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极大;且不论清军战船在性能上能否跟上此种扇面运动,若不引起队形阵法大乱,已属幸事。
英舰因远涉重洋之需,又与西方各国交战之要,舰体十分坚固,不少舰船外包金属材料。鸦片战争中,清军的火炮对之亦难获大效,而林则徐提到的鸟枪、火罐、喷筒之类的兵器,更难得力。尤其是在船桅上用手向英舰抛扔燃烧着的火罐,在实战中似无可能办到。
由于双方的舰船大小迥异,高低立现,即便清军战船费尽全力靠上敌舰,兵勇也难以跳跃。水面相交两船靠近时间很短,不比陆地爬越高障。兵勇登上敌舰后用刀砍杀诸法,显然脱胎于前引林则徐奏折中“击刺步伐俱非所娴”的判断。
至于用大铁钉将火船钉在敌舰上,然后放火焚烧,想象的成分很大,实战中似无可行性可言,不必再作分析。
综上所述,我以为,林则徐的这种图上作业,设计得越周密,距实战越远。这是书生议兵最容易犯的错误。
在林则徐的设想中,利用民众进行袭扰,是对上述两种战法的补充。
广东沿海的渔疍人家,多有贩运鸦片、接济英人淡水食物等情事。林则徐在断绝通商之后,为使虎门口外泊留的英船英舰早日回帆放洋,采取了断绝供应的办法,并未奏效。他的“以毒攻毒”之法,即雇募渔疍人家火烧英船,正是在此背景下萌生。这种攻击没有获得预期的效果,1840年2月至6月五次行动后,英国的舰船并未因这些行动而扯帆西去。
除雇募渔疍人家在虎门口外实施火攻外,林则徐在内江和陆地亦有募勇和团练等情事。
我在第一章 中曾谈到清军的束伍成法,正是这种落后的军制使清军极为分散,临时总有兵力不敷之感。林则徐募勇,正是为了弥补清军兵力的不足,以勇配合清军作战。另在英人容易登岸滋事的地方,林则徐没有足够的兵力派驻,便组织地方团练,允许开枪动刀,各保身家。
从林则徐的奏折和公牍来看,他的困难并不是利用民众进行袭扰是否正当,是否会引起意外后果,而是由此产生的财政问题。雇勇须官府出资,这就限制了雇募的规模。团练虽不用出资,但需有赏格激励。清廷不可能为此而动拨银两,行商们的资金似暂时地帮他解决了这一问题。
有论者将林则徐利用民众的种种做法,与后来的人民战争相比拟。我以为,这是不恰当的。
无论是雇勇还是团练,都是清朝的传统方法,并非是林则徐的自创。民被雇为勇后,即是清军的临时成员、临时部队,是清军外延的放大。团练由乡绅进行组织,不离家土,活动范围有限。除林则徐外,在鸦片战争中,沿海各省大吏无不实行此策。至于准人人持刀痛杀,[141]在缺乏一定的组织实施下,很容易流为效能有限的恐怖活动。这些与人民战争之间的区别,是极其明显的。
从另一角度来看,出资雇募社会上最不可靠的一群(渔疍人家),转为官府的倚重所在,更是广东历来的做法。嘉庆年间的民间小说《蜃楼志》,曾提到广东水师不足恃,海匪成灾,两广总督募匪为勇,以匪治匪,“虽未必能弭盗,而民之为盗者,却少了许多,庶乎正本清源之一节”。小说家的话,并不是此类方法何时行于广东的考据材料,但小说家对此方法如此知详,却说明了它并非是官场诡密之道,而在民间已深入人心。
实际上,雇勇也罢,团练也罢,“准人人持刀痛杀”也罢,最重要的是它们在实战中的效果。从鸦片战争和后来的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史实来看,它们虽不能说毫无效果,却绝非取胜之道。
民众的游击战争需要组织上和战术上的指导,方可有效;民众的游击战争需要在地理形势上占利,方可实施;民众的游击战争需要觉悟和牺牲精神,方可支持下去。这一切都是当时所不具备的。其中的要害,是当时的官、民对立,不能想象用武力镇压而支撑的政权,能够如此密切地与民众合作。林则徐为官场中人,不论他的动机和操作有何招术,莫能置身度外。
由此,并非由林则徐独创的利用民众诸法,也是不足恃的。
以上对林则徐制敌方略的批判,是基于后来发生的大规模的战争这一事实,认为其不能取胜;而据林则徐等人的判断,义律只会私邀少数军舰窜犯,若此那一切又当别作它论。至于林则徐的制敌方略能否应付林则徐所估计的敌情,就历史的发展而言,这种讨论失去了针对性。如果仅仅从事实出发,穿鼻之战后至1840年6月下旬之前,英舰一直处于被动状态,没有对清军采取行动。若此将之称作林则徐制敌方略的成功,似乎也非大错。
1840年3月24日,英舰都鲁壹号驶到,虎门口外的英国战舰增至3艘。6月9日,英舰鳄鱼号(Alligator)驶到。6月16日,东印度公司的武装轮船马答加斯加号(Madagascar)驶到。所有这一切,都在林则徐的意料之中。
但是,没过几天,局势急转直下,完全出乎林则徐的意料了。
1840年6月21日,出任英国远征军海军司令的英驻东印度海军司令伯麦,率由印度开来的舰队驶到。6月28日,英国远征军总司令兼全权代表懿律(George Elliot)率由南非等处开来的舰队驶到。不久后,英国侵华军全部到齐。
此时,在华英军兵力远远超出了林则徐的估计和想象。其中,有海军战舰16艘:
麦尔威厘号(Melville)(旗舰) 炮74门
伯兰汉号(Blenheim) 炮74门
布朗底号(Blonde) 炮44门
窝拉疑号 炮28门
拉恩号 炮20门
威厘士厘号 炮74门
都鲁壹号 炮44门
康威号(Conway) 炮28门
鳄鱼号 炮28门
海阿新号 炮20门
宁罗得号(Nimrod) 炮20门
巡洋号(Cruizer) 炮18门
阿尔吉林号(Algerine) 炮10门
摩底士底号(Modeste) 炮20门
卑拉底斯号(Pylades) 炮20门
哥伦拜恩号(Columbine) 炮18门
东印度公司派出的武装轮船4艘:
皇后号(Queen) 马答加斯加号
阿特兰特号(Atalanta) 进取号(Enterprise)
另有英国海军运兵船响尾蛇号(Rattlesnake)和雇用的运输船27艘。
英国陆军共有3个团:
爱尔兰皇家陆军第18团
苏格兰步兵第26团步
兵第49团
另有孟加拉国志愿兵等部。地面部队共4000人。合之海军,英军总兵力共约六七千人。[142]
相对中国的人口和清军的兵力,英国远征军的规模并不惊人。但是,若从西方殖民史来看,这是一支颇具武力的军队。
更出乎林则徐意料之外的是,这支强大的军队,并没有立即向虎门或广东其他地区发动进攻,而只采取了相当软弱的对策。
1840年6月22日,英国远征军海军司令伯麦,在其到达的第二天,待所率军队到齐后,仅发布了一项从6月28日起封锁珠江口的告示,便于当日晚上起,领兵次第启程,北上进攻舟山。6月30日,英国远征军总司令兼全权代表懿律,在其到达后的第3天,亦和全权代表义律一起率军北上,与伯麦汇合。此后,广东沿海的英军亦有陆续北上者。虎门口外仅留下英舰4艘和武装轮船1艘,执行封锁任务。[143]
英军的这一行动,自是执行外相巴麦尊的训令。1840年2月20日,巴麦尊致海军部的公函中称,在广东“不必进行任何陆上的军事行动”,“有效的打击应当打到接近首都的地方去”。[144]同日,巴麦尊给懿律和义律的训令中,提到了他和海军大臣各颁给伯麦的训令,其中规定作战方案为“在珠江建立封锁”、“占领舟山群岛;并封锁该岛对面的海口,以及扬子江口和黄河口”。[145]伯麦和懿律对此是完全照办。
林则徐并不知道英军的作战方案,他见到的仅是伯麦封锁珠江口的命令和义律于6月25日、26日的两次文告。按照清朝的官场用语,这些文件的态度算不上强硬。于是,他误认为,他的制敌方略成功了,英军之所以不敢轻举妄动,正是见其有备,无隙可乘,知难而返。他在奏折中、咨会中、谕令中、书信中,都明白表露英军不敢遽行骚扰,在于广东防备严密。[146]后来,他听到定海失陷的消息,更是指责浙江方面未能如广东那样,早有准备,他害怕有人以定海的失陷来攻击他,在给友人的信中写道,“又岂粤省所能代防耶?”[147]
林则徐的这种说法,只是主观的臆断,后来的事实证明,英军有着制胜的武力,绝非害怕林的武备。[148]但是,林则徐的说法,显然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尤其是对于那些不相信“天朝”武功居然不敌“岛夷”之技的人们,更是如此。
1841年1月,新任闽浙总督颜伯焘和新任浙江巡抚刘韵珂,不顾天怒,要求启用获罪革职的林则徐,理由之一是“该夷所畏忌”[149]。1841年5月,广东民众在《尽忠报国全粤义民谕英夷檄》中,振振有词地问道:“汝已称厉害,何以不敢在林公任内攻打广东?”[150]鸦片战争之后产生的三部史著《道光洋艘征抚记》、《夷氛闻记》、《中西纪事》,皆谓林则徐在广东防备严密,英军无隙可乘,遂北犯定海。他们把后来广东战事的失败,归结于林则徐的去职;他们将各地战事的受挫,归结于当地没有林则徐。尽管林则徐的制敌方略当时未经实战,但他们已在心目中认定林必胜无疑。
处在失败中的人们,找不到胜利的迹象,最容易产生某种希望。林则徐就是这种希望。而且,局势越危急,战争越失利,这种希望之火就越放光芒。
由此,一个神话诞生了。
一个林则徐不可战胜的神话,占据了当时许多人的心,并流传至今。
* * *
[1] 《林则徐集·日记》,第316页。
[2] “遇事敢言”系道光帝对黄爵滋的评价,故在其言官的迁转中,仍把他放在有上奏权的鸿胪寺卿这个位置上,以“风励言官”,“广开忠谏之路”。见《清史列传》第11册 ,第3257页。
[3]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 ,第254—257页。
[4] 《黄爵滋奏疏·许乃济奏议合刊》,第48页。
[5]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 ,第258页。
[6] 1838年10月28日,道光帝在将其收到的各将军督抚议复的奏折交大学士、军机大臣等议奏后的第5天,宣布两年前主张弛禁的许乃济“冒昧渎请,殊属纰缪”,降六品顶戴休致。此时若有大臣敢主张弛禁,那是很危险的。
[7] 以下三小节的分析,我受益于王立诚先生的论文《鸦片战争前夕的禁烟决策评析》,《兰州大学学报》1990年第4期。
[8]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 ,第388页。而军机大臣等的议复,迟至1839年6月12日才进呈。这份由道光帝于6月15日批准的长达两万余字的新法律,规定在一年半后,即1841年初,对未戒吸烟的瘾君子将采用死刑。但由于战争的进行,这一法律根本没有实行,同样,也没有宣布废除。据称,决定对瘾君子采取死刑,道光帝还施加了压力。
[9]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 ,第394页。
[10] 黄爵滋自上奏后,擢升特快,而且始终有直接上奏权。黄去福建,是随同祁寯藻,起因是御史杜彦士奏福建走私鸦片猖獗,水师官兵查禁不力。有意思的是,在上谕中,黄的使命在用词上与林则徐相同,即“查办事件”(见《清实录》第37册 ,第1181页)。
[11] 《黄爵滋奏疏·许乃济奏议合刊》,第102—106页。
[12]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 ,第256页。
[13]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 ,第324页。
[14] 见《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l册。其中黑龙江、吉林、盛京、山东为户部咨会,其余为刑部咨会,清政府如此做,是因为将之当作财政问题(白银外流)或司法问题(吸烟者诛)。若是外交问题,当由礼部来咨会,若准备开战,当由兵部咨会。
[15] 《林则徐集·日记》,第93页。
[16] 可参见《林则徐集·日记》,第111页;《林则徐集·奏稿》上册,第11、12、24页等。特别引人注目的是,道光帝对林则徐的私事也很关照。1827年,林丁母忧结束后进京,任为陕西按察使,因离家乡远,迎养父亲不便,召对时面有难色。道光帝说,“朕知汝于江浙熟悉,但此时西方有事(指平定张格尔),且先去。”果然不久,道光帝改升其为江宁布政使,以便迎养父尊(林则徐:《先父行状》),道光帝与林则徐的关系于此可见。
[17] 《林则徐集·奏稿》上册,第25、29页。
[18]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615页。
[19]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 ,第36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