“我会嫁你为妻,伯弟。”
想必大多数人会觉得大势已去,何必再挣扎,但我还是奋力一搏。事关生死,要是放过了一点蛛丝马迹,那定然要后悔自己做了呆子。
“你真有心了,”我彬彬有礼地回答,“鄙人三生有幸,什么的。可是你想过没有?考虑过没有?你难道不觉得这对可怜的果丝有点残忍吗?”
“什么?就算发生了今天晚上那件事?”
“啊,我正想和你说这件事呢。我总觉得——不知道你同不同意,发生这种情况,在采取严厉措施之前,应该先请教一下经验老到通晓世事之人,了解内幕,免得事后绞着双手叹:‘哎,我当初怎么不知道!’依我看,这件事应该经过复审,商讨个清楚。别嫌我啰唆,我认为你误会果丝了。”
“误会他?我亲眼看到他……”
“啊,是你出发的角度不对。听我跟你解释。”
“没什么可解释的。咱们以后别再提它了。伯弟,我已经把奥古斯都从生命力中彻底抹去了。从前我被爱情的金色雾霭蒙蔽了双眼,误以为他十全十美。今天晚上他露出了真面目——登徒子[1]。”
“我就是这个意思,你错就错在这儿。听着——”
“咱们以后别再提他。”
“可是……”
“求你了!”
我关上嘴巴。那套“独共普琅德何,系独八合道内噫”的玩意儿根本没法进行,人家听都不听。
她侧过头,无疑是不想叫人看见悄悄滑落的泪珠儿。之后是一阵短暂的沉默,她拿出手帕抹眼睛,我非礼勿视,把脸埋进钢琴上摆放的百香花碗中。
不一会儿,她又开始广播了。“没用的,伯弟。我自然明白你这番话的用意。你就是这么体贴、这么无私,为了帮朋友总是在所不计,宁愿牺牲自己的幸福。不过我已经决定了,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改变。我和奥古斯都结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