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刘表是汉室宗亲,不可讨伐;又说孙权虎踞江东,不易攻取;甚至直言如果攻之就是兴无义之师,有失民望。曹操终于忍无可忍斥退孔融,并下令再有谏阻者一律处死。孔融走出曹府后,仰天长叹:“以无义之师讨伐仁义之师,岂有不败之理?”
曹操听闻如此狂言,加之此前被孔融一而再再而三地挖苦反对,盛怒之下,派人秘密搜罗孔融的狂妄之言,终于以不孝、谋反等罪名,置之于死地。
孔融一生声望再高,也不过是个有才无智、恃才傲物的书生。生逢乱世却无治世之才,名高于实却不知自省,难怪曹操在公诸天下的布告上写道:“融违天反道,败伦乱礼,虽肆市朝,犹恨其晚。”
房玄龄为什么能稳居相位20年
房玄龄,大唐开国名相,对唐朝初年“贞观之治”局面的形成可说是居功至伟,无人能及。虽经历宦海浮沉,三起三落,仍能稳居相位,后世流芳。其中的秘诀,耐人寻味。
自幼聪敏好学的房玄龄,博学多才不在话下,更难得的是他天生有敏锐的政治触觉。在秦王李世民还只是个年近弱冠的血气男儿时,房玄龄就察觉到其天命所在。当时,李渊父子起兵不过短短两个月,一切都还是未知之数,而房玄龄就认定了隋朝将亡、李家王朝将取而代之,于是毅然“杖策谒于军门”,投奔李世民。
房玄龄老成持重,目光长远。每次出征得胜,其他将领争先恐后地抢夺珍玩宝物,唯房玄龄尽心于为李世民招揽人才,收集各地民情民风、图书典籍,以备有朝一日治国之用。房玄龄的做法间接为李世民树立了求贤若渴的高大形象,在争取民心的斗争中把握先机。他的远见卓识,令李世民叹服。
房玄龄在“玄武门之变”的皇位斗争中,充当了李世民重要的谋士角色。当时李世民虽为次子,但因战功显赫,加号“天策上将”,位于一切王公之上。太子李建成对此心生疑忌,认定李世民会威胁到他继承皇位,便与四弟李元吉联合,妄图置李世民于死地。房玄龄力荐李世民效法周公,除掉李建成及其同党,这样才能巩固李唐王朝的统治,确保国家社稷的安定与昌盛。房玄龄的想法与李世民一拍即合,使他成为推动李世民发动宫廷政变的重要人物,从而也奠定了他在李世民登基之后的特殊地位。
李世民即位后,任命房玄龄为尚书左仆射,行宰相之职。在22年的宰相生涯中,房玄龄忠心耿耿,为贞观之治呕心沥血,鞠躬尽瘁。他夜以继日地工作着,事无巨细,事必躬亲,甚至肯屈尊兼做“度支郎中”,亲力亲为地打理财政预算和账目。他的忙碌让李世民都难以承受,曾当面劝他不要总把自己弄得太疲累。可房玄龄依旧如故,不为所动。
房玄龄深知“满招损、谦受益”的道理。在李世民授予他“太子少师”的职衔时,上表请求解除机要职务退出权力中枢。李世民不仅不批准,还下诏命令他不得继续上表就同一问题再次请求。当太子准备仪仗队要正式拜见老师的时候,房玄龄始终没敢接受如此礼遇。纵使身居相位,仍谦恭礼让,谨慎维持君臣之道。
房玄龄是名副其实的“宰相肚里能撑船”,其宽大的胸襟,足以令同朝为官者拜服。有一次他重病在床,奄奄一息。一个特别尖酸刻薄的官员居然说:“一个人应该分得清轻重缓急,譬如宰相生病这件事,在我看来就很有区别对待的必要。一般情况下,如果房玄龄生的是小病,我们绝对应该前去看望,因为这样可以加深和宰相的感情,以后,宰相也会给我们点恩惠。如果宰相病得严重了,那就另当别论。因为一旦宰相病死了,你去看望他所付出的就永远没有收回来的可能了。”房玄龄知道后,不但没有大发雷霆还以颜色,还在那人来探望之时面带笑容地对他说:“谢天谢地,我知道我自己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了,因为你都来看我了!”
“孜孜为国,知无不为”,道出了房玄龄的为官之道;“虚怀若谷,德才兼备”,更彰显一朝盛世的名相风范。
“事四朝,相六帝”,冯道的套路是什么
纵观中国千年历史,正如《三国演义》开篇所言:“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历史的车轮滚动到最后一个分裂割据时代——唐末五代十国时期,纷争依旧,却少了些许英雄气概。然王朝更迭、江山代谢中,竟磨练出一个“乱世不倒翁”——冯道。
冯道自号“长乐老”,瀛洲景城(今河北沧州西北)人。观其一生,处乱世、历巨变,历经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四朝,侍奉唐庄宗、明宗、闵帝、末帝,晋高祖、出帝,汉高祖、隐帝,周太祖、世宗,三入中书,担任三公、三师等职,六任宰相,为官31年,几度处于权力顶峰而不倒。政权和皇帝轮替更迭,冯道却一路官运亨通,不但长年位极人臣,死后更被追封为瀛王。
冯道究竟有何过人之处,能够事四朝,相六帝?究其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为官不作为,圆滑应对。冯道为官,“临难不赴,遇事依违两可,无所操决,唯以圆滑应付为能事”。侍奉后晋石敬瑭时,石敬瑭曾以用兵之事询问冯道,冯道答:“陛下历尽艰险,创成大业,神武睿略天下无有不知。兵伐之事,陛下一定要自己决断。臣下本是一书生,为陛下在中书,守历代成规,不敢有一丝一毫的差错。臣下在(后唐)明宗朝时,明宗曾以兵事相询,臣也是这样回答他的。”冯道将皇帝夸得龙颜大悦,并表明自己行宰相之职,忠心耿耿,对于用兵之事,并未提出良方妙计,不仅不被怪罪,反而深得石敬瑭欢心。
第二,处事不执着,见风使舵。冯道不执着于大德大义,在朝权更迭的关键时刻,恰如其分地见风转舵,依附于最有实力的当权者,尽己所能表现出对新主的“赤胆忠心”。后唐明宗死后,愍帝即位,冯道仍为宰相。其时潞王李从珂在凤翔起兵造反,愍帝闻之逃往卫州。冯道一看愍帝大势已去,便“视其君如路人”,亲率百官迎接潞王李从珂入城,拥立李从珂为后唐末帝,自己继续担任宰相一职。
第三,做人不败德,洁身自好。冯道为人宽厚,不拘小节。从不结党营私,也不与人争权夺利。
冯道为官清廉,生活俭朴。后唐庄宗时,冯道任翰林学士,其父去世后,冯道回乡丁忧。当年庄稼歉收,冯道便把自己的俸禄拿来赈灾,地方官赠送的粮食布匹也一概不收。
冯道不好女色,济世为怀。辽灭后晋时,冯道随耶律德光北归至常山,见到为契丹所掳掠的中原女子,便私下出资将她们赎回,寄于尼姑庵中,之后再为她们寻找家人。
纵使冯道不算英雄,然而他一生经四朝淘洗,相位依旧,无论天下有何是是非非,如何变化莫测,他都稳坐钓鱼台。如果没有一定的手腕,是没办法做到的。
司马光为何极力反对王安石变法
宋神宗赵顼在位年间,宋王朝出现严重的内在危机。国家亟待改革,这时王安石顺势而为,让宋王朝迅速掀起了熙宁变法的改革之风。而此时的司马光正值青年,在欧阳修的推荐下晋升为翰林学士兼御史中丞,在改革风中本可以做一番事业,但是他却与王安石站在了截然不同的立场。王安石的变法,激进革新,忽略了一些传统固有的情况,几乎颠覆了赵氏王朝祖宗留下来的所有治国规矩,但在司马光看来:“先王之法,不可变也。”
站在百姓的角度,司马光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变法理应减轻农民负担,但是王安石变法中的许多政策反而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使他们的生活更加困苦。许多贪官污吏利用变法,趁机搜刮地皮,私下做尽坏事。一时间变法大失民心,百姓怨声载道。
王、马二人的争执,就从此处开始。王安石认为变法可增加财政收入,减少农民负担,因为善理财者,可以使“民不加赋而国用足”。但司马光却认为:“天地间物产总有一个定数,不在民,便在官,所谓的善理财只不过是盘剥百姓罢了。”言下之意就是王安石非但没有减少民之负担,反而加重了民众的困苦。
司马光这样说也是有根有据的。首先,我们必须要了解王安石变法的内容以及其运行机制。在经济方面,施行方田均税法、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募役法、市易法;军事上施行保甲法、裁兵法、将兵法、保马法、军器监法;科举选材方面,施行太学三舍法、贡举法。撇开其他政策不谈,单一个“市易法”,就足以表明王安石变法的不足之处。
熙宁五年(1072)三月,国家颁行市易法。由政府出资一百万贯,在开封设“市易务”(市易司),在平价时收购商贩滞销的货物,等到市场缺货的时候再卖出去。同时向商贩发放贷款,以财产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每年纳息二分,以达到“通有无、权贵贱,以平物价”的目的。
乍看“市易法”很像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可是却与宏观调控大不相同。宏观调控管理市场,国家本身是不参与经营的,只是平抑物价。但“市易司”从事的却是买卖生意,这其中自然牵涉到利益问题。“市易司”虽然不能像商人奇货可居一样牟取暴利,但是为了盈利,在收购和发放时就会有回扣的问题存在。“市易司”本来作为国家机构存在,如今却打上了商业垄断组织的标签,商人们为了能从“市易司”那里获得收益,就必须贿赂司中官员。如此一来二去,市易司产生了大量的贪官污吏,百姓不仅得不到实惠,反而更加受到政府的剥削。官方经商,竟成了祸国殃民之举。
“市易法”刚出台没多久,苏轼就曾上书王安石,并陈述了以上弊端,许多官员也对变法颇有微词,司马光也在其中。但王安石非但不听,还以“人言不足恤,天变不足畏,祖宗之法不足守”为由,令近臣蔡京等人将神宗挡在了变法的舆论之外,屏蔽了朝内上下反对的呼声。
王安石变法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实施中却有不周全的地方。不过司马光的反对,也有其刻板的一面。在司马光看来,治理天下就好比对待房子,坏了就加以修整,不是严重毁坏就不用重新建造。改革要稳妥,因为“重建房子,非得有良匠优材,而今二者都没有,要拆旧屋建新房的话,恐怕连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了”。司马光的这些观点未免迂腐,但这也是时代和社会给士大夫的心理束缚,在所难免。
一开始,司马光只是对新法持反对态度,后来才用激烈的言辞弹劾王安石。两人由莫逆之交,发展到互相攻击,用司马光的话来说,两人最后的关系便是“犹冰炭之不可共器,若寒暑之不可同时”的死对头,在无休止又无效益的争论中同归于尽。王安石戴上“熙丰小人”的帽子被千夫所指,司马光则作为反对王安石的元祐(宋神宗之子宋哲宗第一个年号)守旧党,背上了“元祐奸党”的罪名。
司马光用一辈子维护了帝王宗法,却落得骂名,然其政治生涯,也不见多么痛快。王安石下台了,司马光最后也下台了。一场天翻地覆的变法,就在二人面红耳赤的争斗中结束了。
宋太祖誓不杀大臣和言官的原因何在
历代帝王能真正做到虚心纳谏、从善如流的人是少之又少,宋太祖便是其中的典范之一。
据陆游的《避暑漫抄》记载,宋太祖在建隆三年,即公元962年,曾立下秘密誓约。誓约里的内容共三条:一是“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中赐尽,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连坐支属”;二是“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三是“子孙有逾此誓者,天必殛之”。誓约中明确指出宋朝皇帝不得杀大臣和言官,否则必遭天谴。此誓约自宋太祖设立开始,便通过秘密方式由一代代帝王不断向下传承和延续,直到北宋末年才被公布于世。
宋太祖立下的“秘密誓约”在整个北宋历代都得到了相当严格的执行,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正如誓约所说的那样,宋朝正直的官员受到了很好的待遇,极少被杀,所受的最重的处罚也不过是流放海南岛。就算是在士大夫受惩最多的宋高宗三十六年,宋高宗也仅开三次杀戒。宋太祖这一不杀大臣和言官的“秘密誓约”,可以说为整个封建君主专制时代带来了一股清风、一缕阳光。宋太祖的宽容和开明令后人称颂。
欣喜和称颂之余,我们是否应该仔细思考一下,当年是怎样的原因促使宋太祖立下“秘密誓约”,不杀大臣和言官?
设立“秘密誓约”主要缘于宋太祖的个人素质和政治远见。身为一朝君主,通过对之前各朝各代的发展情况做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后,他深知虚心纳谏、疏通社会舆论渠道的重要性,并将其及时地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之中。于是,立下“秘密誓约”,通过这种非正式制度的方式,增大约束力,以保障“征言纳谏”不流于纸上,而真正得到实施。
以上说法只是一般性的原因分析。除此之外,当年宋太祖立下“秘密誓约”,不杀大臣和言官,还有没有其他特殊的原因,时至今日,仍尚无定论,已是历史的又一桩疑案。
逃回家的妹妹被皇帝哥哥处死
南宋高宗时期曾经有一宗真假公主案,虽然官方的结论是真正的公主早已亡故,在朝堂之上的确实是他人假冒的,最终这名假公主被皇帝赐死了。但是民间一直有公主为真,只是因为一些原因才导致皇帝不得不杀她灭口的说法。
事情的起因可以追溯到靖康元年的冬天,那时东京汴梁第二次被金兵围攻。徽、钦二帝以及众多的妃嫔、皇子、公主、宗室贵戚、大臣都成了金兵的阶下囚,一律被押送回北方。在这些金兵的俘虏中有很多女子,这些女子大多身份显赫,其中有宋徽宗
